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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迅的读后感(通用五篇)

更新时间:2023-08-07 22:54:04 来源:高考在线

  鲁迅的读后感1

  “吃人的人是我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即使我被吃了,可依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今天,我又品味着这令人深思的话语。

  此文通篇读来,总觉些许怪,是除语言外说不出的怪。若非语文老师言:“狂人,即疯子”,现今我仍予狂人以诸多奇怪可笑之解释。全文从一个疯子的角度下笔,自是不同寻常,其实文中之我并非狂人,乃他人灌此名予我以便“吃”我。通篇“吃人”,似原始,如童话,更具虚幻之感。所述之世,若到处充满假、恶、丑,无丝毫真、善、美。“我”兄欲“吃我”,见当世亲人间之残忍无情。然“我”劝兄之言语,竟非出于狂人之口,确是一有先见、良知、正义感之人言之。“我”之遭遇、思想,正是先生之遭遇、思想,故先生定欲借此文以告世人。

  看终句,“没吃过人的孩子们,或有,救救孩子。”孩子之心灵纯洁美好,没被世俗所污,故先生寄一切希望于孩子,此乃对未来之美好向往。

  若先生在,观今之社会,千年陋习虽未根除,少不同那时之失望痛心。今非非人间,先生定竭力善之。先生之精神,乃国之精神,若不被后世继承发扬,奈何?先生虽已去,但诸多事吾辈亦可做,虽不及先生,实可做。先生为国献之甚多,吾辈竭力还先生一“风清气正国貌新”又如何?此举更为国矣!

  鲁迅之前,无一鲁迅,希望鲁迅之后,无数鲁迅!

  鲁迅的读后感2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时间对我们学生来说是如此的重要啊!哪一个成功的人浪费过时间,都是争分夺秒的学习,

  比如说我国的著名数学家阵景润在攀登数学高峰中,勤学苦练,阅读了中外的上千本有关资料,通宵达旦地学习,终于成了世界著名的数学家。这可以表明只要珍惜时间,勤学习就会能取得巨大的成就。

  我们应该珍惜时间,我不是只相信成功人士所说的,我自己也深受体会。我就是因为不懂得珍惜时间,所以每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总是用各种说法说服自己多睡一会儿,这样就使我天天上学迟到,不仅受到老师的批评,还使我失去了许多的早读时间,清晨是一个人记忆力最好的时候,也是一个人精神状况最好的时候,这个时间我错过了,其余时间在读上5小时也比不上早读时的30分钟吧!后来我做了个试验,我在早读时认认真真的读了读书确实是比我在课余的时候记得牢,记得准。我睡觉只是一时的舒畅,而我早点读书不仅对我一生都有益,而且让我养成了早起早睡的良好惯。只要我门学会利用和珍惜时间了,尽管在一小时里珍惜了一分钟都是有用的,你想啊,一分钟确实做不了什么事情的,但是10个小时那就有10分钟了,100个小时里就有100分钟了啊,所珍惜的100分钟可以做多少事情了啊!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

  鲁迅的读后感3

  最让我难以忘怀的,自然是鲁迅的《呐喊》。

  从前读鲁迅先生的作品,总觉得晦涩难懂,可如今再看,却不由得发现:鲁迅先生早在90多年前就已经道出了一直延续到现在的国民劣根性。虽然他后期不再写那些意味深长的小说,而打起了笔仗,让人觉得尤为偏激,人总会有梦,但醒来后却大半都忘了,但是,鲁迅却不以为可惜,他常常会回忆起那些事,可鲁迅常常也回忆着寂寞的时光,他又苦于不能全忘却,所以,鲁迅把它编成了《呐喊》。但他早期的《呐喊》、《彷徨》等小说集实为中国现今仍然脍炙人口的经典作品。

  《呐喊》这本书包含了许多对于当时社会的讽刺,批评,例如:狂人日记,药,白光等;还包含了对于当今的人们的看法,例如:孔乙己,阿Q正传,兔和猫等;不但如此,鲁迅还写了许多关于自己童年时的回忆,例如:故乡,端午节,社戏等;最后,还有一些鲁迅记载的故事,例如:明天,一件小事,鸭的喜剧等。总之,当你看了《呐喊》这本书,自己就好像看到了当时社会的残酷,悲凄,幽默,有趣,就好像看到了给孩子们吃茴香豆的孔乙己,好像看到了从前的有趣社戏,又好像看到了日益繁忙的咸亨酒店。

  故事从华小栓得了痨病开始,他的父亲华老栓为了治好小栓的病,和别人交易买下了一个人血馒头。这个人血馒头就是用革命烈士夏瑜的鲜血浸染的。愚昧的华老栓夫妇以为用人血馒头当药,就可以治好当时几乎要人命的痨病,最后自然无法阻止华小栓病情的恶化。因为巧合,小栓的墓与夏瑜的墓仅隔了一条小路,华大妈与夏四奶奶狭路相逢。可更令人痛心的`是,夏四奶奶居然连来上坟都要偷偷摸摸,“羞愧”,“踌躇”,国民的愚昧无知可见一斑。结尾“只见那乌鸦张开两翅,一挫身,直向着远处的天空,箭也似的飞去了。”是无尽的凄凉与悲哀。

  鲁迅的读后感4

  鲁迅先生是如此独特,,如此博大,以致于人们对他总有说不完的话题,他写的小说——《药》,把当时的社会现实揭露得淋漓尽致。

  《药》是愤怒揭露“吃人”的封建制度的名篇,在这里,不仅有被愚昧、迷信“吃掉”的普通百姓,还有被封建专制的屠刀“吃掉”的年轻革命者。

  是药?——是人血馒头。

  是药?——是愚弄,毒害百姓的鬼话。

  不是药吗?——是药。反映苦难,深挖病根,引起疗救者的注意,是一剂医治社会的良药。

  华老栓夫妇对儿子的爱是发自内心的,但由于当时社会的扭曲,使他们的爱也变得扭曲。他们从刽子手手中买来人血馒头为儿子治病,为了这个“药”,华老栓用了一生的积蓄,为了这个“药”,华老栓把别的事都置之度外,虽年老体迈,但却还“迈步格外高远”。为了这“药”,华老栓弯下了他那本只不起来的腰,皱瘪的脸上挤出苦涩的笑容。为了这“药”华大妈不知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不知流了多少泪水……可见,当时人们身上的封建思想,是何等的牢固!

  夏瑜,作为一个资产阶级民主战士,其革命精神、革命意志、革命信心是无可厚非的。但从历史的.、政治的角度来说,其失败也是必然的。在当时复杂的历史时期,资产阶级的本质决定了他们不能承担领导中国革命走向胜利的重任。

  文章的结尾处,写到夏四奶奶去上坟遇见了华大妈。当时的夏四奶奶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这恰好反映了夏四奶奶矛盾重重的心理。然而,在平常人看来,一个母亲去给自己的儿子上坟是一件正常不过的事情,为什么又羞愧呢?——故事发生在扭曲的社会里,而夏四奶奶当时的身份是:一个被处决了的罪犯的母亲,在社会上将承担多大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所以她无地自容,而产生这一系列现象的原因在于夏瑜参加革命并为之献身,废除旧的社会制度进行革命,固然是十分好的。况且,夏瑜不是人民大众的敌人而是统治阶级的敌人,他所进行的革命不但没有得到家人与人民的理解与支持,失败后留给人民的是怨恨,留给家人的是羞辱。

  鲁迅的读后感5

  鲁迅先生的小说《药》,是一部揭示了当时社会背景的一部寓意深刻的小说。

  文中的老栓相信用蘸有人血的馒头可以治好病人的痨病,自然是无效的,愚昧的。然而这样的行为在当时并不只是只有老栓一个人在做,他只不过是所有愚昧的平民百姓的一个代表罢了。这样的药,反应的是当时社会底层人民思想上的愚昧与僵化。

  但是鲁迅先生的文章的意义绝不会只是停留在这样一个浅浅的层面上。

  在这篇小说当中,老栓所买到的药,是一个人血馒头。而这个馒头上人血的来历很值得去探讨。文中在老栓拿到药前,有一段对于处决犯人的场景的描写。而这些犯人的身份是什么,作者在文中并没有说明。但是联系到本文结尾作者署下的时间,1919年,很容易就可以联想到当时的革命背景,自然而然,那些被处死的犯人就是当时被捕的革命者。由此可见,老栓买的人血馒头上所蘸有的人血,竟然是为了革命而牺牲的革命者的鲜血!老栓这样愚昧的行为,是对于革命者的极大的不尊重。相比较于他对革命者的不尊重,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便是老栓对刽子手康大叔的毕恭毕敬。这样的行为,都是对革命的不理解。

  这样的行为并不只是老栓一个人的行为。文中来到了老栓的店内的不只是只有康大叔一个人,还有一些普通的民众。这些民众对于革命者的态度与老栓相比别无二致。他们甚至于没有一点同情心,反而讽刺道“真是不要命了,不要就是了”。这不仅仅是对于革命者的不理解,更是他们对于革命的不支持。

  如果说局外人对于革命者的革命事业不支持,还不算十分过分,然而若是连家里人都不支持革命者的革命事业,就是很令人无法理解了。清明节的时候,华大妈去给儿子上坟的时候遇到了同样是来上坟的夏瑜的母亲。但是夏瑜的母亲即使是在儿子的坟墓之前仍然对儿子选择革命表示了不理解,甚至于认为是其他的革命者将自己的儿子引上了歧途,从而害了他。作为革命者的家人却也不能理解和支持革命者的,也算是一种莫大的悲哀了。

  鲁迅的“药”,不仅仅代表了那个人血馒头,在深层次上更是反应了当时人民的思想的愚昧和封闭,也揭示了民众愚昧的对革命者的不支持和质疑的现象。正是这样的社会风气,导致了当时的中华民族在一步一步地衰退。

  然而“药”的含义也许还不只是只有这些。鲁迅先生更希望的是找到一种“药”,而这种药可以治好人们的心灵,乃至于整个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