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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务段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23-08-10 03:10:01 来源:高考在线

  义务段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调研报告 篇1

  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20xx年教育部办公厅出台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为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我们按照中省文件精神,在主城区各学校开展了调研和座谈,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现状

  1.学校现状。我市主城区共有实验小学、新城一小、新城二小、新城三小、新城四小、新城六小、新城七小、新城八小、新城九小等9所非寄宿制公办小学和新城一中、二中、三中、四中等4所非寄宿制公办初中。共有小学生11761人,初中生5716人。

  2.学生现状。目前,我市小学下午放学时间5至10月为17:30,其余时间为16:30,初中下午放学时间5至10月为18:30,其余时间为17:30。下午放学后,主城区近40%的学生下午放学后会进入家政。这其中,在家政住宿的学生将近50%,其余学生仅是就餐和做作业。

  3.家政情况。目前在主城区小学初中周边的家政机构将近150家,规模较大的不足五分之一,更有不少在资质、手续、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学生在家政机构每个月的费用从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这对普通家庭来说也是不小的负担。

  二、服务开展情况

  (一)广泛调研,积极部署。我局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收到《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xx〕13号文件),召开局务会进行专题研究,确定了“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工作思路。分别召开了学校校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座谈会,进行综合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并讨论出台了《韩城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段学生课后服务的实施意见》,对我市课后服务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确定将新城区第六小学和新城三中两所学校作为课后服务工作试点学校。20xx年6月,市教育局组织部分校长赴上海考察学习其课后服务工作的经验与做法。

  (二)先行试点、积极推进。我市新城区第六小学和新城三中两所学校在全市率先开展了课后服务工作试点。按照 “学生自愿、校内实施、免费服务”的原则,课后服务工作确定在3至9年级在校学生中开展,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四,离校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下午的18时。在课后服务的形式和内容上也做了规定,要求大力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积极开展国情、市情、乡情教育,开展艺体、科普教育和学生社团及兴趣小组等活动,全面深化素质教育,不断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并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同时,学校制定了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全面强化管理,完善了安全保障措施,建立了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制定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目前,试点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积极稳步推进。

  三、问题建议

  “课后服务”的最终执行者是基层学校和教师。因此,也势必对学校管理和教师工作产生诸多影响。

  1.学生晚餐问题。非寄宿学校没有学生食堂,无法为学生按时提供晚餐。

  2.教师补助问题。开展课后服务,延长了教师工作时间,增加了工作量。同时,对教师的家庭和生活也会有一定影响。

  3.学校经费问题。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将产生水电、耗材等新的.费用,会增加学校经费支出。同时,增大学校管理难度。

  4.家长接送问题。课后服务结束后,如有部分家长不能按时接学生,将为学校管理带来新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中:“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的要求,建议市政府划拨专项资金,对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学校进行财政专项补助。补助经费按照200元/每生每年标准予以补助,主要用于相关人员补助、水电费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使用等。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学习研究。认真总结前期试点成果,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到校园文化建设的高度,大胆研究,深入探索,加强统筹,以素质教育活动为载体,开发课后服务文化内涵。全市各学校结合实际,制定个性化的课后服务的实施方案,突显学校特色,积极稳妥的推进全市课后服务工作的全面开展,努力将课后服务工作打造成推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实施素质教育和拓展校园文化的新平台。

  2.拓宽服务内涵。要积极探索在音体美等专业课教师缺乏的现状下,拓宽课后服务内容与形式,构建活动课程,开展书法、美术、阅读、游戏、体育锻炼、科学小实验、社团等丰富多样的活动,切实满足学生的个性、兴趣发展,开阔学生视野,丰富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积极探索实施对少数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的工作机制。

  3.强化经费保障。目前,试点学校教师课后服务不收取费用,教师属于义务劳动。下一步,将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同时,还要在学校课后服务设施、设备等硬件的建设、维护上取得政府经费上的支持。

  4.严格安全措施。建立安全制度,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及自护自救教育,教育学生学会相关自我保护的方法,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规范管理,配齐管理教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同时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专项考核和监督机制,课后服务纳入教育工作考核和督导内容。

  义务段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调研报告 篇2

  随着“双减”政策出台实施,如何在此背景下,让每个孩子快乐学习,在课后服务、校外教育中充分发挥实践育人作用,成为乡村少年宫的重大课题之一。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区各乡村学校少年宫积极研讨并扎实推动“双减”工作落实落细落地,在局党组的指导下,到我区14所乡村少年宫学校进行调研,并对各校班子成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及学生代表问卷调查、访谈。

  一、基本情况统计

  此次调研,向班子成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及学生代表发放调查问卷共65份,收回65份,有效64份,作废1份。访谈学校领导班子、党员代表、教师代表共32人。

  结合问卷板块内容梳理,对学校少年宫的总体评价:“好”占60%;“较好”占38 %,“一般”占2%;“较差”占0 %;认为学校少年宫在“双减”课后延时服务工作中处在什么地位:“非常重要”占74%;“重要”占21%,“一般”占4%,“不重要”占0 %;学校少年宫在“双减”课后延时服务中发挥作用的情况是:“好”占70 %,“较好”占30%,“一般”占0%,“不起作用”占0%;学校少年宫指导教师类型:“学校教师”占100%,“外聘专业教师”占32%,“退休教师”占2%;学校少年宫指导教师教学能力情况:“优秀”占47%,“良好”占49%,“一般”占4%;仅有宁谷学校少年宫周末、假期对外开放;双减政策下,学校少年宫在课后服务中开设的课程主要有合唱,舞蹈,阅读,棋类,书法,绘画,朗诵等,个别学校开设有民族特色课程(刺绣、抵杠、地戏)学生希望多开设乐器类、科技类课程;当前学校少年宫阵地在服务课后延时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课程活动较少不丰富占13%,专业师资力量薄弱,不能保障活动开展占85%,外聘辅导教师费用未能得到保障占15%,学校的器材,设备,仪器不能满足活动开展占26%,部分学校功能室被教室占用(刘官小学、七眼桥小学);影响少年宫在课后延时服务中发挥作用的因素:学校对少年宫工作不重视占0%,学校不重视利用少年宫阵地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占0%,学校少年宫软硬件基础薄弱,不能有效发挥阵地作用占81%,少年宫活动不丰富,对学生缺乏吸引力和影响力占11%,学校缺少专业指导教师等其他因素占13%;认为在“双减”课后延时服务中最需要加强哪些工作:课程活动开展占40%,辅导教师数量及专业素养占83%,活动经费保障占47%。

  二、情况分析

  从调查、访谈乡村学校少年宫在“双减”课后服务功能发挥主要存在的问题中可以看出,当前少年宫在“双减”政策下功能发挥情况主要问题梳理:

  (一)缺少专业教师,兼职教师工作繁重,精力有限,活动双减开展效果不明显。

  (二)场地,器材,设备设施,资金短缺,致使工作效果参差不齐。

  三、下一步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打算

  (一)针对大部分少年宫开设的课程,组织发动专业教师成立志愿服务队,定期到各校少年宫开展志愿服务,实行送课下乡送课到校,减轻兼职教师负担,指导兼职教师有效开展活动。

  (二)对于非专业的兼职教师组织区级层面的培训,增强专业技能,便于更好的开展指导工作;培养学生骨干,发挥优秀学员作用,学生间进行指导交流帮助。

  (三)协调一室多用,在资金管理办法允许的范围内,添置活动所需设备设施,器材。

  (四)加强各少年宫学校的校际交流,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少年宫服务“双减”政策下课后延时服务经验的交流与推广,提供可供借鉴的做法和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