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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定事项公告

更新时间:2023-08-04 17:00:23 来源:高考在线

  公告是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公文。

  公告主要有两种,一是宣布重要事项,如最近我国将在东海进行地对地导弹发射训练;二是宣布法定事项,如宣布某项法规或规章,宣布国家领导人选举结果。

  有一类公告是属于专业性的或向特定对象发布的,如经济上的招标公告,按国家专利法规定公布申请专利的公告,属专业性公告;也有按国家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递交诉讼文书无法送本人或代收人时,可以发布公告间接送达,是向特定对象发布的,这些都不属行政机关公文。

  行政机关公文中的公告,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内容重要。

  公告宣布的内容是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如公布宪法,宣布我国将向太平洋发射运载火箭试验。专业性公告不具有这种特点。

  二是对象广泛。

  一般公文发送对象都是特定的地区、单位或个人,而公告的对象则是国内外,有时甚至通过新华社用登报、广播的形式向全国、全世界发布。

  三是制发机关级别高。

  公告一般是由较高级别的国家领导机关,或者授权新华社制发的。基层单位不能滥用公告。报纸上常见到××单位迁移地址,××公司聘请×××为法律顾问,也用“公告”,都是滥用“公告”。

  公告是一种严肃庄重的公文,它内容单一,篇幅较短,或篇段合一,或分条列点,表达直截了当,语言简洁明快。

  (一)标题。

  公告标题有三种:一是完全式标题,包括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二是省去事由,只写发文机关和文种;有的只有文种,如《公告》。标题之下,有时可依公告单独编号。

  (二)正文。

  公告的正文一般由依据、事项和结语组成。

  开头要简明扼要地写出公告的依据,有时也可以不写。

  告知性公告,事项简单,用篇段合一写出。规定性公告,事项较多,可分条列点写出。

  公告的结尾一般用“现予公告”、“特此公告”作结语,也可以提出要求作结尾。也可不写结语。

  (三)落款和日期。

  公告日期有的注在标题下方,也可注在正文末尾落款处。重要的公告落款处除注明发文机关和日期外,还标明发布地点。

  目前,公告的使用比较混乱,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把公告当作“启事”、“声明”、“广告”用,望文生义,以为“公告”就是公开告知有关事项,如声明某业务与本单位无关,揭露有人冒充某报记者行骗,也用“公告”;二是“公告”代行“通告”,凡公布性事项,事无巨细都用“公告”,甚至街道告知居民领取物价补贴也用“公告”。使用公告必须以“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有关规定来衡量,避免公告滥用。

  范文

  xx地区国家税务局公告

  根据xx地区行政公署广署函发(xxx5)7号文件的批复,xx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于xxx5年3月1日正式成立,从xxx5年3月1日起开始运行。现将纳税地址征管范围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纳税地址:根据我区地级以上企业分布情况,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在全区范围内设两个征收点。xx县境内纳税户的'纳税地点在xx县国家税务局(xx县浓洄镇建设路)办公大楼一楼,电话号码:xxxxxxxxxx;华蓥市境内纳税户的纳税地点在华蓥市双河镇滨河路3号(原华蓥市国税局集贸税务所旧址),电话号码:xxxxxxxxxx1。

  二、xx县、华蓥市辖区的地属(含外地办)以上各类工商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及其所属经济实体,均是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的纳税户。

  三、根据广署办发(xxx5)28号文规定,上述纳税户从xxx5年3月1日起缴纳以下税种和办理有关业务:1.增值税;2.消费税;3.进口产品消费税、增值税;4.中央企业所得税;5.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6.对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各项税收以及外籍人员(华侨、港澳台同胞)缴纳的个人所得税;7.出口产品退税的管理;8.中央税的滞补罚收入;9.按中央税共享税附征的教育附加;10.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11.地区地方税务局及其有关部门委托代征的税款、基金和附加费。

  四、各纳税户自本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主动到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华蓥市征收管理处和xx县征收管理处)办理税务登记证或变更手续(按川国税(xxx4)004号文办);主动到直属分局规定的纳税地点申报纳税,定期向直属分局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有关资料,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