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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日活动方案

更新时间:2023-08-17 15:44:43 来源:高考在线

  2017年交通安全日活动方案【1】

  为进一步增强交通参与者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根据《关于开展2017“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11月25日-12月2日为2017年“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周的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30号),大力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以“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以“抵制三超一疲劳”(即抵制“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为重点,开展2017年“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使交通参与者摒弃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二、活动主题: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三、时间安排

  2017年11月25日--12月2日

  四、活动形式

  各xxxx在以往的宣传经验上开拓创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活动:

  1、自11月25日开始,xx路段情报板、xx情报板、xx醒目位置悬挂或滚动翻出“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2、在xx设立咨询台,针对高速公路运营安全存在的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的危害性,发放“抵制三超一疲劳”(即抵制“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宣传资料,指定专人负责讲解。

  3、结合xx工作实际,针对xx沿线村庄少数群众为少走几步路而横穿高速公路或在高速公路上行走问题进行走访宣传,用真空案件说话,让群众了解和认识行人在高速公路行走的危害性。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策划,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好这次宣传活动,推动“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周活动有声有色地开展。

  2、活动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上报宣传活动总结。

  2017年交通安全日活动方案【2】

  按照省公安厅等七厅局《关于印发全省联合开展2017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公字〔2017〕x号)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市文明办、市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决定,在全市联合组织开展第五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为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23日至12月底.

  三、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充分调动和发挥相关部门、行业组织的职能作用和社会优势,动员社会各方资源,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主题活动,弘扬交通安全法治精神,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领导

  为强化对“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成立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张荣来任组长,市文明办、网信办、教育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卫华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交警支队法宣科,成员由交警支队法宣科人员和各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主要负责协调活动的组织开展以及信息收集等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质性成效。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交通安全面对面”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开展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常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让广大中小学生,客货车、校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企业负责人及安全员普遍接受一次触动大、体会深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规则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12月2日前各地开展不少于一次“交通安全面对面”活动。(牵头单位:教育、交通运输、公安,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二)开展“文明交通我参与”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开展以“维护交法权威、保护自身安全”“了解交法我有责、安全交通为大家”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知识大赛和网络答题等活动。(牵头单位:司法行政、教育、公安,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三)开展“严重违法大曝光”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等工作,曝光、公布一批涉及公路客货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典型案例,增强震慑力。(牵头单位:公安、交通运输、安监,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四)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等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开展交通违法有奖举报、交通陋习“随手拍”等活动,加强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的倡导,加强私家车争道抢行、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陋习的查处,强化文明交通人人有责、安全交通人人有为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文明办、公安,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五)开展122公益宣传提示。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以及“双微平台”、户外显示屏等媒体平台,以播放公益广告、滚动字幕等形式持续播出“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片和主题提示,形成媒体公益宣传周、宣传月。特别是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前一周要高频次、高密度地开展宣传提示,并于“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形成宣传高潮。(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六)做好122联播直播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开展122“百城百台”联播和“守护平安、走进百城”122主题微直播活动,联合策划线上线下活动,形成全市性、区域性广播电视大联动,实时聚合呈现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公安,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七)开展先进典型展播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先进典型展播活动,通过本地电视、报纸、网络以及“双微”平台等媒体平台,集中宣传、广泛展示“中国好交警”“中国好司机”的故事,弘扬正能量,展示新风尚。(牵头单位:公安、交通运输、文明办,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八)推广“交通安全体验课”示范课程。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用好“交通安全体验课”视频、示范课资料包等,结合“交通安全进校园”“交通安全基地互动体验”“警营开放日”等,重点选择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和农村地区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体验课”活动。(牵头单位:公安、教育,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九)开展“被看见才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各地、各单位要针对秋冬季农村、城乡结合部地区学生交通安全问题多发状况,集中开展针对性宣传和典型案例曝光,组织开展送反光贴、反光背心等公益活动,积极劝导家长、学生安全出行,最大限度防范未成年人交通伤害,增强学生交通安全自护能力。(牵头单位:教育,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十)开展“文明交通美好愿景”公益宣传活动。各地、各单位既要发挥社会公众人物的名人效应和强大影响力,又要注重做好平凡人的表达,讲述文明交通愿景及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进一步推动交通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使交通参与者真正参与文明交通创建。近年来,我市评选了一批市级、省级服务交通公益人物、文明交通志愿者、交通劝导员等热心交通事业的公益人物,各地要注重发挥好这些公益人物的辐射和引领作用,组织参与122主题活动。(牵头单位:文明办、公安,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六、有关要求

  (一)齐抓共管、协同治理,形成部门合力。综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升群众出行安全感和满意度是建设“平安中国”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将公安部等七部委文件精神和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重要意义,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行业组织的优势,动员社会各方资源,积极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

  (二)互通共融、互动共赢,强化全媒体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媒资共享,与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积极沟通,共享文明交通的工作亮点、鲜活生动的影音素材、震憾人心的典型案例,建设宣传素材“中央厨房”,依托技术手段,做到互通共融、互动共赢;要结合本地特点创作一批主题宣传品,大量印制、发放、传播带有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的主题宣传品,形成舆论浓厚氛围。

  (三)优势互补、补齐短板,强化公益宣传。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发挥企业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他们参与交通安全公益事业和公益宣传,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自我管理,倡导守法出行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