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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物价科个人年终总结

更新时间:2023-08-07 06:59:57 来源:高考在线

  医院物价科个人年终总结1

  20xx年价格管理科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同志们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全局的中心工作和目标责任制的要求,以强化价格服务、加强价格管理、稳定物价水平为目标,进一步转变观念,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高价格管理水平,积极贯彻中央和省上各项价费政策,认真落实局务会议的各项工作部署,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价格管理

  一、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价格调控政策。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上有关成品油、电力、药品、公路客运、旅游、中小学教材价格等各项价格调控措施。一是落实了11次成品油价格的调价措施。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并下发了《省发改委关于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省发改委关于落实调整销售电价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省发改委关于旅游饭店用水、用气、用电价格的通知》和《省发改委关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用水用气价格的通知》。三是转发了《甘肃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

  易试点实施细则》。四是落实了省发改委关于核定部分呼吸解热镇痛和专科特殊用药等药品补充规格剂型最高零售价和调整呼吸解热镇痛和专科特殊用药价格以及公布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等700多种药品价格。五是根据国家价格法律法规,经成本监审,制定了中石油张掖销售公司汽车加气站天然气结算价格和甲醇汽油市场销售价格。六是加强节日期间价格监管,下发了《关于加强20xx年春运期间公路客运票价管理的通知》。七是加强了节假日期间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的监管工作,落实了五一期间七一冰川景区门票价格优惠措施,并将落实情况向省发改委进行了专题汇报,制定了旅游门票价格年报制度,并按省上要求进一步理顺了旅游价格管理权限。八是上报审批了马蹄寺旅游观光车票价,九是下达了20xx年秋季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零售价格。

  二、围绕关注民生价格,不断深化各项价格改革

  一是《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有关精神,调整了我市非居民天然气价格。二是为整合我市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上报审批了山丹大佛寺、肃南七一冰川以及文殊寺门票价格;根据价格管理权限,上报了张掖大佛寺和肃南马蹄寺旅游区观光车票价的请示。三是积极争取光伏发电优惠政策,上报了民乐羊湖滩9兆瓦并网光伏发电上网电价的请示。四是对临泽县天然气安装配套费进行了调研,拟定了价格标准。五是制定了张掖城区泰安嘉园住宅小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政府指导价和回购价,上报市政府进行审定。

  三、发挥职能作用,做好经济服务各项工作

  一是为了缓解集中供暖价格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保持社会安定,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经多方协调,研究解决了20xx年已安装使用的集中供暖用户天然气价格矛盾。二是为保证企业健康运行,减轻企业运行成本,向省发改委上报了我市集中供暖和污水处理用电价格的请示。三是为支持企业发展,向省发改委上报了高台丰祥建材有限公司申请享受优惠电价的报告。

  四、认真贯彻落实市场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

  一是为完善价格调控机制,确保实现20xx年全市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对价格调控的各项任务进行了分解,增强了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价格调控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为推动和促进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20xx年前三个季度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向市政府督查室进行了汇报。

  五、深入调查研究,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一是对省发改委转来的《甘肃省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建议上报省发改委。二是根据市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和张掖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实施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制定上报了《张掖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价格收费扶持政策措施》。三是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气化张掖”战略目标精神,加快我市天然气建设进度,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城市天然气快速发展,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会同中石油张掖销售公司、昆仑燃气公司对兰州、武威、嘉峪关、天水、临夏、白银、西宁7个市州进行了考察学习,并将考察报告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四是按省上要求完成了对六县区城市住房价格、我市天然气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旅游景点门票、房地产市场价格情况等信息的调查,并汇总后及时上报。

  六、认真办理政协提案

  认真答复了政协市三届二次会议第145号提案。我局接到市政府办公室转办的市政协第145号“关于高度关注民生控制物价过快上涨”的提案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安排提案办理事宜,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办理目标和办理时限,确保高质量完成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针对145号提案内容,我们多次召开会议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并就涉及的价调基金、市场价格监测、落实国家各项补贴政策等内容结合市政府价格目标责任书考核深入各县区及个别乡镇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分析研判,归纳总结,高质量按期完成提案办理工作。

  七、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针对市委宣传部转来的网民留言“我市天然气价格是怎么定价的”,我局认真将定价过程进行归纳总结,在规定的时限内以书面报告上报市委宣传部,通过网站对网民进行了答复。

  八、起草上报各种综合汇报材料,加班加点完成各项紧急任务。

  根据局领导指示,先后完成了涉及供暖,天然气,价格调控等各项专题汇报材料,起草了20xx年“阳光直播热线”张掖市物价局现场工作预案及答复的有关问题。

  收费管理

  审批了甘州区的了救援及事故车辆停放收费标准;审批了江河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经省发改委授权,审批了市林业局寺大隆林场危房改造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项目,减免金额80多万元;审批了城市园林绿化设施赔偿费标准;落实了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意见;落实了省发改委财政厅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政策,降低了司法部门公证机关的五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农业部门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的调运检疫费和产地检疫费;组织开展了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调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取消了磁共振增强扫描等17项收费。

  医院物价科个人年终总结2

  按照市物价局和卫生局的有关要求,我院积极转变服务态度,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通过不断提高卫生质量和效率、控制医药费用、优化服务环境和流程、强化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意识、保证医疗卫生安全、防止医疗腐败等一系列措施,努力为古冶区群众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坚持“以病人为中心,靠技术求发展,用服务赢信赖”,努力把我院打造成为在社会上口碑好、信誉高、技术精、服务优、让社会各界群众放心满意的医院。现将2014年度上半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院的收费许可证已经按要求进行了年检,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不存在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及其他违纪行为。

  二、组织领导工作

  我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规范医疗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并专门设立物价专员,专职负责贯彻落实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各部门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防不规范收费行为。督促有关科室定期总结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纠正,汇总后上报院领导。另外,组织了相关人员进行收费项目与合理收费的业务知识培训。

  三、医疗服务工作

  我院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深化廉洁行医工作。一方面,我院住院处、门诊收费处、药房等相关部门相继开展了收费价格向社会承诺公示服务,公开了药品、检查、收费项目和标准,让群众监督,绝不多收患者一分钱。另一方面,进一步规范了收费标准和收费措施,让患者明白消费,决不含糊、随意、高套、隐蔽性收费。我院严格执行《河北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手册》的规定项目和标准,对群众反映收费及项目方面的投诉,立即予以处理。时刻防范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坚决制止损害病人利益的不正当竞争。

  四、存在问题

  我院应定期更新计算机系统,收费项目整理,对于系统原因可能出现一些细节问题,我院应检查和纠正不正确的收费问题。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本院收费项目的检查力度,对门诊收费员及医生护士加强合理收费的业务培训,以确保我院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收费工作上取得实质性的成绩。

  医院物价科个人年终总结3

  20xx年,仁和区物价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物价局的指导下,坚持依法行政,加强价格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不断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促进仁和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20xx年物价工作总结

  (一)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1、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共开展教育、医疗、建材、涉农、涉企、粮食、烟叶等价格、收费专项检查14次,出动检查人员84人次,检查学校8个、行政事业收费单位6个、卫生医疗机构10个、药店36个、建材生产企业23个、超市6个,查出违规收费行为3项。

  2、认真落实20xx年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工作,向全区14个乡镇81个行政村发放《四川省20xx年度乡镇主要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表》96份,各乡镇、行政村均在醒目的位置进行公示。

  3、针对我市爆发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仁和区物价局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价格问题,自20xx年9月下旬开始,组织检查人员对五十一、仁和片区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甲型h1n1流感相关药品、温度计、口罩、消毒液等价格进行监测,同时发放《关于保持药品价格基本稳定的提醒告诫函》100余份,对经营者进行提醒告诫,加强价格自律,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4、深入开展“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重大节日市场价格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涨价、乱收费,及不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的行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稳定。

  5、积极推进价格诚信活动,认真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深入社区和村组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巩固和完善价费公示制度,在春天花园、上海花园等住宅小区聘请价格义务监督员,协助价格监督工作。

  6、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群众咨询和投诉,认真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特别是去年“8.30”地震后,更进一步加强了市场巡查、检查力度,全年共受理价格咨询、投诉案件32件,全部予以答复和处理,清退价格违法金额335元。

  (二)加强价格和收费的监督管理

  1、认真开展好治乱减负工作,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系统和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在区政务服务大厅物价窗口集中开展20xx年度《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20xx年度应参加年度审验的《收费许可证》(正、副本)197个,实际参加年审的有197个,年审率为100%,20xx年全区收费总额为2694.09万元。其中:全区22个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有71个《收费许可证》正本、94个副本,年度审验合格率为100%,20xx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为969.09万元;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的《经营性收费许可证》正本16本,副本16本,审验合格率为100%,20xx年度经营服务性收费总额为1725万元。

  2、认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做好辖区内调价备案工作。按照上级物价主管部门的要求,继续对辖区内的钢村、砖、石、砂等主要建材产品实施最高出厂限价,实行限价管理,有效地控制了灾后重建期间建材市场价格的稳定。

  (三)加强调控,确保市场物价基本保持稳定

  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市场价格监测和信息服务工作,加大市场价格巡查力度,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确保我区市场价格秩序的稳定。一是加强对金江镇、大田镇两个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农产品价格监测工作的业务指导,确保其及时采集和报送价格。二是按照省市物价局的要求,加强对粮食、蔬菜、肉、蛋等主副食品价格及农资价格监测,坚持一日一报制度,按时按规定采集和报送辖区内主副食品和农资价格,适时开展价格分析,全年报送物价综合分析报告12期,及时发布市场价格动态和重要商品价格信息,积极引导市场价格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较好完成了全年市场价格监测工作。三是对平地镇、中坝乡、总发乡的9户农调户、3户生猪调查户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协助农调户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表填报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任务。四是根据攀枝花市物价局、攀枝花市经济委员会、攀枝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地方煤炭生产成本调查工作的通知》(攀价商[20xx]165号)的'要求,区物价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与区煤管局等密切配合,完成了仁和区地方煤炭生产成本调查工作,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深入开展价格服务,提升物价新形象

  1、认真开展价格认证服务工作。一是今年共为公安机关办理价格鉴定案件145件,标的金额503612元,为稳定社会治安、改善本区投资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二是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值认定工作,全年共办理车损价值(含保险类)等鉴定24件,标的金额456815元,提高了物价、公安交警部门的社会形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司法机关判案、定案提供了法律依据,保障了法律的公正、公平性。

  2、积极开展价格信息、价格宣传服务活动,完成了20xx年度价格信息组网任务。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5.8”价格法宣传日、公民道德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及“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活动,深入全区十四个乡(镇)开展价格维权下乡、价格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认真解答群众咨询,发放各种价格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000余份。

  3、做好主副食品价格监测及信息发布工作,推动仁和经济的发展。在做好常规价格监测的同时,继续与仁和区有线电视台合作开设价格信息专栏,坚持每周发布一期《仁和主副食品、蔬菜和特色农产品的价格信息》,全年共发布价格信息48期,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关注和好评。

  (五)认真开展成本监审工作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成本监审人员学习《四川省成本监审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选派人员参加了全省成本监审工作培训班学习。根据安排,认真开展了成本监审工作,完成了攀枝花市国营林场总场岔河页岩砖厂标砖生产成本监审,为实施建材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制定主要建材产品最高出厂价格提供依据。

  (六)进一步完善农村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农村价格监督网络的作用

  一是地震灾后重建期间,要求各乡镇确定一名价格监察员,对建材生产厂家的生产及销售情况进行适时、实地监督,避免生产厂家不遵守物价政策及特供规定,囤积居奇,擅自提高销售价格等情况的发生。发现问题,及时向区物价局、区灾后农房重建建材特供协调办公室汇报,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及时进行查处。二是加强与乡镇价格监督站的联系,强化管理与价格信息的勾通,深入开展价格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农村价格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明确和完善了社区价格信息和收费公示工作。

  (七)加强法制教育,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价

  认真开展“五五”普法工作,严格执行价格和收费管理的规定,依法进行管理。在全区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中,配合区城管局整治仁和第一农贸市场停车秩序,规范停车收费行为。按照相关物价政策的规定,为仁和第一农贸市场临时停车场核定了临时停车收费标准,办理的《临时停车收费许可证》,并在停车场进行了公示。通过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规范了仁和第一农贸市场停车秩序,群众反映较好。

  二、20xx年物价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进一步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1、认真开展20xx年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专项检查工作。

  2、整治行政事业性收费,利用各方面的合力,共同开展好治乱减负工作。

  3、结合医疗体制改革,重点开展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检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认真开展重大节日市场价格巡查工作,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确保节日期间社会稳定。

  5、继续执行主要建材产品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保持建材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确保我区灾后重建工作顺利完成。

  6、认真开展价格咨询、投诉和信访工作,及时处理人民群众的价格投诉和价格举报,维护社会稳定。

  (二)积极探索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职能和管理方法,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依法对价格进行管理。

  1、依法做好辖区内调定价工作,无越权定价和越权审批。

  2、做好大田镇集镇饮水安全工程成本监审工作,确定合理的饮用水价格,推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健康有序的发展。

  3、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配合城管、城建、交通、公安等部门整顿和规范我区城乡集镇停车秩序和停车收费行为。

  4、积极推进价格诚信建设,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巩固和完善价费公示制度,在居民小区聘请义务价格监督员,共同开展价格监督管理工作。

  (三)深入开展价格监测和信息服务工作:

  1、重点加强对国家和省、市安排的粮食、生猪、蔬菜、副食品、农业生产资料等价格的监测。

  2、加强对城乡居民关心的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务项目价格的监测。

  3、加强对建材产品价格的监测。

  4、加强对预防和治疗甲型h1n1流感药品及医疗用品价格的监测预警。

  (四)加强农村物价管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全面落实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进一步加大整治农村价格和收费秩序的力度;改进和加强农产品价格信息采集、分析、预测和发布工作,拓展成本调查的服务功能,引导农民合理调整生产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加强乡镇价格监督站的业务指导,培训乡镇村价格监督员和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完善价格管理的组织保障,为做好农村价格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管理机制。

  (五)加强收费管理,做好价格服务工作

  1、加强涉案物品价格鉴证、道路交通事故物损鉴证工作;接受各类市场主体及公民的委托,对其生产经营、抵押、拍卖物品以及经济纠纷、清产核资等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鉴证。

  2、做好《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严肃查处收费中出现的价格违法行为。

  3、做好价格政策咨询工作,继续利用“3.15”、“5.1”、“12.4”等活动深入开展价格法律法规及物价政策宣传。

  (六)全面完成市物价局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医院物价科个人年终总结4

  20xx年,xx县物价局将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治、重点治理、保障民生、稳定预期”的原则,着力助推经济结构调整,着力服务民生改善,为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打造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龙城水乡新xx县”营造有利价格环境。

  (一)认真落实物价调控目标。落实上级政府下达的物价调控目标责任制,将调控目标贯穿于全年各项工作中,认真贯彻国家各项价格调控监管政策,增强价格调控能力。

  (二)努力防范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在做好日常价格监测的基础上,密切关注粮食、农资等重要商品的价格走势变化,加强价格形势分析预测,及时掌握分析市场价格动态,一旦发生价格异常波动,立即启动价格异动应急工作预案,确保反应迅速、措施得当、干预有效。

  (三)积极稳妥制定价格调整方案。认真执行各项宏观调控政策,在制定和调整价格方案、疏导价格矛盾时,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保证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不受大的影响。

  (四)严格履行成本监审程序。认真贯彻执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建立成本监审集体审议制度,对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未经成本监审的,不得制定或调整价格。

  (五)加大平价商店建设力度。加大平价商店建设力度,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全县城区的平价商店网络,规范引导,加强对平价商店的服务和价格监管,真正实现让利于民。

  (六)继续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收费行为,严格规范“一费制’’以外的各项服务性收费、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收费等。监督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国家有关免费政策落实情况,完善职业教育收费管理制度,规范学前教育收费行为。

  (七)加强涉农收费监管。要充分发挥物价部门职能,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整顿规范农贸市场与超市收费,清理重要农产品流通环节收费。深入开展对农村教育、计划生育、修建道路、水利设施维护、农民外出务工等方面收费的专项治理。

  (八)强化民生价格和收费管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价格和收费问题。全面清理涉及居民用水、用电、用气、入学、就医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做好稳定住房价格的相关工作。

  (九)加大价格检查的力度。组织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医药价格、教育收费、粮食价格检查,开展涉企收费、房地产价格、交通收费等检查,做好价格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十)认真开展价格诚信建设。一是继续推进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二是深入开展价格诚信优秀单位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社会评价机制。三是建立并逐步完善价格诚信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通过价格提醒、告诫、谴责等方式,预防经营者价格违法,促进经营者价格自律。

  (十一)进一步做好价格认证工作。不断拓宽价格认证的服务领域,及时做好二手房价值认证工作,建立健全房地产价格信息数据库,为做好xx县二手房交易应税价格认定和存量房统计提供有力的价格数据。继续服务好政府棚户区改造工作,认真做好拆迁房屋附属物补偿价值的认证工作,并且努力拓展新城区、开发区、镇区的拆迁房屋附属物补偿价值的价格认证。

  (十二)做好价格政策宣传工作。要围绕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价格热点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舆论宣传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宣传价格法律法规、价格政策,引导市场消费需求;宣传执行价格政策的先进典型,曝光价格违法典型案例,树立物价部门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不断增强全县人民的价格法制意识,让广大群众充分运用价格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十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中央和省提出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纪律和法制观念,增强党性修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