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调研报告1
为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健康快速发展,20xx年8月份,我有幸参加了由市委统战部组织的全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调研,调研组在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温利平的带领下,先后赴天水市区及五县两区进行了为期两周的专题考察调研。根据调研情况现我就全市民办学校发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
天水市民办教育的起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随着天水市经济快速发展和人口城镇化的提高,一方面公办教育资源在数量上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另一方面,单一的公办教育也无法满足社会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民办教育应运而生。特别是民办幼儿园则在政府的支持下,得到了长足发展,现在民办幼儿园占全市幼儿园总数的70%左右,且大都已达到标准化幼儿园的标准。据调研,天水市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204所,在校生38840人,教职工2012人,固定资产15680亿元,年收入3188万元。
二、我市民办教育的发展情况
近年来天水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民办教育视为促进当地教育改革的发展的重要抓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抢抓国家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良好机遇,积极深化学前教育体制改革,创新办园体制,加大民办学前教育扶持力度,全市民办学前教育蓬勃发展。
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自2011年以来,天水市先后制定出台了《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将民办学前教育列入全市学前教育的整体规划。今年又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天水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并即将印发《天水市民办幼儿园暂行管理办法》,制定了一系列扶持发展政策,积极优化发展环境,为民办学前教育上等级上水平创造良好条件。
二是加大资金帮扶力度。积极争取省上扶持民办幼儿园以奖代补资金,对一些保育教育质量高、社会反映好,能提高普惠性服务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奖补,为民办学前教育上等级上水平提供更有力的经费支持。
三是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将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列入全市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先后组织1300多名民办幼儿教师开展了以师德教育、幼教基本技能为重点的教师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四是开展对口帮扶支教工作。积极通过以强带弱,以公扶民等形式,大力推进城乡之间、公民办之间的结对帮扶工作,按照“蹲点会诊,限期改造,加大扶持,逐一验收”要求,先后组织有关专家和骨干园长进行蹲点会诊,帮助幼儿园找出问题所在,切实提高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水平。
五是促进民办幼儿园晋等升级。认真贯彻实施《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和发展指南》,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民办幼儿园晋等升级。
六是规范民办园管理。坚持高起点、标准化、公益性原则,严格落实登记注册、准入和年检制度,先后对民办幼儿园进行了注册评估和准入审批,对已取得办学资质的民办幼儿园进行了年检,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行为。
三、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十多年来,民办教育为我市义务教育“两基”达标做出了一定贡献,特别在城镇化发展进程中,在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方面,投入了大量建校及办学资金,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政府的财政压力和负担。此外,民办学校还满足了家长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也解决了全市近千名大学毕业生及社会人员的就业问题。但近年来,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市的民办教育出现了新问题。
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我市既有的扶持发展民办教育的政策贯彻落实不够到位,特别是“两免一补”政策,有的县区因经费紧张落实不够好,制约了民办教育健康有序的发展;二是关于公办学校教师去民办学校任教的政策没能落实到位,部分民办教师因养老保险、身份编制等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未能彻底解决,在锻炼成熟后纷纷“跳槽”,造成民办学校师资队伍不稳定,而全市即将开始的较大规模教师公开招聘,民办学校教师也将积极参加招聘,如果不能合理地分配一定教师资源给民办学校,将会更加影响民办学校师资队伍的稳定,对民办教育事业稳定发展造成严重冲击;三是民办学校受资金投入能力所限及发展民办教育的信心、决心不足,在加强校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方面与公办学校差距日益拉大。
四、对我市发展民办教育的建议
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文件及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外地扶持发展民办教育的经验,为促进我市民办教育也本着“超前办教育,负债办教育,标准化办教育”的理念,早日实现标准化办学。在民办学校实现标准化办学的前提下,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民办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我市关于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同时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民办教师队伍建设,如根据已实现标准化办学的民办学校的在校生规模、投资规模及达标层级给予一定比例的正式教师编制,由地方财政核拨工资;全市每年新招录的教师可按一定比例派遣到民办学校工作。
(二)加大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支持力度。对于已达到标准化办学的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数量和当地实施义务教育经费标准;对于已达到标准化办学的民办学校可以比照公办学校享受一定比例的水电暖费补贴及社会化融资的贷款贴息补助。公共财政投入新建学校或企业援建学校,可采取委托优秀民办学校管理的办法,通过民办公助的.方式,快速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三)加大督查及管理力度。建议相关部门加大对民办教育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监督的力度,使民办教育事业在政策的扶持下健康有序发展;继续规范对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把好民办学校入口关。对于经过定期、不定期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民办学校,要给予帮助、警示,经过帮助整改后仍然不合格的民办学校要坚决取缔;规范民办教育的审批制度、督导评估制度,严格实行年检和民办教育许可证的管理制度;积极发挥市民办教育协会的作用,使民办学校通过行业自律,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做出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业绩。
总之,通过对天水市民办教育发展状况的专题考察调研,收获颇丰,感觉到民办教育不仅在当地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还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民办学校调研报告2
近期,由xx省xx市教育局组织消防、卫生、房地等部门联合对xx市区民办学校进行了安全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民办学校(含课后补习班)存在诸多消防安全问题,且十分严重,一旦发生火灾势必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极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火灾事故。目前现状令人担忧。总结为以下特点及问题:
一、学校特点
(一)租赁场所居多,消防安全责任不清,失控漏管。
通过检查发现90%以上的民办学校(含课后补习班)使用的是租赁的场所,而且多数使用的是建筑物的局部,加之租赁协议无消防安全条款,这就造成了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不清的问题,导致消防安全工作失控漏管的严重现象。例如朝阳区火炬大厦和凯维大厦内民办学校(含课后补习班)均属此种类型且比较集中。
(二)使用场所空间小,人员多,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民办学校(含课后补习班)经营的面积多数较小,但学生很多,造成场所活动人员相对密集,而且学生的年龄偏小,一旦发生火灾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例如南关区小白桦舞蹈学校、宽城区华夏外语学校等均属此类。
(三)经营者和管理者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无消防组织和安全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含课后补习班)是经营为目的,主要精力都投在生源和教学两个环节,从而忽视了消防安全工作。通过检查发现有的经营者和管理者根本就无消防安全的概念,造成无人管理,更谈不上组织和制度了,这样的单位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会如何。例:朝阳区博奥高考学校、绿园区脑功能开发培训班等均属此类。
(四)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的居多,从消防安全角度看,根本不符合办学条件。
通过检查发现,采用居民楼改建;毗邻娱乐场所且无防火分割;设在高层建筑且在六层以上等的民办学校(含课后补习班)占总数的20%,一旦发生火灾逃生十分困难,势必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例:朝阳区凯维大厦内、今日新概念英语学校等。
(五)同一建筑物多家使用或多家产权,导致无独立的防火分区和疏散通道被堵死和占用。造成消防责任不清,疏散困难的混乱局面。
检查中发现民办学校(含课后补习班)95%以上是与其他单位同设在一个建筑物内,且有的是多家产权。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很不明确,管理混乱,发生火灾逃生极其困难。各自经营者无法保证通道畅通,受条件所制无法保证消防安全。例如朝阳区火炬大厦内的多家、西朝阳桥附近的多家。
二、隐患现状
(一)共性问题
一是多数民办学校(含课后补习班)均无第二个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有的具备两部疏散因局部租赁也无法使用,导致只有一条安全通道,而且室内人员居多,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疏散十分困难,势必造成群死群伤,占检查总数的85%。
二是疏散通道堵塞占用比较严重。通过检查发现民办学校规模比较小的和课后补习班多数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其主要原因是方便管理、投入资金小。表现为在走廊安装拉链门,设家长休息区等等。占检查总数的40%。
三是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安装配备不符合要求。部分自动消防设施安装符合要求也无人维护和保养,导致设施损坏无法正常使用。较为突出的是墙壁消防栓破坏的严重,多数只有箱体,无任何配件。灭火器、安全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灯等配备的十分混乱,型号、数量、质量、期限等都不符合要求。一旦发生火灾根本无法发挥作用。占检查总数的68%。
(二)个性问题
一是部分民办学校(含课后补习班)部分设在高层建筑内。多数民办学校(含课后补习班)的生源是中小学生,年龄相对较小,一旦发生火灾逃生能力差,很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现象。突出表现在朝阳区火炬大厦和凯维大厦。
二是部分民办学校(含课后补习班)采用的装修材料可燃物居多。此类学校不但在装修过程中采用了大量可燃材料,而且装修造成通道狭小,发生火灾时影响人员疏散。目前占总数的3%。
三是部分民办学校(含课后补习班)将教学、住宿、办公等设在一起。检查发现在朝阳区和南关区有少数学校设有宿舍,宿舍安全出口均上锁,问题十分严重。突出表现在南关区的xx市五环体育中等职业学校和设在市委党校5号楼的几所学校。
四是部分民办学校(含课后补习班)设在陈旧的`建筑物内。这类学校无任何消防设施,建筑物安全性差,有的设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发生火灾扑救困难。
三、防范措施
一要加强对民办学校(含课后补习班)办学者和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工作。针对目前的现状,应当有计划地加强对民办学校(含课后补习班)办学者和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工作。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的责任心。成立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拿到重要议事日程。
二要严把民办学校(含课后补习班)审核关,把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作为办学审批的前置要件。通过检查发现,多数民办学校(含课后补习班)的消防安全条件不符合消防要求,只由教育部门把关很难达到消防要求。一是教育部门对消防技术标准掌握有限;二是教育部门无法实施消防行政许可。
三要加大对民办学校(含课后补习班)消防安全监督力度,切实保证消防安全。通过检查发现,对民办学校(含课后补习班)的消防监督工作存在严重失控漏管的现象。原因:一是多数民办学校(含课后补习班)的消防监督属三级派出所管理,既有监督不到位又有监督不利的因素;二是对民办学校(含课后补习班)的监督力度不大,重视程度不高。如此一来,势必造成失控漏管。
民办学校调研报告3
自200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我国的民办教育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不仅拓宽了人才培养渠道,适应了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多样化需求,而且对深化教育办学体制改革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我国民办学校产生和发展的时间不长,在实行《民办教育促进法》过程中难免出现各种问题。为进一步推动《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贯彻实施,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昌邑区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组成调研组,利用近半年时间对昌邑区各个民办学校贯彻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落实情况,已经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对推动民办教育发展的作用,我区民办教育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征求对制定、修改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调研。
鉴于此次调研,调研组从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发展情况、主要经验、面临的主要问题、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建议、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有关对策情况对昌邑区民办教育凸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究和分析,并形成调研报告。现将调研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民办教育的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了“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民办教育发展方针之后,昌邑区民办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截止目前为止,昌邑区现有民办学校149所,其中文化类学校占总数的29%,艺术类占32%,外语类占30%,计算机类占3%,职业类占6%;学校现有专职教师600余人,年度培训学员约4万多人,学校总占地面积约为1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达2200多万元。现已形成了学前教育、基础教育、成人教育齐头并进,文化培训、艺术培训、技能培训兼容并蓄的多层次、多形式的民办教育体系,并构成了以城市为中心,城乡结合的办学格局,成为我区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民办教育发展的主要经验
纵观民办教育多年的发展历程,横看各地民办教育成功发展的路径,我们得出结论,民办教育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民办教育发展必须瞄准市场、适应人才市场的需要;二是民办教育发展必须从思想观念和实践中推进现行教育体制改革和管理机制改革,创造灵活、高效的体制和机制;三是民办教育发展必须敢于创新,突出自身特色;四是民办教育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诚信原则、质量原则;五是民办教育发展必须打造良好的办学环境及办学条件;六是民办教育发展必须得到社会各界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行政部门必须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工作效率,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帮助民办学校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政策扶持方面的问题。
一是办学场地的应用与开发得不到重视,适合办学条件的教育集中场所资源匮乏;二是相关部门对民办学校的便捷服务有待改善和提高;三是民办学校建设贷款难。
2、行政管理方面的问题
一是管理过于被条框限制,不灵活。如:艺术专业的教师大多没有教师资格证,因审批标准限制而不能聘用的问题;《督导评估指标》根据学校规模、专业、分门别类设置,才能更有效发挥指导评估作用。二是化解风险手段缺乏。如:民办学校办学风险抵押金设定标准偏高,收取困难。三是打击违规办学力度薄弱。如:无证办学机构难以清除,教育自身无法强制执行。四是法定权益没有全面落实。如:民办学校在表彰奖励、教师职称评审、资格认定、人事关系流转等社会优待方面还没有依法落实相应的权益,享受应有的待遇。五是审批条件不够合理。如:办学面积和验资数额标准过高。
3、民办学校办学方面的问题
一是部分学校缺少长期办学理念。校舍长期靠租赁,只重经济效益,不重办学投入,办学极不稳定。二是缺少一支稳定的、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教师以兼职居多,任课教师流动性大,学校随意解聘和教师随时辞职的现象较多,影响了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三是缺少现代管理理念和手段,教学管理工作水平不够高,教学效果和质量监控机制也没有完全建立。
4、违规办学方面的问题。
一是部分民办学校,以就业和经济利益驱动为目的,不申请、不注册,想办就办,想停就停,我行我素,擅自办校或设立分校,严重影响了教育教学秩序,而相关有效力的执法规定甚少,以至于找不到更有效的法律依据,造成主管部门执法力度薄弱,整治力度不明显。二是个别民办学校已盈利为目的,利用不正当手段招生,变相开设中小学文化课类补习,聘请在职教师上课,或向在职教师出租教室上课,形成公办学校、民办学校“纵容”在职教师举办文化课补习班的恶劣事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在职教师乱办班行为追究不严,惩治力度不够,造成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给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
四、对策及建议
1.加强和改善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和评估,依法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
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一法一例”及其实施条例,严把准入资格、加强教学督导、倡导诚信办学、严格监督管理、认真指导服务。在审批标准、评估体系、广告发布、年评年审、信息披露等方面采取合理、有效措施,严把审批关、培训关、财务关、评估关,推进依法治校,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加强民办教育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全力防范办学风险,逐步建立起自动调节、规范运作、科学发展、健康有序的民办教育市场规则。各部门要明确民办学校为非财政性事业单位,一切按照非财政性事业单位进行管理,更好地落实对民办学校征地、基建、税收、水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2、出台制约违规办学行为的政策措施,加大民办教育执法力度。
建议我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政策及规定,要求政府各职能部门(城—管、物价、公安等部门)积极配合教育部门成立联合执法机构严打违规办学行为,净化民办教育市场,为民办学校营造健康发展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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