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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合同协议书范本五篇

更新时间:2023-08-07 07:39:28 来源:高考在线

安装合同协议书范本1

委托单位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 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

3.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

4. 承包方法:________________;

5. 计划开工日期__月__日;计划竣工日期__月__日前;总施工工期__天;

6. 合同优惠总价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工作

1. 开工前,甲方应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接到施工现场;(临时亦可)

3. 工程设计施工等有所变更,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或出具相关手续;

4. 甲方应协调做好施工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

5. 甲方应协调好与工程施工有影响的有关事项;

6. 甲方应配合乙方提供土建施工;

第三条 乙方工作

1. 参加现场交底工作,并拟定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等计划;

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

3. 严格按照图纸设计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若发现工程施工过程中有不合理或有困难无法施工,或可能影响以后设备、设施的使用、质量等问题,乙方应立即告知甲方或出具相关联系单,协调甲方解决好问题。

4. 乙方若发现采购的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应禁止使用权,严格做好材料验收工作台;

5. 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同时遵守甲方厂内的管理制度,做到文明安全生产;

6. 乙方应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7. 乙方施工前应按规定要求提前做好有关告知、报检等手续。

第四条 有关工期的约定

1.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应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 若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台,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

3. 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则工期不顺延;

4. 若因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例停电、停水、天气变化)导致停工,则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有关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 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现行有关国家制定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若因甲方原因,则由甲方承担;

4.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若因甲方其他原则造成工程无法验收,甲

方应承认乙方竣工日期;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付款办法

1. 工程合同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

2. 合同签订甲方支付,计

3. 材料进场付,计

4. 安装中期付,计

5. 安装结束付,计

第七条 工程保修

工程竣工后,在壹年内发生属于施工质量原因而造成的故障,由乙方负责保修,若属于其他原则造成故障,亦可负责保修,乙方须收取一定费用;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毁约,如有一方毁约,须赔偿损失费__。

2.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按合同法招待;

3. 甲方若未按合同第六条办法付款,乙方有权中止工程进行;

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双方遵照执行;

5. 补充约定:__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年月日:

安装合同协议书范本2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规定,就“华商三优充电站项目1015A有源电力滤波器”的安装、调试工作,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器件及技术要求,负责滤波器的安装调试。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甲方负责提供滤波器的主要器件。

乙方负责现场的施工,安装,调试。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安装、调试工作应于2012年09月08日前完成。

地点:北京华商三优新能源科技公司。

四、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30天付全款。

(一)本合同的安装调试报酬为:安装调试施工费104000.00元。大写:壹拾万零肆仟元整。

(二)支付方式:甲方验收合格后30天内,甲方支付安装服务费104000.00元,大写:壹拾万零肆仟元整。乙方开具全额发票。

五、违约责任:

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一)违约责任 按照《合同法》有关条款 。 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 按照《合同法》有关条款 。

(二)解决合同纠纷地点、标准:在供方所在地解决合同纠纷,按《合同法》执行。

七,签约地点:北京。

八,本合同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协议书范本3

甲方: 上海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上海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与经济责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及地点

1.1、工程名称:上海“__国际大厦”公寓楼地面木地板装修工程

1.2、工程地点:上海市闸北区___路___号

1.3、工程规模:约_万平方米。

1.4、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第二条 工程内容

公寓楼7-26层楼地面铺设复合地板(厚12mm)及pvc踢脚线工程,甲方已售出的45套毛坯房及25层已装修的7套样板间除外。

第三条 工程总价

人民币暂定为__万元整(rmb:__万元)。

第四条 工程结算

4.1、工程造价的计价标准,公寓楼室内房间地面复合地板的铺设(含pvc踢脚线、收边条)以实铺楼地面面积每平方米68.00元,一次性包死;工程竣工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实结算;即:实铺面积_68.00元。

第五条 付款方式

5.1、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壹拾柒万元的工程定金;

5.2、当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的50%时,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壹拾柒万元工程款;

5.3、乙方全部工程完工,甲方再支付乙方人民币壹拾柒万元工程款;

5.4、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提交结算报告且工程交付甲方后,双方进行结算,工程结算值确定后十日内,甲方支付至工程款结算值的97%;

5.5、余款3%(即人民币贰万元整)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如工程无质量问题,甲方在一年后无息付清。

5.6、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和其他在施工中所发生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检测、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协助、配合等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六条 工程期限

6.1、开工日期:____年11月10日;

竣工日期:____年12月31日;

工期天数:51日历天(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和配合施工等待时间)。

6.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致使停工或无法正常施工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第七条 项目设计方案、施工要求及方案

乙方应根据甲乙双方确定的方案施工,乙方在此基础上,合同签定后2日内,乙方可向甲方提供其他方案的合理建议;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但甲方的确认并不视为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材料设备

8.1、本工程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负责供应,乙方应根据甲方以确认的材料及合同文件、采购计划等规定进行采购;

8.2、对于乙方使用的材料,甲方有权在施工过程中予以调整,在材料进场前的调整其损失由乙方负责,若材料进场后调整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调整时,对于使用的材料以甲方确认的为准、任何调整均以书面通知乙方。

8.3、材料要求

8.3.1、乙方在签订材料供货合同前,无偿向甲方提供样品并注明型号、规格、产地、计量单价等内容及材料质保书、产品合格证书、环保认证书,该类材料样品将被封存,以作规范及竣工结算标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再作任何更改。甲方对任何样品的封存、认可,并不会解除乙方对材料的质量保证责任。

8.3.2、材料规格

本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规范和图纸及上海市有关文件规定所说明的种类和标准要求。任何材料在施工后发现不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范或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时,乙方必须免费更换其他由甲方认可的合格材料,并不得延长工期期限。

8.3.3、材料试验、复测

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对所有材料的相关性能进行试验、复测,包括防火阻燃性能、环保等;试验次数与检测单位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乙方需提供试验用的材料按规格要求送到指定实验室进行试验,支付有关试验费用(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试验合格后才可使用,若试验结果被认定不合格的材料,均不得用于本工程的任何部位,且需立即搬离施工现场。而该批材料采购、运输、搬迁费用等均由承包商负责。

8.3.4、材料的地域适应性

乙方需考虑材料对上海气候的适应性,尤应注意预防气候变化造成的变形。

8.3.5、材料的包装保护

所有运抵工地现场的材料,必须是全新且完整无缺及有妥善包装保护(凡需包装的材料)。免受因搬运、天气与其他任何情况引起的损坏。在可能情况下,材料在使用前都能保存在原有的包装箱内或用其他覆盖物保护。

8.4、所有材料,乙方应当在材料运进现场前向甲方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质保书、环保认证书等品质合格证明以及安装使用技术资料,并应当进行必要的试验、测试、复检。否则,相关的材料不得使用,甲方发现使用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无论该材料是否质量合格,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甲方的核实、接受相关文件、报告,并不免除乙方对于材料质量的保证责任,材料的缺陷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8.5、材料的运输、装卸、保管保护。

本工程施工用材料由乙方负责运至仓储场地卸车并保管保护,运输、装卸、保管保护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施工现场有仓储场地,甲方可免费提供,没有仓储场地或不足的,由乙方自行解决,且不得要求延长工期或增加费用。双方明确,凡运入甲方施工现场的材料设施设备,其所有权均转让甲方所有,施工完毕后,对于剩余的部分,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自行运出。

第九条 质量要求、竣工验收与保修

9.1、本工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本合同中有关规定,工程质量必须同时达到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本合同质量要求,前述标准不一致的,以高者为准。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决定增减施工项目,乙方应按照调整后的图纸施工。增减项目的部分工程结算,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9.2、如双方对工程质量有异议,可申请工程检验,检验费暂由申请方垫付;待检验结果确定后,如工程质量合格,所需检测费用有甲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当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复完毕,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如需进行二次检测,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9.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无故拒不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合格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但下列情况均不视为甲方提前使用,乙方仍应当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除非乙方能够证明是甲方或实际使用人造成的质量问题:

(1)甲方在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前临时使用已完工程的;

(2)经甲方许可的装饰装修施工单位或广告发布单位进行装饰装修施工;

(3)无论何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在本合同确定的工程竣工日之后,如工程尚未达到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要求时,甲方为履行与他人的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减少损失而将工程或其部分交付买方或承租方的。

9.4、工程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第40条确定,没有明确规定的工程项目,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内确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修复。凡属保修范围内经乙方保修的项目或部位,其保修期为该应修项目或部位修复完好并通过甲方或业主验收之日另行起算。双方另行签订《建筑装饰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十条 甲方的其他责任

10.1、协助乙方办理装修有关手续(包括消防、水、电、暖气、煤气、改动结构等)。

10.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水源、电源接驳位置,但到具体作业区的二次接线及计量表由乙方自费接驳、安装,施工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乙方的其他责任

11.1、组织富有经验的施工队伍,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及国家装饰、装修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11.2、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向甲方提交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表,经甲方审核后执行,但甲方的审核并不视为对该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表承担责任。

11.3、乙方应在每周一向甲方提供上周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形象进度及下周的工程进度计划表各一份。

11.4、乙方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直至乙方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交付甲方时止,承担成品保护所需全部费用。

11.5、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不得将工程转包或转让、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6、施工现场及材料的安全保护、防火防盗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并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工地发生火灾。乙方须采取措施使工程免受损坏或受恶劣天气的影响。

11.7、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报经甲方代表检查验收,否则不得施工,甲方并有权要求重新检查验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11.8、乙方呈报的一切技术联系单及施工方案,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的批准,不会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

11.9、乙方所选购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要求,保证工程的空气质量验收后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工程竣工交付时,承包方必须提交相应的环保及空气环境质量合格检测报告,保证所施工部位不存在环境污染或空气质量不合格情况。检测时应当通知甲方派员到场。

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或未达到本合同要求的,或乙方未提供前述检测报告或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付任何费用。

11.10、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于甲方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妥善存放和处置乙方设备或多余的材料,并每三天清除一次残留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

乙方在撤场前,应当清理好工地、清除并运走所有乙方设备、剩余材料、残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达到工程交付标准,使现场和工程处于清洁和安全的状况,达到甲方满意。

11.11、乙方负责办理工程所需的消防报批报验等审批手续的办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11.12、乙方进场施工前,甲乙双方进行工程交接,并填写交接清单,交接清单经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附件。乙方进场施工,即视为现场具备条件或虽有瑕疵但乙方自费解决并不要求延长工期。

第十二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2.1、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2.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12.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工程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或未按进度计划中的各阶段工期履行或逾期履行其他义务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13.2、乙方施工工程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并经甲方提出仍不能改正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包括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3.3、乙方在售后服务期间未履行应负的责任与义务,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 5%的违约金。

13.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指令或要求修理、拆除、返工、改建,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但如乙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乙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14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指令仍未符合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10%的违约金。

1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工程总造价10%的赔偿金及甲方应付给第三方的违约金、赔偿金。乙方应当无条件于七日内退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结算(结算值的3%作为保修金暂扣):

(1)乙方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或未按进度计划中的各阶段工期履行的,任何一项逾期达七日或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达三日以上的;

(2)乙方的施工如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乙方未按甲方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五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指令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3)乙方项目经理及人员无法胜任本工程工作的,或无法与甲方代表维持正常的合作关系,虽经更换仍无法满足甲方基本要求的;施工组织管理及技术力量不足,无法保证在规定期限内按质量标准完成施工任务。

(4)发生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违反承诺的情形。

13.6、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应付款额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的违约金。

13.7、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预期可得利益。

13.8、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包括已逾期支付的款项。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第十五条 附则

15.1、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方各二份。

15.2、本合同附件:

附件1:建筑装饰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制度

甲 方: 乙 方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安装合同协议书范本4

甲方:

乙方:

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____”系列产品提供安装服务,为保障甲乙双方合作权益,以诚实守信、平等互惠为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合作内容:

甲方授权乙方:为乙方销售的甲方产品终端提供安装服务。

二、授权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1年,自协议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到期任何一方不希望继续合作,可在协议期限届满2个月前,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否则,本协议将自动续展一年,以后情况以此类推。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产品的品质与供应;产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随时调整、收回存放在乙方处的甲方产品;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有关产品安装、在线产品库存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等方面的培训;

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产品及《产品安装操作指导说明》,确保乙方对甲方产品终端的安装、调试工作操作无误;

4、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进行技术、操作考评,对乙方的不当之处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改正。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装状况进行检查与考评,对于因乙方提供的安装服务不合格导致客户投诉的,甲方有权进行必要的管理措施,有权取消乙方的服务授权;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责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产品安装操作指导说明》的操作流程及操作工艺完成产品的安装、甲方客服中心管理平台的加号、定位;

2、乙方有义务签收甲方存放于其处的产品,并负有保管责任,甲方需要对存放于乙方处的产品进行库存检查、调整、回收时,乙方须配合执行。

3、在产品终端设备安装过程中,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用户车辆损坏、车内物品丢失等情况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4、乙方有义务保证甲方存放于乙方处的货物安全,如有丢失或损坏需按成本价500元/台进行赔偿。

四、违约、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任何一方都可提前2个月向对方发送书面通知而解除协议;

2、甲方在乙方出现下列情形时,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协议,并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1) 乙方的安装质量:非产品质量原因不定位≥3%,且不能及时返工

(2) 服务态度遭到用户投诉三次以上;

(3) 协议有效期内因乙方责任发生重大事故、投诉;

(4) 有证据表明乙方出现违约或不能完全履约的其他情况。

3、非因甲方原因延误安装服务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甲方出现下列情形时,提前15天书面通知甲方,可解除协议且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得到甲方的技术支持而无法履行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五、纠纷的解决

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合作、务实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交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不可抗力因素

如甲、乙任何一方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火灾、地震、战争、自然灾害、不可避免的车辆重大事故、政府禁令等),致使不能执行本协议或本协议的部分条款,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三日内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和文件,双方根据事件对本协议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解除协议以及如何免除或部分免除责任。

七、未尽事宜

在双方合作中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进行补充约定,如有需要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日期: 日期:

安装合同协议书范本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就 安防设备整体 安装服务给乙方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安装服务概括

1. 安装服务名称: 安防设备整体安装

2. 安装服务方式: 由乙方全部安装调试

3. 安装服务范围和内容: 安防设备整套拆解安装调试

第二条 安装服务期限

1. 安装服务工期为 天。

2. 安装服务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条 安装服务总价

本安装服务费用总价为人民币 拾壹万 元整(¥ 110000 元),安装服务总价包含: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维护费用、工伤保险费用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非经甲方认可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 安装服务检查验收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装说明组装安装、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安装,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检查。

2. 安装服务验收,应以整体实际安装服务作为验收标准,规范和完整检验标准为依据。

3. 安装完成后双方共同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4. 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安装要求,如需返工,由乙方负责再进行安装。乙方如不能在安排的期限内整改完成且达到安装要求时,甲方有权按计划合法使用而不被视为验收通过,乙方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安装完毕,直至验收合格。

5. 安装服务日期以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

第五条 安装服务变更

甲方根据安装实际情况需要,可以对安装服务进行部分变更,乙方必须遵照执行。

第六条 双方负责事项

1. 甲方

1) 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提供有关安装服务类技术;

2) 监督乙方安装进度。

2. 乙方

1) 自备安装所需要的加工器械和安装工具;

2) 做好材料和设备的检验、管理;

3) 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确保安装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成安装并交付 。

4) 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负责的安装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5) 负责提供现场的二、三级电箱,以满足现场的施工要求,使用的电箱要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承担施工用电费用。

6) 负责及时收集、清运现场施工垃圾,并对所属施工区域安排专人进行清扫,确保施工现场整洁。

7) 负责竣工验收完成交付甲方之前半成品及成品的保护工作。

第八条 安全安装

1.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安装的规章制度,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设置安全保障设施,自费办理工伤保险,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如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2. 在安装过程中,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安装费用的支付与结算

1. 本安装服务费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2. 工人进场预付总价款的 30 % ;进度付款,此月支付至已完成安装总价的 30 % ;安装验收合格结算完毕交付后 7 天内,甲方付至总价款的 35 % 。

3.余 5 %为安装质量保证金,质保安装期为 1 年,到期后付清。

第十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 乙方在安装管理中对于材料的使用,应坚持合理用料、节约用料的原则,严禁超标准用料,超标准用料造成甲方的超额支出损失,在安装费用结算时从乙方费用中扣除。

2. 乙方安装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10%偿付逾期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3. 乙方安装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乙方按合同总价的10%偿付逾期违约金。

4.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安装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5. 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安装服务费,按照同期银行借款利息支付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应承担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安装完成交验,结清安装费用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其中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