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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坟协议书范本(精选五篇)

更新时间:2023-08-03 02:25:06 来源:高考在线

  迁坟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全权代表:

  为配合政府建造,现就我升压站无主坟墓迁坟一事,甲乙双方携手合作,订立制度,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规范本次迁坟行为、保护坟主利益、结合乡政府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治安环境、统一步骤,圆满完成迁坟任务。

  第二条:本协议发生地点

  被迁坟地址:

  协议订立地点:

  第三条:迁坟时间及范围

  1、起始日期:

  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迁至甲方风电场范围之内,否则后果自负。

  第四条:付款总额和方式

  1、甲方付给乙方迁坟款总价元整(大写:元整)。

  2、协议签订后一次性付乙方迁坟款元,乙方按期将坟墓异地安置。

  第五条:责任及免责条款

  1、甲方按照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在发出坟主认领公告满20天后无人认领的情况下进行处理。

  2、甲方只负责按照条款规定时间按时将迁坟款项付给乙方。

  3、乙方负责收到款项后应自己组织人员及时将被迁坟墓迁出施工场地。

  4、迁坟事宜完成后各方不再为将来所发生的事情负责,一切后果自行处理。

  本协议一式三份,政府一份,甲方两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迁坟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学校操场西扩,学校操场建设完成后将教育教学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需将教学楼西面50米内范围内坟墓全部迁移。为保证坟墓迁移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为坟墓埋葬人近亲属或特定关系人。

  二、乙方有坐落于新操场内的,坟墓一座,墓葬形式为单坟双穴棺木,现自行迁移。

  三、补偿费用:1600元(人民币),其中墓穴迁移补偿1000元、自行迁移墓穴劳务补偿600元。

  四、补偿金额支付方式:墓穴迁移完成后,一次性支付。

  五、坟墓迁移时间:20xx年11月17日。

  六、乙方在约定坟墓迁移时间之后三日内未迁移坟墓的,甲方将按照无主坟处理,对坟体及骨骸做原地深埋;补偿费用不予支付。

  七、甲方只针对本协议中乙方一人进行补偿,其它与埋葬人有关人员甲方不予补偿。由本协议中乙方与相关人员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留存两份、乙方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经甲方签章、乙方签名并按压指印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迁坟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为了配合山阳县人民政府在今年十二月完成教育强县省级迎验工作,经上级批准在学校西院墙外修建综合大楼一幢,上级要求甲方于20XX年4月日完成征地工作,现在甲方征地范围内涉及乙方祖坟一座需要迁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坟墓位置:坟墓坐落于学校西院墙外西侧。

  二、迁坟相关事宜由乙方自行完成,新坟址乙方自己选定,但不得选择甲方此次征地范围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迁坟费用3000元,签订协议时付款,乙方须在签订协议后15日内完成迁坟工作。乙方逾期未迁,甲方在平整土地施工时,对坟体及骨骸造成损失概不负责。

  三、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证单位、镇政府、教体局计财股备存。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迁坟协议书4

  甲方:

  乙方:

  甲方负责南山中学建设用地的`征地工作,根据学校建设要求,需将征地范围内的坟墓全部进行迁移。为保证坟墓的迁移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必须为坟墓埋葬人的近亲属或特定关系人。

  2、乙方有坐落于XXXX的坟墓XX坐,墓葬的'形式为(土石、砖、瓷砖),(单、双、棺木、骨灰盒)XX坟墓,乙方现自行迁移。

  3、补偿费用XXXX元人民币,其中墓穴迁移补偿XXXX元,墓穴土地补偿XXX元。

  4、墓穴迁完后一次性支付补偿金。

  5、坟墓迁移截止时间:20XX年X月XX日。

  6、因年代久远或其他各种原因乙方自愿放弃迁移的也可获得补偿金,(放弃手印)。不迁移的坟墓将作就地深埋处理。

  7、甲方只针对本协议中乙方一人进行补偿,其它与埋葬人有关人员甲方不再重复补偿。

  8、本协议一式丙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经甲方签章,乙方签字并按压手印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手印):

  迁坟协议书5

  搬迁单位:xx社区居、村以下简称甲方

  被搬迁户:户以下简称乙方

  为有效治理我区散葬坟墓“青山白化”现象,实现城区“三沿五区”公路沿线、铁路沿线、河道沿线,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开发区、住宅区和风景区视线范围内“无坟化”,生态环境逐步绿化,城市形象明显美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参照《猇亭区散葬坟墓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辖区内整治范围、整治对象的确定,建立健全散葬坟墓管理档案、台账。

  二、需搬迁的坟墓由甲乙双方共同实地查看、清点、确认、并拍摄照片。

  三、乙方自愿在20xx年月日前采用方案将位于的座坟墓搬迁到水晶山公墓,并享受免费安置政策。方案A:由乙方自行搬迁到水晶山公墓并还原地貌,享受搬迁补助500元/座;方案B:由水晶山公墓进行搬迁并还原地貌,乙方不于享受500元/座搬迁补助。免费安置政策:免除墓穴费用2600/座、20年维护费,不含墓碑刻字及瓷像制作费用。

  四、乙方负责协调配合搬迁坟墓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五、甲方负责联系协调水晶山公墓及乙方,安排好具体搬迁安置时间、安置地点。

  六、乙方必须在签订协议后10天内全部搬迁完毕,还原地貌,不能影响甲方工作进度。在规定时间内未搬迁完毕的,视作放弃搬迁,由甲方作无主坟搬迁处理。

  七、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水晶山公墓各留存一份存档。

  甲方代表签字章:乙方代表签字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