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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通知三篇

更新时间:2023-08-08 10:40:02 来源:高考在线

研究生通知 篇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教育,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新疆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暂行规定》、《新疆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暂行规定》、《新疆大学攻读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新疆大学攻读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新疆大学攻读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新疆大学攻读全日制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新疆大学攻读“少数民族语言高层次专门人才特培计划”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新疆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及《新疆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中的`有关规定,现将20xx级研究生开题报告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xx级博士生

  20xx年10月10日前将开题报告时间、地点安排及开题工作小组名单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开题工作应在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

  2.20xx级全日制硕士生(含3年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 20xx年12月1日前将开题报告时间、地点安排及开题工作小组名单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开题工作应在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3.20xx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2年制)

  20xx年10月10日前将开题报告时间、地点安排及开题工作小组名单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开题工作应在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

  4.20xx级在职研究生

  20xx年10月10日前将开题报告时间、地点安排及开题工作小组名单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开题工作应在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

  5.《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文工作计划书》均为一式两份,均用A4纸打印,在结束开题后一周内交研究生秘书保管,研究生秘书同时将开题报告结果以书面形式(见附件)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研究生院将不定期对各学院开题报告进行抽检。

  博士、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结果

  学院:培养层次: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含在职)

  开题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研究生通知 篇2

  硕士录取通知书即将发放,博士录取通知书待研究生院通知,请全体已录取考生注意:

  1、成都市内考生请近期至数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数学楼南107)领取

  2、需要代领的考生请委托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领取

  3、如需修改录取通知书接收地址,请将正确的新地址发送至:xxx,邮件中务必注明考生编号及身份证号码以便核对,修改截止时间:硕士——6月26日 博士——7月3日

  4、录取通知书将统一以挂号信方式寄出

  如有疑问请咨询:028-854717xx 韩老师

研究生通知 篇3

各导师、研究生:

  按照研究所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20xx级博士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xx级博士研究生(包括硕博连读生)的开题报告应在第二学期开始(即20xx年3月)前完成。由学科组组织的评审组进行方案论证,导师和评审组对开题内容做出评价,写出评语,并报到研究生部备案。

  二、开题报告按学科组为单位统一进行。本所研究生应通过国科大研究生教育管理平台Http://sep.ucas.ac.cn 进行统一填写,导师通过网上审核后研究生方能做开题报告。联合培养研究生应安排学籍高校的相应要求执行。博士研究生答辩报告时间初定为20xx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议程另行通知。

  三、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不得少于5000字,并以此作为开题报告答辩提纲,答辩时间为20分钟,专家提问10分钟。

  四、为规范研究生培养,请研究生填写并提交《研究生培养计划》。原则上入学后三个月内导师与研究生共同制定,通过教育管理平台填写,并打印研究生部备案,作为学籍材料存档,并以此审核毕业必要条件。

  研究生部

  20xx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