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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的作文8篇

更新时间:2023-08-07 10:23:53 来源:高考在线

散文的作文 篇1

  也曾期待,也曾聆听。期待百花争妍的美丽,聆听花开花落的声音。在每一个春天。

  随三月的风潜入楹檐,一股温润的气息已悄悄临近,轩窗静倚,空气沁凉却已不带一丝寒意,轻盈地掠过青草地,掠过杨柳梢,掠过城边潺潺的小河,掠过路旁摇曳的花朵。

  冬日的沉郁正从那个阴冷的角落缓缓退去,随之而去的,是一如冬日的忧郁心情。

  时光流转,春天又至,院中的蔷薇又会再度织出满墙的锦绣,那一株桃树,也会再度晕上了一抹微红,牵引我所有的视线。而我,很想就这样以草色为帘,以花香为茶,手握一卷诗书,默默地品,静静地读,摈除了红尘里的喧嚣,世俗的浊气,让一颗浮躁的心片刻间沉静,在淡淡的春的花语中,将如花的心事汇成一条潺潺流芬的河,蜿蜒过将要干涸的心。

  “借水开花自一奇,水沉为骨玉为肌”,是水仙的淡雅,“一枝淡贮书窗下,人与花心各自香”,是桂花的清怡,“只道花无十日红,此花无日不春风”,是月季的淡定,“不摇香已乱,无风花自飞”是蔷薇的缠绵,“梨花淡白柳深青,柳絮飞时花满城”是梨花的脱俗,“一朵佳人玉钗上,只疑烧却翠云鬟”是榴花的娇艳,“红影到溪流不去,始知春水恋桃花”是桃花的风情,“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是牡丹的高贵……书中自有花如霞,书中自有香如故。想百花婷婷绽放的模样,想那份属于春的喜悦即将来临,我已经颇为迫不及待了。

  经过一冬的沉寂,终于又盼到了花开的日子,终于又可以轻挽秀发,轻扬素裙,如儿时般轻轻哼一首歌儿在星星点点的花丛中穿过,听百鸟婉转,闻百花飘香,让裙角洒满属于青春的芬芳。

  终于可以端坐抚琴,用如潮的思绪拨时光的琴弦,弹奏出泠泠如水的音韵,缭绕过手中的一杯清茗。“幽兰生庭前,含薰待春风”,植满新绿的岁月中,欣喜地发现这一个春天的早晨是怎样的明媚。

  抑或,细雨中梦回那一条童年的小溪,去倾听“时有落花至”的清音,去轻嗅“远随流水香”芬芳。让淡淡的春水在眼眸中荡漾,浓浓的春意在眉梢凝结,随一汀烟雨一树杏花氤成一幅恬淡而又飘渺的山水渲墨。

  就让岁月都随风影植成了花季,幽幽的花香,将弥漫在心间的年少轻愁吹散。

  而记忆也如同那些永不凋谢的花朵,在某一次个不经意的转身,某一个恋恋的回眸中,于心底某一处静谧的角落悄然开放,溢出浅浅的芳香,耐人回味。

  再次期待,再次聆听。期待百花争妍的美丽,聆听花开花落的声音。在这一个春天。

散文的作文 篇2

  我有一个真正的朋友,说起来还应了一句俗话:不打不成交。这个朋友是和我“打斗”出来的。当时我的成绩在全班排名第二,我当时特别关心那个第一了。他是个男生,有一个非常俗气的名子叫李根。第一次数学考试,李根就坐在我左前方,我看看他的背景:瘦纤纤,小小的个子,穿着稍大的衣服,土不啦叽。我暗暗地对自己说;我,许紫璇,细皮嫩肉,高高大大,漂漂亮亮。这次考试一定要胜过他。我拿着做好的试卷,有些得意,仿佛已经看到那个红红的100分了,而李根呢?伸长脖子,满脸的不服气。

  分发试卷的时候到了。“许紫璇,100!”我不以为然的一笑,扭头看了看李根,“卢秋月,98……,”李根低着头,手不停地在摆弄着圆珠笔。“李根,100!”啊!果真很厉害啊,看来还不能轻视哟。在以后的学习中,我课上认真学习,课下认真复习,平时认真练习,紧追慢赶,有时他考第一,有时我考第一。一次,我与他下五子棋,稀里糊涂我就输了。他得意地摇头晃脑,还笑话我。我气极了。学校举行“讲故事,知荣辱”比赛,每班推荐一名男生和一名女生参加,我和李根被选中。李根得奖回来,我觉得自己再无立足之地了。既生璇,何生根!我总算是理解周瑜的心情了。当你遇见一个处处胜过你的人,处处都令你相形见拙,怎么能不心急呢?从此,我和李根较上劲了。学习更加刻苦,做什么事情都要和李根比。

  他比上我了,我追他;我比上他了,他追我……我考上了理想的中学,有时会想:我是不是庆幸自己有这样一个实力强大的竞争对手呢?其实,刚开始,只是想着把他比下去,到了后来呢?我非常欣赏他:好胜,不嫉妒,永不言败,有时也有小心眼。在我的心里,李根已经不是对手而是真正的朋友了。指导老师陶德智

散文的作文 篇3

  在林语堂的闲谈散文中,我们读到了自我,从他的漫不经心,语而不论和厚实平易的闲谈中,我们看到很高的知识文化含量、超越的观念、过人的智慧以及较为恬淡的心境、闲情逸致的浓浓的生活趣味,融成了林语堂闲谈散文的整体风貌。

  林语堂为文一生,独尊“闲谈体”,一个“闲”字标榜了它的情调,一个“谈”字表明了它与读者的关系,与20世纪中国文学中另外两类文体即启蒙式与自语式鼎足而立。林语堂也许算不上特别伟大,但他在百年文学史上独具一格,而独特本身就是一种贡献,不可重复本身就有一种永久的生命力。

  林语堂的闲谈散文内容丰富,识见卓著、极见灵气,才气横流、心态平正、语言优美,如一桌满汉全席可令人尽情欣赏和品味。越是到了人生的中年和晚年,这种文体越是受到欢迎,因为它包含了人生成熟的智慧,那是看透一切表面的浮华,领悟到生命的真谛之后,产生的一种自信、雍容、平淡和宁静的心情。在这方面,林语堂圆熟的闲谈散文会给人教益良多,也会令人终生受益的。

  最后,笔者引用美国波士顿西门斯学院图书馆学专家安德森对林语堂有一段这样的赞词作结:“他一身融汇了东西的智慧。只要将他的著作读上数页,谁也会觉得与高人雅士相接,智者之言,亲切有味。其思想合理中节,谦虚而宽容,开朗而友善,热情而明智。其风度,其气质,古之仁人,不能过也。其写作著述,机智而优美,巧慧而闲适,不论涉及人生哪方面,莫不如此。于人生则因林见树,由大识小,辨别重轻,洞悉本末。若寻一词足以形容林氏,只有‘学养”一词。若谓文化人中之龙凤,林氏当之无愧也。”

  笔者很清楚、很明白,用自己局限去读林语堂闲谈散文的丰富,很难“论”出他的千姿百态。仅仅想从“我”的冰山一角,道出一点寒,读出千万个林语堂中的“我”那独有的一个。

  读是体验,感是收获,思是触动,悟才是智慧的果子。用感性去读,用理性去感,用智慧去悟,想必这样读林语堂才会通达,也应该是最闲适不过的。

散文的作文 篇4

  随着年龄的增长,是时候告别童话的世界,走进散文王国了。这个暑假,我朗读了丁丽梅的《暗香》,感慨于丁老师有一双独特的慧眼,一花一叶一小草都成了她写作的题材,写得洋洋洒洒颇有心得;也拜读了林清玄的《林清玄散文集》,沉浸在林老先生描述的情境里,忽而《随风吹笛》,忽而《温一壶月光下酒》,忽而《和时间赛跑》,还细细端详了一位普通而不平常的妇人——林清玄的母亲……

  林清玄笔下的母亲是憨憨的:先前为儿子有些怪异的脾气担心得不得了,后又因为江湖术士告诉她,小时候有点怪没关系,大了能当大官而放下心来,从此对儿子的古怪再不介意。林清玄笔下的母亲是有力量的:儿子调皮,把夜里点灯用的臭油当汽水喝下,口吐白沫,昏了过去。母亲立即抱着他以跑一百公尺的速度到街上去找医生,那是大年初二,医生都休假去了,好不容易找到医生捡回一条命。母亲那天为了抱他找医生,跑了近十公里。林清玄笔下的母亲是智慧的:她自己是个保守传统的乡村妇女,和一般妇女没有两样,但是她鼓励孩子们要有梦想,要像她讲的日本童话中的阿呆那样坚持朝着梦的方向前行。林清玄说:光这一点,使我后来成为作家。

  我也天天都沐浴在母爱中,却觉得笔下总也写不出这份爱。看了林老这样写,似乎我也会了一点。我母亲是我的良师:三年级的时候,我老写不好作文,每次有写作作业,都要强拉着母亲和我一起完成。母亲知道我写作有困难,一次带我到牛头山游玩,借助美景启发我,如何写出眼看、鼻闻、耳听、心感受、脑联想的好作文,笑称是感官写作法。我母亲是我的益友:在我为自己的错误伤心难过时,她告诉我她小时候摔碗的事,明明是端着一碗饭出门去吃,回来时却只剩一双筷子了;端豆子到村口换豆腐,走到半路摔了一跤,豆子全洒了,也不知道捡,跑过半个村子回家找外婆。原来妈妈也有小时候,囧囧的和我一样……

  这样写我的母亲,轻松了很多,话题也多了不少,能很快勾画出母亲的形象,比起“我的母亲中等个子、瓜子脸、一双眼睛炯炯有神”这些话语有效多了。看林老写母亲,欣赏的同时学技巧,发现:用散文这种形散神不散的方式写形散神不散的母爱,太合适了。

散文的作文 篇5

  这时,太阳已西斜了,它收敛起刺眼的光芒,只在它的周围留下了一圈柔和的光晕,像个害羞的姑娘露着红红的脸蛋:那万里无云的晴空本来是淡蓝色的,像明净的湖水,现在也慢慢加重了颜色。越来越浓,越来越蓝,简直像画家在用蓝色的画笔层层加深。它身边的天空却呈现出黄里透紫的悦目色彩。

  我情不自禁地赞叹道:“落日前的景象太美了,太美了!”

  过了一会儿,突然太阳涨红了圆溜溜的脸颊,像个大红球。向天空、向峰峦、向大地喷出了红艳艳的光芒。它身边的晚霞不断地扩大着范围,不断更换锦衣,红的、粉红的、紫的五光十色,美丽极了。

  这时,太阳的脸变得更红了,显露出了自己美丽的容貌,带着满腔的喜悦轻轻地走向西山背后,只把那红光留在遥远的峰顶和天际。最后,它愉快地一跳,消失在山后了。

散文的作文 篇6

  世界上最美的地方是不需要我们去寻找的,其实我们偶尔向路边一看那反而是最美的景象。

  每次回家都会经过那条熟悉的小道,有时眼睛一瞥就会看见那一排排桃树下,长着一簇簇不知名的黄色小花。它们大多会被大家忽略,而我也对这不起眼的花感到嫌弃。我时常闲来无事就习惯蹲在桃树下把这些不起眼的花拔了,看着一地的花瓣还觉得桃树下挺干净的。

  等到我下次在注意到它时,它又长出了嫩芽开出了黄色的小花朵。我渐渐的发现这行为根本阻止不了它的生长,它总是乘别人不注意时拼命地生长,每一次拔掉没隔几周就又长出来了。渐渐地我对它有了新的看法和认识。

  有一次我惊奇的发现了它那顽强的生命力,它不畏惧任何磨难,只为一个劲的往上生长,它虽然是那么的渺小,有时甚至可以将它忽略,确深深的震撼了我,让我对新事物有了新的认识。它已不在是我以前我心目中那个令我嫌弃的小花,它为自己赋予了一种美——精神美,让我不得不为它的生命力而佩服。

  这些花因为外表不是那么的美丽,经常长在偏僻的地方,所以经常会被人们所忽略。但它的精神却不是我们所能忽略的。当我们观赏那些被人呵护长大的美丽风景时,不妨低头看看那生长在路边那一簇簇野花,要不是有它们的存在,为这里点缀,哪会有这么美丽的风景啊。

  这一次的新发现让我重新收获了一个新观念,带给我一个新起点,它从原来我对它们的嫌弃转变到后来我对它的钦佩。其实看事物的好与坏,美与丑不能只一味的注重于外表而因此忽略了它的内在美。我们也常常会肤浅的看到那坏的丑的,从来不仔细想想它的作用与优点。

  野花用它的坚强告诉我们,最美的不仅仅是你看到的也有你没看到的一面,那些看不到的一面正是被我们所忽略的,但是它们却用顽强的生命力证明了自己。

  世界上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是这些野花带给了我新的认识,也带给我一个新起点。

散文的作文 篇7

  旺财在一个多月大就开始流浪。它不知道为什么,这之前的记忆是一片空白。

  那天晚上他摇摇晃晃去街角撒尿,在这里碰见同样摇摇晃晃来撒尿的路人甲,他喝高了。

  那时旺财应该很可爱,像个毛绒球。

  路人甲蹲下来,摸摸他的头,他说,小家伙,无家可归了吧,跟我走吧。

  就这样,一个小毛绒球和一个醉鬼,在午夜空旷的大街上,摇晃着迤逦而去。

  后来路人甲成了旺财的主人。再后来路人甲在一个遥远的山坡上开了一家客栈。

  生活过的貌似很悠闲。

  旺财每天就是在门口晒晒太阳,无聊时就向行色匆匆的路人挑衅一下,向同·性的流浪狗示.威和向异性的流浪狗打呼哨。然后就得意洋洋的去吃饭。

  有主人的狗无疑是幸福的。比如它把过路的小孩、小姑娘吓的四处逃窜,追着过路的瘦弱小狗打架并将其咬成重伤........造成的后果都由路人甲负责,由他来赔偿人家的损失,因为他是它的主人。

  当然旺财也是有责任的:保护路人甲的财产,也就是防贼。

  但是这个家伙实在也没什么东西可保护。有一天半夜,旺财曾看见过一个小偷悄悄溜进门去,当时它睡意正浓,懒得理他。不一会就听见里面有撕打声。再一会就见那个被扒光衣服的小偷,垂头丧气骂骂咧咧的走了。第二天就见路人甲得潇洒的穿着小偷的衣物闲逛去了。

  旺财明白了主人为什么到了晚上也不把那个“欢迎光临”的牌子收起来:白天欢迎客人,晚上欢迎小偷。

  所以说旺财真是懒得管闲事。

  这种生活也许就是传说中的幸福吧。不过吃饭是个大问题,吃不饱啊。

  路人甲基本是每天喝稀饭就咸菜,客栈生意冷清。这可苦了旺财了,它的祖上可是不折不扣的食肉动物。

  有时不得不咂品舌头回忆肉的味道。

  这一天,路人甲哼着小曲回来了,两手鬼鬼祟祟的藏在身后。一看就有古怪。

  果然,这个家伙呵斥旺财站在门外,不准进屋。然后放桌上半根火腿肠,一个咸鸭蛋。旺财的眼睛顿时就红了,那是肉啊!

  路人甲看来是准备喝个小酒,就在他转身去拿酒瓶的一瞬间,旺财果断出击,用三分之一秒窜到桌上,用三分之一秒吞下火腿肠和咸鸭蛋,用三分之一秒窜回到门外。

  整个过程只用了一眨眼的时间,也就是一秒钟。

  等到路人甲呐喊着挥舞着菜刀冲出来时,旺财正躺在太阳下回味火腿肠和咸鸭蛋混合后的滋味,一种近似于烤鸭的味道。

  路人甲不死心,掰开旺财的嘴看,除了獠牙,什么都没啦。

  旺财顺便打了个哈欠,在路人甲的愤恨声中,在浓浓的烤鸭味里,在暖暖的阳光下,昏昏欲睡。

  睡醒一觉睁开眼时,发现路人甲还在盯着它看。那眼神让它有点发毛了。

  路人甲把旺财拎起来掂了掂,又捏了捏它那骨瘦如材的后腿,意味深长、不怀好意的笑了笑,就进屋去了。

  旺财毛骨悚然。它知道,一个没人管着的男人,不让他吃肉和不让他泡妞是多么困难。他们为此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旺财溜进屋看他在干嘛。

  路人甲翻箱倒柜找东西,最后拿出一本书来,《狗肉的烹饪方法》!!!

  旺财连夜逃窜。

  它知道山坡下面的小溪边住着一个小妞。

  当夜月黑风高,旺财潜入她的院子里,挑了她家最大最肥的那只鸡,一口就咬死了。叼起来就跑,为了避免那个妞拿刀追赶,它还特意学了两声狼嚎。

  果然,那个妞本来已经点着灯了,听到狼嚎,一下又吹灭了。

  一遛小跑回到客栈(旺财不会背叛主人的),把鸡放在路人甲面前,他很满意,连夜就给炖了。

  看着路人甲心满意足的啃着鸡脖子,旺财就想:如果不给他弄这只鸡来,他现在啃的会不会是我的脖子.........

  第二天天还没亮,那个住在小溪边的妞就来敲门了。

  旺财和路人甲都想,这回坏事了。

  那个妞进来后很激动,她说,咱这里有狼你知道吗?昨晚还跑我家去了呢,可吓死我了,我家那只芦花老母鸡都给偷走了,多好的一只鸡啊,每天下一个蛋,从没间断过......说着她就抹起眼泪来了。

  旺财和路人甲面面相觑,难道这个妞是外星生物吗?或者她惯用脚丫思考问题,就比如现在,她只要看看这满地的芦花鸡毛和满桌子的鸡骨头,稍微想一下就能明白怎么回事。可是她宁愿相信那个自己想好了的,确认了的,装在脑子里现成的狼偷鸡的结论。

  既然这样,路人甲就笑眯眯的踩在芦花鸡毛上,坐在满是鸡骨头的桌子旁边,和那个丢了芦花鸡的妞讨论关于狼偷吃鸡的问题。

  旺财于是也放心的啃着鸡骨头打瞌睡,它觉得这个妞傻的不忍直视。

  但是事实是,这个世界上女人最不可理解,如果这个女人看起来还很傻,又长的比较漂亮,那她将天下无敌。

  旺财睡醒一觉后发现了这一点。那个妞笑盈盈的听着路人甲讲狼的故事,完全没有一点害怕的意思。也许她认为房间里有个男人和一条凶巴巴的狗,就是世上最安全的地方。而那个男人在那个妞告辞的时候,竟然不能站起来送别了:他被自己讲的故事吓的腿都软了,脸色苍白,两股战战。

  路人甲和这个妞后来发生了很多离奇的故事,离奇到旺财一听就打瞌睡。

  再后来,妞的家人找到了她,她要嫁人了,就很少上来玩了。

  山坡上的客栈,小溪边的木屋,像两个城堡。各人有各人的秘密,对峙着。老死不相往来的样子。

  这种局面是从哪一天开始的呢?好象从一开始就是这样,又好象从上一刻才开始。反正现在是这样。

  这世上有世外桃源吗?路人甲觉得那个春天的午后,他站在山坡上看到一身火一样红装的妞身后跟着一个晃晃荡荡的大黑狗,徜徉在斑斓的花海里有点像。

  妞第二天就嫁人了。那天没有一点点的风。

  天上孤伶伶的几朵云彩,云彩的边缘是白色的,中间却是黑色的。它们停在天上,没了风,它们就没了方向。

  旺财抬头看看云彩,低头看看山坡下远远的开来一辆加长林肯。那是来接那个妞的'花车。

  它回头看主人。

  路人甲坐在门前仰望高山。这样看山看的久了会觉得山正在慢慢朝头顶压过来。

  路人甲见旺财在看他,就说,看什么看,我又没有林肯车。

  旺财继续看他。路人甲说,我总不能把她背上来吧。

  旺财还在看他。路人甲若有所思,要不用咱的独轮车把她推上来?

  旺财就闭上眼睛打瞌睡了。

  这个睡不醒的家伙。路人甲骂道,转头望向山坡下的木屋。

  远远的,那个妞穿着洁白的婚纱踏进车门,不知道她是否回头看了这里一下。但是路人甲能清楚的看自己的眼睛里有两颗小星星,闪了一下。

  还是没有一点点的风。白云,大山,丛林,都在静静的看着这一切。

  大家似乎都在等待有什么事情发生,又都茫然不知道在等什么,因为它们都不知道谁是主角。

  旺财知道谁是主角。但谁让他是路人甲呢,一闪而过的镜头里,还能期望他怎么样呢。

  旺财和路人甲并肩坐在山坡上,看那个妞出嫁。

  那个妞不错,旺财是有点喜欢她的。

  但是对路人甲的事旺财还是选择不去管。因为他清楚自己要失去什么。

  对遥不可系的梦想,最好不要去想它。比如说吃肉,虽然旺财很想吃肉,但是如果没有钱,就不要去想它,因为想也没用,不会改变吃不上肉的事实。

  但是他们有无边无际的自由。

  这自由来源于不去试图抓住什么,就不会被什么带走。

  谁能说清这样对不对呢?反正旺财觉得这种感觉很不错。所以它第一个原谅了路人甲的无动于衷。

  林肯绝尘而去。

  离开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去往那个遥远的滚滚红尘。

  连背影都没了,还看什么?

  这时路人甲说了一句让旺财很费解的话:我也许这辈子也做不出那么漂亮的车。

  路人甲显得有点伤心。不知道是为那个漂亮的林肯还是那个丑陋的独轮车。

  晚上路人甲在山坡上燃起一堆雄雄的篝火。他不能用烟花来祝福那个遥远城市里的妞,不知是不是为了显得浪漫一点,但是旺财觉得路人甲是因为买不起那些烧钱的玩意。

  那个妞的命不错,一天都没有风,预示她一生都没有风波,平安幸福。

  路人甲在火光里喝着一瓶二锅头。

  看着他这样难过,旺财真想冲进火里,烤熟了给他下酒。但是旺财没这样做。

  路人甲一无所有了,还不能让他养只狗吗?

  所有的他都可以放弃。

  但那根本就不是放弃,是他从来就没拥有过。

  路人甲也许是个没有梦想的人,甚至连梦都不想做的人。

  但旺财觉得他很善良。

  路人甲终于喝醉了,偎在火边沉沉睡去,像个婴儿一样。

  他终于可以安静的睡着了,也许还做了个离奇的梦,在梦里挖空心思打造一辆漂亮的独轮车。

  但愿他的独轮车完工的时候,那个妞没有被林肯接走。

  这时候山上传来了狼的嚎叫声,真的有狼来了。

  透过山林甚至能看到点点绿光,旺财觉得那真漂亮。

  旺财趴在在路人甲的身边,在此起彼伏的狼嚎中睡着了。

  梦境里旺财觉得自己也是一只狼,一只来自荒漠的狼,咬着冷冷的牙,奔向那个美丽的草原。

散文的作文 篇8

  临海回浦路、巾山路、赤城路等老城区路两旁有许多的法国梧桐,这些梧桐可能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栽种的吧。记得小时候,母亲带我到城里来,说是到新开街,那指你就是这一带地方。如今的新开街,不新了。随着临海城区的不断扩大,不知扩了多少个新开街了。可是,那法国梧桐仍像坚守在临海的士兵一样,毫不松懈,记忆着那一段承先启后的日子。

  临海有几百年上千年历史的古街,也有新近几十年建成的新街。种有法国梧桐的“新开街”承接着临海的古城和新街。最明显的那是栽种在回浦路、巾山路、赤城路小时候被称为“新开街”的法国梧桐树。梧桐树,成为临海新城古街的分界。在临海古街,如紫阳街、税务街、东大街、西大街、继光街等等,由于是古人建造的仅适合马车轿子通行,无需多宽便可,街的两侧满是商铺摊点,从现在留下的木屋旧房上的字号牌匾就可以依稀可见昔日的繁华。这些古街上没有栽种树,因为街窄也需栽树。新近几十年城市扩大后的新街,有四车道、六车道外加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隔离栏,绿化带引种了南方植物海澡棕等名贵树种,也有许多的樟树和银杏树,街与街之交叉处有花坛转盘、有红绿指示灯,盛是气魄。界于新城与古街之间的所谓“新开街”,它是社会发展的一个标志性建筑。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社会物质财富虽然没有现在那样的丰富,政府在节约开支搞建设,“新开街”不分车道,街面没有隔离带,人行道与机动车道的临界正好可以栽种梧桐树。梧桐树,春芽秋煞,健壮的梧桐树杆不断的长出宽阔的梧桐树叶,宽阔的梧桐树叶遮掩着夏季灼热的太阳,健壮的树干,茂密的树冠,让来往于树下的人们清新凉爽;冬季的梧桐树,经过了秋风扫荡,刚剩下一根根空枝,等着太阳无阻碍的普照大地。经园林工人的修剪,只剩下硕大的躯干,细枝的修剪会为来年长出繁枝盛叶做好的空间和养分的准备,同时,也减轻梧桐树躯干的负担,美化城市环境。

  临海的梧桐树与临海的“新开街”,是临海发展历程的标致,是临海发展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