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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兵突击》的读后感范文

更新时间:2023-08-18 15:48:02 来源:高考在线

  《士兵突击》的读后感1

  小说《士兵突击》封面上一句话:“步兵就是一步一步一步走出来的兵!”正是许三多的坚持,让他一步一步一步从草原上被人遗忘的红三连五班走到王牌部队钢七连,再走到特种兵A大队,让他一步一步一步从平凡的孩子成长为“兵王”。

  坚持咬着牙做333个腹部绕杠;坚持独守营房半年,让仅有一个兵的连队成为全团卫生标兵;坚持自己修成了一条几代老兵都没能修成的路。就在这样的坚持中,他从连队的老末,不知不觉地超越了绝大多数人,让一贯瞧不起他的高连长、成才都心服口服。

  许三多的父亲告诉他:“做有意义的事,就是好好活;好好活,就是做有意义的事。”他把每一个平淡的日子,过的都有意义;他把每一个任务,都当做自己的救命稻草。一心一意,全心全意,实心实意,耐得住性子,忍得住寂寞,扛得住折磨。

  经历了跟史今班长、跟钢七连的分别,经历了家庭的变故,经历了杀人的心理煎熬,他终究成长、成熟起来,继续昂首前进,去迎接自己人生历程的下一个篇章。

  许三多的身上折射的是我们的影子,我们也能从许三多身上学到很多。他的自卑、怯懦、迷惘,曾是我们成长历程中的一抹剪影;他的自信、英勇、坚毅,将是我们人生旅途中的一盏明灯。我们学他,就是要学他那份看上去甚至有些笨的坚持。无论是工作,还是学习,都需要这种许三多精神。

  《士兵突击》的读后感2

  光荣,始于平淡;艰巨,在于漫长。正如长篇小说《士兵突击》封面上赫然入目的一句话:“步兵就是一步一步一步走出来的'兵!”许三多的坚持让我们感动。

  咬着牙做333个腹部绕杠,是坚持;独守营房半年,让仅有一个兵的连队成为全团卫生标兵,是坚持;自己修成了一条几代老兵都没能修成的路,是坚持。他不会顾及任何“潜规则”,不会因为别人的脸色不好而放弃自己的看法,不会因身边环境的好坏而“随大流”,尽管连队只剩下他一个兵,他照样一丝不苟地坚持出早操,坚持在饭前吼出响彻云霄的歌声。他是古希腊神话中永不言败的滚石英雄,让我们在感受悲壮的同时,更感受到一名真正军人的坚强,感受一名士兵虎倒不散架的雄风。连最初对他反感透顶的连长也肃然起敬:“我从没见过一个人对待每个任务都像抓着救命稻草一样。”

  老子曰,慎始如初,即无败事。许三多靠信念和坚持,一次一次战胜了自己,最后成为名副其实的士兵。他脑子里只有“一根筋”——坚持“做有意义的事”。因为坚持,尽管许三多看起来有点“傻”,可骨子里却让你佩服,令你回味。因为他的认真,让全连为之感动;因为他的执着,让战友为之骄傲。

  用老师的眼光看许三多就是班里的后进生,不敢说话,不懂人情世故,每一天都在给班里丢脸。一个如此落后的士兵是怎样蜕变的呢?是什么让许三多成长为一个优秀士兵呢?这才是需要我们思考的。我在想怎样才能减少班里的后进生呢?

  《士兵突击》的读后感3

  这个寒假,我读了兰晓龙写的《士兵突击》这本书。这本书令我废寝忘食,只用了四天时间便看完了。书中有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步兵就是一步一步走出来的。这句话说得太好了,步兵这二字,很多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认为步兵就是兵的一种。但这是错的,中国的步兵是靠着双脚一步一步争取的兵。

  一个笨笨的新兵,他的名字叫——许三多。因为有性格缺点,被分到了全团最没意思的地方——草原五班。这是一个一千二百华里都没有人烟的地方。但是因为他的认真,让全团人感动。因此,他又被调到了全团最勇猛的地方——钢七连。在班长史今的帮助下他成为了一名全能尖兵。但在这个时候,钢七连被改编,只有许三多一个人孤独地守着营房。

  半年以后,许三多凭借自己的能力成为了一名特种作战大队的士兵(简称老A)。许三多的家在一声轰响后化为一片瓦砾,却无法阻止他坚毅的军人步伐;善良的怜悯,并未使他忘记军人的职责,枪杀毒犯……他在种种困厄和磨难中百炼成钢。

  许三多没有帅气的外表,也没有聪明的头脑,但是因为他的傻,才显得那么真实,才让我喜欢。他就是一个笨笨的农村兵,但凭着自己的善良、固执与认真,他成为了一名老A。

  在许三多就要离开钢七连的时候,团长王庆瑞说的话中有一句令我印象深刻:“我想,这半年里你不止在看守营房,也在看守自己。”是呀!半年里,一个人管理一个连队,孤独让许三多成熟。

  金戈铁马,斗志男儿,方显士兵本色!

  《士兵突击》的读后感4

  这几天我每天都在看《士兵突击》这部小说,我是迷恋上它了但写读后感却是第一次,甚至是第一次给一部小说写读后感。不夸张的说它改变了我。也是在这段时间我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它,满脑子都是许三多、史今、老马、袁朗等小说人物的形象,我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它让我突然有一种追求一种信念一种燃烧。

  也许是因为思维的差异有些人喜欢看小说,有些则不然,我就属于后一种,属于那种对看小说的人有偏见的人。我一直认为看小说实质上是对时间的浪费,是对生活的放纵、是信念理想的缺失。所以我很少看它,甚至对看小说的那些人都有些愤怒。可是这次我却变了变成一个为小说高唱赞歌的人,为什么呢?为什么以前没有这种感觉呢?这两个疑问我自问了许久,最终似乎有了答案:这部小说给我指引了前进的方向,它给我讲述了做人的道理,它让我知道我以前努力的还不够,我还是一个没有境界的人。它让我感到以前的所有追求都那么渺小,都那么鄙微,都那么势利。和许三多相比,我是那么的傻,是那么的世故,是那么的心狠手辣,是那么的没有人性。和史今班长相比,我是那么的孤傲,是那么的野蛮,是那么的独断专行,是那么的自负。和袁朗(老A)相比,我是那么的懦弱,是那么的没有血性,是那么的不像个男人。

  我还有什么?我还剩下什么?还有什么比自己看不起自己更伤自尊呢?它让我彻底的没了自尊,一点面子也没有给我留。在它面前,我就像被人在大庭广众之下扒光了衣服。我不得不说这是一部好小说,不是我吹牛,让我真正赏识的当代小说很少很少,用凤毛麟角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毫无疑问它就属于那个凤毛,它就属于那个麟角。不怕大家笑话,我上大学以来不算这部还没有看完的小说,我一共才看过两部分别是《亮剑》和《血色浪漫》,不是因为我懒,而是因为我不是那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