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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刮痧》观后感1000字

更新时间:2023-08-09 00:15:29 来源:高考在线

电影《刮痧》观后感1000字1

每个人,每个民族,每个国家都有属于自己的文化,文化与文化间的迥然差异必然会带来个人行为思想的不同。中国文化的核心是至情至性,而西方文化更讲求理性的梳理。这就好像一个性情中人与理性至上的人之间发生碰撞,在各自的思维方式主导之下展开一场拉锯战。

影片《刮痧》中以游戏设计师许大同的故事为线索展现了中西文化的巨大差异。主人公儿子丹尼斯发烧肚子疼,刚来美国的爷爷因为不懂药瓶上的英文而采用中国几千年传统的“刮痧”给孙子治病。儿子因为意外摔伤后在医院被医护人员看见背部的痧印而指被虐待进而强制留在福利院。

丹尼斯因为打游戏而与许大同上司昆兰的儿子打架,许大同知道后勒令丹尼斯道歉,在丹尼斯拒绝后打了孩子一巴掌。这在我们看来一个非常平常教育孩子的举动在美国人眼中却是伤害孩子的证据。以许大同为代表的中国人则认为孩子必须在家长的指导下知道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并以“打是亲,骂是爱”来说明打孩子是爱的一种体现。但在以昆兰为原型的美国人眼中,家长与孩子是平等的,家长并不能为孩子决定一切。

在听证会上,一位帮许大同妻子简宁接生的护士则指出在孩子出生时,因为早产使得母亲与孩子非常危险。她得知许大同坚决保住妻子的答复中认为他根本就不在乎这个孩子,在听证会上大吼出一句:野蛮的东方人。而在我们的观念中,大人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只要大人还活着,总会再怀孕,当然不能舍弃大人。

听证会上,辩方律师把中国家喻互晓的孙悟空搬上来。在中国,孙悟空视为打破礼教的像征。他不服天命,大闹天宫并协助唐僧远赴天竺取经,是英雄的化身。而在对方眼中,他却成为一个捣毁他人劳动成果缺少管教的猴子,直言我们为何把这样一只野蛮的猴子当做道德的化身。

昆兰在听证会上作证,指出当时许大同确是打了丹尼斯。许大同却质问昆兰“我把你当朋友,为什么要在法庭上出卖我”。但昆兰却很委屈,他只是实话实说了而已。在中国,认识时间越长,关系就会越紧密,为朋友承担的义务也将越多。

许大同要求阐述他有多爱他的儿子,他强调说儿子是他生命的延续,是他们家继承香火的后人,是比他们自己生命还要重要的人。而在美国人眼中,孩子是独立的个体,他不属于任何人,谁都不能决定他是属于谁的。

这部电影,不同的文化背景,是引起了剧中诉讼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这部电影不仅展示了不同文化所带来的矛盾,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那铭心刻骨的爱——关于人伦、关于民族。

电影《刮痧》观后感1000字2

随着全球化潮流的兴起,跨文化交际在人与人的交流中也显得尤为重要,对电影《刮痧》中文化差异的认识。观看了《刮痧》后也真正感受到了文化的差异性以及文化在交流中的重要性。下面从几个方面来说一下电影中体现的文化差异。

文化背景影响跨文化交际。首先是价值观念的不同,这是文化特质的深层结构。中美对于动与静的认知不同,中国人强调"静",更加注重做人。而西方包括美国则强调"动",更加注重做事,注重个人主义,注重隐私。如影片中,在颁奖晚会上大同对自己儿子的教育,采用拍打甚至被朋友看作是暴力的手段,这种对人的教育方式是不被美国人所接受的。再就是对待变化的态度上,中国人注重求稳而美国人则注重求变。这一点在影片中通过大同的父亲体现的尤为明显。大同的父亲看到自己的老朋友老霍在美国的工作、生活状况,并最终客死他乡让他很是伤感,这也是最终使自己返回北京"落叶归根"的一大因素。

还有对于人的天性的认识,中国人主张性本善,对他人常有恻隐之心;而美国人主张性本恶,对他人也要用法度来规范其行为,绳之以法。如影片中大同的美国朋友昆兰在法庭上作证时并没有因私情而偏袒大同,而是讲出自己所看到的事实,作为中国人的大同却不能理解朋友的这种做法。

其次是民族性格的不同,这是文化特制的外化表现。中国人的民族性格中注重情感本位,讲求内敛含蓄,谦逊恭敬;而美国人则追求平等、民主、自由,讲求坦率真诚,注重个人隐私。在影片开始,大同和朋友一起进入颁奖大厅前,有很多人在门前搞反对游戏等活动,而美国警方则不会去制止,这体现了他们尊重言论自由。

再就是自然环境不同也会造成文化差异。亚洲的自然环境使得中国人更具有群体意识,并且很注重讲究等级次序,长幼有别;而在美国则是更主张自由平等,上级与下级之间也没有强烈的等级意识。电影中,男主角与他的老板之间既是上下级关系又是很好的朋友,而在中国自己与自己的老板是很好的朋友关系的情况却是很少。这就体现了中美的不同。

这部电影让我更加认识到了中美之间的文化差异,同时也让我知道了自己专业的重要性。我们是任重而道远。只有不断地充实自己,更加充分的认识到这种差异,才能更好的从事对外汉语教学。

电影《刮痧》观后感1000字3

电影《刮痧》是一部反映中美文化冲突的影片,由梁家辉和蒋雯丽主演。梁家辉主演的许大同在美国打拼了八年,终于拥有了成功的事业和幸福的家庭,他把在北京生活的老父亲接到美国同住。一次,许大同六岁的儿子丹尼尔肚子痛,老爷子就用中国传统的疗法给孙子刮痧。结果,丹尼尔意外受了点外伤,在医院接受检查时,医护人员看到他背上的痧痕,怀疑这孩子在家里长期受到虐待,于是联系了美国儿童保护中心,从而引起了一系列的官司。

许大同虽然在美国生活了八年,却没有练就出“美国式”的思维,这使得他在这次官司中处处碰壁。在为他举办的颁奖式上,他的儿子打了上司的儿子,他要求儿子向对方道歉,儿子不从,他当着众人出手打了儿子,老爷子指出他这是“当面教子背后教妻呀”。后来,因为刮痧的事情他被指控“虐待儿子”,听证后上对方律师请来他那位上司证明他是否真的动手打过儿子,这位上司不敢对法官撒谎只能回答“yes”,许大同据此认为上司出卖了他而提出辞职,上司认为他所谓的因为尊重上司而打自己的儿子是不可理喻的“中国逻辑”时,许大同用汉语脱口而出“道不同不相与谋。”听证会上对方请的另一个证人是当年给他儿子接产的护士,这位护士指出他在危急时刻曾经说过“保大人不管小孩”,他又一次用汉语脱口而出“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可见他在说出满口纯正英语的时候,骨子里根深蒂固的还是“中国式”思维。

美国人不了解中国的刮痧,法律上也不承认其合法性,许大同在听证会上很激动地讲着“人体的七经八脉像无数小溪流向江河又奔向大海,气发自丹田又回到丹田......”,没有一个法官或是律师能够听懂,他们要求找医学权威来证明,可是这样的权威在美国根本就没有,于是案情的发展越来越让人揪心甚至愤慨:儿子丹尼尔只能被放在福利院,和被父母抛弃的孩子生活在一起,以至于他认为父母是要抛弃自己;许大同这边的辩护却一次次失利......

影片在后半部分却有不少感人的镜头,老爷子找到许大同的朋友——一个做版权辩护的律师约翰,连比划带画图告诉他不是许大同给丹尼尔刮的痧,而是他刮的。约翰问许大同的妻子——蒋雯丽扮演的简宁“为什么他在法庭上要说是他做的?”简宁回答“因为他是中国人”。这真是一个意味深长的答案!大同和他的父亲、大同和他的儿子、老爷子和孙子之间发生的故事,皆因为他们是中国人,在中国司空见惯的事情与道理,到了美国却说不清楚了,一个深爱儿子的父亲被指控“虐待孩子”,却没有办法证明自己的无辜。

故事的转折是从律师约翰这里开始的。约翰自己找了一个中医去体验刮痧,这位中医一边用英语给他介绍刮痧的原理,一边在他后背上刮出了深深地痧痕,然后让他用镜子看自己的后背,问他是否感觉这是“虐待”,约翰终于明白了一切。圣诞节的夜晚,约翰去找原告方,告诉对方他有一个“两千年的理由”。而另一边,大同和妻子协商了分居,这样儿子好歹可以和妈妈在一起,而爸爸则不允许靠近。圣诞节的夜晚,这位痴情的父亲因为被保安拒绝回到自己家里而选择了爬窗户,他扮演成圣诞老人从一层爬到了自家九层的窗户上,整个过程有惊无险,一家人终于团聚,约翰和原本起诉他们的劳瑞娜一起来告诉他们:法官已经撤回了禁令。”

这真的是一部优秀的电影,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与冲突是主题,然而影片也从很多方面展示了人与人之间的理解,展示了人性中美好的一面,尤其是其中表现亲情的情节,几次使我落泪。在人物对白上,有中国式的含蓄与深情,也有美国式的简洁与幽默。中国方面的几个主演都是演技派的,自然不必多说。我这一段时间也去影院看了几部影片,都懒得写点感受,看来这部电影真的是“打动我心”了。

电影《刮痧》观后感1000字4

《刮痧》这部电影在我看来主要是介绍一些东西方文化的差异,觉得西方人对中国文化了解得太少,他们的教育与法律有点特别,对孩子有特殊的保护,不知道这是好还是不好。

片中的男主角梁朝伟(许大同)把父亲接来美国同住,儿子丹尼斯却因背上凸显爷爷刮痧留下了瘀红。这些美国人看来触目惊心的“伤痕”,对中国人来说只是家喻户晓的一种治疗方法。许大同不得不背上虐儿的罪名,不得与儿子相见。可他无法向法庭证明刮痧是一种合法的医疗手段,因为美国时间和兴趣去了解地球另一面的文化根源,他们只按自己的判断行事。

在与当局要回孩子的诉讼中,一个个矛盾像串鞭炮快速爆炸。比如说,丹尼斯在游戏中兴起打了上司的孩子,大同要求儿子道歉未果,出于教育孩子,也由于在老板及其家人面前无法下台,便打了儿子。他认为这是给老板面子,是尊重朋友,是教子有方。爷爷见了也很赞同:“当面教子,背后教妻”“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不成材”。而美国人斩钉截铁的坚持:打孩子的父亲是恶魔,为尊重他人却要打骂孩子的父亲更是不可理喻。

由此可见,中西文化的差异是比较大的,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观点,往往带来认识上的偏差和误区,该片从表面上看似乎是一场误会,一场法律纠纷,但实际上所展现的是两种不同文化所产生的碰撞和纠纷,一种亲情至上的中国文化和只相信客观事实美国法律之间的冲突,然而我们谁都没有权利去指责是中国错还是美国不对,这一切都是正常的。每个国家的发展速度不同,地域的不同,民族的不同,历史渊源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哲学观念,宗教信仰,思维方式以及民族传统习惯,这种文化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因此,不同文化之间的冲突和碰撞也在所难免了。

所以对于《刮痧》,如果我们不站在文化差异上剖析,而是选择从亲情这一主调来看,其实这部片也有不少温馨动人的场面的,比如一个父亲,当他要举例证明他有多爱自己儿子时,他有多么焦躁,那一刻我想我们和他都明白,爱是只能感受,而难以说出来的。当他载着自己的儿子,虽被好几辆警车团团围住,却依然满足地笑时,他只是,想用一个游戏逗儿子开心。当他的父亲为了他家庭的完整而甘愿骨肉分离,写给他的信更希望他们能平平安安而已时,我想他那句"再让我好好看看你,我不想忘了你长什么样子"已深深地烙印在我心底。

我觉得也许真的没有必要很理性地去看待《刮痧》,因为真实的住美生活我并未经历,我觉得它就是一部电影,也无需把它放到探求文化冲突那么高的高度来鉴赏,,它有真挚得打动人心的东西,这就够了。

如果有时间的话,真的希望大家能好好观赏一下《刮痧》这部电影,它的确是一部好片。

电影《刮痧》观后感1000字5

郑晓龙2001年的影视作品《刮痧》,由梁家辉和蒋雯丽主演,在以美国为背景的环境中,以中医疗法“刮痧”为线索,形象展示了中西文化的差异。刮痧在中国是一门医学上传统的手艺,在两千多年的历史长河里,一直稳稳健健地在中国大地上繁衍生息,然而有一天,它出现在美国社会中,便被人误解,以至于上演了一场家庭的悲欢离合。

在这部影片中让我看到了中西方文化差异之外,也看到了父爱的伟大。作为一个中国知识分子的老人只身一人来到美国,一句抱怨也没有,哪怕听不懂,但是用自己的眼睛,慢慢观察,细细相处。当他看明白了,也只是抽烟,也许这样他可以沉默,他可以更加想清楚,想透彻。这样的男人就是典型的中国父亲,但是他也有缺点就是他的毛病--抽烟,抽烟的频率太大,不论场合不论地点都抽。哪怕媳妇再不喜欢也要偷偷的抽,也许这是老一辈的通病吧!但他对子孙的爱确实是那样的伟大,当他知道他给丹尼斯刮痧,没想到会扯上这么多事,他主动儿子上司家里解释,他不懂英语,搭车过也只是一张纸片,但是他有他的聪明,最后他还是让上司知道刮痧不是许大同做的,刮痧也不是件虐待儿童的事。因为自己的过失而使儿子吃上官司事,他选择离开,在上飞机前他捧着儿子的脸,细细的看着。那一刻无不让人感动。这就是秉承传统的父亲啊!

梁家辉所饰的许大同更把这个受过传统教育的人表现得淋漓尽致!他的坏脾气,他的爱,是一个没有经过任何修饰的,丝毫不掩饰,有了很多美国的气息,更多的直接和鲜明的表达。但他内心深处仍保留着传统的观念。丹尼斯和保罗打架,他硬生生的给了丹尼斯一掌,他在用中国的方式表示了他对上司的尊重。儿子不能回家,他心力交瘁,他用中国的方式求上司,求朋友,但是美国是个讲求原则和证据的地方,不是这样就可以解决的'。为了儿子他自己写证词,证明自己多么多么爱孩子,组织了无数次,但在听证会上他是有感而发的,那是一个父亲对儿子的爱,是真挚的善良的。他在公园里,迎着寒风,自己做了一个有孙悟空面相的熊仔,在公园被打劫,二话不说的把钱包给他,但是劫犯伸手抢走他的熊仔时,他奋力的扑上,好像什么都不怕,差一点把他打死,这样的勇猛也是爱的表现。最后他化身圣诞老人企图进入家里,但是被发现,他竟想着从外排水管爬上,幸好法院撤销他的分居事宜,不然他这样进又是违法。总的来说中国的父亲都是这样,为了孩子可以做很多很多他们以为做不到的事,父爱也许不及母爱那样细腻。但他就像孙悟空,不管前途多么艰辛,他依旧会对你笑,一眼嬉戏的带着你千山万水,不然你看出他的疲倦。父爱,深深感动每一个人。

最后就是那些不认识的人,对于别人的孩子护士发现小丹尼斯背上的刮痧所致的伤痕时马上报案,其他人也为了小孩不生活在自己认为的虐待环境中而不惜出庭作证,连许大同的老板兼朋友那个人同样出席,因为他们认为这是为了对小孩好。这在今天的中国这些精神是非常重要的。

这部电影除了让我感到到了中西方文化差异之外,也感受到了深深地父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