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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协议书模板集锦五篇

更新时间:2023-08-09 04:37:47 来源:高考在线

股份协议书 篇1

  合伙人一: 身份证号:

  合伙人二: 身份证号:

  合伙人三: 身份证号:

  合伙人四: 身份证号:

  合伙人五: 身份证号:

  合伙人六: 身份证号:

  合伙人七: 身份证号:

  合伙人八: 身份证号:

  合伙人九: 身份证号:

  合伙人十: 身份证号:

  现合股(合伙)开办,全面实施多方共同投资、组建、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过以上 方合伙人的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 出资的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圆,¥:万。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1、股权份额以第一条出资金额及占有公司股份比例为准。出资各方以占

  有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各方按占有股份比例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

  2、每年一月份汇总上一年度公司盈亏状况,以作为各股东股利分配依据。公司盈亏状况清算完毕后进行上一年度股利分配。

  3、出资金额 利大于等于10%,则按实际股权比例分配股利。如果小于10%,则以入股总金额10%的利息支付股东。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________年 ____ _月日止。至期限截止日后,如公司正常经营,各方无意退出,则合同期限以年为周期自动延续。

  2、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A、入股: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入股各方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股:①在本合同注明的合伙期限内,如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股;②如执意退股,对退股时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③退股人的股利分配以退股时公司盈利状况结算清单为标准,按50%股利发放,入股本金三年后予以返还,如退股人三年内有从事本行业行为,入股本金不再返还。④如一方或多方不愿继续合伙,经各方共同商讨通过,而踢出一方或多方,则被踢出方,被迫退出时,将按被踢出时公司财产盈利状况进行当年被踢出前月份股利分配,并以实际股利分配金额的50%进行赔偿,与本金一同发放被踢出者如多次给公司造成损失以至于损害其他股东利益,在对公司损失进行估算及赔偿后,方可执行正常被踢出原则。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公司与合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并不再发放当年红利。入股本金三年后予以返还,如退股人三年内有从事本行业行为,入股本金不再返还。

  3、、出资的转让:转让人需在合同起始之日六个月后至合同终止之日前提出转让声明,在所有股权人共同商讨通过后,允许个体股权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自己出资的,转让时其他股权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股权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股对待。如个体股权人私自转让股权,则以退股对待转让人,并私自受让人股权作废。

  4、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可终止:①合同日期届满,全体股东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②合伙事业不能完成;③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④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进行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合伙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5、纠纷的解决

  股东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职能分配及议定事项

  在公司成立后,所有股东应以不违反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为准则,本着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给公司及员工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产及生活环境。

  经所有股东共同协商,委托作为公司总经理,全权统筹协调处理公司事务。其他部门负责人由所有股东共同协商指定。

  公司日常运作由总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共同协作完成,其他非指定部门负责人不参与公司管理。

  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各部门负责人的指定及罢免

  2、新产品或设备的引进;

  3、公司再投资事项;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等。

  5、公司每月要进行一次盘点,股东一起参与结算。

  6、公司公章由___保管,账目由____保管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股东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 份,公司及股东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七、如个别股东无视本合同条款及公司规章制度,任意作为,其他股东可对其踢出,并不再分配当年红利,入股本金三年后返还。

  签名处

  年 月 日

股份协议书 篇2

  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股权转让行为的正确和顺利实施,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出让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市签署

  鉴于:

  1.出让人系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额为________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下称“合同股份”);2.受让人愿受让有述股份;

  经友好协商,双方立约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转让及价格

  出让人同意将合同股份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承诺以现金受让合同股份。经双方协商,合同股份定价为__________元/股,股份收购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

  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受让人向出让人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三、交割期

  双方确定,本合同自签署后之日起______日内为交割期。在交割日内,双方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合同股份过户手续。四、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五、税费

  合同股份转让中所涉及的各种税项由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承担。

  六、出让人的陈述与保证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转移的任何判决、裁决。

  2.出让人向受让人提供的一切资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声明及保证都是完全真实、完整、准确的,没有任何虚假成份。

  3.出让人保证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受让人的陈述与保证

  1.受让人保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应当由受让人履行的其他义务。

  2.受让人保证完整、准确、及时地向出让人以及相关机构提供其主体资格、业务范围以及其他为核实公司受让合同股份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

  八、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__昌都地区澜沧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出让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受让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份协议书 篇3

  甲方:王某 身份证号:

  乙方:章某 身份证号:

  丙方:戴某 身份证号:

  现有甲方经营的苏州粱燕商贸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目前正处在关键时期,公司目前困难很大,运转不良,为了扭转公司局面,进一步开拓市场,真正做大做强。为此,经甲方的邀请,由乙方和丙方加入,全面实施三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三方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 甲方承诺其拥有苏州粱燕商贸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对公司全部资产享有独立占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权利,上述权利如存有瑕疵,甲方承担以个人及家庭资产进行担保和填补的责任。

  二、 经三方共同清算,截止清算日为止,甲方代表苏州粱燕商贸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拥有现有资产折价人民币为 万元,其中:

  1、库存以动销产品拆价金额为: 万元;

  2、良性债权金额为: 万元;

  3、不良债权金额为: 万元;

  4、固定资产金额为: 万元;

  5、债务(欠供货商货款)为: 万元;

  以上债权、债务、资产明细附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由三方共同签字确认,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三、在合作期内,三方的原始股本金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只能用在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往来上,江阴分公司所有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

  四、清算结束后,对苏州粱燕商贸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截止清算结束之日之前遗留下来的债务或应当承担的各种支出费用,乙方、丙方不予认可,由甲方自行承担。清算时,现有的不良资产呆帐或死帐必须除外,时间确定为 年 月 日。该资产或债权不作为甲方的投资部分,但是,三股东包括业务员必须尽力追要,尽力把应收款收回,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五、甲方以清算后确认其在苏州粱燕商贸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享有的全部股权和资产(作价计人民币 万元)作为出资。乙方现共投入资金 万元,协议生效后首期注资 万元,另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注资到位,剩余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到位。丙方方现共投入资金 万元,协议生效后首期注资 万元,另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注资到位,剩余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到位。

  六、 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三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 的股权;

  乙方占有股份公司 的股权;

  丙方占有股份公司 的股权;

  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三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方可以提取可分得的股利的40%,其余部分留存公司作为资本填充;乙方和丙方可以在提取股利后再将其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

  七、江阴公司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 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三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 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江阴公司的资金独立调控运作处理,不得与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或经济实体混合使用,完全独立核算,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审核公司的的每月财务报表,评议公司的运作状况。江阴公司所有的一切经销的产品的代理权为三股东共同享有,厂方的一切业务往来由江阴公司认可,操作合谈。凡是厂方所有的返利扣率和奖金、奖品或者其他方面的优惠和待遇,归各股东共同享有。

  九、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乙方、丙方享有优先的'权利。为了消除乙方和丙方的后顾之忧,甲方同意在乙方、丙方加入股份后 月内,如乙方、丙方任何乙方要求退股,甲方完全同意,并在 天之内退还股本金,并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结算给退股方。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在 至 时间内三方不允许退出股份。在 时间后,如有哪方股东退股,其所持股权由其他股东认购,如其他股东不认购,退股方方可把股份转让给第三方。

  十、江阴公司合股后,股份合作公司作为北京燕京啤酒总厂在江阴地区代理商,应当获取厂方的书面认可并由厂方为新公司和股东出具相关证明、印章或签字。

  十一、作为公司股东,同时作为经营运作人,作为公司的返聘人员,公司每月应付工资为 元,并享受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为了更好的进行资金调控运作,灵活使用,成立后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现金和其他资产以及财会资料都由乙方、丙方保管和支配使用。

  十二、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如公司性质变更为独立公司,为了更好的进行分配管理、市场运作,内部协调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变更为 。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四份,三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一份备案,自三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丙方:(签名): 年 月 日

  见证方:(签名和盖章):

  公司盖章确认: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年 月 日

股份协议书 篇4

  股东合作协议书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平

  司)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性质

  第一条 公司名称: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注册资本:500万 公司地址: 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

  自的股份比例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三章 股东基本情况及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1. 股东:

  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甲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 ),

  占公司股份的%。

  2. 股东:

  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甲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 ),

  占公司股份的%。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续,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账户。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公司

  各股东按其所持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二条 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 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二) 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所持有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三)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四) 对公司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或者质询;

  (五) 依照其所持有股份份额获取利益分配;

  (六) 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七) 公司终止或清算时,按其持有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 遵守公司合同、章程和协议;

  (二) 按其股份份额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 按其股份份额追缴公司放贷金额。

  1、追缴资金集中至公司法人银行账户,以其

  个人名义进行放贷;

  2、放贷所得全部收益分成:首先保证公司服务咨询收入部分(计算方

  式:≥放贷金额*5厘);余下放贷收益按个人追缴份额分成,连本一次性返回资金追缴股东。

  (四) 依其持有的股份份额承担公司债务;

  (五)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六)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七) 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

  (八) 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久) 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十) 保守公司秘密;

  (十一) 《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股东之间相互转让其全部股份份额或部分股份份额以及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股份份额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同意。

  第五条股东在行使其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五章 股东会

  第一条股东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条股东会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董事等有关董事的事项;

  (三) 审议批准董事报告;

  (四)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八) 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九) 修改公司章程。

  第三条股东会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通过。

  第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五条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协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协议上签名。会议记

  录和书面协议应妥善保存。

  第六条股东会定期会议为每半年召开一次。股东经通知后既不参加股东会又没有书面委

  托他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

  第六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七章 解散和清算

  第一条公司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 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二) 因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三)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

  (四) 违反法律法规背依法责令关闭;

  (五) 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二条公司解散时,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 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

  止。

  第三条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 支付清算费用;

  (二) 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及各项费用;

  (三) 缴纳所欠税款;

  (四) 清偿公司债务;

  (五) 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第八章 争议解决

  第一条股东之间出现争议应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条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将股份转让。

  第九章 协议修改

  第一条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由各股东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和另行约定,本协议所产生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

  力。

  第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各股东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全体股东签字:

  日期:

股份协议书 篇5

  协议编号: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码:

  鉴于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股票期权方案》的有关规定,双方就甲方授予乙方股票期权一事,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资格。

  乙方自 年 月 日起在甲方服务,是甲方/甲方有实质性控制的聘用职工,服务期已满 年,现担任 职务,属于主要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对公司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经甲方董事会按照甲方股票期权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定,确认乙方具备股票期权资格。

  第二条 授予股票期权。

  甲方承诺从年 月日开始在3年内向乙方授予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具体授予数量等事项由管委会决定并办理。乙方可在指定的行权日以行权价格购买公司普通股票。

  第三条 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时起满3年后进入行权期。行权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第1年最多行权授予股票期权总额的﹪,第3年最多行权授予股票期权总额的﹪。前一年未行权部分,可累计到下一年行权。

  第四条 转让等限制。

  乙方持有股票期权期间不得转让、出售、交换、记账、质押、偿还债务。如股票期权持有人从事上述行为,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取消其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并在以后再授予股票期权时,取消乙方的资格。

  第五条 股票期权的受益。

  当甲方发生送红股、转增股份、配股和向新老股东增发新股等影响甲方股本的行为时,乙方所持有的股票期权根据《股票期权方案》相应进行调整。

  第六条 行权权利选择。

  就所持有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间,乙方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如果乙方是董事、监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其行权受公司法和股票期权有关规定、本公司的章程的限制。

  第五条 行权价格。

  乙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基准,以授予日起前30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计算,为人民币 元。实际行权价格,根据甲方送股、转增、配股、增发新股、分配红利的情况予以调整。但向新股东增发股份和发行可转换债时,行权价格不调整。无论如何,乙方行权时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甲方每股净资产。价格调整的具体方式见《股票期权方案》发生需要调整行权价格的事项时,甲方在行权通过书中予以的通告,乙方根据通告到甲方指定的机构办理缴款手续。

  第八条 行权支付方式。

  乙方行权时,可选择现金等行权方式。

  第九条 行权窗口期。

  甲方实行集中行权,每年设两个行权窗口前。每一个行权窗口期从甲方年度股东大会公告披露之后的第10个工作日开启,第二个窗口期从每年的月日后的第一个工作

  日开启。每个窗口期的开启时间为3个工作日。乙方可在股票期权进入行权期后,在行权期限内任选其中的一个行权窗口按本协议约定行权。

  第十条 继承人。

  乙方指定为乙方的继承人,继承人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与乙方的关系: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

  说明事项:

  第十一条 承诺。

  (一) 甲方对于授予乙方的股票期权将恪守承诺,除非乙方有股票期权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形,不得中途取消或减少乙方持有的股票期权的数量,不得中途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二) 乙方承诺,了解甲方股票期权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期权方案》,乙方将遵守这些规章制度。乙方承诺,在本协议中所得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对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乙方承诺,依法承担因股票期权产生的纳税义务。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