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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调查报告

更新时间:2023-08-05 21:00:03 来源:高考在线

  食品安全法调查报告

  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询问工作,根据年度工作安排,2015年9月9日至15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由常委会副主任阚建华为组长的调研组,赴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讨论、并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食品加工企业、餐饮场所、集贸市场等地,重点了解掌握《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和机构改革后食品监管工作情况,取得了预期效果。

  一、主要成效

  从调研情况看,《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要求,依法落实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在体制机制、执法队伍、基础设施、执法环境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各级各部门及相关机构积极推进并顺利完成食药品监督机构改革。完善监管体系和机制,强化经费保障,强化目标责任,大力推进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六统一”实体化运行,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和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创新监管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法律宣传,发动多方力量,多措并举,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总体情况良好,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正在得到切实改进和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趋好,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存在问题

  市政府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全市的食品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与《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目前,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基层监管力量亟待加强。市及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虽已成立,但改革尚未完全到位: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应的市属三个主管部门不同程度存在着事权划分不明确,各开发区相关机构的职能未落实到位,在食品安全行政许可、日常监管、案件处罚等方面,还存在监管责任不明、职责不清、权责不对等;定岗不明、年龄老化以及专业执法人员极为缺乏;开发区没有专业人员,存在食品安全监管风险;少数乡镇、街道仍未设置市场监督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力量薄弱,影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检验检测资源明显不足。市级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检测能力不强,设备不齐,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机构也只能检验常规参数,市县两级检验机构均不能满足食品监管工作的现实需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不能有效开展。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尚未完全配置快速抽检设备,网络食品经营行为成为新的监管难点。在日常监管过程中,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仍然主要依靠传统的监督检查方法和经验开展工作,不能充分利用快检设备对可疑食品进行快速筛查,这些都直接影响着食品安全监督执法的工作效率和监管效果。

  (三)宣传培训工作亟待强化。不少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落实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制度不够自觉,生产经营行为不规范,甚至无证经营。少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不配合执法部门的监管,经常回避抵触,甚至逆法而行。有些食品企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关业务知识的基本了解和掌握,未进行健康体检先行上岗等现象也时有发生。广大消费者监督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食品安全的知识缺乏,在食品消费过程中,遇到问题时不能主动依法投诉举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监管配套规章不够完善。随着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尤其是在新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成立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小摊贩等业态的监管执法主体均发生了相应变化,但相关监管工作的配套性地方法规、规章仍没有制定,监管工作没有相应依据的问题比较突出,不能满足监管工作的迫切需求,也影响着监管部门对此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证照核发和执法办案等工作。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既是最大的民生工程,也是事关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要按照中央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积极打造食品安全放心城市。要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方面的公益宣传,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实施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等宣传教育活动,让食品安全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学法守法意识,增强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要加强投诉举报处置管理,完善食品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深化配套改革,落实监管责任。要针对存在问题,加强领导,统筹兼顾,深化监管体制改革。及时研究解决农产品源头管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管理等突出问题,细化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出台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尽快缩短改革过渡期。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完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合理划分监管职责,积极探索行政审批方式创新,强化市食药监局的综合协调及监管职能,督促各相部门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完善食品安全监控和预警体系,健全市场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系统培训,将培训工作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切实增强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三)完善监管机制,健全监管体系。要着力构建标准化食用农产品生产体系,健全规范化食品加工流通体系,建设科学化检验检测体系,完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推进专群结合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应急处置体系,强化工作责任体系,落实工作保障体系,加大食品安全投入,进一步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完善机制,强化措施,不断增强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能力,着力提高食品安全溯源水平,努力形成食品安全监管的整体效应和工作合力。

  (四)开展示范创建,推进行业自律。要拉高标杆,争创示范,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县(市)区、放心乡(镇、街道)、放心村(社区)、放心企业“四级联创”活动,建设一批工作创先争优、保障水平较高、风险有效控制、群众消费放心的示范单位,以点带面,以先促后。继续强化和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重视食品行业协会的作用,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开展行业服务、维护行业利益、保障公平竞争方面适时作出规范。

  (五)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能力。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不断充实力量,强化乡镇、街道食安办综合监管职能,充分发挥基层监管作用。要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快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步伐,争取早日投入使用;要积极整合现有检验检测资源,尽快提升检验检测中心的标准和水平;要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充实专业监管人员,着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遵纪守法、执法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要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大宗食用农产品、肉及肉制品、婴幼儿食品和保健食品等作为重点,强化日常监管,规范经营行为;要集中力量查处一批食品违法典型案件,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