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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23年考研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3-08-08 08:32:35 来源:高考在线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22考研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2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990名(含推荐免试生),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数为准,录取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适当调整确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人数详见附件《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二、报考流程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均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攻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仅限全日制本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及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定向培养,具有硕士研究生和住院医师双重身份,相关福利待遇详见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其临床培养将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进行培训并考核。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21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上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在上海参加入学考试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有考生(上海交通大学”报考点,并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完成本考点的“确认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缴纳报名费”等工作。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的考生应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现场确认、不准考。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三)招生考试

1、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2、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4日至12月22日期间,凭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双面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各培养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学籍信息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凡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办理周期较长,建议至少提前一个月申请)。

复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携带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②学历(学籍)认证报告③学历、学位证书(所有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和提交复印件各1份)。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我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4、我校按照学科门类和不同学位类别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本单位(专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

5、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培养单位综合各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和相关知识、能力考核等组织进行,并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计入考试总成绩(即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

6、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的可调剂至相同或相近学科的专业学位或学术学位志愿;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学位的仅在相同或相近学科的学术学位志愿内调剂。报考公共卫生、护理学及药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学位的可调剂至相同学科的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志愿,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的仅在相同学科的专业学位志愿内调剂。

三、体检

复试考生须参加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组织的体检(含推免生)。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确定达到入学体检要求。

四、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身体健康状况及其思想品德等,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复试、体检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考生录取前,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均须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签订培养协议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学术诚信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将不予录取。

五、学费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按照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全部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可查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育收费公示(https://www.shsmu.edu.cn/_gk/info/1087/1839.htm)。

六、学位授予

招生专业代码以“10”开头的专业授予医学学位,以“07”开头的专业授予理学学位。

七、自命题科目

(一)业务课一(除生物综合(代码751)满分为150分以外,其它综合考试科目满分均为300分,考试时间3小时):

护理综合(科目代码308;包含护理学导论、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口腔综合(科目代码352;包含生理学、生物化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

卫生综合(科目代码353;包含环境卫生学、流行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医用统计方法、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

生物综合(科目代码751;包含生物化学、生理学、细胞生物学)

基础医学综合(科目代码753;包含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生理学)

临床医学基础综合(科目代码765;包含内科学、外科学、生物化学、病理生理学)

(二)业务课二(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科目代码951);

部分科目考试范围说明见:(https://www.shsmu.edu.cn/yjsy/info/1058/3117.htm)

八、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重庆南路227号东1楼315室

邮编:200025

电话:021-63846590转776248

传真:02153068810

Email:yzb@shs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