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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800字五篇

更新时间:2023-08-10 11:50:32 来源:高考在线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800字 篇1

曾经有这么一句话“没有读过这本书的人生跟读过之后的人生,真的很不一样。”刚开始还不信,读着读着我信了,是真的。书中关于一个小镇,一家人,一个案子的记录,教会了我们最重要的两件事——勇敢和教养关于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阿蒂克斯在为汤姆辩护前,清楚大概率会败诉,但他遵从自己的内心,为了事实的真相和不公,站上了法庭。这就是勇敢。同样阿蒂克斯“以身着则”教会了孩子“勇敢”,如同他自己所说“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做家长很失败,可是我就是他们拥有的一切。在杰姆仰视别人的时候,他首先仰视的是我,我希望自己正直地活着,以便能坦然面对他……”杰姆和斯库特并没有用拳头去对抗班中同学的“流言蜚语”,像父亲教的那样,像绅士一样,昂首走在同学们的面前,忽视他们口中难听的词汇。

其实勇敢的前提是“在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心”。凡事要对得起自己的心,你在心底都不认同自己的做法,就不可能勇敢地行动。生活中我们慢慢被社会大熔炉所融化,凡事差不多即可;过得去就行;别人都这么做,那我也这样做。我们随波逐流地生活着,慢慢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勇敢”也悄悄地出走。以后的生活工作各方面都问问自己,这样做你内心过得去吗?问心无愧,勇敢地做自己坚定的事,哪怕有千万人阻挡关于教养1、待人之道卡波妮是阿蒂克斯的“大管家”,她在日常的点滴生活中教会了孩子包容,如何待客。接受不同的做法,不去评判。“有些人不像我们这样吃饭,可是你不能在饭桌上给人家当面指出来。那孩子是你的客人,就算他要吃桌布,你也随他便......”

2、家人相处生活中,我们似乎常常把坏脾气留给家人。当我们和家人意见相左时,我们会开始质疑他们为何要如此对我们?为什么他们不理解我们的观点?亚历山德拉姑妈和斯库特就有这样深深的矛盾,姑妈希望斯库特穿裙子、做家务、不要总是在外野着。斯库特非常不满,但是阿蒂克斯告诉他“你可以选择自己的朋友,但你不该也无法选择自己的家庭。无论你是否对家人心存感激,家人一直都是你的牵绊。而当你对家庭丧失感激之情时,会让你看上去很愚蠢。”2、学会包容不要去教别人如何做事,做人。强加给他人的观点和思想,终究只是你的主观臆断。要是我们总是站在自己的角度看他人,就很难理解为什么他人会有如此“怪异”的行为。所以要想办法“穿进他人的鞋子中思考问题“,了解他们的所有背景和经历,理解他们怪异和不同的做法,这才是真正的包容。“在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你会发现,绝大多数人都是好人”未来的人生路上,努力理解他人。相信哪怕曾经有过矛盾的敌人,也都是好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800字 篇2

我在读这本书之前,没有了解到任何有关这本书的信息。在案情还未正式描述之前,我以为这本书属于《爱的教育》那一类。成长中的小孩斯洛特和杰姆,以及他们的朋友迪尔,在睿智的父亲阿迪克斯的教导下快乐成长,读着很暖心。

可惜并非如此。

现实很残酷,我在阅读时想得最多的是“歧视”的问题。先说我自己的经历,从小我就知道歧视别人是不对的,但是后来才发现根本不可避免。举两个例子。

第一个,在学校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规则,谁把书包放在椅子上,这个位置就是谁的,俗称:“占位。”一次,我和同学在食堂占了两个相邻的位置,等我端了饭回来,一个金发的外国人坐在同学的位子上,把书包直接扔在地上。当然这只是简略地描述,但本来我接触过的外国人就不多,学校里的外国学生不只行为散漫无礼,而且经常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给我一种外国人很没礼貌的感觉。

这属于偏见,但是很神奇,我明知道这是偏见,不能一棒子打死一群人,可是到现在仍然很排斥他们。

第二个例子。我做兼职的时候,会不自觉看不起同事。明明自己年纪小,经验不足,应该多向别人学习。但是一想到自己学历比他们高,就觉得高人一等。我天生高傲,却又自知不对,常常自责。

所以很感激遇到《杀死一只知更鸟》,它使我对这些事有了些别的看法。

歧视往往来源于不了解。梅科姆镇子里白人和黑人分开居住,在白人的印象里,黑鬼会打架滋事,会干出强奸这种事,他们的行为早就由基因决定。当所有白人都秉持这一观点时,在法庭里便不会有黑人胜诉。但是对于在黑人保姆下呵护长大的孩子们,对于和黑人们愉快相处的多尔弗斯先生来说,黑人并没有什么令人嫌恶的地方。

当歧视者占大多数时,歧视俨然成了一种社会风气。杜博斯太太刚开始看上去可恶,她在孩子面前侮辱帮黑人辩护的阿迪克斯,说他们思想不干净。但她去世后,在阿迪克斯的叙述中,我才发现了她的勇敢,那时我想,如果一个人因为从小的环境与教育,认识不到他的行为是不对的,那我们该如何去评价她?单一个字“好”或“坏”肯定是不行的。

阿迪克斯在陪审团面前的话道出了案件的原罪:“我说主要证人有罪……她没有犯法律上的罪,她只不过打破了一条由来已久的严峻的社会准则……她是白人,却引诱一个黑人。她做了一件在我们的社会里可耻得说不出口的事情:吻一个黑人。”梅耶拉诬陷黑人汤姆的原因被一语道破:她后来不敢相信自己打破了这条社会准则,所以愿意配合父亲,想把汤姆置于死地。原来种族歧视,不只是对黑人的不公平,也是对白人的一种限制。

虽然歧视没未被打破,正义没有战胜邪恶,但是我们还是隐隐看出了一丝希望。陪审团犹豫不决,尤厄尔身败名裂,汤姆的妻子仍然有人帮助……我相信,一切会朝好的方面发展。

阿迪克斯的话引人深思:“有的人比别人聪明,有的人有更多机会,有的男人比别的男人会赚钱,有的女人比别的女人会做蛋糕,一言以蔽之,有的人的天赋是大多数人所望尘莫及的。在这个意义上,不是所有的人都平等……但是,在这个国度里,在一个方面,所有的人都生而平等。有一个人类机构能够使一个穷汉与洛克菲勒平等,一个笨伯与爱因斯坦平等,一个愚昧无知的人与任何一个大学校长平等。这个人类机构是什么?先生们,它就是法庭……”歧视不可避免,不过只要大环境是相对公平的,个人做不到一视同仁又如何呢?

而且人人都是向往公平的。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800字 篇3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

我摩挲着泛着油墨味的书页,我仔细地揣摩着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我甚至能感受到每一个符号里所蕴着的作者蓬勃的情感。很久没有看过如此能够让我为每一个文字所颤抖的书了,《杀死一只知更鸟》做到了。

在作者哈珀·李的笔下,我看到了经济大萧条下的美国,我看到了在那个贫瘠的时代里所谓的“人权”,我看到了在黑暗中透出的微弱的光。

在那个时代,大部分白人的心里,黑人就是如同他们肤色一般的存在。在洁白的他们眼中,黑人贪婪、低劣,他们认为黑人是社会动乱的根源。他们理所当然地将错误归咎到黑人身上,这也就是为什么当善良的“知更鸟”——汤姆·鲁宾逊被诬陷之时,几乎所有人不等审判便已经为他扣上了“有罪”的帽子。偏见,是杀死汤姆的那一把枪。

书中的另一只“知更鸟”,是与他人不同的、不善交往的“怪人”拉德利。人们将足不出户的拉德利描述成一个谋害双亲的“杀人犯”,在那扇吱嘎作响的百叶窗里,其实正闪着一双渴望与外界交流的眼睛。偏见,是关住拉德利的那一扇门。

因为偏见,人们误解了最单纯的善良;因为偏见,人们拒绝相信事实的真相。偏见者高高在上发表着和平自由的言论,丝毫不觉自己的话语似子弹一般穿透一个个弱小的灵魂。在这中间,我看到了从黑暗中射出的那一道光,我听到了为被偏见者发出的掷地有声的呐喊。“在这个国家里,我们的法庭是伟大的平等主义者。在我们的法庭里,人人生而平等。”这是来自律师阿迪克斯平静却格外具有分量的言语。他是勇士,是敢于划破黑暗的勇士,执正义之利刃去刺穿偏见的屏障;他是父亲,是以身作则教导孩子们什么是勇敢的父亲,坚毅却又不失柔情。

在这本书里,以孩子的视角出发,我看到了活在偏见中的人们有多么的可悲,与此同时我也看到了在这无边的黑暗中闪烁着的跳跃的光点,微小,但明亮。所以,我用笔,试图唤醒着人们的良知。

“你不可能真正了解谁,除非你穿着它的鞋子陪他走上一段。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800字 篇4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为了太阳底下的良知。——题记

为什么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罪恶的?因为知更鸟只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它们只是衷心的为我们歌唱。

奥巴马公开给自己的女儿送过两本书,其中一本就是《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完后才深刻理解了何为“从奢侈和柔弱之中如何产生了最温和的美德,人道、慈善以及对人类错误的容忍心,被曲解为所谓“古朴”和“信义”的所谓正义是如何误解并压迫着人们。”

在我的理解中,知更鸟是善良与正义。阿瑟、汤姆是知更鸟,阿迪克斯是知更鸟,斯库特、杰姆也是知更鸟。全书的核心事件是一个白人律师为一桩黑人的冤案而奔波劳碌。乍一看,似乎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是由于这桩案子而体现的许多人性,却值得深思。

肤色永远不是决定一个人灵魂是否高贵的唯一标准。就像绿皮书里描绘的那样,人人生而平等。

作为一个律师,阿迪克斯在梅科姆小镇上的生活是体面且受尊重的,他大可以拒接这个案子,可他的良知告诉他,汤姆是一个弱者,他必须去帮助汤姆,即便这样会让他失去现在拥有的平静与闲适,甚至当偏见吞噬了人们的理性时,他还会受到生命威胁。对待弱者的态度,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行,而为了保护弱者甘愿做出牺牲,则可以被称为“英雄”。《菜根谭》里写道,“济饥饿之人,胜结纳贤豪”,花费巨资去结交圣贤豪杰,不如拿出半瓢之粟去救济饥饿之人,建造千间房屋招徕贵客,不如修几间茅屋庇护孤苦的寒士。

这世上,从来都是愿意锦上添花的人车载斗量,而愿意雪中送炭的人寥若星辰。而结交一个愿意雪中送炭的朋友,胜过一百个愿意锦上添花的甲乙丙丁。

小说中还有一个令我肃然起敬的人物,是尖酸刻薄、极其丑陋的孤独老太太杜博斯。她每天以激怒斯库特和杰姆两兄妹为乐,辱骂他们的父亲阿迪克斯。在又一次谩骂中,杰姆忍无可忍,冲进杜博斯太太家破坏了她的花园,阿迪克斯为了表示歉意,与老太太达成协议,让杰姆每天去老太太的病榻前为她读书。

当孩子们向阿迪克斯表达自己对杜博斯太太的厌恶与恐惧时,阿迪克斯却引导孩子去发现杜博斯太太丑陋外表下的珍贵品质。原来,杜博斯太太七十多岁了,病入膏肓的她,一直靠吗啡来缓解疼痛,时间久了,就对吗啡产生了依赖。老太太自知将不久于世,想要干干净净的离开这个世界,不亏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人。于是,她让杰姆来为她读书,分散注意力,一次次延长自己脱离吗啡的忍耐时限,直至离世。 一个人病到杜博斯老太太那种程度,随便用什么来缓解病痛都是无可厚非的,阿迪克斯说,“她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

这个片段深深打动了我,让我思考起生而为人,却形形色色与众不同的人。为何人类可以不同于地球上的其他生物,或许是因为我们有思想,即便知道有些事情注定失败,但只要无愧于心,就值得去做,也值得世人的一份敬重与怀念。

再看看当下,疫情严重,国难当头,无数医务人员舍小家为大家,奋斗在前线,不舍昼夜,“不论生死,不计报酬”。就是这样令人尊敬的一群天使们,要面临被患者扯下防护帽吐口水被感染的生命危险,要面.临因官场混乱分配不到口罩防护服而感染的危险。他们何尝不是知更鸟,美丽善良,却因种种被扼住了歌喉。前有杨文医生牺牲,后有陶勇医生断手,希望这群知更鸟们,不要对世界失望。

平凡的人在守护这些无辜善良的知更鸟,也在守护一个公平正义的世界。这需要良知,需要不从众的见识,更要鲸波万里,一苇以航。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800字 篇5

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不,我们不会胜利,一百年来从来都没有过的。 ―――题记

人之所以呼吸是因为逼不得已,读书也是这样。看这本书是在2016年的1月,然而作者哈勃李去世是在2月份,很庆幸能够早早的读它。

小说反映了大萧条背景下美国民众的普通生活状态,以及种族间的隔阂与歧视。这些偏见让无辜的人遭受莫须有的灾难,黑人罗宾逊成为这种偏见的牺牲品。好在主人公阿迪克斯身上闪耀着人类良心责任与仁慈的光芒。他积极地为黑人辩护,总是知道自己必败无疑,但他依旧选择正义。令无数的人为他站立,鼓掌,欢呼。

康德曾说,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义,那么一切都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只有违背良心的准则可以不遵守

是的,主人公用实际行动告诉孩子们做人应有的品质和精神。不应该因为别人的偏见就放弃和退缩,他用正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去公平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即使这件事情受到所有人的反对,自己的儿子也遭受到了伤害。可他依然坚持不放弃。因为他的目的是为正义代言。明知道自己可能会失败,不会成功,但他仍然想要试一试。他以一己之力抵挡舆论的批评与指责。在那个种族纠纷盛行的年代,阿迪克斯用善良与正义为孩子们做了榜样,让他们得到黑人的尊重与认可。

主人公阿迪克斯年轻时是一名神枪手。

武力不是拿来炫耀的

他告诉孩子们,无论你射杀多少只蓝鸟都没有关系,但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因为,他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做窝,除了专心唱歌,什么都不做。知更鸟象征着天真无辜和善良的人,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杀死无辜善良的人。他们从来都是无辜的,而人们却对其不断残害,就像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并未做过任何坏事,却被人伤害。也因此,他们更需要有正义感的人为他们挺身而出。 后来,人们都喜欢给孩子取名斯库特(主人公的女儿)那代表着正义无畏与勇敢。他们希望自己的孩子都能做一个美好的人。

其实,我们的社会还是有些差劲的,生活中随处可见“世风日下”的不正义现象。比如公交车上的乘客目睹小偷“ 肆意妄为的工作”却无动于衷,路遇摔倒老人急忙退避三舍,你往我的奶粉里加点三聚氰胺,我往你的酸奶里放两双皮鞋...在义与利面前,人们还是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利。没办法,现实总不会像歌词唱的那么好听。

有种善良叫做正义,需要人们的维护。也许这些人会与社会的大众思想背道而驰。但他们仍然会一句心中所想,坚守正义与良知。

所以,请为正义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