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12月1日县委县政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镇农村环境综合突出整治活动,进一步提升整治工作水平,固化整治成果,推进长效管理,现结合我镇实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镇所有整治单位划分为四类:
(一)集镇区,整治标准:
1、整治基础设施。做好镇区道路、路灯、路牌、公厕等基础设施的排查整治,方便群众生活起居。全面整治镇区主干道两侧有碍观瞻的围墙、临时棚等建筑物。加强镇区绿化建设,绿化以乡土树种为主,乔、灌、花、草等植物合理配置,定期对绿化进行修剪和管护,及时对枯死苗木进行更换。
2、整治环境卫生。保持街道及镇区卫生整治,划分区域、明确专人负责卫生保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整治住宅小区,河渠沟塘内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合理配置垃圾收集容器,实行长效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削除卫生死角。
3、整治街面秩序。规范户外广告、标牌、条幅、路标、宣传栏等户外设施,加大对小广告的打击力度。对镇区街道店牌陈旧、破损、有碍观瞻等情况,督促在指定期限内拆除、更换。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定点划线停放,整齐有序。禁止在公共场所地晾晒衣物和其他乱悬乱挂、乱贴乱画等行为。
4、整治市场环境。规范集市摊点经营秩序,取缔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划行划市。规范商户门店经营,严禁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规范农贸市场秩序,所有商店入市、入摊经营,商品摆放整齐,确保道路畅通、卫生良好、秩序井然。
5、整治生活污水。集镇区要结合实际,建设规模合适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配套齐全,生产生活各类污水必须经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净化处理,达标排放。
(二)农民集中居住区(汴河、周庄、梁庙)整治标准:
1、卫生环境。根据小区实际入住人口,配足保洁员,常态化保洁,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无杂草杂物,保持整洁有序,小区内外河渠沟塘保持水体清洁,无垃圾杂物,小区内垃圾收运设施配套到位,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并及时转运。
2、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系统骨架清晰,分级明确,功能合理;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绿化以乔灌木为主,小区周边广植树木花草,增加绿量;自来水入户率达100%,排水管道畅通,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线路入户,路灯架设要达到全覆盖;根据小区规模,结合小区公共设施合理配建公共厕所。
3、景观标识。有村口标识,突出村口、小区入口形象。
4、物业管理。建成小区内物业管理有物业用房,有管理制度,保证小区管理有序。
(三)亮点村庄:(侯路、陈嘴、宏伟、大胡庄、大王庄、顺西、付宅)整治标准为:
1、环境净化。(1)清理各类垃圾。全面清除道路两侧、沟渠、河塘、公共场所、庭院内外各类垃圾,村庄垃圾池、垃圾桶配备充足合理,垃圾能够得到及时收集转运,正常保持村庄干净整洁。
(2)治理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实行有组织收集,无乱排现象。积极推进公厕建设,建设水冲式卫生公厕。农户住宅统一改造卫生户厕,实现户户有卫生厕所。
(3)禁止零散养殖。对村庄内畜禽散养户进行劝导,帮其转产,或由乡镇统一组织,另辟地点集中养殖。
(4)整治乱堆乱放。农户房前屋后零散草垛集中有序埣放,杂草杂物得到全面清理,鼓励建集中堆放草场,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5)整治沟塘水系。通过改造及新建等方式整理村内及周边沟塘,做到不积污水,水体清洁,水流顺畅,沟塘内种植莲藕、水蒲等能净化水体的植物,水塘边可载植垂柳等景观树种。
2、道路硬化。环村庄有闭合道路,主、次道路硬化率达到100%,入户道路实现左右邻舍相连、户路相通,主次道路安装路灯。
3、房舍美化。拆除违章搭建及安置破败“空心房”、废弃旱厕和禽棚猪舍。村口建设物色村庄标识,在适宜地点建设景观亭棚、文体设施、公共休闲广场等。
4、村庄绿化。庭院种植花草、各类果树或盆景等,路旁、水旁及房前屋后统一栽种梨树、桃树、杏树、无花果树等经济林木,村庄周围及合适区域统一栽种各类花草。
(四)其它自然村:(除上述村庄外,所有自然村庄)整治标准为:
1、垃圾清理。正常对村庄内外垃圾进行清理,确保村庄无裸露垃圾。
2、沟塘清理。清除河渠沟塘内和岸坡上的漂浮垃圾、水草、秸秆和积存垃圾。
3、杂物规整。对零星草堆、杂物进行全面清理,集中堆放;砖头瓦砾、砂石等建筑材料码放整齐。
4、粪坑遮蔽。全面遮蔽露天粪坑,清理、拆除简易旱厕,无牲畜家禽养殖粪便露天排放现象。
5、道路保障。有条件的村庄修建水泥路等高标准道路,没有条件的,就地取材对乡间泥路进行铺垫,方便群众出行。
6、长效管理。每个村庄按照要求配齐保洁人员,垃圾桶、垃圾池配备充足合理。
另外,各责任单位之间道路和镇农路办对接,同时进行达标整治,做到: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突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组织人员,机械深入开展整治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落实好整治资金,为整治工作提供保障;分管领导要一线指挥,督促推进,确保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行动高效。
(二)形成整治合力。本次整治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要充分发挥村居的主体作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整治活动,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美化家园。
(三)注重长效监管。要结合本次突击整治活动,切实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组织推进、整体联动、多元投入、监督检查和奖罚激励机制,全面制定村规民约,并引导农民群众自觉遵守,共同维护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
二、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整治活动时间从20xx年12月7日起至20xx年2月8日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2月7日—20xx年12月9日)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环境整治内容,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全面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2月10日是—20xx年1月5日)
各单位集中人力成立专业组集中清理、整治、完善设施配套。自行地毯式、全覆盖,不留死角。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月6日—20xx年1月20日)
各单位对整治成果长效保持和提升。
(四)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月21日—20xx年2月2日)
县交通局和镇组成考核组,逐单位考核,评比、打分,排出名次,以优异成绩迎接县20xx年2月份的全县评比验收。
三、措施保障
1、各单位书记亲自抓,村建主任具体抓,严格管理,使用保洁员,确保保洁员在岗时间、工作效率。
2、对集镇区、沿路居住集中区、亮点村、高标准、严要求,按照标准必须确保完成,尤其是门前屋后乱堆乱放,一律划定划定草堆场地。旱厕、猪舍、粪坑一律砌出地面统一标准,定制盖板。散放家禽一律圈养。县验收合格后,按工作量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3、镇按制定的《时间安排表》严格考核评比,对不落实单位通报、批评、大会电视检讨,对县验收不过关的单位,严肃问责。
整治方案 篇2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和精神,进一步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规范生鲜乳购销活动,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和收购、销售生鲜乳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解决流动摊点在居民生活区销售生鲜乳的问题,消除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城镇居民生活区销售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整治行动范围
城镇居民生活区、奶牛养殖场、奶站。
二、整治行动内容
坚决取缔散养奶牛。规定:“设立奶牛养殖场应当符合所在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奶牛养殖规模。”按照省政府91号文件和市政府文件要求,奶牛养殖规模栏位要达到300头以上,实际存栏要达到150头以上。XX市于20xx年6月底前全部实现了奶牛入区饲养,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奶牛规模化养殖。针对目前个别地区存在的“回流”散养奶牛,各乡、镇要对本辖区认真进行排查,务必于7月30日前引导所有散养奶牛,全部进入和奶站一体化建设的奶牛规模养殖场进行饲养。
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收购销售生鲜乳行为。目前在居民生活区存在流动摊点零售生鲜乳的现象,经初步调查了解,这些流动摊点零售的生鲜乳存在较大的质量安全隐患,属于非法经营。一是零售生鲜乳的经营者没有人员健康证明和等有效证照,由卫生部门和工商部门予以依法查处。二是其所售生鲜乳多为散养奶牛所生产的未经检疫检测的质量没有保证或是奶站被乳品企业拒收的有质量问题的生鲜乳。三是所售生鲜乳为常温出售。运载车辆无准运证明,储存容器不符合冷藏要求等均违反了的有关规定,畜牧、卫生、工商、城管、公安等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各自权限,全面清理居民生活区内销售生鲜乳的违法流动摊点,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收购销售生鲜乳的行为。
强化奶站监管,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畜牧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内现有奶站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奶站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方面的“八项要求”、完善奶站的“三项记录”、做好乳品企业检测不合格生鲜乳的处置工作,严格执行休药期的有关规定,严禁超范围收购生鲜乳,奶牛养殖场和奶牛养殖小区内的奶农不得向未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生鲜乳,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三、整治行动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xx年7月5日始,至7月30日结束,为期一个月左右,分三个阶段进行:
调查摸底阶段: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所有城镇居民生活区进行拉网式排查,详细掌握散养奶牛以及零售生鲜乳流动摊贩的有关情况,并做好登记。
宣传发动阶段:一是以市政府名义发布通告,在居民生活区、奶牛养殖场和奶站等场所进行张贴,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二是向广大居民群众发放“明白纸”,宣传零售生鲜乳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乳品消费观念。
清理整顿阶段: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多措并举,坚决引导散养奶牛,进入奶牛养殖小区饲养;联合执法,依法清理在居民生活区零售生鲜乳的流动摊贩,严厉打击非法收购销售生鲜乳的违法行为;深化奶站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奶站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的有关要求,对不合格奶站要限期整改,整改无望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畜牧、工商、卫生、质检、城管、公安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居民生活区销售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局。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责任落实到人。
明确工作责任,搞好协调配合。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城镇居民生活区销售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畜牧、工商、卫生、质检、城管、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违法收购销售生鲜乳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一批违法案件,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泛发动群众。在活动期间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开,方便广大群众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市卫生局0311—82101920、市畜牧局0311—82011762、市工商局0311—82012662。
加强信息沟通。活动期间,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在每个阶段结束后及时将本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畜牧局。
整治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注民生、保障安全、服务发展为主线,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进一步健全酒类商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求机制,完善酒类商品安全信息发布和公开机制,加快构建酒类商品质量安全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酒类商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酒类商品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全市酒类经营企业经营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行为,大力扶植诚信守法的经营主体,大力宣传酒类商品安全知识,改善全市酒类商品消费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对酒类商品消费安全满意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兰州酒类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整治重点
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严格实行酒类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备案登记管理制度;坚决取缔无证生产、批发,无备案登记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酒类商品质量准入制度,对经营不符合酒类商品质量标准和标示规定的要严厉查处;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酒类商品入市备案制度,建立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严格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对进货来源不清,销售去向不明的酒类商品要依法查处。
(一)检查酒类市场批发、零售企业主体经营资格,坚决取缔无证批发经营行为。重点查处酒类零售企业、名酒店、酒店、餐厅、酒吧及娱乐场所的无备案登记零售经营行为。加大对酒类企业经营资格、经营范围、经营条件、法定经营地址等方面的清理工作,必须做到一店一证,证照相符。
(二)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有效净化市场环境。严厉查处制假售假行为,特别对一些屡查屡犯、屡教不改,顶风售假的酒类经营企业、“名酒店”,要坚决予以重点打击,该重罚的重罚,该取消经营资格的取消,并向社会进行公告,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通过集中检查整治,进一步规范酒类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全面实行酒类零售企业备案登记制度。严格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通过集中检查整治,进一步加强酒类商品零售企业的.监管,保证备案登记工作落到实处。对不符合规定的酒类零售企业责令限期进行整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经营资格。各县区要把备案登记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商务局、市酒管局及商务部酒类流通信息网。
(四)严格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进一步完善酒类商品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及购销台账制度,保障酒类流通过程的可追溯性。各县区在专项整治期间要对《酒类流通随单》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对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无法溯源的酒类商品,要依法进行查处。特别是对长期不索榷酒类流通随附单》或伪造、买卖、转借、装让、骗娶篡改《酒类流通随附单》的违法行为,要按有关规定予以严厉查处。
(五)规范散装白酒经营行为。要进一步加强散装白酒的销售管理,并将散装白酒的购进、销售工作,作为此次专项整治的一项重点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质量监控,确保散装白酒销售市场规范运行,销售商品质量安全。
(六)严格督查“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制度落实情况。全面检查酒类经营企业,特别是餐饮、酒吧、娱乐场所是否全面落实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规定,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对违反规定的酒类经营企业,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查处,以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七)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从源头杜绝假酒入市。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对重点市尝城乡结合部的监管工作要责任落实到人,不留死角。各县区要结合各自辖区的实际,组织开展彻底清查工作,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加工、制造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窝点,从源头净化酒类市场环境。
(八)构建酒类商品质量安全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建全酒类商品追溯体系,建设检化验中心,完善监测手段,加快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从XX年9月中旬开始,到XX年3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XX年9月10日—9月20日)。各县区要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并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二)集中整治阶段(XX年9月21日—XX年3月10日)。各县区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做好本辖区内酒类市场的清查、整治工作,全面规范和纠正酒类企业经营行为,重点查处、曝光一批违法经营企业和个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并于XX年3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专项整治组报送工作总结。
(三)测评验收阶段(XX年3月11日—3月20日)。在自评自查的基础上,配合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过问卷调查、专项测评、随机抽查等形式,对整治活动成效进行测评,同时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检查验收。
(四)巩固建制阶段(XX年3月21日—3月31日)。在测评验收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力量开展回头看活动,巩固整治成果,并进一步研究制定强化管理的对应措施,加快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了确保酒类商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兰州市酒类商品专项整治工作组,由市商务局局长司德成任组长,市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食药监局分管负责人、各县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市酒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和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市酒管局副局长为成员。整治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酒类商品管理局,市酒类商品管理局局长王祖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政府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酒类商品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机制。市商务局全面负责整治工作,市工商局负责依法查处酒类商品流通中无食品流通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经营、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市质监局负责对酒类生产、加工环节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对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和协调事件发生地治安维护和交通疏导等工作,市酒管局负责督促检查以及综合协调工作、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建立酒类商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检化验中心,酒类同业协会负责对“放心酒示范店”的评定审核及检查相关工作,各县区政府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的专项整治牵头工作。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大查处力度。在专项整治中,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搞好衔接,建立联动机制,集中力量,对重点商品、重点地域、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及社会反映强烈的“名酒店”进行重点整治,尤其是对过去有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记录的企业要作为重中之重,逐户上门检查。对屡查屡犯、屡教不改,依法取消酒类经营资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并向社会公告,确保专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三)发挥群众力量,加强社会监督。要建立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申诉举报,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对提供重要线索的举报群众要适当予以奖励,积极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对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监督。
(四)发挥舆论监督,引导诚信消费。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和典型引导作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典型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完善“红黑名单”制度,震慑和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使酒类经营企业增强法制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进一步加大对酒类守法、诚信经营企业的宣传力度,通过社会舆论力量,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消费者到合法销售渠道购买酒类商品。
(五)畅通信息渠道,完善应急机制。专项整治工作开始后,各县区要指定专人负责每月1日、15日前向市酒类商品专项整治办公室上报整治动态信息和整治工作情况,重要的要随时报送。
整治方案 篇4
为进一步优化辖区环境,提升街区市容环境卫生状况,加快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步伐,加强和改进辖区环境卫生、秩序和建设管理水平,营造整洁、优美、舒适、温馨的人居环境,不断促进我街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全面发展,现决定在街道范围内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街辖区内的“四小”即“小街、小巷、小区、小院”、主次干道、广场、楼体、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周边的环境卫生。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整治活动顺利开展,经街道办事处决定成立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综合办,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时间安排
此次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从20xx年3月11日开始至20xx年10月30日结束。
(一)筹备工作:
1、3月16日—3月25日。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制定方案。
2、3月18日召开全街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动员大会,与各社区签订责任状。
3、3月20日协调环卫处、全街对辖区内的迎宾小区开展先行整治工作。
(二)开展宣传发动
3月26日—4月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社区要层层发动,广泛宣传,唤醒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环境卫生舒适观念,自觉保护周边环境。使居民群众主动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形成人人爱护环境、人人保护环境的良好局面。
四、集中整治
4—6月春季集中整治阶段。各社区、台兴村要对越冬垃圾、残雪进行清理、清除,整治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堆杂物等违章行为。彻底清理城区结合部及城市出入口的卫生死角垃圾。
7—8月全街道组织开展“洁我家园共创文明”行动。在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取得成效基础上,进一步巩固阶段成果,结合创建活动,净化、美化、优化公共场所和居住环境,营造以讲卫生、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氛围;将环境卫生整治成效作为创建精神文明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评比,进一步促进城区环境卫生面貌的全面改观,形成整治行动的第二个高潮。
9—10月推动“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进一步开展,完善硬件设施,健全队伍,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以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化的城区新面貌,形成整治行动的第三个高潮。
五、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是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责任主体,要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促检查,切实抓好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指标分解和任务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引导。围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主题,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通过标语、横幅、专栏、宣传单等媒介广泛开展整治行动宣传,既要加强正面宣传,又要曝光问题。对于群众关注、社会影响大的环境卫生问题,要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三)加强督促检查。由街道综合办牵头,组织开展整治行动进展情况督促检查。春季城区环境卫生行动结束时,对各社区、台兴村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测评并公布。
(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社区、台兴村要注重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长效机制的建立,继续完善设施、健全队伍、建章立制,使城区环境卫生整治的成果得到持续、巩固和提升。
(五)认真组织督查。各社区、台兴村要建立定期督查机制,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街道将适时组织若干个督查组,分别对各社区、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各社区、村可邀请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对本辖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六、检查考评(10月20日—10月30日)
巩固整治成果,提升管理水平,严格考核评比,总结工作经验,办事处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适时检查验收各社区、台兴村的整治工作,对完成任务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进。
整治方案 篇5
为推进我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市高架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以《市高架环户外广告总体规划》为依据,以“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以“规划前置、减量净化、规范提升”为原则,组织力量对高架环沿线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通过拆除一批不符合要求的违章广告,保留一批交通转换区的节点广告,改造一批商业集聚区的商业广告,全面提升我区高架环“城市景观廊道”新形象。
二、整治目标
按照市统一规划,我区高架环两侧120米红线外侧至两侧各200米范围内,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共拆除商业广告24处:
(一)20xx年5月18日前,拆除21处商业广告设施,其中高炮13处、屋顶5处、墙体3处;改造提升装饰城周边4处商业广告设施;
(二)20xx年12月31日前,拆除屋顶2处,桥身1处。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元月31日前)
由区城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区高架沿线户外广告的调查摸底和登记工作,主要包括大型商业广告产权单位(人)、联系方式、规格尺寸、手续情况、设置期限、收费情况等信息。
(二)规划论证阶段(20xx年2月28日前)
由市规划部门组织高架环沿线户外广告总体设计,明确整治目标。按照市统一规划,区制订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步骤及相关政策,部署发动工作于20xx年3月上中旬完成。
(三)前期对接阶段(20xx年3月31日前)
由区整治办牵头,抽调部分工作人员,实行分组包干,会同属地政府与列入规划拆除的广告产权人进行工作对接,宣传高架沿线广告整治相关规划、要求和政策,做好产权人的思想工作,调查核实相关广告设施信息,完成现场勘查、询问笔录以及广告拆除工作的法定程序。
(四)整治实施阶段(20xx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对于列入规划拆除的大型商业广告,由区城管局牵头,根据广告性质类型,组织全面整治,在整治方法上,以限期自行拆除为主,组织强行拆除为辅;在政策措施上,根据广告的具体性质,予以相应的经济补偿。在整治力量上,以区城管局执法大队为主体,会同市执法支队、区工商、公安及属地政府,实行联合执法,强势推进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违章广告自行拆除时限为4月10日前;享受经济补偿政策的各类广告,自行拆除时限为4月10日前;专项整治工作原则上于4月30日前基本完成。
(五)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5月1日至5月18日)
对照专项整治目标,由区整治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各职能部门完善整治工作相关台帐资料,完成整治工作小结,明确长效管理要求,接受市整治办的考核验收。
四、组织领导
区成立高架环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牵头,会同区规划、住建、城管、财政、公安、工商以及镇、镇,全面负责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五、措施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是20xx年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是提升我区城市窗口形象的重要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落实人员,明确分工,尽快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统一规划部署以及区高架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由区整治办牵头,镇、镇负责列入规划拆除、产权属于自身或村集体资产的大型商业广告的整治;区城管局负责其它大型商业广告的拆除、提升工作;规划、住建、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做好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经费,经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区财政列支。
(三)明确措施。列入规划保留和提升的大型商业广告,原无办理相关手续的,按照相关要求,扎口区城管局统一补办审批手续;列入规划改造提升的大型商业广告,泊位设施改造提升费用,由产权人承担;产权人不愿投资改造的,尊重泊位产权人(单位)意愿,取消泊位设置。凡产权人(单位)不配合专项整治的,按照广告市场准入制要求,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参与全区范围内的广告经营活动。
整治方案 篇6
为进一步改善全县城乡人居环境,加快美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展示区”建设步伐,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表》及《县20xx年“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城管执法局20xx年“三线三边”中心城区脏乱差整治小组,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整治内容
1、工程车辆无抛洒渣土、带泥上路污染路面。工程车辆运输管理做到严格审批手续,所有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指定的地点倾倒;建筑渣土和易抛洒建筑材料必须实行密闭化运输,不得抛撒污染路面;严厉查处违规车辆,协同有关部门,对抛洒车辆和未经批准进入城区的大型运输车辆加大处罚力度,对密封不严造成沿途遗撒和未经审批擅自处置渣土行为,从重处罚。
2、城区洗车点无占道洗车,污水不直排雨水管网。集中整治占用人行道或道路经营作业,污染城市路面的洗车点;整治未按排水要求建造沉淀池、排污沟等环境保护措施,造成污水横溢,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洗车点。
3、城区无垃圾死角。路面清扫到边到沿,作业无盲区,达到无垃圾、无杂草、无浮土积水,路面净、路牙净、树根墙根净、雨水井净、垃圾桶净的标准;每天洒水不少于1次(特殊天气视情增加)。沿街门店、摊点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安排专人及时收集;垃圾清运要及时,做到密闭运输、日产日清。
4、无乱堆乱放杂物、无占道经营。道路两侧禁止乱拉乱挂、乱堆乱放;禁止摆放店外招牌、落地灯箱;清理取缔城区主干道和“五个周边”(广场周边、学校周边、医院周边、市场周边、车站周边)的各类非法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沿街各门店修车、焊接、加工一律要求在店内进行,不得占用人行道,并加大对修车、焊接、加工等非法占道作业行为处罚力度。
5、无破损店牌店招。对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清理,未审批的、破旧的户外广告进行拆除或更新。同时,严把审批关,户外广告统一标准,使用色彩应与徽派风格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避免大面积使用红、黄、蓝、绿等过于鲜艳的颜色。
6、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协调工作。根据《县20xx年“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配合县直牵头单位和乡镇做好“脏乱差”、黄祁高速段沿线广告牌整治和控违拆违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四、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责任到人。城管执法大队、环卫所、市容股要认真对照标准,量化管理目标,细化分解各个路段,明确责任人,使市容管理和卫生保洁不留空挡、不留死角。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市容股和执法大队组织力量加强巡查,确保每天全面巡查1次,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业主立即整改。
2、加强督查,跟踪问效。实行督查通报制度,责任单位按照标准进行认真督查,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局督查组。局督查组采取不定期、无缝隙的方式对该路段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管理要求的问题,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反馈,责令限期整改,并将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记入考核台帐。对督查反馈的问题,责任单位没有立即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给予当事人和相关责任单位全局通报批评。
整治方案 篇7
一、整治工作总体思路
以打造整洁靓丽、秩序井然、环境优美的生态宜居村庄为长远目标,以实现村庄管理明显改进、改善村容村貌为工作要求,从老百姓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切实解决部分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使农村环境卫生焕然一新。
二、整治工作重点事项
1、明确村庄保洁范围:
对z村范围内路段严格实行路段长负责制,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路段的村民组:正阳,张村,周村,黄子坑
第二路段的村民组:各山,高阳,南村及沿途公路
第三路段的村民组:上、下汪村,上、中、下胡村
第四路段的村民组:杨岭脚,火烧旦,和睦冲,叶家冲
第五路段的村民组:河埂,上、下邵村,邵村坞,盘坑坞
具体责任人及路段长见附表执行。
2、环境整治具体内容:
一是聘请李汤德,胡在满两名保洁人员,
二是抓好村民组各家各户房前屋后的卫生保洁工作,各村民组长要做好其监督工作。
四是治理村容村貌。对公路两边影响交通安全的竹木进行扶正和采伐。
三、整治工作具体步骤
第一阶段(20xx年7月):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阶段。按照《z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召开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对各个村民组进行宣传贯彻,加强领导,组建专门班子,制定具体细化方案。
第二阶段(20xx年8月):集中整治阶段。各小组成员在村两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实施方案所明确的整治重点和目标任务集中开展整治。
第三阶段(20xx年9月-12月):健全规范阶段。对突击整治期间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调研,拿出具体解决方案,并健全规章制度,实行常规化、制度化管理。
四、整治工作几点要求
1、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治理是我村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村民组要引起高度重视,集中整治力量,明确各自责任,确保分段领导责任到位。
2、加大宣传力度。各村民组要把这次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的意义和整治范围、内容、标准,通过橱窗、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广大村民进行宣传,使支持、配合、参与整治活动成为广大村民的自觉行为。
整治方案 篇8
为有效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根据县政府办《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的通知》(惠东府办〔20xx〕31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准确掌握各类环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情况,从源头上减少预防和减少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以赴做好环境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县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次行动的全面组织协调工作,由庄绍君局长任组长、周柏林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李霖坤、骆祝宏、卢羽珍、游伟兵、翁操、廖小军、邱宇栋、曹亦文、肖必冠、曾澄文、张晶明、刘新强、邓燕军、刘燕新、林建安、陈威、曾伟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分局办公室。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及生态环境检查。
主要针对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西枝江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白盆珠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排查,坚决打击保护区范围内的违法排污和违规建设行为。
(二)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
针对企业“三同时”制度、治污设施运作、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等情况开展检查。督促企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按规定办理危废转移联单,规范危废储存设施管理,及时指正存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三)开展涉重金属企业检查。
针对企业的环境风险和防范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环保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作情况,污染物的排放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危险废物转移或处置情况,环境应急处置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情况。
(四)开展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转移检查。
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督促排污企业必须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对其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进行统一收集、贮存、处置,预防危险废物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五)开展非法采矿企业排查行动。
采用定期巡查方式,对矿山、矿点特别是已取缔的点位进行检查,对发现非法开采或“死灰复燃”的,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坚决取缔,确保做到“发现一家,重处一家,清理一家”,保障饮用水源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X月X日前)。
制定开展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XX县环保局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动员、严密部署,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台帐,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X月X日-X月X日)。
联合各有关部门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反环境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环境安全条件的企业,有效促进企业自觉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X月X日—12月X日)。
对重点排查企业开展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复查,推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排查,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整改不到位的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各相关股室、环保所要将每个阶段排查整治情况及时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环境安全长效机制。各相关股室要强化日常监管制度落实,严把环境安全“准入关”,切实加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审核、审批。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环境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要逐步配足配齐环境应急救援装备,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建立环境安全长效机制。
今年是我镇提标扩模、突破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环境保护工作面临良好机遇和严峻考验的重要一年。今年的环保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XX县环保、市容、城管、农林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立足实际,务实创新,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治污减霾为重点,扎实认真地做好环保各项工作,进一步改善辖区广大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为辖区经济社会加快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保障。
现按照有关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20xx年环保工作计划如下:
一、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和各项工作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环保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环保所,实行环保工作专人负责制,有分管领导、负责科室和工作人员。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运用公众参与机制推动辖区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和创建活动,形成公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通过设立环保宣传栏、悬挂或张贴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简便易行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营造人人爱惜生态环境、个个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组织绿色志愿者队伍,认真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如4.22地球日、6.5环境日和世界无烟日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开展环保知识宣传,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自觉改善环境状况,抵制和制止各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不良行为。年内将我镇创建为环境宣教工作示范点,创建示范村庄1个。同时,加强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秸秆综合率达到100%,秸秆综合利用率90%以上,实现“零”火点目标。
三、抓住示范项目建设机遇,大力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
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积极配合县级有关部门扎实做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一是加强对各企业、各村组和辖区主要道路的清扫频次,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引导村民自觉将垃圾分类进行装桶,做到村庄内无卫生死角,一日两扫,全天保洁,垃圾及时清运;二是9个行政村要巩固全面消除露天粪缸和旱厕工作成果;三是清除或整治农户房前屋后垃圾、废弃物和杂草,做到整洁有序;四是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年内创建2个省级生态村(东樊、药惠)、2个市级生态村(江流、北樊),建成1个规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完成东樊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任务;五是配合县环保局切实做好江流、银王、东樊和麦张4个示范村的水源地保护和绿化养(管)护工作;六是通过刷涂沿街立面、新建挡土墙、绘制文化墙等形式,对上述4个示范村的村容村貌进行美化提升,顺利通过省市环保部门的检查验收。
四、全力推进治污减霾各项工作
按照县上统一要求,积极做好辖区治污减霾各项工作,多措并举,狠抓落实,通过加大宣传和巡查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空气,减少污染,创建生态环保的生产生活环境。
整治方案 篇9
近期,省内各地相继发生多起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我市消防安全形势也不容乐观,为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市经信委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委范围内开展为期四个月的火灾隐患排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消防委关于做好火灾事故隐患排查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全民动员,全力以赴,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市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成立以主任任组长,总工程师项中新任副组长,各科室、国资中心负责人任成员的专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经济运行科。
三、整治时间
20xx年5月25日至9月25日
四、整治内容(人员密集型企业)
1、企业是否经过消防行政许可;
2、企业经营部分与住宿部分是否单独设置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
3、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4、生产期间是否将疏散通道、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
5、消防器材配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完整好用;
6、是否存在应设置自动消防设施而未设置,或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
7、厂房建设是否采用可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8、房内违规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9、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落实,是否落实了防火巡查制度;
10、是否制定应急疏散灭火预赛,并经常组织开展熟悉演练。
五、工作要求
(一)要迅速成立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委的火灾形势进行一次深入研判,并立即针对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制定工作方案,始终坚持查严、查实、查细的工作要求,决不允许出现任何盲点和盲区。
(二)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制订具体的排查方案,确定具体排查对象,安排专人全程参与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集中精力督促整改;对整治不合格、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投入使用;对门窗设备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以及违法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的,坚决予以拆除;对违章用火用电的,坚决重处重罚,情况紧急的,可以立即采取包括暂时停产、停业在内的紧急措施。
(三)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的作用,通过设立宣传栏、LED电子屏、宣传横幅、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典型火灾安全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常识。
(四)各单位要建立专项行动工作台帐,做好日常工作痕迹、检查记录的收集整理,要及时将排查方案、排查专班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于4月25日报市经信委经济运行科。
整治方案 篇10
为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XX】160号、《关于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食【XX】193号)和河北省《关于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冀食药监食【20xx】51号),市药监局及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xx市20xx年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xx县辖区内的所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以下简称学校食堂)。
二、整治目标
通过对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提高食品安全设施配置水平,规范食堂加工制作行为,从源头上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三、整治内容及措施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校长(负责人)负责制,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学校对托管食堂、承包食堂、供餐单位是否有准入制度,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索证索票,货证票是否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过期食品,使用的食用油是否符合《xx市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管理规定》要求。大众食品采购是否相对定点,有无采购协议。重点检查有无来源不明的禽畜肉制品、火锅底料、散装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等。
(四)督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重点检查是否违规加工制作冷荤凉菜、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五)加工场所及过程卫生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内外环境是否定期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孽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能否做到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齐全;食品加工过程能否烧熟煮透,学生餐菜谱设置能否避免风险菜,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能否保持冷藏设施定期清理;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卫生清扫工具是否有专用存放场所。 (六)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是否明白应知应会岗位卫生知识;工作时是否穿有洁净的工作衣帽;是否留有长指甲、戴首饰;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 (七)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五专”(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从20xx年4月至6月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4月—4月底) 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进行自查,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卫生、健康证明、使用食品添加剂等六个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 (二)整改阶段(5月—5月底) 教育局主管股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化所要对各类学校自查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发生过食品安全隐患的学校,要进行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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