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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8-15 10:27:37 来源:高考在线

  一、考核对象

  本次中期考核对象主要为20xx级硕士研究生、20xx级博士研究生以及仍未完成中期考核的高年级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

  本次考核于6月18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商定。请各单位将本单位中期考核分组情况与日程安排于5月10日前报送培养科备案。少数在第5学期进行中期考核的学科点,请学院提前在培养科做好登记,以便20xx年下半年布置。

  三、考核办法

  1、研究生填写《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交导师审查。

  2、由学院领导、学科点指导教师和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师组成考核小组(不少于3人),负责实施对该学科点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

  3、研究生按中期考核的要求,向考核组汇报入学以来的政治思想、业务学习、科学研究和健康状况等情况。

  4、考核小组对该学科点的每个研究生进行全面考核,作出考核结论,并写出考核组评语。

  5、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审核意见,报送研究生院(部)审定。

  四、中期考核结果与分流

  中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类。

  1、中期考核确定为“合格”及以上要求的研究生,正常进入学位论文阶段。中期考核确定为“优秀”的',在评优助奖、提前毕业、硕博连读等评选中、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中期考核中确定为“基本合格”的研究生,不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给予半学期的整改时间。若整改后考核仍不合格者,学校发给研究生肄业证明。

  4、中期考核中确定为“不合格”的研究生,作退学处理。

  5、延期考核:原则上不允许延期考核,如有特殊情况(生病、出国等),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签署意见,交研究生院(部)审批。

  五、其他

  1、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认真审核每个研究生的中期考核,特别是对于优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确定,要逐个慎重地作出结论,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还须提出处理意见。

  2、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培养单位于7月1日前报送《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及《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总结表》。

  研究生院(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