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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人启事写作格式和范文

更新时间:2023-08-17 22:47:44 来源:高考在线

  寻人启事一般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标题。标题通常在第一行中央写上《寻人启事》、《寻找XXX))或《寻XXX))等字样。

  2.正文。正文一般须包括以下四项内容:

  (1)交待走失人的身份、特征。主要包括走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外貌、衣着装束、说话口音等体貌特征。这是鉴别走失人的主要依据,一般要写得非常详细,要特别指出体貌上的显著特征。

  (2)交待走失的时间、地点、原因。要说明走失人在何时、何地走失的',同时还需说明失踪的具体原因。

  (3)联系的方法。写清如何与寻人单位或个人联系。

  (4)结语。在正文的后面,有些寻人启事还会写上几句感谢之类的礼仪用语。另外,针对那些因某些原因出走的人,还会写上诸如“家人十分想念,本人见到启事速同家人联系”或“本人见到启事后,速回”的话语。

  3.落款。写明寻人启事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以及日期。

  寻人启事范文

  寻人启事

  李xx,男,8岁,身高1.2米。北京口音。长方脸,皮肤较黑,右眼靠鼻梁处有一黑痣。身穿紫色尼绒夹克衫,蓝色牛仔裤,白色运动鞋。X X X X年X月X日在王府井大街走失,有知情者请与北京市海淀区X街X园X栋联系,电话:XXXXXXXX,重谢。

  联系人:李XX

  XXXX年X月X日

  延展阅读:

  人口失踪哪些情形达到立案标准

  据介绍,公安部就寻找失踪人口的工作方法出台了一系列的指导意见。

  《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中要求,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接到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的报案后,应当登记受理,开展查找工作。

  《规定》中对“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进行了具体的描述:

  (1)失踪现场有明显的侵害迹象的;

  (2)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

  (3)人与机动车一起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

  (4)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失踪超过48小时的;

  (5)失踪人员在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

  (6)失踪原因不明,失踪时间超过3个月的;

  (7)其他疑似被侵害的。

  与此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如果是符合上述情况的人口失踪,可以马上报警,并且公安机关会立即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