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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承诺书五篇

更新时间:2023-08-05 21:16:40 来源:高考在线

施工单位承诺书 篇1

  企业规范管理、依法经营承诺书

  我企业进北京市范围内承接工程施工任务,将严格遵守《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l、工程项目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施工机械设备(设施)、资金落实到位;

  2、自觉履行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维护北京市的建筑市场秩序。严格执行国家资质管理规定,做到不超资质承接工程任务,不接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接工程任务,不违法将工程转包、分包;

  3、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规范、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执行文明施工和起重机械等施工设备的管理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4、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计价规则和标准,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规定,不随意压低工程造价进行恶性竞争;

  5、认真执行北京市的有关管理规定。在工程项目施工中,积极采用先进工艺,先进技术和新型材料;

  6、按时参加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和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召开的质安例会和有关会议,并自觉执行会议所提出的有关要求或规定;

  7、自觉接受上级和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专职管理机构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等的监督检查,及时改正检查中提出的问题。按时参加北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人员专项培训学习;

  8、建立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依法给工程施工务工人员购买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依法与工程施工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支付工人工资;

  9、服从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专职管理机构的管理,认真执行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其它有关规定和决定。

  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我企业如果出现违反国家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承诺书行为的,自愿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作出的行政处罚或北京市建筑业协会的制裁。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施工单位承诺书 篇2

  为确认和响应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以及我方对承建20xx年度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协议维修工程施工入围单位项目II标段(修缮类)认为有必要的`说明有关事项,现整理说明如下:

  我方在此声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投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如果中标,工程不在分包和转让;

  我方一旦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经理等内容组织实施;

  安全、质量要求方面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规范要求;满足行业和工程所在省市地方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现行有关安全技术、质量管理规定;满足施工图的要求;

  我方投标时缴纳贰万元现金作为投标保证金。

  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并服从发包单位的各项管理;

  我方一旦中标,将按规定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芜湖良安建设有限公司具体承诺如下:

  1.装修装饰项目执行安徽省99装饰定额;修缮项目执行安徽省99修缮定额;水电安装项目执行安徽省20xx安装定额;市政龚永刚工程执行安徽省20xx市政定额。人工工资均按47.00元/工日执行。

  2.本标段派出王次忠、秦胜兵、承小俊等3名三级项目经理。

  3.为确保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工期,每一名项目经理每月只会同时承担2项协议维修施工任务。

  4.对入围工程项目取费5.42%,工程施工中涉及的水电、安装取费一并按综合取费费率执行,不在另报其他费率。

  5.材料价格优惠率,以具体项目施工同期的《芜湖市工程造价信息》为基础自报,《芜湖市工程造价信息》查阅不到的材料以同期市场价为基础。其中主材价格优惠率4.42%,地材诱惑率8.48%,装饰材料及水电安装等材料价格优惠率为17.68%。工程中所用的材料必须由业主确认后方可使用。

  6.单项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零星建设工程,必须按投标承诺承担

  项目施工任务,否则将接收取消入围资格。

  7、对入围零星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协议维修协议和合同,不得分包、转包此工程,若有违反,接收取消此资格。

  8、协议维修施工合同必须报市财政局和市政府第一招标采购代理处备案。工程竣工决算必须由财政部门确认的审价机构进行审价。

  9、对招标代理处所做的随机抽取2个入围单位和一名项目经理交业主单位确认承担此项目的做法,以及不保证一年内是否有项目做,我公司表示接收。

  10、对入围零星建设所有工程项目,严格按照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不会出现农民工上访等事情的发生。

  11、所报材料的优惠率,一旦中标后,业主单位可以按修缮、装修、市政三类按有利于业主的原则统一确定各中标单位的材料优惠率。

  投标单位:

  日期: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施工单位承诺书 篇3

  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授权单位:

  注册地址:

  兹授权我单位 丁存增 同志为山东平邑环球商务中心工程项目负责人,对该项目的 工作承担质量终身责任。

  本授权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盖执业资格章)

  身份证号: 3XXXXXXXX010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书一式七份,一份授权单位留存,一份提交相关行业主管科室,一份提交给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四份由建设单位纳入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

施工单位承诺书 篇4

  说明

  1.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落实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呼和浩特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

  2.凡在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内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质量责任人员,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分别签署本承诺书。依法分包的桩基、钢结构、建筑幕墙、门窗、外墙外保温等工程的施工企业不再单独签署,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其质量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各填报单位对签署的承诺书真实性负责。

  3.施工过程中需变更的质量责任人员,要按规定程序履行变更手续,并在本承诺书中明确记录。

  4.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参建责任单位留存;一份在建筑工程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向备案机关提交一份;一份与工程技术档案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5.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参建各方责任单位及其质量责任人员应严格按照本承诺书内容认真履行职责,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施工单位质量责任人信息登记表

  施工单位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我单位及该工程项目经理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依法承担终身质量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自治区工程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认真履行相应质量责任和义务。

  (二)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承揽工程后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再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进行施工。

  (三)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随意分包。不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或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他人。

  (四)严格按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任职资格应符合国家、省相关部门规定,并保证所有人员到岗履职。

  (五)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并对施工中采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严格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用于工程。当无法正常施工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按规定程序办理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手续。

  (六)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做好自检,互检,

  交接检和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及时通知建设、设计、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严格工序管理,每道工序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并做到上道工序不合格,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做好成品保护。

  (七)保证施工中形成的工程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签章手续齐全,并及时整理,工程竣工后,移交建设单位归档。

  (八)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负责返修。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保修义务或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九)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项目经理(签字): 法人代表(签章):

  (单位公章)

  年月 日年 月日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兹授权我单位(姓名)担任

  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本授权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

  授权单位 (盖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

施工单位承诺书 篇5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我单位向贵公司提交20xx年中国联通…工程(绍兴柯桥宝龙工业园管道工程)的竣工结算文件,为对竣工结算文件负责,我单位特此作如下承诺:

  1、我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遵循国家及浙江省有关工程建设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保证上述结算资料已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工程的实际完工情况,结算书未列的项目,均不属于本工程结算范围。

  2、如果上述结算资料不能充分证明“工程结算书”所列项目造价的真实性,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公司通知之日起2日内按照实际发生的情况补齐相关资料,逾期不能补齐的,表明我司同意从“工程结算书”中剔除该项目的相关内容。

  3、我单位愿意配合贵公司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核本工程造价,我单位保证在接到贵公司通知之日起3日内主动与贵公司或贵公司委托的中介机构对数,7日天内完成对初审核结果的核对、确认并确保贵单位收到签章确认的《工程项目结算审定表》。逾期不与贵公司对数的,表明我单位同意按贵公司的审计结果进行工程结算。

  4、我单位承诺,审计费用按照建设单位与中介机构签署的协议执行,从应支付的工程费中扣减。

  施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