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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模板汇总8篇

更新时间:2023-08-15 00:47:20 来源:高考在线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聘方)

  乙方:_________(受聘方)

  甲乙双方已相互介绍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内容的有关情况,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托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自愿申请到甲方从事律师工作,甲方决定聘方乙方为本事务所律师。

  第二条乙方的聘任职务是_________律师,其工作范围为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各项律师业务。

  第三条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

  (一)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务。

  (二)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三)在乙方工作成绩突出或对事务所有重大贡献时,给予奖励。对乙方工作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处罚。

  (四)确定或调整乙方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四条甲方须履行的义务:

  (一)使乙方及时获取劳动报酬。

  (二)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务所的劳保福利待遇。

  (三)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四)依法维护乙方在履行职务时的合法权益。

  (五)为乙方更新知识,进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创造条件。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权利:

  (一)依法履行律师职务。

  (二)获取劳动报酬。

  (三)对事务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依事务所规定的条件申请加入合作律师。

  (五)辞职(须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乙方须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事务所的领导和监督,服从工作安排。

  (二)在履行律师职务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违背职业道德。

  (三)不得从事有损于事务所声誉的活动。

  (四)不断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第六条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务所制定的《劳动工资和福利待遇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在下列情况下,事务所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一)应聘律师违反事务所规章制度,不积极履行义务,经劝阻不改时。

  (二)应聘律师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违背职业道德。

  (三)应聘律师因违法乱纪被撤销律师资格。

  (四)应聘律师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履行职务时。

  在下列情况下,合同自行解除:

  (一)应聘律师应征入伍,出国定居或留学。

  (二)应聘律师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职务满六个月。

  (三)无故不上班工作满一个月。

  (四)经批准成为事务所合作律师。

  (五)事务所自行撤销或破产。

  在下列情况下,合同可以变更:

  (一)双方协商之。

  (二)因国家政策法令发生变化时。

  第八条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案卷材料和律师工作执照,并办理业务交接手续停止履行律师职务。

  第九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从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另行办理续签事宜。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主任(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2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劳动合同 篇3

  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劳动者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为了依法维护双方权益,明确义务,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商议,特订立此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试用期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执行完毕,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否则,合同终止。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进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教育,教育教学业务培训及辅导。

  2、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奖惩。

  3、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规范乙方。

  4、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实绩,每月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5、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不断提高政治素养。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3、服从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热爱教育事业,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积极投入教育改革,参与教育实验工作。

  5、乙方发现甲方不履行合同,有权提出同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

  (一)聘用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按程序变更合同。

  (二)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聘期内严重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乙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失职、违法、违纪、不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

  4、乙方工作随便,不履行岗位职责,在幼儿园内外造成不良影响。

  5、乙方知识能力不够,无法胜任岗位工作。

  6、乙方如有上述其任意一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押金。

  四、甲乙双方都应遵守本合同,不得擅自违约。

  如需中途终止合同,须经双方协商解决。未经协商同意,违约一方应给对方赔偿损失。如有争议,由劳动部门仲裁。

  五、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

  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于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未尽的其他事项,由双方协商。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乙方(劳动者):

  性别:民族:文化程度:

  身份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户籍地址:邮政编码:

  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律师提示】方便甲方顺利向乙方送达相关文书,避免因无法送达带来的法律风险。

  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紧急联系人:联系方式:

  本单位起始工作年限: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

  年月日,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方)因原因,要求提前解除与(方)的劳动合同。经协商,双方同意自年月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妥善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等所有费用等共计¥元(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社保、公积金缴交至年月止。

  第四条乙方妥善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第五条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第六条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第七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5

  一、适用“双倍工资”的范围

  我们说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适用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才可以“双倍工资”。这个适用范围在《劳动合同法》第2条“适用范围”中有明确的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二、 如何定义劳动合同

  具备了劳动合同的主要法律特点,就可以认定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在这里就公司就有了操作的空间,在我们接触的一些案例中,公司经常讲一些单纯约定工资的一些备忘录或者证明,还有一些入职的邀请函,确认函等经过一定处理后当作劳动合同来处理,以规避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惩罚.另外还有一些所谓”空白合同”,” 黑白合同”,”单方合同”问题.这个就需要劳动者具备一定的法律理论和庭审经验,认真具体分析,利用举证原则,法律知识,来揭穿单位的抗辩理由.

  在实践中,一些保密协议,竟业禁止协议,毕业生的三方协议等一般是不能认定为书面劳动合同的.

  三、“双倍工资”支持多长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实践中, 未签订劳动合同,索要双倍工资到北京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北京市的仲裁委员会一般只支持11个月,法院判决不一,有支持多余11个月的,西城区法院就是如此,那么多余11个月未签合同该如何主张双倍工资呢?当然也有救济手段,可以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求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有的仲裁委是不受理的,给开个不受理通知书,然后直接到法院起诉。

  四、“双倍工资”该怎么计算

  很多人将“双倍工资”“简单理解成了“工资的双倍”,实际上双倍工资”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每月实发的工资的双倍,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应该扣除。一般来说在要求另一倍,具体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来计算。

  五、“双倍工资”的时效问题

  我们在实践中,经常听到“双倍工资”是否有时效的限制,1年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否还可以要求.我们说根据法律规定,时效的起算时间是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时间开始计算,时间为1年.

  当然我们在一些仲裁委,特别是一些远郊区的仲裁委的裁决书中,有时会看到有时效的裁定,我们说是适用法律不当,劳动者应该坚持起诉或者上诉的。

劳动合同 篇6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订立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按合同内容来划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按合同无效程度来划分,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类。

  无效劳动合同适用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26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无效。双方应当在订立劳动合同、拟定劳动合同条款时出于自愿,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关系的一方违背了他们的真实意愿。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无效。劳动合同订立应遵循公平原则,核心含义就是要求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相一致。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免除己方法定责任如“一律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生死病老都与企业无关”等条款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主体、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主体必须合法。即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资格和劳动者资格。内容必须合法,我国在《劳动法》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中,有很多强制性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如果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则该条款无效。程序必须合法。

  无效劳动合同常见情形

  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

  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

  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

  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殊工时制度等。

  5、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如约定劳动者自行负责工伤、职业病,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等。

  6、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的劳动合同。如强制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股金等。

  7、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合同。如招用童工、冒签合同等。

  8、侵犯婚姻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规定合同期内职工不准恋爱、结婚、生育。

  9、侵犯健康权利的.劳动合同。如约定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正常休息休假。

  10、侵犯报酬权利的劳动合同。如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等。

  11、侵犯自主择业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设定巨额违约金、培训费,限制职工流动。

  12、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如设定无偿或不对价的竞业禁止条件等。

  民事责任用人单位有过错的

  劳动部于1995年5月制定了《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该《办法》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的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下列规定赔偿劳动者损失:(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保护津贴和用品;

  (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保险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持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对于上述规定中有关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赔偿,鉴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有相关规定,应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予以执行。

  劳动者有过错的

  对于因劳动者的过错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按照《民法通则》所确立的实际损失原则,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因其过错而对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这里要指出的是,在对劳动者追究民事赔偿责任时,要贯彻以下原则:一是赔偿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责令有过错的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的同时,要注重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承办案件的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对有过错的劳动者要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做耐心的思想教育工作,使其真正认识到行为的危害性,这不仅有利于提高劳动者守法的自觉性,而且能增强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的主动性。二是合理赔偿原则。所谓合理赔偿,是指在查请案件事实,确认用人单位确实因为劳动者的违法行为而实际存在经济损失的前提下,根据劳动者的过错程度、情节轻重、责任大小、认错态度好坏、实际承受能力等综合认定劳动者实际应承担的赔偿费用,以确保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劳动合同 篇7

  1、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

  2、不签订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劳动者同意并且积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拒绝签订;

  未签订合同的情形发生在20xx年2月1日以后;

  并且从进入公司满一个月以后即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3、劳动者不与公司签订合同

  公司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才需要承担支付每月2倍工资。

  如果是劳动者故意或者不愿意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不适用改条款。

  职工故意或者不愿意签订劳工合同,则不能获得2倍工资。

劳动合同 篇8

  甲 方:AA公司

  乙 方: (员工工号: )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 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 年 月 日;

  二、 方支付 方经济补偿金(违约金) 元;

  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AA公司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