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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厂房租赁合同范文集合8篇

更新时间:2023-08-08 20:44:43 来源:高考在线

厂房租赁合同 篇1

  甲方: ,身份证号 。

  乙方: ,身份证号 。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1.2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2 租赁期限届满前______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协议。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 租赁物的免租期为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 在本出租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 租赁费用

  4.1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协议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_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

  4.2 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________%;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______月_______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4.4 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____承担。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5.1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协议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协议所约定的责任后_______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 乙方应于每月__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____.

  5.4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 租赁物的转让

  6.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协议。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协议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防火安全

  8.1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2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

厂房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1.2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2 租赁期限届满前_______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 租赁物的免租期为__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 租赁费用

  4.1 租赁保证金: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___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4.2 租金: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_________%;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 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

  4.4 供电增容费: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承担。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5.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的责任后_________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甲方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

  5.3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5.4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 租赁物的转让

  6.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防火安全

  8.1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2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 保险责任(也可以没有此条)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承担。

  第十条 物业管理

  10.1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2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_________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厂房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为了规范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甲方股东合议决定,将位于 厂房、机械设备、场地租赁乙方作独立自主经营生产使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双方在公平、自愿、诚信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订立此合同,以资遵守。合同条款如下:

  一、租赁物位置、数量与范围

  甲方将位于 厂房(见厂房租赁合同)、机械设备、工具(见机械设备及工具清单)以及使用场地(具体位置及范围见附件平面图)和通道(三通一平方案)整体出租给乙方作独立自主经营生产使用。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一年,农历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应于签订合同之日起七日内将符合生产经营条件内的

  租赁物及机关证书等文件交付乙方使用。

  三、押金、租金及结付方式

  1、押金: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性交甲方承包押金 万元(不计利息),合同到期时,如机械设备完好,能继续正常生产,则押金一次性退还。如合同到期时,机械设备不能正常生产,则由乙方负责维修好,否则按实际情况扣减押金。

  2、租金:乙方向甲方每月一次性交租金 万元。

  3、结付方式:租金结付方式是每月一号交足租金才能允许本月生产。

  4、租赁期间的电费、水费、维修费、上交环保局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依法生产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甲方将出租给乙方的机械设备及大小型工具造出清单,一式二份,双方在清单上签字确认有效,双方各执一份。租赁期满后,乙方据清单租赁物如数交还给甲方并保证每台设备正常运转。

  3、甲方所有固定资产和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乙方只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4、在租赁期间乙方负责租赁特维修,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5、在租赁期内乙方拥有独立自主经营、生产、销售的权利。

  6、在租赁期内乙方拥有厂房、机械设备、场地及三通一平的使用权。

  7、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按时交纳租金等的义务。

  8、在租赁期满后对遗失登记在册物件,乙方有赔偿的义务。

  9、在租赁期内,乙方因生产等添加的物品归乙方所有,但是不可拆除部分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对原机械设备的所有权。

  2、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

  3、甲方有处理周边矛盾纠纷的义务,因遗留问题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生产、停产七天以上,甲方按违约条款赔偿给乙方。

  4、甲方有保护和维护乙方正常安全生产经营的义务。

  5、租赁设备遗失,甲方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五、债权债务界定

  租赁前与租赁物有关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租赁期内因租赁物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未经双方协商同意,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整(上级部门或本地人不予以生产,可以终止合同)。

  2、在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未按清单如数还清各种工具,乙方应赔偿损失工具给甲方。

  七、特别约定

  1、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机械设备和厂房损坏或其它的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因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地人不予以生产)造成停业停产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再付押金。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本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机械设备自然性腐坏,乙方不负责任。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厂房租赁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将XXXXXXXXXXXXXXXXXXXXXXX租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底层厂房安装设备有:

  1、广数车床1台P28FCC6132*750;

  2、华兴权控车床1台C616*750;

  3、普通车床1台方头型C6132*750;

  4、普通车床1台C6132*500方头;鸡法上车床全系重庆二机床厂造。设备全部处于工作状态。租赁期满交还设备时,甲方要求设备仍处于工作状态。

  (二)二层第一间做办公室用,二楼一间做宿舍用,厨房、卫生间为共用。

  (三)水电方面另装电表按表核算,装表由乙方自行负责。电费按沙区电力局国家牌价按期缴纳,过期不缴费之罚款由乙方负责。水费由乙方负责。

  (四)租金,租期保证金。

  租金为每月2400元,预付租金半年14400元,每半年到期一次性付清。租金期为叁年。保证金1000元,合同期满,保证金一次性退还乙方。

  (五)此协议如合同期未满,国家征用土地需拆厂房所赔偿甲方之费用与乙方无关。经协商甲方承认乙方鸡法信誉担保将设备运往该厂安装使用,不再增加保证金。搬迁设备运费由乙方负责,其租金不变。

  (六)合同期满可续签,如市场物价有不可抗拒的情况下,双方协商可适当调整。

  此合同生效日期为20xx年10月15日,如一方不执行,违约金为赔偿对方一年租金,则解除此合同。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现在住址:XXXXXXX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

  甲方电话:XXXXXXXX

  乙方签字:

  现在住址: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乙方电话:XXXXXXXXXX

  年 月 日

厂房租赁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赁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厂房类型为钢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建设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至租赁期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一个星期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____________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门电话。如需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____________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分,双方各执______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厂房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身份证复印件张贴处)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或管理权)属于自己的厂房出租给承租方,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当地政府对厂房租赁的有关规定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租赁厂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以约束双方行为,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厂房座落、间数、面积、质量

  1、出租方保证向承租方出租的厂房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

  2、出租厂房概况:

  出租厂房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出租厂房建筑面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出租厂房使用面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出租厂房间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出租厂房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出租厂房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厂房租赁期限:租赁期_____年零_____月,承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将出租厂房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和保证金条款

  1、租金每(季度)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租金按(季度)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内,承租方应支付给出租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8日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

  3、租金支付方式:现金支付/转帐支付/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出租方收取租金时只提供普通收据,如承租方要求支付有效发票,则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发票税。

  5、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在签定本合同书时,出租方收取承租方保证金每年人民币_______元正(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相关费用

  1、厂房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承租方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2、租赁期间,厂房的使用权归承租方,包括出租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厂房外墙、屋顶、及厂房的附属配套设施(厂房内的空地、汽车车位)等。

  3、租赁期间,承租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环境卫生费、治安费、装修费用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厂房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1、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旧出租方的权利和承担旧出租方的义务,旧出租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厂房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与出租方重新签定新的合同书,出租方有权没收原承租方的保证金。

  3、租赁期间,出租方欲对厂房设立抵押权,须提前1个月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承租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出租方的行为。如承租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到达出租方的次日起计算。出租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出租方违约责任。

  4、出租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承租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告知承租方。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厂房修缮

  1、租赁期间,出租方应负责厂房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出租方承担。出租方只保证厂房能满足承租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2、租赁期间,如厂房发生非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承租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通知之日起20天内予以修缮,超过20天的,承租方有权自行修缮。

  3、租赁期间,如厂房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承租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承租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出租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承租方可以退租或代出租方修缮。

  第七条 出租方权利与义务

  1、出租方保证如实向承租方解释和说明厂房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厂房权属、厂房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承租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2、出租方要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承租方提供租赁厂房。

  3、租赁期间,如出租方确需收回厂房自用,必须提前2个月通知承租方。解除合同后,出租方应支付违约金共计人民币5000元正,并如数退还保证金。

  4、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出租方不作任何赔偿给承租方。

  第八条 承租方权利与义务

  1、承租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出租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承租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2、租赁期间,如承租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出租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承租方应付给出租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50%计算,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全部保证金。

  3、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改变厂房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厂房和设备的毁损、倒塌,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厂房当年市场价值的经济损失。承租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4、承租方在厂房内的装修,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全部均属出租方,但安装的设备、物品除外。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承租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厂房原状。超过7天,出租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承租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5、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正式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承租方短期内另找厂房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出租方应允许承租方延期20天,但承租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5日内厂房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承租方放弃所有权,由出租方处理。

  6、租赁期满,承租方需续租,应提前10天通知出租方,出租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承租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承租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出租方不予以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承租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半年,自10天期满次日起计算。

  7、租赁期满,承租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不可抗力和例外

  1、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2、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当地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承租方原因,厂房发生漏水、倒塌,或厂房被认为危房原因致使承租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则由出租方负责维护或修缮。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出租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20天内返还承租方支付的保证金和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厂房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2、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0天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0天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索赔

  1、如果因出租方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出租方应返回承租方多交付的租金及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并无偿给予承租方1个月内的时间搬迁。

  2、如果因承租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承租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补偿金人民币5000元正。作为对出租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否则,出租方有权扣留承租方已经交付的租金和保证金。承租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3、承租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的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1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1个月的租金。承租方如拖欠租金达30天以上的,则属违约,出租方有权收回厂房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4、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出租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_(盖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身份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

  承租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_(盖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身份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

  签合时间: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三方证明人:__________________(盖印)

厂房租赁合同 篇7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部分厂房、房屋及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厂房、房屋、场地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厂房、房屋、场地是属于甲方的财产。

  第二条 房屋、场地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在 ,厂房租赁面积 平方米,每平方 元/月;办公室租赁 间,共计 元/月;其他空地面积 平方米,每平方 元/月;共计 平方米, 元。

  2、该房屋现有装修和设备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给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土地证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 厂房装修日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装修期间不再算租赁价格。

  2、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工业生产使用。

  第五条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当天内将第一年的租金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收到全年租金后本合同生效,以后应在每年租赁期到期前一个月内将租金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2、甲方收款后应提供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乙方要求开具发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应满足乙方道路、供电、供水、排污及其他,为使乙方能够正常生产,甲方必须保证以下几点:

  1、有实际负荷100KW以上三相电供生产使用。

  2、有正常水供生产生活使用。

  3、排污管道能正常通畅。

  4、由于厂房土地权问题引起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甲方应按年租金50%向乙方赔偿。

  5、甲方所出租厂房门前空地第一年为乙方免费使用,后两年按本合同第二条计收,前期乙方为其所租赁厂房内硬化、装饰及门前绿化带部分免费施工。

  第七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和房屋建设费用和土地的征用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乙方应按时交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应该缴纳的有关税。

  3、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2、甲方需要进行维修时须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4、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责修缮义务。

  5、乙方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6、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然后方可施工。

  7、乙方有权在所承租的厂房、场地内按照工艺要求安装、构制、修建必要的生产设备和生产设施。

  第九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鉴于乙方在所租厂房、场地内安装有相当规模的工业设备,投资较大,中途如因故搬迁必将损失惨重。因此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原则上甲方不得将所租厂房、房屋、土地转让或出售。甲方必须做转让、出售处理时,应优先由乙方购买。转让或出售给第三方时,甲方必须保证本合同对新的房屋、场地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确保本合同履行的连续性、有效性。否则视为违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厂房、房屋及土地或所提供厂房、房屋及土地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缴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租金。

  4、 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承租时,应在承租期满六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于检测判断的,应于7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二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厂房、房屋及场地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合同年租金总额50%的违约金。

  2、 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1%的滞纳金。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年租金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三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按照合同年租金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承租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场所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租金一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间,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年租金总额的1%支付甲方滞纳金。

  3、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甲方守约的前提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中途无故退租的,乙方应按照合同年租金5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违约造成乙方退出除外)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年租金的1%支付滞纳金。

  5、因乙方生产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正常生产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以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因乙方生产原因造成或有关部门关闭企业,甲方不负责,造成甲方损失时,按年租金50%向甲方赔偿。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首付租金到账后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厂房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_______ ,租赁建筑面积为 _______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 _______ ,_______ 结构。

  二、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1、厂房装修日期 _______ 个月,自 _______月 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 月_______ 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止。租赁期_______ 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_______元。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年租金为_______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 其他费用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 _______ 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