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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管理应急预案

更新时间:2023-08-13 20:42:03 来源:高考在线

  物业管理应急预案1

  目击报警

  (一)小区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的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

  (二)如火势初期较小,目击者应立即就近用灭火器将其扑灭,先灭火后报告。

  (三)如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式用对讲机、电话或打碎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向消防监控室报警。

  (四)关闭火情现场附近之门窗以阻止火势蔓延,并立即关闭附近的电闸及煤气。

  (五)引导火警现场附近的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六)切勿在火警现场附近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七)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用火警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八)带电物品着火时,应立即设法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以前,严禁用水扑救,以防引发触电事故。

  消防监控室报警

  (一)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消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安全员赶赴现场确认,并通知当班领班。

  (二)火情确认后立即通报安全负责人或当班领班,由其迅速召集人员前往现场灭火、警戒、维持秩序和组织疏散。

  (三)立即将火情通报物业经理或值班领导以及工程维修组主管。

  (四)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密切观察火警附近区域的情况,如有再次报警,应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确认。如有业主打电话询问,注意不要慌张,告诉业主:“火情正在调查中,请保持冷静,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同时提请业主关好门窗。

  (五)接到现场灭火指挥部下达的向“119”报警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报警,并派人前往路口接应消防车。

  (六)接到现场灭火工作总指挥传达的在小区内分区域进行广播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话(或中英文)进行广播,注意广播时要沉稳、冷静,不要惊慌,语速要适当,语音要清晰。特殊情况下,应派安全员或客服专员逐单元上门通报,通报顺序为:

  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

  起火层上面2层

  起火层下面1层

  (七)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过程。

  报警要求

  (一)内部报警应讲清或问清:

  1、起火地点;

  2、起火部位;

  3、燃烧物品;

  4、燃烧范围;

  5、报警人姓名;

  6、报警人电话。

  (二)向“119”报警应讲清:

  1、小区名称;

  2、火场地址(包括路名、门牌号码、附近标志物);

  3、火灾发生部位;

  4、燃烧物品;

  5、火势状况;

  6、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

  7、报警人姓名;

  8、报警人电话。

  成立临时指挥部

  (一)物业中心经理或安全负责人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或火警现场,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成立临时灭火指挥部。

  (二)临时指挥部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安全组负责人、工程组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由物业中心经理任临时总指挥。物业中心没经理尚未到场时,由安全负责人或值班队长代任总指挥。

  (三)临时灭火指挥部职责:

  1、根据火势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向各部门下达救灾指令。

  2、根据火势情况确定是否疏散人员。

  3、立即集合义务消防队,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并保证消防用水的供应。

  4、在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下达向“119”报警的指令。

  5、根据火势情况,成立疏散组、抢救组、警戒组,组织救人,抢救和保管重要物资及档案,维持现场秩序。

  6、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启用紧急广播进行报警。

  7、下令将消防电梯降至首层,派专人控制,专供灭火工作之用。同时停止起火区域的其它电梯和中央空调运行。

  8、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采用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打开排烟装臵等措施。

  9、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领导准确地提供火灾情况和水源情况,引导消防队进入火灾现场,协助消防队灭火,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安顿疏散人员。

  10、火灾扑灭后,组织各部门员工进行善后工作。

  人员疏散和救护

  小区内发生火情时,各组员工的任务是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抢救重要物资和维持秩序,危急关头以疏散、救护人员为主。火灾发生后,每一位员工都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保护业主、访客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一)火灾发生后,由疏散组负责安排人员,为业主和访客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岗位进行引导、护送业主和访客向安全区域疏散。这时切记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电梯,如果烟雾较大,要告知大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降低身体姿势有序、快速离开。

  (二)人员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门、消防通道为主,也可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引导人员疏散。

  (三)认真检查起火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单元,并关闭门窗和空调。发现有人员被困在起火区域,应先营救被困人员,确保每一位业主和访客均能安全撤离火场。

  (四)接待安臵好疏散下来的人员,通过良好的服务稳定人们的情绪,并及时清点人员,检查是否还有人没有撤出来。

  (五)疏散顺序为:先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后起火层上面2层和下面1层。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为原则(底层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烟火封住,则可考虑向屋顶撤离。

  (六)在火场上救下的受伤业主、访客以及扑救中受伤的员工,由抢救组护送至安全区,对伤员进行处理,然后送医院救治。

  警戒

  (一)安全组接到火警通知后,应迅速成立警戒组,布臵好小区内部及外围警戒。

  (二)清除小区外围和内部的路障,疏散一切无关车辆和人员,疏通车道,为消防队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三)控制起火楼层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该楼,指导疏散人员离开,保护从火场上救出的贵重物资。

  (四)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引导消防队员进入起火层,维持灭火行动的秩序。

  (五)加强对火灾区域的警戒,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调查组对起火原因的勘察。

  (六)保证非起火区域和全体业主、访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善后工作

  (一)火灾扑灭并经公安消防部门勘察后,工程部应迅速将小区内的报警和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状态。

  (二)安全组组织人员清理灭火器材,及时更换、补充灭火器材。

  (三)安全负责人将小区财产损失情况和事件的全部经过上报公司各级领导。

  (四)灭火指挥部应召开会议,对火灾扑救行动进行回顾和总结

  物业管理应急预案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科学有效应对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可能出现的安全突发事件,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切实消除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隐患,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1.3编制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编制工作原则

  1.4.1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安全事件发生后,在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实行区(市)管理制,建立灵活快速、功能全面的'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

  1.4.2以人为本,依法规范。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应急预案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要与相关政策相衔接,要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1.4.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落实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安全事件发生的思想、预案、机制和工作等方面的准备。建立安全应急处置专业小组,加强管理人员安全方面工作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企业员工、小区居民进行安全应急演练。

  2.组织机构与职

  2.1指挥机构

  按照安全应急工作的需要,成立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物业办主任担任组长,组员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

  2.2工作机构

  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物业办,主任张宣文,常务副主任王西涛。办公室职责:统一协调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督查工作,对重点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组织召开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及时部署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相关文件的传达;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相关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情况;其它内部工作事项的通知、协调等工作。

  2.3成员单位及职责

  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立专门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明确职责分工,认真组织督促、落实安全工作,及时处理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安全检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2.4督察长效机制

  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抽调精通业务、责任心强的1-2名工作人员,组成2个督导组,定期对各区(市)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督察,并提出指导意见。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成立相应检查小组,对辖区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督察,并将检查情况整理汇总及时上报。

  2.5信息报送和处理

  2.5.1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事件信息快速报送制度。制定应急值守制度、应急报告制度和应急举报制度,及时准确的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

  2.5.2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或完成情况。

  2.5.3在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中,相关单位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通报情况,及时、准确反馈信息。

  2.5.4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各类安全信息,经过分析研究后,及时通报相关单位。

  2.6指挥和协调

  2.6.1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政令畅通。属于跨区域的协调工作,由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

  2.6.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协调本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安全工作。

  3.重点区域和部位的安全工作

  3.1物业管理区域的高层建筑、商场、写字楼的各种设备设施,如配电室、泵房、中央空调机房、发电机房、电梯机房等存在的设施缺损和因不能使用所造成的安全隐患。

  3.2物业管理区域内违章建筑、违章搭盖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安全隐患,物业管理区域内出租房屋、沿街店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在建筑周围空中和地面设置影响应急车辆通行的安全隐患。

  3.3物业管理区域内应急设施的整治,设施无法正常使用或因被偷盗等原因缺损造成的安全隐患。

  3.4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因车辆集中停放造成的安全隐患,以及停车场内因缺损或不能使用的应急设施造成的安全隐患。

  3.5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和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诊所)、小生产加工企业这些“九小场所”,以及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的仓库、劳动密集生产车间、员工集体宿舍集生产、销售、居住为一体的建筑物的安全隐患。

  3.6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

  4.安全工作完善事项

  4.1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识,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的部位或场所要设置统一规范、文明礼貌且醒目的警示标识,告示注意事项,明确禁止行为。

  4.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业主的自我检查防范予以告示,提醒业主对雨蓬、花架、晒衣架、空调室外机架和阳台扶手等部位摆放花盆、吊挂杂物等行为,强化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4.3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加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及公共设施设备定期巡查并做好巡查纪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隐患。涉及到房屋安全、筑漏修缮的,必须进行回访,增强安全系数。

  4.4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公共区域安全防范预案,要对安全防范应急预案进行全面检查、调整完善,明确安全防范应急处理程序。

  4.5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对已制定的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加强执行力度,强化值班制度,凡遇恶劣天气,要立即行动,按照责任分工和要求全面做好安全工作。

  4.6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出入口实行定时值班和巡查,推行24小时安全防范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小区要严格按照标准落实客人、车辆出入登记制度,并确保小区内车辆停放有序。

  4.7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大对小区安全防范的投入,提高技术防范水平。对已实施楼宇对讲、电控防盗、家庭防盗报警、小区重点部位监控等技防工程的应加强维护。

  5.紧急处置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安全工作,把做好安全工作提高到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来认识。加强检查、监督、落实小区的安全工作。

  物业企业负责人作为管理小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工作提到当前企业的头等大事来抓。如有安全问题发生,应在第一时间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赶到现场解决处理。

  6.后果评估

  6.1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完毕后,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要查明导致引发安全事件的原因。属责任事故的,要查明责任人及各自责任的大小,并拟写调查报告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6.2通过总结,找出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逐步完善应急机构,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管理水平,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7.监督管理

  7.1预案演练

  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应组织一至两次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演练前要明确演练的内容和目标,制定周密的演练计划。对参与演练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并落实安全措施。演练范围内要设置明显的标识并事先通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演练后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并作好总结。

  7.2宣传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和社区刊物等宣传途径在小区内积极开展安全知识专题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7.3奖励和责任

  7.3.1对在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给予表彰。

  7.3.2对不服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调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延误时机造成损失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监督检查

  7.4.1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每月指派专人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责令整改。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将定期组织全市范围的安全隐患巡查工作。

  对于整改不利,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物业服务企业将予以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7.4.2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对本预案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8.预案更新

  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对本预案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9.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物业管理应急预案3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全员行动,努力确保新城在用系统设备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地保护人员生命,减少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全面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制定消防系统应急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

  (一)应急组织结构

  组长:

  副组长:

  消防控制中心:

  给排水抢修:

  通风抢修:

  强电抢修:

  电梯抢修:

  后勤保障:

  (二)应急小组职责

  组长:对火灾事故有直接指挥、下达命令、组织抢救的绝对权力。

  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现场指挥安排和决策后的各项处理工作。

  消防控制中心:消防控制中心操作人员坚守岗位,听从组长的指令操作设备。

  给排水抢修组:负责处理关于喷淋、消火栓等消防水系统抢修和运行的各项工作。

  通风抢修组:负责处理关于排烟、正压鼓风等关于消防通风系统抢修和运行的各项工作。

  强电抢修组:负责处理各设备断送电、消防应急电源等消防电系统抢修和运行的各项工作。

  电梯抢修组:负责处理电梯设备断送电、抢修和运行的各项工作。

  后勤保障:负责应急过程中所需的抢修物资材料和相应的后勤保障工作。

  二、消防应急预案启动原则

  消防中控室主机出现报警应立即分析现场是哪种情况发生,具体步骤如下:

  根据报警主机显示的报警地点、设备,应立即派消防操作巡检人员进行现场核实。

  1、如果是误报警或者设备本身的问题,应按消防操作规程处理;

  2、如消火栓、喷淋头意外爆裂跑水,应立即启动给排水系统应急预案(详见《给排水系统应急预案》);

  3、如突然停电,不超过2小时,消防系统本身的UPS可以维持正常运行;超出2小时,应立即启动停电紧急预案(详见《强电系统应急预案》)。

  三、火灾处置

  1、本物业内任何人员在任何区域发现烟火时,应立即使用最近处火灾报警按钮、消防电话、对讲机向消防中控室报警(电话:)。报警时要讲清起火的具体地点、燃烧物、火势大小、报警人的姓名、身份、所在部门和位置及是否有人员受伤。现场人员视情况拨打119报警电话,同时向值班领导和物业前台值班员报告。

  2、发生初起火灾,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消防中控室,然后采用就近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3、由应急小组组长根据火情报警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组长宣布应急预案启动后,进入现场指挥和事件处理决策安排,各副组长负责落实组长的指挥和安排决策,各小组成员根据副组长的要求,迅速开展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各部门应密切配合,程序如下:

  ⑴各部门接到火情通知后,除按指定任务执行外,其他人均应岗位待命。

  ⑵公共秩序维护员维护现场秩序,根据情况疏导辖区内的车辆和人员及通道,以便公安消防队顺利到位,防止其他人员进入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火灾现场,同时负责楼内人员的疏导和解释工作。外围工作人员立即将停放在外围的车辆进行疏散,暂时将前来的车辆或人员引导到安全场地,劝阻疏散围观的人员。

  ⑶派人到本物业外围主要路口引导公安消防队到达本物业区域的火灾现场。

  ⑷维修班长携带通讯设备迅速赶到变配电室,给排水维修工携带通讯设备迅速赶到消防水泵房,电梯维修工视情况停止电梯运行,消防维修工携带通讯设备迅速赶到消防中控室,按照消防应急小组组长的命令保障消防联动系统正常运行。

  ⑸若超市、半地下车库发生火灾,除消防广播联动外,消防控制中心操作人员听从消防应急小组组长的指令操作设备,适时开动消防应急广播系统,通知业主疏散(半地下车库同时通知车主)。通知的顺序为:发生火灾区域→可能受影响区域。按指令将相应的非消防类风机的电源切断,相应楼层的正压送风口接受其动作信号(或者是强起),同时打开相应的正压风机,同样消防中心打开相应区域的排烟口并接受其信号(或者是强起)同时打开相应的排烟机。消火栓和喷淋灭火系统按灾情进入灭火状态。着火区域内的扶梯将由消防控制室停止其运行,垂直普通电梯立即迫降至首层并停止其运行,而消防电梯则迫降首层待命。对非消防类电源进行切断同时启动应急照明,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将会根据相应的感烟、感温探测器进行两次安降,确保人员疏散,而着火区域内中厅处的防火分区卷帘则会一次降至底部,以防止火势的蔓延。

  ⑹后勤保障人员准备好饮用水、食品等物品,同时做好各种联络工作。

  4、受伤人员现场救护

  发现有人员受伤,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等待医疗单位救护。

  四、消防应急预案解除

  1、全面疏散后,各部门要清点自己人员人数,查看是否全部撤出危险区域。

  2、在火灾扑灭后,负责与供水公司、然气公司、供电公司等单位联系;及时恢复消防设备及其它设备的状况,将所有设施设备复位。及时与公安警务部门联系,处理善后事宜。

  3、负责保护现场,并重新配备消防灭火器及损坏的相关设施。

  4、应迅速清理保护范围以外的其他区域,尽快使其恢复正常。

  5、火灾扑灭后,除保护好火灾现场外,其他地方应尽快恢复原状,由组长宣布应急预案解除,转为正常生产管理程序

  五、注意事项:

  1、小区内发生火灾事件,门岗值班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本部门领导和物业前台值班员汇报,物业前台值班员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

  2、当火情由本物业公司自己组织力量可以扑救时,不惊动公安消防机关。

  3、确认火情时应注意:不要草率开门,先试一下门体、锁把,如无温度异常可开门观察;如温度较高,已可确认内有火情。此时如房间内有人,应先设法救人。如没有人,应做好灭火的一切准备后再开门扑救。开门时不要将脸正对开门处。

  4、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应急组长主动介绍火灾情况及根据其要求组织所有人员协助做好疏散和扑救的工作。

  5、火情发生后,所有对讲机或其它通讯设备应处于待命状态,呼叫时,要用简明的语言,准确报告情况。

  6、处理火情时一定要镇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绝对不能说不利于人员情绪稳定的话。配合疏散时,要将业主有秩序的从安全通道疏散,绝对不能引起混乱,要防止不知火情危险的业主再回到他们的办公或生活区域,疏散时由专业人员负责带路和断后。疏散中不能停留、堵塞通道。

  7、应急电话:火警——119;急救中心——120;匪警——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