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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范文(通用十三篇))

更新时间:2023-08-13 04:29:12 来源:高考在线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1

  福尔摩斯一直以来都是我的偶像,而这次得到这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更是非常高兴。一拿到手,我就狼吞虎咽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是一个叫华生的医生作为讲述故事的人,他作为福尔摩斯的助手,记录了许多案子,他挑选出能显示出福尔摩斯办案能力的案子,将生硬的地方进行润色,然后写进书中。其中我认为比较惊险的有“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最后一案”、“临终的侦探”、“魔鬼脚跟”等等。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有人利用传说,将一只大狗用人工装成传说中的鬼狗,吓死了一位当地最受尊重的老人——同时也是自己的亲人,他还想杀死另外一个继承财产的人,并想用自己的真实身份去夺得财产。但被福尔摩斯识破,犯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在“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为了打败一个犯罪集团,与这个集团的头头——一个很有名的教授——莫里亚蒂发生了斗争。最终,福尔摩斯粉碎了这个犯罪集团,但他与莫里亚蒂同归于尽,我一想到一名如此厉害的侦探就这样牺牲了,我就好伤心,好难过。可谁知道福尔摩斯并没有死,他运用之前他学过的摔跤,将莫里亚蒂摔下悬崖,我高兴地跳了起来。激动的不得了。

  看完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本书太吸引人了,我的心随着它其中的内容起伏。我觉得福尔摩斯是一个很有才华、很有能力的人,他虽然对跟犯罪没关系的事一无所知,但是对有关犯罪的事无所不知。他的所有知识都是用于抓住犯罪之人,或者阻止犯罪。,对于那些他认为愚蠢的警察,他很不屑,那只是因为他聪明过人罢了。

  这本书太好了,相信大家也会喜欢的!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2

  我利用课余时间读完了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读完这本书后,使我受益匪浅。

  记得德国大诗人歌德曾经说过一句话:“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小说是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这本小说共分为四个部分,每一个部分都有着错综复杂、曲折离奇的案情和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一个个合乎逻辑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机智勇敢、沉着冷静的福尔摩斯形象。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看第二部的《四签名》,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景、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故事情节主要讲述的是莫斯坦上校在一个夜晚神秘的失踪,他的女儿每年的这一天都会收到一个无名的邮包。今年,她收到的是一封信,约她在一个深夜见面,然而这次会面并没有揭开真相,反而给他们带来了更多的疑问。福尔摩斯和华生带领我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就如拼图一样,在谜底没有揭开之前你绝对不可能有十足的把握判断凶手是谁。随着“拼图”的接口不断衔接上,我的心也不停地绷紧,吸引着我继续读下去,如同身临其境。

  读完这本后,使我学到了许多知识,无论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要做一个学会推理,遇事沉着冷静,善于思考、动脑的人。有助于我们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这一点值得我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3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是英国作业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每一页字里行间都是百思不得其解的线索,可福尔摩斯总是能轻松地破解它们。书中讲述了福尔摩斯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侦破各种奇怪的案件,破案过程中十分细心。例如在“红发会”故事中,福尔摩斯细心观察到伙计的裤子膝盖有多么破旧,说明他们花了长时间去挖地道。他还发现城市与郊区银行和他们朋友的房紧挨着,进一步证实了挖地道的目的。因为他的细心,许多蛛丝马迹都逃不过他的鹰眼,所以警方遇到棘手的大案都要请他出马。

  福尔摩斯细心观察的优点值得我学习,因为我比较粗心。比如平时观察事物不留心,写作文时经常无从下手。做数学题目也经常丢三落四,小错不断,几乎没有一次全部正确。

  福尔摩斯不仅细心,而且知识渊博。在《血字的研究》中,墙上写着“RACHE”,许多人以为是一个女孩的名字。只有福尔摩斯知道在德语中“RACHE”的意思是复仇。顺得这条线索,成功地破了案。可见要想获得成功,深厚的文化底蕴必不可少。

  这本书使受益非浅,让我懂得要细心观察、认真学习,做个有坚定毅力的人,就象福尔摩斯一样。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4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一书,它主要讲了福尔摩斯探案的事。

  这本书是从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视角写的,也就是说,文中提到的“我”,一般指华生。

  福尔摩斯是一个精明、睿智、拥有极强的洞察能力和推理能力的人。他的身手不错,又很善良。他的能力使他像可以预知未来一样。华生是一个从阿富汗战场回来的士兵,他因租房子而结识了福尔摩斯,因为他们俩合租一个公寓。

  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很多,我在这里先介绍一下《血字的研究》吧。罪犯是在花园街三号杀了被害人,凶手是个赤面人,他临走前用自己的鼻血在墙上抹了一串字母——RACHE.(德文复仇的意思)。福尔摩斯在第二天得到消息,对被害人尸体进行了一番检查后,断定被害人是被毒死的。凶手是美国人,这一点也被福尔摩斯推测到。为了破案,福尔摩斯在报纸上刊登了一则失物招领的启示,凶手化装成一个老太太领走了戒指。通过这个计谋,福尔摩斯断定罪犯精通易容术,且还有同伙。后来,经过一系列的推理与考证,确定凶手就是赤面人。经过一番侦查,最终,逮住了凶手。

  这整本书告诉我们,观察是很重要的。在生活中留心观察,能对你有很大帮助,或许,它就能使你成功。

  在这里,我还要说一下作者阿瑟先生。他写的侦探小说严密、严谨,逻辑性很强;悬念设置巧妙,对读者很有吸引力;故事描写的细致,很容易给人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自己就是华生。

  我已经深深喜欢上了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5

  七月二十六日那天,我看完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一书,这“侦探小说之父”——亚瑟·柯南道尔爵士笔下的夏洛克·福尔摩斯,竟让一个沉浸在《哈利·波特》魔幻世界里的女孩,爱上了侦探小说,这真实一个奇迹!故事的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在破案过程中,那种在任何情况下都沉着冷静而又幽默的风度把我深深的打动了。他个子不高,体形却十分消瘦,但是他却十分熟悉拳术,这无疑为他打造了一种神秘感;他总爱抽烟斗,因为他可以使福尔摩斯平静下来。他还有一个奇怪的特点,他从不喜欢看那些正儿八紧的书。不仅他的生活很特殊,就连破案也很棒。这些让我彻底成了这个英雄的崇拜者,用自己满腔的敬佩来祭奠这位天生善观察推理的侦探!

  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与推理能力极强,就如在《血字研究案》中,他总是能以他的实践及推理给大家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这样离奇的案件对福尔摩斯来说只是小菜一碟,好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哪!福尔摩斯的果断推理和大胆的想法,令我大开眼界,无论是那敏锐的察觉力,还是那绝伦的推理,都让我为之陶醉。在所有的案件中,我觉得《荣苏号》一案和《墨氏家族的成人礼》一案也充分体现了福尔摩斯的这一特点,这两个案子中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它们都有奇怪的语言。先来看看《荣苏号》一案吧!在这个案子中那封信是隔两个词、两个词写得。在普通人眼里,一般最多只会想到隔一个词的写的方式,而我们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用自己的智慧把这个密案的关键点给解了开来。而最有意思的《墨氏家族的成人礼》一案,福尔摩斯也从墨氏家族那看似简单、古怪的成人礼问答中,整理发现了至关重要的不但是死者的“藏身之地”,同样为墨氏家族发现了多代未发掘的秘密宝藏。

  当我看到《最后一案》时候,我知道这个就是我爸爸说的有关莫里亚蒂教授的一案。这位教授也是一个高智商的人,组织了一个犯罪组织,拥有一支非常强的犯罪队伍。整个大英帝国这么多案件中,有百分之六、七十都是莫里亚蒂教授的犯罪组织干的。谁能把这位犯罪王国的拿破仑——莫里亚蒂教授组建的犯罪组织捕捉起来,就能得到四、五十件神秘悬案的答案,而福尔摩斯凭借自己的智慧、勇气和毅力做到了。

  读完福尔摩斯最后留给华生医生的信后,我意识到福尔摩斯这位鼎鼎大名的大侦探已经离我们远去,但是 “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却已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中,因为从福尔摩斯身上我学到了太多,认真观察事物、坚持、执着、冷静、正义、钻研、乐观……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6

  “瞧,在壁炉旁坐着一位面色苍白,自称是名刑侦顾问的人,右手手指轮替敲打壁炉台,他的鹰钩鼻和前突下巴构成了脸部十分坚毅的线条。他是谁呢?他就是‘ 夏洛特.福尔摩斯’——我心目中非常崇拜的大侦探。从我刚开始通过动画片及漫画接触了柯南道尔及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我就被福尔摩斯的智慧和毅力深深地吸引了。我就想:我一定要买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

  记得那时我刚刚上小学三年级,和妈妈一起去凤凰书城看书,我翻来找去,就是找不到我想看的书。这时,已经挑好书的妈妈走了过来,看见漫不经心挑书的我,便问:“还没挑好书呀?”“嗯,这些书讲的故事太乏味了,都读不懂。”突然,我看见了妈妈手中拿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不禁两眼发光,那不正是我梦寐以求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吗?妈妈见我原本无精打采的样子顿时生龙活虎起来,就猜想我一定是被《福尔摩斯探案集》给吸引住了,便又帮我拿了一本。我便开始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读到惊险刺激的环节时,我的心情和主人公一样激动;读到破案失败的环节时,我替他们而感到伤心;就这样,我和主人公一起破了一个又一个案子,我自己仿佛都成为里面的一个人物了。

  就在我和主人公共同哀乐的时候,妈妈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涵涵,已经五点半了,应该回家吃饭了!”我一听,便央求妈妈帮我把这一套书买下来,妈妈没同意,因为我的家里已经有好多类似的书了。我很依依不舍的和妈妈回家了,走之前,我在心里默默地对书说:你等着我,我下个星期再来!

  第二个星期日,我快步走进书店的大门,向书店工作人员打听《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在哪儿?工作人员说这本书暂时缺货,就在上午,一群大学生把它全部买走了,要想买的话,只能到下周日了。这时,悲伤在我心里悄悄地落了根,看着书店周围的环境,感觉多么陌生,多么格格不入。我在心里大声的喊着:我不是让你等我的吗,你为什么违背承诺?也许,《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对我的影响是很大的。我伤心急了,但我不能放弃,不能眼睁睁的看着我喜欢的书消失在别人的手上。

  于是,第三个星期,我早早的来到了书店门口,这时,书店还没开门呢!我就坐在石凳上等书店开门,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书店的门,生怕们开时我没注意到,书让别人买走了。终于,书店的门开了,我以火箭般的速度第一个冲进去,在货架上寻找着我心爱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终于,我在离收银台不远货架的一个角落里,找到了那本让我如痴如醉的书,我便立刻付了钱,兴高采烈地抱着书一蹦一跳的回家了。走在回家的路上,花儿在灿烂地微笑,鸟儿在快乐地欢叫,我的心情啊,像吃了蜜一样甜。

  回到家,我看着那本《福尔摩斯探案集》,虽然上面有一些灰尘,但里面的内容仍然那么生动,那么有趣!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7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故事内容充满悬念,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使我爱不释手。

  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位举世闻名的“咨询侦探”,还是一流的药剂师。他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平日里比较懒散,但只要一碰到案件,特别是一些奇案,他就会立刻变得精力十足,不辞辛苦地到处奔走。

  他对细节的观察十分令人敬佩。例如在《斑点带子》中。他根据女士左臂上的泥和手中一张半截的回程票推断出,她是在到达车站之前,乘坐轻便马车驶过非常长的一段路程。

  福尔摩斯让我敬佩的不仅有他那杰出的观察能力和推理能力,还有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性格。越是有挑战性的案件他越乐意接手,并从思考、推理中获得乐趣,轻而易举地解开那一个个错综复杂的谜案。他把破案的过程当作是一种人生的乐趣,甚至公然承认自己不是为伸张正义才做侦探的。

  福尔摩斯虽然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但他的许多优点都值得我们学习。仔细观察就会有新的发现;静下心来思考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勇于挑战困难能让你收获颇多;沉着镇定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8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哦然的机会你,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过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物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我觉得无论是谁,也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就像我一样,有时考一个好成绩,结果骄傲起来,于是下一次考试成绩不理想。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也经常出现问题。很多事情只要细心就会干成,那破你连看都没看过。

  但是骄傲并不是代表没有自信。如果福尔摩斯手里掌握着许多证据,如果没自信,不敢行动再多的证据也是杯水车薪,毫无意义 。无论是在困难的事情,只要你敢去尝试一下,就会有成功的机会正像贝弗利·希尔斯说的一样:失败了,你可能会失望,但如果不去尝试,注定会失败。所以无论是什么事,都要勇于尝试。

  只有细心自信加上勇于尝试,才能获取成功的希望,什么事情都做不成。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9

  高高的个子,敏锐的思维,坚守的意志,再加上一双让犯人闻风丧胆的正义之眼。这就是闻名天下的神探——福尔摩斯。

  一桩桩错综复杂的谜案,一次次惊心动魄的经历。每一次福尔摩斯都以超群的智慧和丰富的经验将案件侦破。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血字研究》。这是作者柯南道尔于1887年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

  故事大意是这样的:福尔摩斯在地下室碰到了好朋友华生,他们决定在贝克街住下来。这时,警长打来电话,让福尔摩斯去侦察一件案子,福尔摩斯超乎想象地在乱七八糟的环境中找出了凶手。

  我觉得福尔摩斯破案有一大秘诀:细心。每次他在破案的时候,非常善于观察,不放过身边每一个细节,哪怕是一滴水,一个小洞。如果我也能像他一样,每次在考试的时候细心些,认真地读题,然后再做出正确的回答,那我的分数不就能高起来了吗?每次考试我都会因为一些小细节而扣分,比如小数点没加、少一点、多了一个字母等等,这些错误都让我与高分无缘,以后我一定要努力改正。

  福尔摩斯身上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品格,希望大家有时间都去读一读,品一品。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10

  《福尔摩斯探案》由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所著,本书收录了《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三篇。小说以华生医生的自述的形式,展现了福尔摩斯在处理各个悬疑案件时缜密的逻辑推理,其故事跌宕起伏、情节引人入胜。

  阅读这本书,我除了看到小说中描写的不合理的政教、婚姻制度造成的悲剧,抨击人的财富欲望造成的罪恶与虚无,以及人们对财富的贪欲和费尽心机图谋占有的阴险毒辣等社会学的意义,我更关注的是福尔摩斯这个人物所表现出来的思维能力和对于工作的无限热忱。在这点上,与我们的新闻工作倒有些相似之处。

  福尔摩斯常常说,以事实为根据,永远是我们思考问题的出发点。新闻工作者也是如此,事实永远都是第一位的,抛弃事实及真相新闻将失去生命。新闻工作者是观察今天的人,同时也将是历史的记录者,尊重事实、探寻真相是他们的责任和义务。但是今天不少的新闻从业人员为了名利而编写虚假新闻,或是昧着良心说话,给国家、社会和人民带来了巨大损失。也许一条不真实的具有轰动效应的新闻给媒体带来了一时的关注度,但是之后赔上的确是整个媒体的公信力。

  新闻不同于破案,但是两者却有相近的做法——不同寻常的细节绝对没有使破案变得更困难,它们的实际效果是使破案变得更容易,在所有真相呈现之前,新闻都是有价值的,所以在采集新闻的时候不能光图快,那些细枝末节很值得我们关注,因为很多小事件可能反映出大问题。当你将细节告知受众的时候你的报道是十分具有说服力的。

  其次,我觉得福尔摩斯有句话值得我们共勉——阳光照着各色人等,可是我敢打赌,像你我肩负如此使命奔波的人,恐怕绝无仅有。我们的一点雄心、一点奋斗,在大自然的伟力面前是多么渺小呀!拥有一份自己热衷的事业是很幸福的事,福尔摩斯作为一名侦探就对破案有着非同寻常的热情,他也沉醉在他的事业之中。他很多时候是帮助警察或者官方侦探破除谜团,他以专家的资格审查材料,提出权威意见,但他从来不与他们争功劳,他认为在专门的领域里发挥了专门的能力,他从中就找到了乐趣,这就是给他的最高报酬。在物质生活充斥的今天,想要达到这种境界的.少之又少,尤其在新闻工作领域。我们没有把追寻真相、还原世界当做事业来做,它只是我们的工作,一个赚钱的工具。所以很多人只图完成任务,报道流于表面,更没有勇气和信心去发现深层次的东西。这样的我们真的很渺小,也真的很可悲。有时候我们需要停下来思考一下,我们真的热爱吗?如果不是,请你离开!因为每一份事业都是由热爱它的人用心来构筑的,别人的心血不应该被践踏,而你也不是最快乐的自己。多一些雄心,多一些奋斗吧,为自己,为梦想!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11

  最近我读了英国作家柯南道尔著名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福尔摩斯凭借他那世界独一无二的职业——咨询侦探,接到各种各样奇怪的案件。许多官方侦探和侦探在遇到困难时就来找他,而他则设法把他们引导到正确的路线上。他的工作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大到凶杀案,小到偷窃案,虽然有时也会偶然遇到离奇的案子,但都不是凭空出现的。虽然每一个案件的解决都破费周折,但是由于福尔摩斯善于运用多种知识,有十分重视调查研究,而且对待案子极其热情,这使他具有不凡的本领。正如福尔摩斯所说,如果你手头上以掌握了一千个案子的细节,那么,要是你解释不了第一千零一个案子就怪了。由于作者对社会的了解,使福尔摩斯的主顾形形色色,接到的案子各种各样,最重要的是神探的破案手法和案子的结局各不相同,每一个故事都极好地反映了英国社会的现实问题。

  我觉得,无论是谁,也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

  但是骄傲并不代表没有信心。如果福尔摩斯手里已经掌握了许多有力的证据,也不敢去行动,不也白费了吗?有信心是必要的。如果没有信心,再简单的事情也做不成。因为你不敢去尝试,无论什么事情,只要敢于尝试,才有可能成功,否则是一点机会也没有的。

  只有细心加上勇于尝试才能成事。不能骄傲但要有信心。如果没有信心,什么事情也做不成功。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12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书。这本书写的十分精彩,才读了几行,我就爱不释手了。小说的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个沉着冷静、学识丰富的有名的大侦探。他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的寓所里。他喜欢拉小提琴。而且,拳击、射击的水平高超。他在遇到匪夷所思的案件时,总是能够快速而又准确地解决它们,给人一种无所不能的超级英雄的感觉。

  其中,最令我感到惊讶的是福尔摩斯过于常人的观察分析能力。在开场的第一幕中,华生医生和福尔摩斯握手,出人意料的,福尔摩斯一下就看出华生去过阿富汗。华生对此迷惑不解,因为他并没有在自我介绍中说过这些话。为此,福尔摩斯是这样解释的:“这位先生具有医生的风度,也具有军人的气概,那他显然是个军医。他脸色黝黑,但手腕皮肤却是黑白分明,说明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他应该是刚从热带回来。他面容憔悴,说明他历尽艰苦,并且手臂受过伤。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受过伤,还能在什么地方呢?当然只能在阿富汗了。‘这个回答让华生目瞪口呆。

  对照着福尔摩斯,我做得就欠缺多了。就拿刚才一直在讲的观察分析能力来说吧,我在做数学题是,经常会遇到许多看似令人摸不着头脑的题。实际上我们只需仔细观察一会儿,就能有所发现,实际上它们还是有规律可循的。为什么我们看不出来呢?因为我们没有冷静下来,仔细地观察与推敲。所以,我们应该好好地向福尔摩斯学习。

  自从读完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福尔摩斯身上许多难能可贵的品质。比如说敏锐的观察力,处理案件时的沉着冷静等等。这真是一本好书!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13

  在暑假里,我又阅读了一遍《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它带给我的又是一次全新的启发,又一次深深的震撼。

  本书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是一位全世界仅有的咨询侦探,他靠着自己敏锐的双眼和聪明的大脑,侦破了许许多多错综复杂的案子,但他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自己的荣誉总是被别人抢走,可是他并没气馁,反而让他越来越着迷于那些复杂、棘手的案子,是金子总会发光,福尔摩斯终究成了有名的侦探家。

  这本书给了我不少启发:做事要细心,特别是作为学生的我们在学习上更少不了这份一丝不苟。书中的福尔摩斯在研究每一个案子的时候,都不会放过一丝蛛丝马迹,甚至可以捉住别人遗忘的痕迹去判断未曾谋面的凶手的样子,习性,连那些凶手都对他啧啧称奇。

  做事要有耐心,摩斯靠着那份耐心一直接受着别人千篇一律的说辞,明明自己早已知道案子的真想,也没有去回决别人家的建议,反倒会去感谢那些对他提建议的人,使他对案子能有新的认识和启发。我真的是发自内心的佩服他,在学习上我如果有这么大的耐心或许我的成绩还会更优秀。

  做事要有决心,在《长毛尸体》一案中,这本是一件不可能破的迷案,正因为福尔摩斯发现了一点踪迹,于是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开这个迷团,他靠着自身强大的意念,三天三夜没有闭眼,终于发现了这是一种世上极为稀有的有毒动物狮鬃毛的杰作,触碰到它后会引起激素生长,导致呼吸变快,最终死亡。

  福尔摩斯就是凭借着自己的细心、耐心和决心才一步步走向成功,当我看完整本书时做侦探的梦想已在我心底悄悄地发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