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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美德少年评选活动方案

更新时间:2023-08-09 00:19:30 来源:高考在线

最新美德少年评选活动方案

  最新美德少年评选活动方案【1】

  为进一步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在未成年人中树立一批学习榜样,学校决定开展“美德少年”评选活动。为做好相关评选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遵循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坚持从建设创新校园、优美校园、和谐校园、幸福校园的实际出发,弘扬*荣辱观,引导全校未成年人见贤思齐,学习先进,践行美德,争做理想远大、品德高尚、开拓进取、全面发展的新一代好少年。

  二、评选对象

  五、六年级全体在校学生。

  三、评选标准

  “美德少年”的基本标准为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中国共产党,诚实守信,自立自强,积极进取,富有活力,具有社会责任感、文明行为习惯和鲜明时代特色的好少年。

  凡事迹全面或在某一方面事迹突出,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值得学习的好少年均可参加评选。具体标准为:

  1、信守家庭美德,在家庭做个好孩子。心存感恩、孝敬父母;学会自理,分担责任;勤俭节约,常做家务;邻里和睦,共建和谐。

  2、恪守学生道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学习勤奋,全面发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乐观向上,自尊自信。

  3、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做个好公民。遵纪守法,举止文明;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热心公益,服务社会;崇尚科学,珍爱生命。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4月中旬):宣传发动

  班主任通过各种教育形式,广泛开展“美德少年”标准大讨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争创活动,鼓励学生积极争做“美德少年”,同时引导未成年人发现、推荐、学习身边先进典型。

  第二阶段(4月下旬):校内推报

  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自我申报,班级进行公正、公开、公平的评选,每班推报1名候选人参加校级评选。推荐材料按要求于2013年4月28日下午5:00前上交至学校德育室或少先大队。逾期不交视为自动弃权。

  第三阶段(5月上旬):评选推优

  在学校德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德育室和少先大队具体组织实施,进行校级“美德少年”的评选和市(区)级“美德少年”推优评比工作。

  五、材料要求

  “美德少年”候选人材料报送要求:请认真填写候选人推荐表和撰写候选人推荐辞和事迹材料(推荐辞200字内,美德事迹1000字内,事迹务必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具有少年儿童特点和时代气息,在美德事迹最后必须由学生本人、家长及班主任签字。)并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一)及相关材料(证书复印件等)成册按时、按要求上交。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班要充分认识评选“美德少年”的重要意义,把开展“美德少年”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作为加强对未成年人进行*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的重要载体,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集中精力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2、广泛动员,贴近实际。评选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尤其要特别关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遵循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贴近未成年人思想实际和生活实际,引导未成年人发现学习身边典型,确保评选出的'“美德少年”事迹突出、有代表性、可亲可信可学,确保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3、精心组织,周密实施。评选活动要严谨、规范、公平、公正、务实。

  4、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宣传工作贯穿评选活动始终,发挥各级各类宣传阵地的作用,开展专版、专题、专栏,集中宣传“美德少年”先进事迹,宣传评选活动的进展情况和产生效果,宣传社会各界对评选活动的反映反响和评价,努力在学校形成学习先进、追赶先进的热烈气氛,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浓厚氛围。

  最新美德少年评选活动方案【2】

  为进一步推进“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新时期继续开展学习雷锋精神的有关要求,依据区文明办和区教育局文件精神,引导广大中小学生自觉践行*核心价值体系,通过树立一批道德先进典型,让全校学生学有榜样、行有楷模,在全校形成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学校决定开展“美德少年”星级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6月2日至20xx年6月30日。

  二、评选机构

  “美德少年”星级评选活动由学校教导处、德育处、少先队大队部共同主办。学校有关负责同志组成活动组委会,在组委会指导下负责组织评选工作。

  三、奖项设立

  全校在各班校评选的基础上,择优评选表彰一星美德少年260名(每班10名)、二星美德少年208名(每班8名)、三星美德少年130名(每班5名)、四星美德少年78名(每班3名)、五星美德少年26名(每班1名)。

  四、评选标准

  基本标准: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自觉践行*荣辱观,模范遵守家庭美德、学生道德、社会公德,品德优良,事迹突出,在引领中小学生文明风尚中具有较大影响。

  具体标准为:

  1、“孝敬父母”之星--感恩父母,孝敬长辈,关爱亲人;在亲人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尽心尽责。

  2、“尊敬师长”之星--对老师有礼貌,课上认真听讲,不顶撞老师,虚心接受批评;对长辈有礼貌,对年长者有礼貌、有耐心、有爱心。

  3、“团结友善”之星--会关心,会分享,会合作,懂得仁爱。与人为善,互助互爱,同学之间合作学习,自觉关爱他人,友善待人。

  4、“热爱劳动”之星--在家主动做家务,在校主动做扫除。能够吃苦,不怕脏累,主动承担。

  5、“勤俭节约”之星--不攀比吃穿,不乱花钱,不浪费东西,不铺张浪费,节约水电,低碳环保。

  五、参加范围

  全校学生,具有以上五个方面中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的突出美德事迹,能够带动和辐射他人的学生均可参加评选。

  六、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下发活动通知,并在学校网站进行广泛宣传,介绍活动意义及内容,公布评选的程序和办法,营造积极参与的氛围。

  2、基层评选。全校各班,要结合本通知精神,组织班级进行班级美德少年、学校美德少年评选,择优推荐,并在学校内进行表彰奖励,形成全员参与,人人争当美德少年的良好氛围。

  3、学校审核。各班于6月28日将候选人材料送德育处,由学校教导处、德育处、少先队大队部进行把关、审核。

  4、表彰奖励。组委会审定最终人选名单,并在学校散学典礼上举行表彰。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班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美德少年”的重要意义,把开展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力抓手,加以贯彻落实。

  2、面向基层,广泛发动。评选表彰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班级,广泛发动学生积极参与,并结合评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使学生在参与评选的过程中切实接受教育、得到提高,展示优秀道德品质和良好精神风貌。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把新闻宣传贯穿此次活动始终,充分发挥红领巾电视台、校园网站等少先队宣传阵地的作用,加强对主题教育活动和“美德少年”先进事迹的宣传,提升评选活动的影响力,营造全校关注、支持、参与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