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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更新时间:2023-08-10 01:30:20 来源:高考在线

  公共场所危害事故应急预案1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公共场所安全事故,指在市行政区域内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宾馆、饭店、饮食等服务场所,公园等游览场所,商业、集市贸易场所,交通客运场所,大型活动举办场所等其他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对外开放的场所除外)发生的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油气及化学物泄漏事故,人员密集时的挤、踩伤亡等其他可能造成下列等级的安全事故。

  一)I级:一次死亡2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影响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社会影响特别巨大的事故。

  二)Ⅱ级:一次死亡10至1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以及影响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社会影响巨大的事故。

  三)Ⅲ级:一次死亡3至9人或者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

  四)Ⅳ级: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

  二、指挥机构

  为了加强对公共场所安全事故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实施,成立市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主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副总指挥由主管副秘书长和市公安局领导担任,军分区、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信访局、市保险公司等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应急指挥部指挥场所设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市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负责本地公共场所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职责任务

  一)应急指挥部职责

  1、研究制定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政策和工作规定。

  2、研究确定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和保障体系。

  3、根据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需要,决定采取重大行动或措施。

  4、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及时向市政府和应急委员会报告情况。

  二)应急办公室职责

  1、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落实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2、制定、修订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规范。

  3、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应急工作的宣传、新闻报道、教育、培训。

  4、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及处理工作。

  三)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军分区根据指挥部指令,调集部队或预备役部队开展抢险救援和事故现场的巡逻守护工作。

  2、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须品调拨,启动社会募捐机制,按民政部有关规定和政策以及属地管理原则,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安抚和善后处理工作。

  3、市建设局负责对公共场所发生安全事故的建筑物进行技术鉴定和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市交通局负责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交通保障和交通设施维护工作,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运输工作。

  5、市卫生局负责公共场所安全事故中医疗救治、现场消毒、疫情监控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

  6、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7、市信访局负责因公共场所安全事故群众上访的接待和上访事项的协调处理工作。

  8、市财政局负责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保障工作。

  9、市保险公司负责组织对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勘察和理赔工作。

  10、市公安局在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相关部门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处置行动。组织警力迅速对事故现场实行治安、交通管制,加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四、处置程序

  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发生后,按下列程序处置:

  一)公共场所发生一般(IV安全事故时,发生县(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处置工作的同时,立即将情况报告党委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部。

  二)公共场所发生较重(III安全事故时,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主要领导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并及时向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和省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

  三)公共场所发生重大(II和特大(I安全事故时,市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市级预案,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以及成员单位领导亲赴现场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并向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成员单位在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要及时掌握情况信息,按规定时限上报,坚决执行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一切行动听指挥,重大措施、重大行动必须报告。

  二)各成员单位要组建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队伍及工作机构,加强培训和演练。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起应急工作所需要的交通、通信、医疗救护、资金及物资等方面的保障体系,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应急救援,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各成员单位在开展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公共场气所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四)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依法履行职责。对组织救援不力,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擅自脱岗、玩忽职守,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

  公共场所危害事故应急预案2

  为了规范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程序,建立健全防范有序、指挥有力、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应急处置保障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响应

  (一)应急处置程序

  1.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事发地基层组织应迅速组织人员自救、互救,并立即向区管委报告。

  2.指挥部接到事故的报告后,应根据事故的级别启动相关预案。

  3.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根据事故级别启动本预案,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由指挥长指令人员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和协调处置救援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处置救援行动。

  4.情况通报

  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应立即向上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报告。

  二、信息共享和处理

  1.建立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信息传输利用现有渠道进行。现场指挥部采用手机、手提电脑等通信手段,通过无线网络进行通信联络。

  2.现场信息采集

  公共场所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应及时收集现场信息,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待救人员、事故现状、发展趋势与控制、医疗救援进展、物资供应等情况,及时上报市公共场所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现场指挥部应及时与市应急指挥部保持不间断联络,并及时报告现场情况。

  3.信息处理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信息收集、汇总、综合,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判断,提出应急处理建议,报告指挥部领导,并及时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

  三、紧急处置

  1、抢救方案

  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必需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有关技术专家根据事故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好乘客的疏散和护送问题,必要

  时请求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伤员抢救

  立即与急救中心(120)或就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

  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自我保护

  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四、总结

  公共场所属于人员密集的区域,安全工作十分重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产生不可估量的后果,对其编制应急预案必不可少。在发生安全事故前,应该提前做好防患准备工作,尽量做到最低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在发生安全事故后能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财产得到保护。

  公共场所危害事故应急预案3

  为了做好本单位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处理,确保发生一旦发生群体性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地控制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减轻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造成的损害,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本单位范围内发生的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

  二、组织架构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架构

  单位成立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赵海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应急处理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

  当发生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后,应急处理组成员应立即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负责突发事故的简单应急救助,保护事故现场、做出紧急避险措施、控制现场局势及保护客人等工作,及时向上级负责人和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突发事件和现场情况。

  三、事故处理

  发生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时,管理人员及员工应镇静、不慌乱、及时了解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

  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内容,并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协助卫生监督员和医疗抢救人员做好事故处理和伤员抢救工作。根据情况主要完成下例任务:

  1、暂停导致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作业(点),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尽量把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

  2、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助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危害的人员。

  3、协助卫生监督员对事故地点进行现场录像、照相、勘验、提取与事故相关的证据,并陈述当时现场情况,协助卫生监督员尽快查明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危害程度。

  4、讨论分析事故责任,根据卫生监督机构提出的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防范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的改进措施,对事故责任人追究责任。

  5、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卫生监督机构汇报该次公共场所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内部处理情况和整改措施等。

  四、保障措施

  1、在发生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后,要立即启动公共场所危害健康应急处理预案、领导小组并马上投入工作,做好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的紧急处理工作。

  2、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各岗位的协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各岗位负责人必须熟悉本预案要求,上岗前做好每日卫0检查记录,了解员工的健康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