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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执法监察质效的几点思考散文

更新时间:2023-08-03 19:27:42 来源:高考在线

提高执法监察质效的几点思考散文

  ◎ 定期开展专项执法监察防控基层执法风险

  我们从工作实践中体会到,专项执法监察活动可以分五步走:

  一是制作完善的方案,明确检查的时间地点、目的内容、政策依据、监察重点、检查方式、人员分工等相关事项。

  二是实行查前培训、查中讨论、查结报告。首先集中专项检查组的成员和被查单位兼职监察员一起学习政策文件、工作流程,做好查前准备。然后分别实施静态数据收集和资料检查,集中实地核查,对检查情况交流讨论,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最后,由纪检监察部门汇总资料,形成检查报告上报主管领导,并向基层单位下发专项工作通报。

  三是多部门联合实施检查,成立专项检查组。人员由监察部门负责人任组长,监察和执法部门派主查员,征管和税源管理部门人员为组员。明确分工、详细安排内查和外调的内容、对象。

  四是针对问题提出建议。制作专项检查工作底稿,列明检查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由被查单位确认签章。

  五是跟踪建议落实责任。针对存在问题,被查单位认真查找原因,制定整改落实措施,梳理流程、修改操作规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整改情况书面反馈监察部门,监察部门召开责任人批评教育集体谈话会。

  ◎ 依托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日常执法过错追究

  监察部门按季依托执法监察子系统开展电子监察,对执法监察子系统产生的未依法对偷税行为处罚、丢失增值税发票未处罚、一般纳税人适用正确率以及已立案查处无问题等各类疑点问题进行立项处理,逐条查明原因,督促基层单位整改落实,在整改纠正问题的同时,针对共性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同时,接收业务部门移交的执法过错责任人资料,一并落实责任追究。

  如某基层国税局落实省局《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考核子系统)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由监察室牵头,法规科和征管科协办,按月对执法监察查出问题和执法考核通报的执法过错责任人开展批评教育集中谈话会,对2011年执法管理系统通报的执法过错责任人30人19类47户次过错开展批评教育,达到了既落实责任追究,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目的`。

  ◎ 加强“三个创新”不断提高执法监察工作质效

  创新监察工作模式 做到“七明确”:一是明确同步监督主体。作为监督的主体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兼职监察员和专项检查组成员要在日常工作中自觉发现问题,主动纠正问题,促进税收监督管理上水平。二是明确同步监督范围。税收业务开展到哪里,监督工作就要扩展到哪里。三是明确同步监督原则。职能科室要从工作任务布置、过程监控、报告反馈、完成检查全过程监控。要公平、公正、公开处理审批业务,对执法行为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四是让同步监督与专职监督有机结合,齐抓共管,构建全员参与的同步监督的工作体系。五是明确同步监督手段。运用现代化的信息管理手段,强化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实施动态监督。六是明确同步监督分工。局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各职能科室和税源管理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指派一名副职具体负责本单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方案、总结、制度建设及日常工作。七是明确同步监督问责与考核。要把同步监督工作纳入到年度考核之中,对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充分肯定和表彰,并作为评优和任用干部的依据;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开展不好的,依照“问责办法”追究责任。

  创新监察立项项目 针对重要管理环节和管理变更事项确定监察立项项目,即:对减免税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核查、对一般纳税人认定核查、对稽查案件资料核查、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零申报户核查、对小额申报户核查、对个体户的核定税额核查,对小规模企业和个体户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后注销户核查、对发票验旧金额大于申报销售收入户核查、全年零申报但有购票记录户核查、对发票管理综合核查。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实现预警式的监督,实现由“检查型”监督向“管理型”监督转变,“处罚型”监督向“服务型”监督转变,过去单纯查处问题的事后监察转变成为规范管理的全程监察。

  创新监察监督方式 在日常监察工作中,以提高监督效能为目的,抓税收执法权的风险问题,要着重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结合,做到“三个规范”,即:规范决策、规范政策、规范执行。

  一是独立监督与协同监督相结合,确保决策规范。通过事中规范重大税收执法问题的处理,构建重大税收执法权监控机制。税务机关建立健全重大案审会和重大行政事项审批会,对重大案件和重大行政审批事项坚持局班子和法规、征管、稽查、监察等相关部门集体合议,规范对重大税收执法问题的处理,提高了重大执法权力行使的规范。专项监察报告提交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制定加强进一步管理的工作措施,达到了以查促管的目的。

  二是非现场监督与现场监督相结合,确保政策规范。通过事中规范税收管理员下户巡查,事后加强对税收执法岗位的日常监督检查,构建日常税收执法权监控机制。例:建立税收管理员电子管户巡查系统,统一规范税收管理员日常巡查的工作安排、巡查记录和工作底稿,按月由纪检监察部门对随机抽查的税收管理员的巡查户实施回访。

  三是人工监督与计算机监督相结合,确保执行规范。通过事后加强重点执法问题的专项监察,构建单项税收执行权监控机制。由监察、法规、征管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重点执法问题实施专项监察。例:从执法考核转来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正确率疑点在执法监察子系统人工立项监察,引申出一般纳税人达标注销户监察立项,事后从综合征管信息系统查询计算机数据信息与建议回复核对,落实税款补交入库情况。规范监察建议采纳反馈制度,提高了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