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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通知九篇

更新时间:2023-08-08 13:22:42 来源:高考在线

年休假通知 篇1

  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一、实行年休假制度的原则

  1、依据《大港油田公司员工假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着从员工本人意愿出发、工作岗位具体情况统筹安排的原则,保证全体员工享受年休假制度。

  2、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相关办法,各单位在制定年休假计划时,应本着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每一位员工工作的实际情况,合理科学地安排。

  二、年休假适用范围及休假规定

  1、适用范围: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现在岗工作的油田公司员工,享受年休假。

  2、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a) 累计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5天。

  b) 累计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

  c) 累计工作时间2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a) 依法享受寒暑假或当年组织上已安排疗(休)养,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b) 实行以年、季或月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集中轮休方式安排休假,且轮休天数超过本人应休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天数的。

  c ) 当年请事假累计30天以上的。

  d )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当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当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20年以上,当年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 ) 因本人原因(不含病假)离开岗位超过本人应享受年休假天数的。

  凡具有上述情形之一,当年已享受年休假的,其次年的年休假应停止享受。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年休假执行统一规定。

  a) 当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可在办理退休手续前安排年休假。

  b) 在油田公司各单位之间流动,调出前已享受年休假的,调入单位不再安排,调出前未享受年休假的,调出单位出具相关证明,由调入单位统一安排。

  5、其它规定

  a) 对于月制度工作日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工作日的,其年休假天数应相应减少。

  b) 年休假原则上每年集中安排1次。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较长时间离开工作岗位的人员,经员工所在单位劳资部门批准后,可在年内分段安排休年休假,分段次数控制在2次以内。

  三、休假程序

  1、请各单位(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员工个人意愿,编制年度带薪休假计划,并报人事劳资部门备案,以便统一调配。

  2、员工个人按照制定的休假计划,向本单位提出书面休假申请《员工休假请假表单》,由基层单位批准,人事劳资部门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将休假单交所在单位人事劳资部门留存。假期满后回本单位销假、上岗。员工休假期间的考勤要在考勤统计表中予以标注。

  3、所属单位员工休假由各单位人事劳资部门负责,每半年将休假实施台账报人事劳资部。机关及附属单位员工休假由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审批签字后,报人事劳资部办理休假手续。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员工20xx年度年休假计划,认真填写《20xx年度员工年休假计划》(附件1),于20xx年12月12日前上报人事劳资部(代高生),以便全厂统一调配。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员工年休假工作。员工休假时,其所承担的岗位职责,要指派专人负责,保证各单位、各部门的日常工作在员工休假的同时能够正常运转。

  3、无特殊情况,原则上符合休假条件的在岗人员在本年度内必须休假,因个人原因应休而未休的,由本人提交书面的放弃休假申请。

  第三采油厂人事劳资部

  20xx年12月2日

年休假通知 篇2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 年休假时间

  (一)公司职工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且单位按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上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

  (三)、当年休假期满后,年度内又出现第(二)条第1、2、3、4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二、休假期间待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本人自动放弃休假的,单位只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可延续到下一年度休假。

  三、有关要求

  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是贯彻落实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充分体现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单位的具体措施。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休年假,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1、年初以部门为单位填写《部门职工带薪休假申请汇总表》,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办公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职工年度休假应于休假前5日由本人填写《职工年休假审批表》,逐级审批。中层以上人员由分管领导批准,一般职工由本部门安排,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办公室备案。

  各科室要科学合理的安排工作,不能因休假而出现工作断档,贻误工作。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公历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两段安排(限十年以上),一般不做跨年度安排。休假期间,若因工作需要返回工作岗位的,应以工作为重,服从工作安排。

  四、其他

  本《实施意见》未涉及到的事项,以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为准。 本《实施意见》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0xx年一月二十三日

年休假通知 篇3

  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请您按下表指定时间享受年休假期。请您安排好相关工作交接,休假期间公司会安排人员接替您的工作,休假结束后请您按时回公司工作。祝你假期愉快!

  人力资源部

  制表人:

  部 门 负 责 人 签 字:

  公司领导审批: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会签:

  员 工 确 认:

年休假通知 篇4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和局党委对全局员工的关怀,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字〔20xx〕1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进一步严格带薪年休假制度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执行时间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根据工作实际,在每年度的11月至次年3月期间统筹安排本单位人员当年度年休假。

  二、执行标准

  (一)在编在岗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二)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累计工作年限按照足年足月计算。

  (三)每年的4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为一个计算年度(20xx年度自1月1日起计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计算年度的年休假:

  1、请事假累计超过应享受年休假天数且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四)请事假的按照实际事假天数抵减当年年休假天数。请病假未出具县级以上医院休假证明的,按照请事假计算。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关心干员生活、维护干员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既要鼓励大家弘扬爱岗敬业的优良传统,勤 奋工作,甘于奉献,又要提倡劳逸结合,妥善处理工休关系,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认真贯彻落实好带薪年休假制度。

  (二)合理安排、统筹计划。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制定本单位人员的年休假计划。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做好统筹计划,合理安排本单位人员年休假,确保正常开展各项日常工作。局属各单位每月休假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总人数的20﹪,单位班子成员同时休假人数不得超过班子成员的三分之一,同时休假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总人数的10﹪。局领导、机关各科室和人员较少的局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休假人员要做好工作交接,严格落实《AB岗零缺位工作制度》,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坚决杜绝工作空档。

  (三)严格审批、及时备案。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应于每年10月15日前将本单位人员年休假计划报局人事科审批,逾期不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批同意后,应严格按照计划安排年休假,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动。确需调整的,由变动人员所在单位提出休假调整意见,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报人事科备案。

  (四)遵守纪律、文明休假。年休假期间要严格执行省委、市委有关要求,认真贯彻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禁止使用公车出行,禁止着制服出入各种旅游娱乐休闲场所;要保持通讯畅通,离开本市的需提前告知所在单位;如确有工作需要须及时返回工作岗位,可另安排时间补休;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注意交通安全,确保渡过一个文明、轻松、愉快的假期。

  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xx年9月27日

年休假通知 篇5

  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20xx年第9号)及我区人社、财政局的相关要求,结合环卫部门工作实际,就我局正式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工作明确如下:

  一、公休假时限规定

  在我局工作2年以上10年以内,每年安排公休假5天;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20年以内,每年安排公休假10天;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每年安排公休假15天。

  二、公休假有关要求

  全局干部职工每年必须申报并安排公休假期,个人不申报或申报后因个人原因未按计划休假的,视同按政策规定天数休满年休假,单位不计发未休假报酬,次年不补休。

  2、各部门中层干部副职以下(含副职)休假,由个人填写休假申报表,经劳资审核休假天数,报分管领导批示后,可按申请时间安排公休假。当年(按年度公历年算)未休假,不跨年,不累计,不计发未休假报酬,次年不补休。

  3、各部门中层干部正职休假,由个人填写申请表,经劳资审核休假天数,报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批示后,可按申请时间安排公休假。部门正职符合休假条件,提出休假申请,但确因工作需要领导未予批准的,依据区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视情况给予相应经济报酬。

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年休假通知 篇6

  各部门:

  按照市公司《XXX分公司员工考勤制度(试行)》要求,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营造和谐、积极、高效的工作氛围,在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的同时,请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好员工年休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凡是符合年休假条件的员工,都应安排年休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本着员工本人意愿的原则,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二、各部门要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岗位安排年休假,不因休假而影响工作。

  三、年休假不能跨年使用,本年度未休完年休假的(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的除外),不给予未休假补贴。员工必须在休完加班补休的前提下方可请年休假。

  四、员工休年休假必须提前向所在部门提出,并填写员工休假审批表,在按规定审批手续办理完备后方可休假,未按规定办理休假手续的将视为旷工。员工年休假的审批由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的年休假审批由公司领导审批,

  经审批签字后年休假的请假条需上交至综合部。

  五、分公司提倡班组长以上的管理人员应优先让员工休年休假,并尽可能的为员工进行代班。同时,建议班组长以上的管理人员少休一周的年休假。

  六、各部门在审批和安排年休假时,尽量不要安排整周连休、以免影响工作。

  七、各部门在业务收入等指标未完成或公司当期工作紧张情况下,暂不安排年休假。

  特此通知

  XXX分公司

  二○xx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年休假通知 篇7

  为了更好的执行员工年休假制度,自即日起对原××员工累积的年休假期进行集中清理,至14年底,员工年休假期将清零,20xx年1月1日起员工年休假期将统一按一个自然年度进行清算,到当年年底清零。

  本通知仅对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员工通过劳动合同变更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以下简称员工)有效。

  一、 公司认可员工截止到13年年底在××所累积的员工年休假,员工个人具体剩余年休假期详见附表。14年度的员工个人年休假结算方式如下:

  14年员工剩余年休假=××累计年休假+员工累计工龄年休假天数*(12-员工××入职月份)/12-14年度员工个人已休年休假期。

  二、 员工休假需事先提出申请,填写员工请假卡,各课课长根据工作安排进行审核,一次请假≦2天的报请部门领导核准,请假>2天须报请公司领导核准。经核准后,员工方可正式休假。

  三、 公司根据工作安排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可以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再跨年度安排。

  四、 员工在有年休假期的情况下,不得再请事假。

  五、 员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请病假累计1个月以上的,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六、 员工休假期间,要保证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如休假期间遇到重要事项必须本人处理,休假人接到公司通知后,应尽快回公司处理事务,或者由公司决定是否中断休假。

  七、 本通知由公司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有限公司

  二○xx年四月八日

年休假通知 篇8

各科室、中心、支队、分局、站:

  为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休假,全面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根据《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就干部年休假的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1、年休假按照“休假为一般,不休假为特例”的原则落实,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每月原则上按照不少于20%,不多于50%的人员比例安排人员休年假,无特殊情况每位在职在编人员均可分批次休完假期。

  2、除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外,干部因事请假1天以上的,一律从年休假期中抵扣。

  3、因特殊原因不能安排年休假的,须由所在单位说明情况,报市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再由局人事科汇总后报市局局长审定。

  4、市局班子成员休年假需报局长批准,党组书记、局长休年假按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5、局人事科建立局机关干部请休假台帐,局机关干部请休假须经局人事科核定请假性质和天数,领取定制表格,再按程序报批,假期得到批准后,需报人事科备案。休假不备案的按违纪论处,中心、支队、各分局由其办公室(人事科)参照执行。

  6、其他未尽事宜按《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执行。

年休假通知 篇9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了有序推动公司20xx-20xx年度年休假工作,根据各单位年度年休假执行情况,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xx及20xx年度年休假完成情况

  1、20xx年度年休假完成情况

  截至20xx年11月末,20xx年度年休假剩余天数2528天,占总天数比例3.80%,如下:

  (1)、按一级机构分析:处室销售处剩余比例最高,生产厂炼钢厂剩余比例最高。

  (2)、按岗位类别分析:一级主管剩余比例最高。

  2、20xx年度年休假完成情况

  截至20xx年11月末,20xx年度年休假完成率77.43%,如下:

  (1)、按一级机构分析:处室设备处完成比例最高,生产厂炼铁厂完成比例最高。

  (2)、按岗位类别分析:普通操作岗位完成比例最高、通用技术岗位完成比例其次。

  二、20xx及20xx年度年休假相关事宜

  1、20xx年度年休假 公司20xx年度年休假截止到20xx年12月31日全部截止,各单位利用20xx年度剩余时间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员工休完20xx年度年休假,到20xx年12月31日,公司所属各单位员工因本人原因未休完20xx年度年休假的,填写主动放弃年休假《申请》(见附件),专业、基层员工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后,经直接主管签字确认。

  2、20xx年度年休假

  (1)、到20xx年12月底,如员工休不完20xx年度年休假,申请主动放弃人员可填写主动放弃《申请》(见附件),专业、基层员工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后,经直接主管签字确认。

  (2)、到20xx年12月底,如员工休不完20xx年度年休假且不申请主动放弃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评估,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即到20xx年底全部完成。

  注:截止到20xx年11月30日,各单位20xx及20xx年度年休假天数将以邮件形式发送给各单位,请注意查收。

  三、20xx年度年休假工作要求

  1、休假期间

  公历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2、定期跟踪

  取消年度年休假计划,改为定期跟踪员工休假的方式,每季度初,人事行政处将上年度延期休假及当年度休假情况发给各单位,各单位确认各月份休假天数,尤其确保特殊作业方式人员年休假天数准确。

  3、合理安排

  原则上优先休年休假,再休补休,各级主管合理管控所辖机构年休假完成率。

  四、其它事项

  1、各单位组织做好员工本人填写主动放弃年休假《申请》工作,避免其他员工代为申请现象。

  2、各单位主动放弃20xx(20xx)年度年休假《申请》文本版材料请于20xx年1月10日17:00前报人事行政处。

  人事行政处

  二〇xx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