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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

更新时间:2023-08-08 04:26:53 来源:高考在线

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提高我省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适应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xx〕59号),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应急救援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建设目标

  (一)总体工作思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应急救援工作要深入贯彻《消防法》和国办发〔20xx〕59号等文件,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大力加强应急救援的队伍建设、机制建设、装备建设,促进全省应急救援水平的明显提升。

  (二)三年建设目标。以建立省、市县两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为重点,形成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主体、公安各警种密切协同、其他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有效联动的综合性应急救援力量体系。以公安消防信息化平台建设为载体,建成覆盖全省消防部队的通信、指挥系统,完成省、市县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反应快速、协同紧密、有效联动的应急响应机制。以实战需求为牵引,加强各项保障,将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应急救援装备配置基本满足灾害事故处置需要,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中心建设基本完成,海口、三亚、洋浦水陆两用消防站建成使用,应急救援综合训练基地建成使用,岛屿特色的应急救援体系初步建立。

  二、加快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依托,建立由省应急救援总队、市县应急救援支(大)队和多种形式社会消防应急救援队伍组成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省应急救援总队依托省公安消防总队组建,主要领导由省公安消防总队主官担任。市县综合性应急救援支(大)队依托市县公安消防支(大)队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主要领导由各市、县公安消防支(大)队主官担任,接受省应急救援总队领导。

  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除承担消防工作以外,同时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危险化学品事故、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爆炸及恐怖事件、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同时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

  三、加强应急救援组织指挥

  (一)加强应急救援行动的协调。

  日常应急救援行动由各市、县应急救援支(大)队组织实施,重大灾害事故救援在政府领导统一指挥下实施。

  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与公安机关各警种、社会其他联动部门及单位协同实施应急救援时,由地方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指挥,各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关救援行动;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与公安机关其他警种联合实施应急救援时,由公安机关实行统一指挥;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独立实施应急救援时,由应急救援总队、支(大)队组织指挥。

  核生化、海上船舶火灾和人员搜救、公共卫生事件、矿难等特殊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按照有关规定由相关行业系统组织指挥及协调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消防部队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参与协同实施应急救援。

  (二)加强应急救援联动响应。

  1.根据我省灾害事故的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实施两级响应:一级为跨市县救援,由省公安厅、省应急办和应急救援总队响应,同时报省政府和公安部;二级为市县级区域内救援,由市县公安局、应急办和应急救援支(大)队响应,同时报省公安厅和省应急救援总队。

  2.在保持原有管理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各级政府将各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纳入统一调度、指挥,确保第一时间响应联动,参与处置灾害事故,并将应急设备制造企业和应急物资储备单位纳入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形成政府、行业、社会“三位一体”的应急救援机制。

  3.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要在政府统一指挥下实施,由各级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做好现场协调工作。公安机关各警种要加强协同配合。消防部队负责现场救援处置;交警部门负责实施交通管制;特警、派出所民警负责警戒和维护治安;公安信通和装财部门负责现场救援行动的警务保障;公安网监和宣传部门要掌握舆情,及时发布信息,加强舆论引导。

  4.承担应急救援任务的相关部门要建立本级指挥中心或值班室,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并与各级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实现互联互通,确保第一时间接警、第一时间启动预案、第一时间调集专业力量处置。

  四、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一)加快推进综合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20xx年上半年,组建省级应急救援总队,并把海口、三亚、陵水3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作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试点单位。20xx年底前,各市、县完成组建应急救援支(大)队,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依托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形成网络。此处,根据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需要,同步规划和增设消防队(站)。

  (二)加强近海和海岸带消防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针对我省海岸线长、海域面积广、港口码头多的特点,根据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功能组团和海岸带分区,将水陆两用消防站建设纳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落实配套建设用地和资金,加快推进我省水陆两用消防站建设。2011年底前,完成三亚水陆两用消防站营房建设、装备配备等工作并投入使用;海口、洋浦水陆两用消防站完成土地征用、项目立项等工作并开工建设。2012年底前,海口、洋浦水陆两用消防站完成营房建设和装备配备并正式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