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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廉洁自律承诺书(通用7篇)

更新时间:2023-08-06 12:34:21 来源:高考在线

  建设项目廉洁自律承诺书1

  根据市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出来的问题以及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查摆和相互批评情况,在全面认真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基础上,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公开承诺如下:

  1、决不听信、散布、传播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小道消息。

  2、决不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3、决不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跑门子、找关系、说情打招呼。

  4、决不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5、决不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6、决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7、决不允许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旗号干预人事安排、案件调查和审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审批等。

  8、决不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以上承诺,欢迎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承诺人(签字):

日期:

  建设项目廉洁自律承诺书2

  为着力打造社会认可、群众满意、公正执法、勤政廉洁的环保队伍,助推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现就依法行政廉洁自律承诺如下:

  一、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执法,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在行政执法中体现管理水平和质量,争做依法执法表率和最佳执法人员。

  二、妥善化解信访,进一步促进民生改善。畅通12369环保投拆热线,接受群众投诉,随时处理扰民事件和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努力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复,确保领导,社会,当事人“三满意”。

  三、公正监察监测,进一步维护环保权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科学进行环境监测,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严格执行国家排污费征收管理有关规定,坚持“收支两条线”,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四、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坚持所有行政许可事项“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度,对需要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主动协调,对属于本级审批的依法依规限时办结。

  五、坚守勤廉底线,进一步树好清廉形象。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环保部门“六项禁令”,严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主动拒绝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不作为、乱作为等不正之风。

 承诺人(签字):

日期:

  建设项目廉洁自律承诺书3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树立教育部门良好形象,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本人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不违反规定送收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二、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

  三、不参与任何形式的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以或变相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形式收钱敛财;

  四、不利用公款搞无实质性内容的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和用公款大吃大喝、出国(境)旅游,不擅自接受邀请参加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

  五、不私设“小金库”,不违反财务制度、规范津补贴等有关规定;

  六、不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利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七、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物资采购、基建工程等生产经营活动;

  八、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九、自觉遵守《“十条禁令”》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执行一系列规章制度,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努力形成务实、高效、文明、勤政良好作风;

  十、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自愿接受各级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承诺人(签字):

日期:

  建设项目廉洁自律承诺书4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将牢记党的宗旨,严守党的纪律,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作好表率,郑重作出以下承诺,并自觉接受组织和同志们的监督:

  一、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县委决定,自觉维护班子团结,自觉维护浚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凡涉及重要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个人不越权行事、不滥用权力。

  三、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带头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件》。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标准、程序,不稿个人“封官许愿”。不干预下级干部任用,不要求、指使、暗示下级推荐、提拔、重用自己的亲属。

  四、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和招投标各项规定,对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由让、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不插手、不干预、不打招呼、不批条子,不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坚持拒收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不以拜年、跑项目等名义给上级领导送钱送物。不违反规定乘坐超标准小汽车。不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六、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不干预执纪执法机关公正办案。

  七、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不以各种名义设立帐外帐、“小金库”,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现象的发生。到基层检查指导工作坚持轻车简从,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不以任何名义用公款吃喝玩乐。

  八、身体力行*道德准则,不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不涉足色情、毒品场所。

  九、管好配偶、子女、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影响。

  十、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承诺人(签字):

日期:

  建设项目廉洁自律承诺书5

  为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主动接受监督,现就廉洁自律郑重承诺如下:

  一、全面履行工作职责,严格依法行政

  深入开展*法制理念教育活动,加大"六五"普法教育力度,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严禁参与与司法干警身份不相符的活动,保持队伍良好的形象。认真抓好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及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全面履行司法所各项工作职责,并在行动上为塑造廉洁、高效、文明、务实的司法所新形象作出表率。

  二、坚持人民调解工作不收费,不收受服务对象的任何财物,不接受可能影响人民调解公正的宴请。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

  1、法律援助初审: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25个工作日内调结。

  四、实行错案、错证责任追究制

  因主观过错造成错案,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按规定进行赔偿,同时追究相应的行政、法纪责任。对应办不办、超出限办时限等过错行为,严格按照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做到工作日中午不饮酒,不无故脱岗,做到勤政为民,坚守工作岗位。

  六、不参与黄赌毒活动、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活动以及有害于社会的各种非法活动。

  七、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把住大节,注意小节,努力不渎职失职。

  八、保持廉洁自律形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格观,甘于清贫,淡泊名利,做清正廉洁的楷模。

  以上承诺,敬请干部群众监督检查。

 承诺人(签字):

日期:

  建设项目廉洁自律承诺书6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搞好本人及所在单位的廉洁自律工作,认真执行"八个禁止"、"52个不准"和上级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更好地接受全镇党员、干部、群众和各级党组织的监督,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遵守政治纪律方面。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自觉做到顾全大局、令行禁止。

  二、廉洁从政方面。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等有关廉政规定,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铺张浪费、挥霍公-款、讲排场、比阔气;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弄虚作假,脱离实际,损害党群干群关系。

  三、依法行政方面。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办事,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决不乱用职权、用权谋私,自觉接受监督。

  四、严肃生活作风方面。自觉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讲操守,重品行,保持高度的精神追求,努力做到"诚实、公道、正派、可靠"。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对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贪腐工作负总责。敢抓敢管,以身示范,抓班子,带队伍,做好小城镇建设、城镇管理、村镇规划、镇工业园区建设、矿砂资源管理、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审批服务、迁村并点工作。扎实做好辖区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贪腐工作,带头与各种消极贪腐现象及不正之风作斗争。

 承诺人(签字):

日期:

  建设项目廉洁自律承诺书7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违背政策法规办事。

  (二)坚决贯彻执行村“两委”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户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按照议事程序形成的决议、决定;不搞“小团体”主义,不将个人意见凌驾于集体决议决定之上。

  (三)自觉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遵守村务公开、农村财务管理、小工程招投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村级印章制发使用管理等各项村级管理制度、带头遵守村规民规约;不破坏管理制度,不违章办事。

  (四)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村级事务集体决策,严格按村级议事程序办事,不搞“一言堂”,不个人乱答复问题。

  (五)自觉维护村“两委”班子团结,大事讲原则,小时讲风格;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按时参加各级各类会议,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不拉帮结派,不搞宗族争斗,不搞非组织活动。

  (六)自觉维护村庄稳定,不煽动、组织、参与群众上访;向组织反应问题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不越级、不捕风捉影。

  (七)自觉学习并熟练掌握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法规和政府制定的村级管理制度;不当“糊涂先生”,不做政策法律“文盲”。

  (八)自觉遵守《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不索贿、受贿;不侵占、挪用集体财物;不违规报销招待费、电话费、租车费;不违规借贷、投资、融资、担保;不违规签订合同、承包土地、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不违规批地、占地。

  (九)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不参与各种形式的黄赌毒活动;不参与或指使纵容亲友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正常公务活动。

  (十)是严格遵守廉政自律的各项规定,不侵占集体财产或者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十一)是所负责的新农村各项工作和项目建设,做到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实施,不能有“吃、拿、卡、要、拖”行为,认真落实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好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和村民代表监督作用;

  (十二)是不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色情、涉毒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

  (十三)是按要求进行勤廉双述,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十四)是不贪污、挪用、截留各项专款,自觉坚持“两个务必”,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严格执行村级接待费“零控制”制度。

 承诺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