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1
今天是放假的第一天,无聊的我随手拿起刚买的<<福尔摩斯>>侦探小说,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不一会儿,我就被里面的情节给吸引住了。
那恐怖的犯罪现场,尸体冷冰冰的躺在冰冷的床上,加上扣人心弦的情节,似乎自己就是福尔摩斯,在犯罪现场查找着蛛丝马迹。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2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收获很大,明白了许多道理。故事里的内容是这样的:
从前,有一个人,他叫福尔摩斯,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量与邪恶的罪犯,顽强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法律的尊严。因此,他成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成了令犯罪的人闻风丧胆的克星。他有丰富的知识,超人的胆识。书中有一句话:“把该记的都记在脑子里,不要让没有用的东西塞满了脑子。”我和他比真是小巫见大巫,所以,我一直在学习他的知识,细心......他就像一个什么事情都知道的人,再难破的案也逃不出他的法眼,一定会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3
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吧!《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英国柯南·道尔写的。
接下来让我讲一讲福尔摩斯的探案方法和故事吧!这篇故事讲述的是福尔摩斯的探案,他可以用推理的方法来判断是谁做了坏事。你知道吗?警察不会还要问他呢!“丢失的宝石”这篇故事就是福尔摩斯分析推理霍尔德一家丢失了一个皇冠,半夜吵闹的情况得知谁是罪犯的。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4
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后,让我知道了很多。
书中主要讲的是大侦探福尔摩斯在生活中遇到的许多案子,让人看得有时会被迷惑,连怎么回事都不知道,非常好看。书中有位女士让我非常敬佩,不只是我,他的聪明连福尔摩斯都对她就佩不已。她叫做艾德勒,她用她的聪明把福尔摩斯也给骗了,而且让福尔摩斯心服口服。本来是福尔摩斯下的圈套,她却巧妙地应付过去,反而让福尔摩斯中了圈套。所以福尔摩斯尊称为“那位女士” 。
这本书也让我学会了很多,比如,看到形迹可疑的人时,不要盲目跟踪,要确定自己很安全。还有就是要留心自己身边每一个人的样子,有时这会让你知道他的习惯。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5
我今天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觉得福尔摩斯很勇敢,他是侦探,他的身份保密,他有一次,他调查一个妇女,他到那个妇女家去,那个妇女像吸血鬼,他为什么像吸血鬼呢?因为他把他的幼儿,脖子咬伤了,咬伤的同时,她的嘴不停地吸幼儿的血,这样就让别人看上去很像吸血鬼,福尔摩斯他觉得世界上根本没有吸血鬼,我告诉 大家答案吧!因为那个妇女是非洲人非洲有毒箭那个婴儿被扎伤会致命,母亲吸她的血是可以身体毒素快点消除。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6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是一本很好看的书,里面的人物有著名的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他们一起破了许许多多的案子,走到哪都很受欢迎。福尔摩斯不会让受害者失望,不会让犯过的错误再犯,不会让人们受到伤害。
我读完这本书后,觉得福尔摩斯是个很爱动脑筋的人,会从另一个角度来想问题,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7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后,我的感触很深。
福尔摩斯不愧是个名侦探,在第一个案子《血字研究》中,他的智慧就可以表现出来,他可以从墙上的血字的写法。高低判断出凶手是哪国人,身高多少。从脚印上说出有几人,凶手有没有假肢。坡脚,怎么来这里的。从死者嘴上闻一闻判断有没有中毒中了什么股等等。他实在令我佩服,但他也十分骄傲。
福尔摩斯实在令我佩服。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8
我看了这本书以后,我就很着迷。天天爱不释手地拿着它看。这本书的作者是侯海博,里面的人物有福尔摩斯、助手医生、葛菜森和雷斯垂德。只里面是一个故事一个故事讲的。
我最喜欢看他们解决线索的是:血字研究。里面大概讲述的是:有一次,警察想让福尔摩斯给他指导指导那个死人的是怎么一番情况。于是他们开始研究,最后终于发现了坏蛋。可是这还没有完,有一个坏蛋的团队。他们最终才知道了事情的发生,于是就把这些坏蛋抓了起来。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我觉得福尔摩斯真是好帅啊!我长大也要向福尔摩斯一样。小朋友们你们也来读这本书吧!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9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就情不自禁的佩服福尔摩斯起来。
因为他对地质学、化学和解剖学非常了解。还是个侦探,靠脚印的深度就能知道一个人有没有背着重的东西,看步子的大小就知道一个人大约有多高。我真的非常非常佩服他。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10
最近,我阅读了许多的书,其中最让我感兴趣的一本书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书中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冷静、勇敢,智慧超群、观察力惊人的侦探——福尔摩斯。我发现总是被别人忽视的蛛丝马迹最终总是破案的关键,那些看起来最不可能的人却是案件的真凶。
我也懂得了被掩盖的真相、被误导的思路,各种互不相干的奇怪现象在层层推导下如碎片般拼接起来,就会形成一幅完整的图像。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像福尔摩斯一样爱钻研。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11
古时候,伦敦的贝克街221号,伟大的侦探福尔摩斯就住在这里。他善于观察、记忆和推理。热爱音乐、拳击和化学试验。
福尔摩斯善于观察。因此,才破得那么多的疑案。当然,这也少不了华生医生的分析。华生医生是著名的法医,擅长研究。福尔摩斯成功的三大主要原因:
一、认真仔细的工作态度;
二、拥有出众的观察力;
三、拥有非凡的分析力。
这就是福尔摩斯成功的主要原因,其实并不难。只要你认真去做,就能像福尔摩斯一样了。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12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第二章巴斯克维尔的魔犬,这章的简介是。‘我’和福尔摩斯接到的一个新任务是一个乡村出现了一个传说,那就是千万别晚上独自穿越沼地你会遭到诅咒。我读了下去他俩先调查让后询问人,调查。
我发现‘我’很厉害,因为他和福尔摩斯一起探案。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13
福尔摩斯收了一封信,弗克森上面说是要福尔摩斯调查吸血鬼的事.我认为吸血鬼不一定是什么吸血鬼怪.有个女人生了个孩子,她竟咬婴儿的脖子,咬出了血,福尔摩斯就开始探案.有一天,一个叫杰克的儿子中了毒,他拿毒箭在狗身上做实验的目的地是要杀婴儿,拿毒箭在狗身上探试,狗腿瘸了。
福尔摩斯终于查出来了,杰克毒伤了婴儿,妈妈吸毒液是要致病.真相大白了,他们和好了.感谢了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14
《福尔摩斯》的作者亚瑟·柯南·道尔是一位医生,所以本书也以华生博士为第一人称讲述了这些故事。在柯南·道尔的作品中,福尔摩斯是个多面手:才华横溢,观察力强,精通化学、解剖学,还有一点政治学。这一切都证明福尔摩斯是一个罕见的人物。然而,没有人是完美的。福尔摩斯并不完美。他精通犯罪学。如果他嗅了嗅,看了一眼烟,他就能立刻认出它来,哪怕只是烟灰。这样一个博学的人,连地球周围的太阳都不知道!他的解释是,他不想让无用的东西挤占有用的知识;他吸毒,这让我觉得他是一个矛盾的人,因为福尔摩斯为了服务和维护正义而打击犯罪和解开谜团,但他也在吸毒犯罪。夏洛克真是个奇怪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15
我今天读了《福尔摩斯探案》我觉得福尔摩斯很勇敢,他是侦探,他的身份保密,他有一次,他调查一个妇女,他到那个妇女家去,那个妇女像吸血鬼,他为什么像吸血鬼呢?因为他把他的幼儿,脖子咬伤了,咬伤的同时,她的嘴不停地吸幼儿的血,这样就让别人看上去很像吸血鬼,福尔摩斯他觉得世界上根本没有吸血鬼,我告诉 大家答案吧!因为那个妇女是非洲人非洲有毒箭那个婴儿被扎伤会致命,母亲吸她的血是可以身体毒素快点消除。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16
读完书,我不禁对福尔摩斯敏锐的洞察力和科学理性的判断力有了几分羡慕。那个艾琳艾德勒也真是个天才,在逻辑思维能力上敢和福尔摩斯拼。
福尔摩斯案,断的真不赖!断定艾德勒把照片放在了客厅,于是上演一场打斗戏,自己假装受伤,艾德勒小姐别无它法,只好抬进家中。
接下来,华医生再伪造火灾,通过艾德勒想要保护照片的心理,知道了照片的藏身之处。
多么大胆的方法!我死都想不出来如何破案。细细想想,很多人在发生火灾时都想要拿上钱财,艾德勒小姐拿照片,也不无道理。
可是,福尔摩斯还是输了。他低估了艾德勒小姐。他怀疑火灾由大名鼎鼎的侦探策划,于是反侦察,知道福尔摩斯被国王雇佣,她也用了她的演技证实了自己的想法。于是,在福尔摩斯到来之前,就坐火车离开了伦敦,只给福尔摩斯和国王留下了一个空屋。一封信和一展自己的照片。不过,她也要承诺保留照片,这样,波西米亚王室的丑闻就被福尔摩斯阻止了。
艾德勒小姐是少有能够战胜福尔摩斯的人,她的逻辑思维能力,洞察能力和反侦察能力高的让人吃惊,她用自己的能力给福尔摩斯和国王来了个调虎离山计,留下空屋和丈夫戈弗雷诺顿远走高飞。不过,福尔摩斯与她还是差不多打了个平手,虽然没有拿回照片,但至少化解了丑闻危机。
福尔摩斯与艾德勒的逻辑思维太高超了,在学习上我真是应该好好学习一下他们。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17
我们家的书琳琅满目,有令人感动的《王子复仇记》,有令人留连忘返的《白鲸》,有令人坚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有……其中我最喜欢读的是《福尔摩斯探案选集》。
这本书被誉为“侦探小说之父”,是柯南道尔编著的。里面讲了许多离奇古怪的案例现场,还讲了福尔摩斯用超常的智慧战胜了狡猾的罪犯。他的成功维护了社会的和平。福尔摩斯善于动脑,积极思考,运用丰富的科学知识,再离奇的案例也轻而易举地被他识破。
读完这本书,我被福尔摩斯的智慧和才干所震撼。我也要好好学习科学知识,做一个机智勇敢,为了社会的安宁,敢于同恶势力做斗争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集》给我人生的启迪,也是我生活的宝典。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18
这个学期,在课余之时,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内容非常精彩。
这本书讲了一个个生动的故事都有着惊险的场景,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福尔摩斯运用他的智慧破了许多神秘而又离奇的案子,成为当今社会人们的纪念人。其中有一个樱沼别墅的惨案,使人疑惑,而福尔摩斯一来,就把案子破了一大半,然后自己解剖那些人的尸体和观察旁边的线索,吩咐另外那些警察去各方向搜索,最终抓到了那个杀人犯,成功破了案。
文中有一回讲到福尔摩斯通过仔细的勘察现场,非常果断地说出凶手是个个子1米68左右,穿皮鞋,抽雪茄烟。而且,经常流鼻血的中年男子。读到这里时,我感到很迷惑,连文中的华生也十分惊讶。但福尔摩斯却信心十足地解释说,这下雨天案发现场地面上有着皮鞋的印记,我通过鞋型推断他的身高。而却我在现场发现了雪茄烟灰。那为什么说他经常留鼻血呢?福尔摩斯说他看见地上有血迹,但凶手身上却没有伤痕,看来没有经过搏斗。所以说他是经常留鼻血的人。哦,经过福尔摩斯的解释,我总算是茅塞顿开啊!真是太离奇了。我开始进入了思考,福尔摩斯真是智勇双全,真让人敬佩啊!他为啥会有如此准确的推断能力呢?我想来想去终于明白了一些道理。人不可能天生是天才,只有通过后天的不断锻炼,才会有这样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是啊,福尔摩斯在破案时细心仔细的观察,案子才会真相大白。我们应该运用在生活学习中,认真细心,举一反三,就会很轻松地掌握许多知识或道理。从中拥有很多快乐。就说我吧,写作业和答试卷时,有些没看完题就开始做开了。结果,等发现了错误时才知道仔细看题。
看完这本书,我的收获是,明白了一个道理:在生活中要认真观察身边的事物,才能在写作文时有更多的素材。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19
暑假中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这书中的福尔摩斯是让人敬佩的,他总能抓住线索,破了一个又一个别人看来古怪离奇的案子,他是最出色的护法使者,不图名利,无人能与他比。
我走进书中,每读一篇文章便对这位侦破高手更添一份敬佩。我读的第一个故事是《银色马》,可能是出于我对马的喜爱,看到这个标题就吸引我读下去,故事是围绕一匹银色的白额马莫名其妙的丢失,驯马人的死亡展开的,线索错综复杂,福尔摩斯却从容不迫,他根据马儿的习性,寻着马蹄印非常准确地找回了失踪的马儿,让它如期参加了赛马,并成功串出了案子的前因后果,随着谜底一步步的揭开,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驯马人竟然是被马踢死的,不是被人害死的,这个福尔摩斯真是比神还厉害,仿佛自己亲眼看到了整个事情的经过一样,简直是西方的“诸葛亮”啊!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罪犯多么的狡猾,总会被福尔摩斯找到蛛丝马迹,并最终落入法网。
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一丝不苟的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很值得我学习,不仅如此,他为大家服务,不为利益与名望,一生光明正大,正义凛然,即使粉身碎骨也不愿意向世间的罪恶低头的精神,也让人钦佩,在故事的结尾,福尔摩斯与罪大恶极的罪犯一同掉入深渊,连尸骨都没能留下,实在让人遗憾,但是他破的无数个奇案,让每一位读者都牢牢记住了他,一个最出色的护法使者——大侦探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20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朋友交谈;读一本好书,就像正进行一次美妙的心灵之旅……我就是以这种心态来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作者简练的语言描写福尔摩斯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不得不使我佩服他。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主要讲了: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回忆录这四种类型的故事;充分表达了福尔摩斯的破案技术有多高。当年,作者为了中途结束他的小说,让主人公在一次办案中殉职,这引起了许多读者的不满,可见福尔摩斯在人们心中的神圣地位。
福尔摩斯破案的关键是在于细心观察,考察。最后得出来的破案结果往往是别人意料之外的。所以,这一本书总结出来的道理是:人只要细心一点,什么事情都可以解决。
在我的生活中有一件事也可以证明这个道理:这个暑假的一个周末,我跟姑妈去得胜玩,我走在姑妈的后面,发现了一枚闪闪发光的银币,捡起来一看,原来是一元钱。姑妈笑着说:“我都没有发现,你发现了,真是个细心的孩子。”我更是喜出望外,用这一元钱买了一支水性笔笔芯。
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意思就是说:这个世界上没有特别难的事,只要你细心,什么事都难不倒你的。相信吧,做得细心的人总比粗心的人好。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21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的内容可精彩了。讲的是一位名叫约翰 华生的军医和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一起破了一桩有一桩扑朔迷离的奇案。
书中的华生先生和福尔摩斯先生合租了一间房子,两人便很快成为了朋友。华生在跟福尔摩斯一起破案时学到了不少东西,他的推理能力也有了很大的进步。这本书分为几个故事,每一个故事就是一段惊险刺激却有趣的奇妙之旅。就当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们一点一点找到线索、证据,一点一点拨开悬疑的迷雾时,线索会突然断了,剩下的是人们茫然的表情。而后福尔摩斯总会找到一些细节,继续探索下去。就在这时,人们总会发现一些出乎意料之外的,不为人知的秘密和事实。就是这些秘密,使真相一个一个浮出水面,最终,聪明的人们找到了通往这桩奇案的大门的钥匙。就这样,一桩又一桩的案子被他们踩在了脚下。
书中描写人物的神态、动作、语言特别细致,描写的也特别的准确,读了之后仿佛一个人生生的活在你的眼前。我特别喜欢书中的主角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因为他的语言诙谐幽默,但办起案子来却一丝不苟,他面容冷酷俊朗,目光锐利,眼神咄咄逼人。”他知识既丰富,同时又非常贫乏。他对文学、哲学和政治学近于无知,他对哥白尼的议论和太阳系的构成竟一无所知。他对英国法律知识精通而偏重实用,他关注地质学则全在实用。“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谦虚、聪明、疯狂、幽默,是最有魅力的侦探!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还揭露了人性的罪恶。比如有一个人是一个大家族中的一员,他是个逃犯,然后隐姓埋名住在自己家的.附近,他为了争夺遗产,只要不是自己继承遗产,他就杀了那个人。最后,他还是被自己害了,掉进沼泽,死了。这是人性的丑恶,是人心的自私。
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能够领略一下福尔摩斯,一个最棒的侦探那迷人的风采!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22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用了三个多小时,也可以说是一口气读完了。其实我这次是第二次阅读。每当我看到这本书时心里就会产生去读它的强烈愿望。为什么这本书会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呢?
我喜爱这本书,它的许多章节我能完整复述。我记得在《演绎法》中,福尔摩斯初次与华生见面,就说他是从阿富汗来的,而福尔摩斯是这样推理的:这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他显然是个军医。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他面容憔悴,这就证明他刚刚大病初愈而且又历尽艰辛。他的左臂受过伤,现在还有些不便。试问,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而且手臂受过伤,这还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正在打仗的阿富汗了。寥寥几句精辟的推理,让事件如此的简单。对,吸引我的其中就有这严密完美的推理。
我对福尔摩斯侦探的推理佩服的五体投地。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福尔摩斯的推论是: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身高6英尺,正当中年。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凶手很可能脸色发红,右手指甲比较长。而真凶正是如他所描述。在他眼里,现场任何一个蛛丝马迹都不容错过,在他精密地推理下,悬疑案件的真相层层被揭开。这精准的推理靠的又是什么呢?
福尔摩斯用心细如发的观察、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知识、智慧头脑的综合,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侦探的风采。在生活中,小错不断的我们又有何感想?我们常常不屑一顾。这就好像刚盖的楼房柱子歪了,新装的汽车少了几个螺丝。虽然事小,但迟早会出问题。
这本书还让我着迷的是作者的写作方法。一个小笑话别人讲的好笑,而我讲出却味道不同;同是案件,从作者笔下,则惊险、扣人心弦又引人入胜。
《福尔摩斯探案集》吸引我们的又何止这些?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23
这本书是写福尔摩斯用他超凡的智慧和才干,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和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敌人做斗争。还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福尔摩斯在想办法的时候都沉着冷静,然而,我们在学习中思考问题时也要这样。还有要做好一件事情时一定要大胆地细心地做。需要细心的调查和重复的检查。我很欣赏福尔摩斯有:“一句话叫月光总比迷雾更亮些”。迷雾是代表问题疑点,月光代表智慧,是的,只要我们认真和细心的思考就一定会有获得成功的机会。
随着科学的进步和破案手法的更新,人们对付罪犯的手也更加完善。福尔摩斯那些自身所具备的优秀品质是永远值得大家学习和尊重。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24
经过几天的埋头苦读,我终于读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故事中的人有血有肉,栩栩如生,特别是福尔摩斯。
故事的主人公福尔摩斯身高1·83米,异常瘦削;细长的鹰钩鼻上方有一对蓝色的眼睛;下颚方正而突出,显示他是一个十分有豛力的人;他的学识渊博,但对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一无所知。
我觉得福尔摩斯最厉害之处就是观察能力强。单在现场观察就推算出谁是罪犯,例如在伦敦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凶手是一个中年男人,高6英尺多,抽印度雪茄烟。凶手是红脸,右手指甲很长,福尔摩斯用屋外粘土和屋内尘土来推断凶手的身高。
可是在1891年5月4日,福尔摩斯与莫利亚蒂进行搏斗,同归于尽了。而那时最危险的罪犯与最杰出的护法勇士,将永远葬身在无底深渊中。福尔摩斯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言,是我们心目中的神探,是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他舍己为人的精神让我们敬佩,他不求名利的精神让我们佩服。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25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一共讲了三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血字的研究,第二个故事是四签名,第三个故事是巴斯克威尔的猎犬。三个故事写的都非常吸引人。
我最喜欢第一个故事,讲了歇洛克·福尔摩斯破了劳里斯顿花园街命案的故事。
劳里斯顿花园街3号一栋楼的一间空房子里,发生了一起杀人案,格雷格森警探找不到线索,希望福尔摩斯去查看。
福尔摩斯和华生到现场后,福尔摩斯通过泥泞路上的马车轮印判断凶手和死者是乘马车来的。福尔摩斯测量地上凶手脚印的距离,大约是四英尺半,从步幅来推测,这人个头不矮,而且,人往墙上鞋子的高度,往往是与视线平行的,“RACHE”血字离地面正好六英尺高,福尔摩斯还发现死者生前一直没动,而凶手的步子越来越大,这说明凶手情绪越来越激动,最后在盛怒之下,杀害了没能及时逃走的死者。
推断墙上的血字是用食指写的,一些墙灰竟被他的长指甲刮了下来。另外,根据地板上的烟灰判断出那烟是特里奇雪茄。推断凶手的脸色发红,是因为现场凡是有血迹的地方都有凶手的脚印,于是,福尔摩斯大胆推测,凶手血气旺盛,因情绪过于激动,导致鼻子大量出血。
福尔摩斯最终派一些流浪儿找到了凶手霍普,骗说要租用他的马车,霍普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骗到了楼下……
福尔摩斯仔细观察凶手遗留下来的蛛丝马迹,运用他缜密的思维,对案情进行细致严谨的剖析,一层层的抽丝剥茧,巧妙的解开那些凶案背后的真相。我真佩服大侦探福尔摩斯,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做什么事情都要认真,细心,不要粗心大意。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26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福尔摩斯的探案选集》,故事讲述了大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是怎样侦破一个个迷案的。
这本书里有很多故事,我先给大家讲一个《五个桔核》。
这天,福尔摩斯的家里闯进了一个年轻人,他自我介绍叫小奥肖彭,自己有事要请教福尔摩斯先生,他说:“我的祖父有两个儿子,分别是我的父亲和伯父。这天他们俩同时收到了一封信,信里竟然有5个桔核和3个‘k’,我忍不住想笑,可是看到父亲和伯父那惊诧的表情,我便收起了笑容。我问他们‘怎么了?’他们说:“死亡!”,结果,还没过两个星期,他们就全死了。”
“就在两天前我也收到了5个桔核和3个‘k’,福尔摩斯先生,你说我要不要去哪躲躲?”小奥肖彭说。
福尔摩斯说:“躲是没有用的,你还是回你的家乡吧!”没想到,小奥肖彭第二天就被陷害了。福尔摩斯知道后很生气,他让华生把5个桔核和3个‘k’寄给3‘k’党的头目辛克。辛克知道后很吃惊,连忙租用了一条船,因为他知道,在岸上等待他的只有死亡。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狐狸再狡猾也斗不过好猎手。
同学们,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不是也喜欢上了这本书,赶快去图书馆去借阅吧!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27
读了《福尔摩斯》系列小说后,我知道很多关于侦探的故事。
在以前,我做事都马马虎虎的,总是随随便便的,做一样又漏了一样。现在看了这本书后,我从中知道和学到了好多东西,知道了如何思索,怎样分析前因后果,做事也仔细了很多。
福尔摩斯在仔细找真时,往往要收集大量的认证和物证,虽然有人在暗中阻止他们,但是他们也不会放弃,还会继续查找、分析,直到找到真相为止。
正因为如今的刑侦人员没有福尔摩斯般的传奇,倘若人人都能学福尔摩斯,谁人还敢伸出贼手。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思维缜密的好习惯。这一点值得我好好向福尔摩斯学习。
这让我知道,只要坚持不懈,就会达到目的。所以我会像福尔摩斯一样,要学会他坚持不懈的精神,用足够的精神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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