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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700字作文范文五篇

更新时间:2023-08-13 12:57:32 来源:高考在线

我的偶像700字作文1

从小到大,我心中一直深爱着一个人,她非常伟大,辛辛苦苦怀胎十个月才把我生下,那个人就是我的偶像——妈妈。妈妈的歌喉不怎么好,但嗓门却很大,每天早上,她得发挥狮吼的功夫,将全家人一一唤醒。没有天使般的脸孔,却有恶魔般的身材,虽不是个光鲜亮丽的大人物,却是平凡中见伟大的一位女性。

一般人的妈妈不是很严格,就是很温柔。但是我的妈妈特别的不一样,别看她平常一副和气亲切的样子,一旦发起脾气来,态度马上就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家里上上下下每一个人都会遭殃,她生气时非得把我骂得狗血淋头,才肯罢休,现在想起来还心存余悸呢!

妈妈的手艺一流,她做菜的功夫可不输给餐厅的大厨喔!两三下五星级的享受马上就端上桌,还赢得快刀手的美名呢!这是妈妈能干的一面,当然她也有温柔感性的一面,每次全家一同欣赏电影或电视,遇到感人处时,她总是哭得淅沥哗啦,就像溃堤的洪水,一发不可收拾,感情超丰富。

妈妈的爱心及热心总是不落人后,记得去年的母亲节前夕,我随着妈妈参加了「一日志工妈妈」的活动。一般的小朋友每天有母亲的陪伴是件稀松平常的事,但是对孤儿院的小朋友来说,却是格外珍贵的时光。那天看着一位小妹妹紧紧抓着妈妈的手不放,妈妈也像对我一样的照顾着她,随时帮她擦汗、问她渴不渴、说故事给她听、抱着她玩游戏,虽然是短短的一日志工妈妈,却在我心中留下永远的感动。我们相约年年的母亲节前,都要参加这么有意义的活动,我感到自己幸福不已,也希望我快快长大,成为那些孩子的志工妈妈。

妈妈非常的疼爱我,过年前我生了一场大病,高烧不退,医生说再没退烧,就准备住院,我看妈妈急得快哭了!一下子帮我放热水,拿冰枕,一下子帮我量体温,忙进忙出,连觉都睡不好,妈妈对我的照顾可说是无微不至、无怨无悔啊!每每想起当时,心里仍觉得甜甜的,有说不出的温暖,真希望时间永远停留在那温馨的一刻。

在别人眼中我的母亲是一个普通的家庭主妇,但在我的心目中她可是教导我做人道理、激励我一生的好老师,也是我永远的偶像。

我的偶像700字作文2

每个人都有偶像,在我的心里,tfboys,就是我人生中奋斗的目标,向着自己的偶像去学习,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情

我记住我所说的:把tfboys当我的偶像奋斗目标。

人人都说,今天你崇拜的偶像也许明天你就会是明星,只要努力,向前奋斗,没有什么事情是完不成的。

tfboys组合,,出道不到一年发行两张EP,迅速抢占各大音乐榜,其爆红程度绝对超乎你的想象。

有人说,他们只是小屁孩,什么都不懂,在我心里,tfboys就是我们少年奋斗的目标。

tfboys是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前进的组合,tfboys是鼓励我,让我前进的一个组合。

tfboys是第一个00后最火的少年偶像组合。

tfboys是一个我想见到而不能见到的一个组合。

tfboys是我可以让别人知道tfboys有多么努力才有今天的他们。

在我的脑海里,有一个长着一对可爱的虎牙,他一心为四叶草着想,四叶草说,你的虎牙不好看,他不笑了

他是一个练舞练到很晚的,不论再晚,也不会喊累,努力做自己的梦,他叫王俊凯。他这么懂事,你们还忍心这么对他?有时候我真不知道那些人在做什么。

在我的脑海里,一个爱卖萌,阳光,可爱,有时候还耍耍撒娇,他是一个吃货,遇到吃的,就吃个不停。

他叫王源。有时感到自己拖累到这个组合,他会默默的哭,当粉丝去问他你没事吧,他坚持着说,我没事。你们不要太辛苦了。

他也很懂事啊,你们为神魔说他们是小屁孩。

在我的脑海里,一个北京少年,舞蹈很棒,是一个学霸,溺爱弟弟的。笑起来总有一对小梨涡,(可爱)很谦虚。

有时小凯和源源睡着了,他偷偷地看粉丝们的动态,粉丝叫他退出组合,他哭了,吵醒了小凯和源源,他们起来说,你怎摸了

千玺却说粉丝们不喜欢我,难道我还没有资格在你们身边吗,对不起。千玺,你错了,我们没这样想,你已经很棒了。

tfboys组合缺谁都不行,王俊凯,王源,易烊千玺你们三个人才能组成真正的tfboys,我们的十年之约,会一直陪你们走下去。

我的偶像700字作文3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偶像,当然我也不例外。

不过,有的人的偶像是名人;有的人的偶像是明星。我的偶像并不是什么名人;也不是什么明星;她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小学语文教师。 也许你会问我:“老师这么多,你为什么会选她呢?”如果你想知道就看下文吧! 我崇拜她的朴素。本来做老师这份职业工资应该很高,可是她穿的衣服是她自己裁的,她的摩托车是他姐姐不要送给她的。可是,她的房间确有许多新书、新作业本。新书是给她自己买的,偶尔班上某位同学进步很快或者在年级里的某种行为、比赛中比较出众,她也会奖一两本书给他。作业本一小部分是为她儿子买的,其余都是奖励给我们。

我崇拜她有个动听的歌喉。她唱歌可好听了,每个星期二我们都会有一节音乐课,她唱的歌很甜美,她还在江门市歌唱比赛中拿到二等奖呢! 我崇拜她的勤奋。她每天都很早起床,工作日时,她从来不迟到。周末时,就为我们批改作业。除此之外,在劳动课上,她都帮助我们除杂草、捡垃圾。在课间活动,她常常拿着扫把到我们教室打扫,这些工作本来是我们这些班干部做的,她却帮我们完成。 我崇拜她知识丰富。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她总是跑出来帮助我们。当我们作业上遇到难题,跑去问她,她一下子就解答了。她虽然是语文老师,但是你拿数学难题、英语翻译给她做,她也能完成,而且完成的很好,并且英语老师和数学老师都对她赞不绝口。我经常与她交流,学到了不少学习方法,不过上初中却很难使用。因此,我的成绩像没油的直升飞机,一直往下降。 这是我的偶像,一个普普通通的老师,却收藏着不一样诱人的魅力。

广东江门鹤山市共和中学初一:袁佩琳

点评:我们的偶像可以是众所周知的伟人,也可以是身边默默无闻的人们。他们之所以会成为我们心中的偶像,是因为他们的品格或是经历,做了我们不能及的事情,让我们尊敬,让我们佩服。小作者选取了自己的老师作为自己的偶像,举例生活中学习上的小事,让读者也想起了自己身边那些足以成为我们偶像的人。

不过结构上,文中应该突出重点,在重点的部分细致描绘,会更有感染力。

我的偶像700字作文4

挽指千年,丝丝琴弦,奏出那夜风的寂寥,在心中泛起了点点涟漪。——题记

再次临于这片竹林,风儿轻轻吹过,竹叶交织在一起发出沙沙的声响,鸟儿的嬉戏声是那么的美好,阳光映射出的竹影更是为此时的景象增添了几许神秘。恍然间,我迈着缓慢的步伐朝林中走去。不知走了多久,身边的景象早已转变,望着那陌生的景象,心中不免有些恐惧。随即,一段优柔的琴曲落入耳帘。琴音中,好似有些莫名的情愫,而我,却听不出那份情。我寻觅着那琴音,不久,便出现了一栋小屋,走近屋落,便发现一位抚琴之人坐于青石上,他那指落间的交错,琴音间的束织,一同构成了一幅平凡而又独特的美景。仿佛我的到来,并没有引起他的'注意,而我也沉醉于那琴音中,这一醉,便是千年……

千年之间,历尽了太多了沧桑;千年之中,包含了太多悲欢,离愁,但更多的是那淡淡的回忆与那数不尽的……千年之际,转眼逝去。

梦初醒,抚琴人缓缓落指。老人缓缓站起,我与他对视着,却没有言语,此时,无声却似有声。我终于耐不住寂寞:前辈,您¨¨¨随即,一个温和的声音响起:呵呵,几年了,终于有人来看我了。我笑了笑,并没有多言¨¨¨

老人带我来到另一片竹林,在这漫无天际的林中,我却感到一丝恐惧。此时,老人的淡然自若让我产生了一丝仰慕之情。这片竹林不远处,便能依稀看见那一泓清泉,阳光与那泉水朝晖夕阴,凸显一片美景,不知什么时候,老人已坐于岸边的青石上,我寻着他的目光,眼中的那份柔情,对象竟是那古琴,这令我有些不解¨¨¨乐声想起,他那飘迷的气质,忘却红尘,更是忘记了自我。时空一转,我已来到了那盘龙古殿。令我奇怪的是,琴声却没有消散,当我望到那白衣男子时,便释然了。帝王临于那龙椅上,正饶有兴致的看着下方的舞女,那舞曲的曼妙,却给人高处不胜寒的感觉,三分凄凉,七分醉人。也许这些舞女只是被迫进入皇宫的吧。望着帝王那虚假的笑容,不免感叹道:自古君王多无趣呵¨¨¨

时空瞬转

一股凉风袭来,令我打了个寒颤。此刻夜已深,夜晚的美丽却不永恒。夜寂,人却未寂,老人依旧弹奏着,仿佛他已融入了琴音一般,琴音中有那寂寥的星空,落叶极致的美丽。多么洒脱,装饰着银光点点的星空。

忽然,一片竹叶追随着琴音,飘向了远方¨¨¨

一落叶,一枯叶,落红离弦去,弦落抚清心。——后记

我的偶像700字作文5

也许是因为懒惰的关系,我更钟情于篇幅短的文字,而最爱微型小说,除此之外还有重要的第二点——出人意料的结局。

闭上眼,试想一个平静的冬夜,在温暖的小屋里两位老人谈论着准备考大学的孩子。忽然,一个强盗绑住了他们,上楼搜寻财物,却摔了下来。老人高兴地说:“是我们的孩子!他打倒了强盗!”赶来的警察抓住了他,强盗骂骂咧咧地说哪有人复习不开灯的。然而,一通电话揭露了真相:他们的孩子早去世了,强盗是因为楼梯年久失修摔下来的。

看到这里,你也许会吃惊,但仔细一想,却又发现文中处处埋下了伏笔:一对老人怎么会有这么年轻的孩子?既然要复习又为什么黑灯瞎火的?这个结尾合情合理,可真是神来一笔。

写出这篇小说的作者,就是我的偶像星新一。他以写微型小说著名,写出的作品有“新版一千零一夜”的美称。不过,我佩服的不仅是文章的构思巧妙,更多的还是他在作品中揭露的社会现象,读完后不仅是一笑了之,更是引人深思。下面我就简单讲讲另外一个故事:

一对年轻男女相撞造成失忆,在等恢复记忆的药起效时,他们互相倾慕。可当他们恢复记忆时才发现,对方竟是自己厌倦的伴侣!他们又开始争吵、追打,在拐角处又一次相撞,失忆。

你说,该让他们再恢复记忆吗?比起上一篇,这篇故事更像是童话,但它也揭露了一个事实:最喜欢的往往是最厌恶的。这也是上一篇所没有的。

刚开始,你只会看到事物的优点,慢慢熟悉后才发现它居然有这么多缺点!如果不能理性地看待这些,就会造成不好的后果。

我爱星新一的作品,但我更爱的是他的精神:小说不是“天书”,不如让它通俗易懂、生动有趣,交给读者品味。

的确,好酒是用来喝的而非观赏,写作不是卖弄学术而是为了自己的心!无论是干什么,出发点都不应该是显摆自己,而应该是向大家展示自己。若没这份精神,也许就没有许多令人敬佩的科学家、艺术家……

当然,我的偶像远不止这一个。无论是写出温暖童话的汤汤;画出纯净故事的宫崎骏或是将幻想与现实融为一体的安房直子,都是我心目中的偶像。实际上,会用眼睛发现、用手创造的人,都是我该敬仰的偶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