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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与家长接送的协议书(精选五篇)

更新时间:2023-08-13 03:19:54 来源:高考在线

  学校与家长接送的协议书1

  为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学校与家庭应共同担负起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监护职责。现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安全协议书:

  甲方:xx小学

  乙方:家长或监护人

  甲方职责:

  1、把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利用多种渠道反复深入地对学生进行交通、消防、饮食、防汛、防震、传染病预防、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防患于未然。

  2、通过电话、家访,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学生在校的不安全动态,并与家长或监护人紧密配合,预防事故发生。

  3、定期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及设施设备。

  4、发现学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5、没有按时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

  6、学校组织集体活动应制定安全预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7、适时向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学校有关重大活动的安排情况。

  8、加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教育,爱护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9、上好安全教育课、法制教育课,搞好必要的应急安全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10、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乙方职责:

  1、家长或监护人应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

  3、经常对子女进行交通、消防、饮食、防汛、防震、用电、传染病预防、防踩踏、防溺水、防煤气中毒、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4、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去向,杜绝子女利用课余时间、节假日、双休日私自外出或结伴活动(如外出游泳、郊游等),发现情况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告知班主任,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5、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易伤人的危险物品进入校园,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监护责任。

  6、对子女不良现象应及时严肃的批评教育和指正,并加以制止与管教。发现子女的人生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

  7、对子女有先天性疾病或精神性疾病等特殊性体质的应及时告知学校,否则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生病需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应向班主任呈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批准后,由家长接回。放假、返校时间必须由家长接、送到校门,否则由家长自负责任。

  9、根据《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和幼儿园幼儿须由家长或监护人亲自持接送卡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接、送学生,不得提前把孩子送到学校,不允许委托无关人员接送孩子,否则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10、学生在上学、放学接送途中,家长需确保学生安全。学生由家长亲自接送,接送学生时家长不得饮酒醉驾,不得乘坐“三无”及超员车辆,摩托车接送保证一人一车,学生必须佩戴头盔,如出现对学生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家长自行负责。

  11、家长或监护人应主动与学校、老师经常联系,告知或听取学生在家、校的具体表现,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家长或监护人应经常与子女进行沟通、交流,关注子女的心理健康,及时进行心理疏导。

  12、家长应督促子女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子女在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本校学习期间。如有欠妥之处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甲方:xx小学

  乙方(学生):

  (学生家长):

  学校与家长接送的协议书2

幼儿家长:

  安全是头等大事,关系到社会和谐、家庭幸福、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危问题。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幼儿年龄尚小,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较差,特别是上学、放学路上和滞留校园的安全问题应引起家长的高度重视。因此,学校为了要求家长(监护人)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和准时接送幼儿上学、放学,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与家长(监护人)签订如下协议:

  一、家长(监护人)必须准时接送幼儿上学、放学,幼儿上学、放学的安全必须由家长(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二、家长(监护人)不准委托任何人接送或陪护幼儿上学、放学(包括在本校就读的幼儿的兄弟姐妹);否则,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与学校无关,家长(监护人)必须负全部责任;

  三、家长(监护人)必须根据放学时间准时接幼儿离开校园(除家长或监护人等待外),不准幼儿在校园滞留,否则,发生安全事故或引起的相关安全事故,由家长(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四、严禁家长(监护人)用四轮车、三轮车等安全系数不高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用无牌、无照车辆接送学生,接送时做到不超载、不超速,否则,发生安全事故或引起的相关安全事故,由家长(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五、此协议由家长(监护人)详细阅读,亲自签名并按指印后交回学校存档。

  家长签名:

  幼儿姓名:

  班主任签名:

  签订日期:20xx年9月1日

  学校与家长接送的协议书3

  甲方:大明逸夫学校学生,家长代表乙方:车主(驾驶员)

  由于教学资源整合,这样就有一些家长选择租用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学校从安全角度出发,出于对学生的高度负责,要求学生家长和车主鉴订租用车辆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

  一、要求家长做到:

  1、租车前考证车辆。所租车辆做到车牌、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乘坐险等手续齐全,保证车况良好且年检合格,方可租用。

  2、要考证租用机动车驾驶员。驾驶员应有驾驶证,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行驶谨慎、稳重。

  3、家长应该经常教育学生做到:严禁租用无证无牌或手续不全车辆及农用车、三轮车等。拒乘超员、超速、违章及酒后驾驶的车辆。家长租车前,必须搞清上述1、2两条关于车辆和车主的'情况,对子女经常性的进行第3条所涉及内容的教育,安全工作须做到警钟长鸣。否则,家长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要求车主(驾驶员)做到:

  1、车主确保车辆的车牌、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乘坐险等手续齐全,保证车况良好且年检合格。

  2、驾驶员应有驾驶证,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3、平时要重视车辆的保养和检修。在接送学生过程中,要遵守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车,杜绝超员、超速行驶。车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均应不小于50%,且不应张贴不透明和带任何镜面反光材料的色纸或隔热纸。及时清理前后挡风玻璃的污垢和霜雪,确保驾驶员的视线不受影响。

  车主(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上述条款,谨慎慢行,确保被接送学生的平安。否则,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车主(驾驶员)负责。

  租车学生家长和车主(驾驶员)要牢记双方的责任,学校出于对学生安全的重视,只是作为中间公正方,一旦出现事故,责任由车主(驾驶员)和家长自负,校方概不负责。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学生所在学校各自留存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具状单位: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学校与家长接送的协议书4

  生命只有一次,责任重于泰山。学校与家庭应共同担负起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与监护职责。现就学校与家庭双方应担负的责任协议如下,望双方通力合作,加强教育管理。

  甲方(学校):

  1、把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利用多种渠道反复深入地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游泳、用电、防火及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防范于未然。

  2、注意了解学生私自组织活动的苗头动态,通过电话、家访,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并与家长或监护人紧密配合,预防事故发生。

  3、学校定期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发现学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5、对旷课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

  6、加强住校学生管理,对夜不归宿的学生,专职人员和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联系。

  7、学校组织集体活动应制定安全预案,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8、适时向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学校有关重大活动的安排情况。

  9、加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教育,爱护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

  10、学校不得随意变更法定教育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应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11、来返学校的路上,坚决不得乘坐非客车的机动车辆。

  乙方(家长或监护人):

  1、家长或监护人应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

  3、经常对子女进行、交通、参加集体活动、饮食、用电、防火、防溺水、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对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去向。杜绝子女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私自外出或结伴外出活动(如外出游泳、郊游、进入“三厅两室一网吧、旱冰场等),发现情况应及时批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5、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易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监护责任。

  6、对子女夜不归宿、旷课、逃课、吸烟、喝酒等不良现象应予以严肃批评,并加以管教。

  7、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应向班主任呈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否则责任由家长自负。

  9、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主动与学校、老师经常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10、家长应督促子女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子女在学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保存备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学校与家长接送的协议书5

尊敬的家长:

  关爱孩子的身心健康,保证孩子的人身安全,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为确保学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接送协议,望家长理解配合。

  一、早上8:00、下午2:00在家长的陪送下准时入校,中午10:50、下午5:00(星期五4:00以前)准时在校门口将孩子接走(如遇雷雨等特殊天气,请家长根据情况提前到校与老师联系)。

  二、送孩子入校时,必须将孩子亲自送进校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在孩子未进校门之前,一切安全问题由家长负责。

  三、孩子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缺席、迟到,如果身体不适,应及时打电话或亲自向本班教师请假。

  四、接送孩子入校或离校时,原则上由孩子监护人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请将委托人的姓名、年龄、特征及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诉本班教师,方可履行接送手续,安全责任由家长和被委托人负责。被委托人在法律上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由家长负全责。

  五、孩子来校、离校路上及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家长负责。

  六、请各位家长按时来校接送学生,如有特殊情况请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否则出现任何意外事故,由家长负全责。家长(签名):班主任(签名):电话: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班级:

  班主任电话:

  科任教师电话:

  分管校长电话:

  古今小学

  20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