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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散文的作文三篇

更新时间:2023-08-13 07:10:31 来源:高考在线

散文的作文 篇1

  古往今来论笑容之魅力的不在少数,原因其一为笑容确实为一剂良药,能让众多人的笔墨生花;其二大概因受了他人所写文章的启发,所以也议论一二。而现下,我也想写一篇关于微笑的文章,所感由心而发。

  世间人几十亿,何况就中国就有十多亿,在这么多人中来回穿梭,可能前几分钟我们在地铁上肩挤肩,呼吸相混,后来再次偶遇于地铁上,也不会认识,哪怕站的是与当初相同的位置。每天我们要经过的景色太多,大多都被我们列为无用或无聊之景,所以我们开始成为了一个“睁眼瞎”,不看、不闻或不论,双脚以正常的频率走动着,朝着今日目标,目不斜视。

  古诗十九首里说“人生寄一世”,思来也极有道理,可能我们的生命真的是寄存在地球上的,每天随着地球的自传公转而转动,随着地球年龄一天天变老而衰逝。这些说来倒有些悲观,其实哪怕只是寄存,哪怕是互不相识,可依然阻挡不了人与人之间奇妙的联系——笑容。

  让我震撼颇深的是,笑与笑之间原来不关乎年龄,不会因为长满了皱纹使微笑变得略微难看而大打折扣。我们都笑过,从小到大,一直无数次重复着这个微妙的动作,但它却不同于那些商业创意,首创会受人热捧,但起了连锁效应之后,便会大打折扣,可能是因为笑容里面藏满了“爱”,不管所处的什么样的阶段或环境,“爱”从来不会减价,也不会增价,因为它本身就无法用价格这个尺度来衡量。

  我想,我今日所看的笑容里充满的,那便是爱。

  很奇妙,我和那位老者并不认识,但这个微笑却好像能穿透我们陌生的隔阂,抵达心灵的方田。当时,老爷爷坐在椅子上,敞开着外套,身子微往后斜靠,是吃饱喝足了之后的满足之态,肚子圆鼓鼓的微隆,像在召示之前饭桌上的欢愉。道路较窄,我的很小心过才可以不碰到老爷爷。我踌躇了一会儿,心里想,是让老爷爷起身让一下我,还是强行小心过呢?我犹豫间,便看到老爷爷已经抬起了头有些疑惑地看向我。倒也感到不好意思,我咧着嘴唇笑了笑,就差伸手尴尬地挠头。令我没想到的是,老爷爷竟也冲我笑了笑,那一刻,我看到了他的眉毛弯弯,眼角鱼尾纹成了几条细线。

  可惜,那时不是一个晴天。此情此景,如果有一个金色的暖洋洋的太阳踱上颜色,那该让人多么动心呀,可尽管天公不作美,这一幕已经让我很心动了。他那一笑自然不会有杨贵妃那样的百媚生,甚至与那些年轻人相比的活力与青春也少之又少,可它却让我感到那么的独一无二,让我尴尬的'心绪一走了之,乃至让我整个人都暖了。

  从今日起,我想成为一个爱笑的女孩。

  可能我们的心情也会有一时半会的不好,但我们应该对自己笑一笑,对别人笑一笑,可能别人刚好此刻也正处在烦恼时刻,而我们的笑就像春风扶绿叶,就像雨露润嫩芽,让他的烦恼去之大半,也可能他看到我们的微笑也会赠予一个微笑。

  笑是有魔力的,爱上生活,爱上笑。其实,让生活像在蜜汁里一样的并不是只有爱情双方才可以给予,每一个陌生人包括你自己也可以做到!

散文的作文 篇2

  我看了一幅漫画,漫画里讲了一个故事:一天,一位猎人来到一条小溪旁打猎,发现一只母熊,猎人十分高兴,向母熊开了一枪,打中了要害,必死无疑。可是母熊却一动不动,手里紧紧抱一块大石头。猎人觉得很奇怪,走近一看,母熊的却死了,再看石头下面,有三只小熊正在戏水玩耍,根本不只道刚才发生了什么事。猎人终于醒悟过来,原来母熊抱石头一动不动,就为了石头不要砸到正在戏水的三只幼仔。猎人这时把枪砸碎,决定以后再也不打猎了。因为他知道,动物跟自己一样,都有生命,他们的母亲死了,就像我们的母亲死了一样,都十分痛苦。

  是啊!母爱是那么伟大,又一句歌词说得好:“世上只有妈妈好!”母亲的爱是无微不至的,等长大之后你也报答不完。记得有这样一部电影,题目我已经忘了,但里面的一个场景,却使我至今难忘。

  影片说的是一个村子里,村长的妻子生了一个十分可爱的孩子,村子里的人都十分高兴。可是,当人们正高兴的时候,一群豹子闯进村来,要吃那小孩。村长见了,连忙让妻子带小孩快逃,自己奋不顾身地跟豹挑战。妻子逃呀逃呀,最后逃到了座山的顶峰,眼看豹子们要追上来了,她把孩子们抱得紧紧地,毫不犹豫得跳下茫茫大海,她在茫茫大海里游呀游呀,用尽力气,决心把孩子送到岸。最后,孩子得救了,她却失去宝贵的生命。可见,她多么爱她孩子啊!

  母爱是伟大的,有母亲的人是幸福的,但从小死去母亲的人,他们的幼小心灵。从小便注定是苦楚的。我认为,我们应该珍惜这宝贵的东西——母爱。

散文的作文 篇3

  大学里的写作老师是位中年妇女同志,我时常钦佩她能把头发盘得一丝不乱,且次次如模板复制般地不差分毫。她说话的样子完全是一种傲视天下的姿态,显示出小有名气一类人的尊严,在她面前很容易让人感到自卑,似乎是迫不得已调教我们这些文辞拙劣的学生。反正见到她的第一眼,脑海里“敬而远之”四个字便挥之不去。即使她曾经“垂青”我的一篇文章,并亲自在班里宣读且加惊诧加赞赏,也仍然无法改变我对她一如既往的这种“偏见”情感。

  她所宣读的那篇作文,经了我的笔,她的眼、口之后,就很自然地“收藏”了。她是一个有远见的人,而我的短视造成了终身与这篇文章的“失之交臂”,悔之晚矣。好在,作文里的内容还隐约记得:写的是家里养的一只名叫蹦蹦的狗的趣事。

  以我的猜测,她老人家是绝不会养宠物的,否则,实在无法做到一丝不乱。无形中养狗的事对她就比较陌生,其中的乐趣也就不甚了了,暗合了“陌生化”理论,起到了“吸引眼球”的“新闻”效应。

  据我现在的回忆,她一定以为狗是动物中最“忠厚老实”的一类,不可能做出人类那样欺骗的小把戏。而我在文中恰恰讲述了狗狗的狡猾一面:有一次,那只叫蹦蹦的狗,趁着我们全家外出的机会,把门口所有的棉拖鞋都叼到了沙发上,一个一个咬碎,家里狼籍一片的情景可想而知。就在我们准备“捉拿归案”“严刑拷打”问罪之时,不知谁不小心踩了它一下,它噢地一声哀叫,好似婴孩般地哼叫起来,慌张的我们便也不忍心惩罚它,只是训孩子似地口头教育了一下。仿佛要增加我们对它的怜悯,提醒人类的自省,它一瘸一拐外带可怜巴巴的眼神以及嗯嗯呜呜的呓语,很快使原本的凶手褪变为受害者,我们大受盅惑,心存愧疚,好像地震的时候跑得快却没大声喊出来,失了一次真实表白的机会。弥补的方法自然也简单,想法堵住它的口,以挽回“狗言狗语”对人类的诋毁。买回来的肉,切一小块,喂到它嘴里,终于得了个笑脸。我到厨房打算再去拿一块过来,大约中学上晚自习时常走夜路养成的习惯吧,走路总喜欢“蓦然回首”,以为这样会有李清照“却把青梅嗅”的少女情怀。不料猛一回头,蹦蹦尾随其后,四蹄如履平地。它那狡黠的眼里分明含着一丝笑意。大呼上当之后,全家人都笑起来,嗔怪它精灵古怪,原谅了它所有的过错。

  写作老师念完后惊异的情绪带动了班里的同学,也许在他们看来:无论做板报写字画画,还是平日和同学下棋、读书、游逛,一点也不像和狗们打过交道的人。或许文章描写还算活灵活现,或许不曾听闻这样的异事,默默无闻的我,竟然成了以后一段时间班里焦点话题之一。

  我除了有点意外,便只有些恍惚,自然也带些奇异,用现在的话就是:至于吗?同时也悟到:于我极平常的事,对于别人也许是一种极大的意外和惊喜,体验结果正可用“天壤之别”来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