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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精选六篇)

更新时间:2023-08-17 00:21:49 来源:高考在线

  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1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综治队教师、德育处教师、各带头负责领导

  二、事故防范制度:

  1、严格执行外出活动前的申报制度,活动组织部门事先应向校领导和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包括活动地点、行进路线、安全组织措施、紧急情况预案等内容),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书面报告由校长室存档备案。

  2、活动组织部门负责对班主任及全体学生进行事前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遵纪守规和安全防范意识。

  3、成立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理小组。每次外出活动前必须要组织召开学生安全工作会议。强调学生集体外出安全意识,进行安全部署,尤其要明确德育处老师、年级组长、班主任老师及带头、跟班教师的安全职责。

  4、学校每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前,必须事前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每次外出要指定专人带队负责安全工作,德育处老师、年级组长、班主任及跟班教师自始至终都要跟着班级学生一起活动。

  5、每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前几天,学校要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让家长明确安全要求,掌握学生的活动内容,回家时间,协同做好教育工作。

  三、对学生外出活动中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

  1、外出活动中,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

  2、所有带队教师要监守自己的岗位,确保安全第一,不得擅离职守。

  3、对外出活动前后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和学校联系,不能违反规定擅自处理。活动中,学生如出现身体不适或体伤事故,带班教师应先及时救护学生,并尽快与家长取得联系。

  4、突发事件时,领导小组要在最短的时间做出决策,采取相应措施,有必要时拨打120、122、110等求救电话。

  5、突发事件后,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作好各项善后工作。

  四、对具体突发事件的处置

  (一)处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如遇发生事故,记住肇事车的车型、车牌、颜色,组织活动第一责任人拔打110报警电话,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出事地点及详细情况。同时组织安全人员实施自救。

  自救措施:

  (1)如学生有受伤尽快由随车安全员(正副班主任)送往离出事点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

  (2)将车上其他学生带离出事点,安全员立刻将学生转移到安全地带。

  (3)在高速路上无论是车祸或车辆故障一律由安全员马上把学生带离车辆,以免发生不测。

  (4)如遇车辆自燃、翻车、撞车等情况随车安全员立刻组织学生有序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如撤离时车门无法畅通,安全员应立刻设法砸破车窗以便逃生。

  (5)大中型校车必须配备手提灭火器和铁锤、且放置车辆固定位置,安全员必须知道灭火器的操作使用及铁锤的位置。

  2.学校立即组织力量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事发现场。

  3.随行安全第一责任人指挥人员保护现场。

  4.随行安全第一责任人查明事故原因和损害情况以书面材料上报领导。

  (二)处理饮食卫生应急预案

  1.各班建立严格信息报告制度,若发生类似食物中毒症状,要求随队安全员(副班主任)立即上报安全第一责任人,并报告随队医生。

  2.出现食物中毒症状时,随队老师作应急处理,首先让医生诊断,根据医生确定是否送医院紧急治疗或临时治疗,如需送医院治疗则由副班主任护送前往。

  3.立即组织其他班级安全员对所有学生进行调查,以免造成多人发生中毒事故。

  4.组织人员查明中毒原因,并对每项食物留样检查。

  5.事发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详细情况,后以书面材料上报学校。

  (三)处理人身意外伤害及疾病应急预案

  1.如遇绑架抢劫事件、安全责任人首先要镇静,要机智应付,巧妙周旋,尽可以赢得时间,报告学校,学校有关领导要迅速查明情况,并根据需要拔打110报警。

  2.发生突发事件随队安全员应始终站在学生身前以避免学生受到任何人身攻击或其它伤害。

  3.如遇溺水事件,立即组织有水性老师进行现场抢救直至救成功为止,抢救后及时送医院治疗观察。抢救同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并根据现场水域情况拔打110报警。

  4.学生出现摔伤、扭伤、撞伤或疾病,安全员应立即报告随行医生进行了治疗,如伤情较重应马上由安全员送医院治疗,并及时上报病由、病情。

  5.学生出现危险旧病复发或出现心脏病突发,随队医生边做紧急处理同时组织几名安全员随同医生护送前往就近医院抢救治疗。

  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2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安全事故预处置程序

  发生安全事故,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内,到现场负责领导和指挥。首先做好人、财、物的抢救和疏散工作。第二,组织人员保护现场。第三,按规定做好逐级上报工作,重、特大事故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市教育局。3小时内上报省教育厅。

  三、应急处置工作组

  1、稳定处置组:

  组长

  成员

  2、紧急求助组

  组长

  成员

  3、事故调查组

  组长

  成员

  4、协调、接待组

  组长

  成员

  四、突发事件处理的程序

  (一)发生火灾预案

  1.报警:报警早、损失小。发生火灾时,在场人员应视火情大小及时通过有线或无线电话向领导小组或火警"119"台报警,报火警时要做到:

  (1)沉着镇定,不要挂错电话,延误时间。

  (2)讲清着火单位的名称地址,靠近什么路口和明显标志。

  (3)燃烧的是什么物质,起火部位,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单位和电话号码,以便及时联系。

  (4)报警后,应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导接应消防车进入火场灭火。

  (5)报警时,应组织在场人员立即扑救火灾和疏散人员、物资。

  2.接警

  (1)领导小组及其他有关人员必须闻警而动,立即赶赴火场,按照本预案的任务和要求,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履行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2)火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并做好记录。

  3.抢救人员和疏散物资:发生火灾时,如有人员被火围困,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应坚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救人是火场上的首要任务。

  火场寻人方法,主要有大声呼唤和深入内部寻找两种。进入火场救人,要选择最近、最安全的通道,如通道被堵塞可迅速破拆门窗或墙壁。遇有火场烟雾较浓、视线不清时,可以爬行前进,并采取呼喊、查看、细听、触摸等方法寻找被困人员。深入火场寻人,要注意在出入口通道、走廊、门窗边、床上床下、墙角、橱柜、桌下等容易掩蔽的地方发现人员。救人时应注意安全,进入火场要带手电和绳子。火场烟雾弥漫,没有防毒面具,可用湿毛巾捂嘴,防止中毒。可用棉被、毯子浸水后盖在身上,防止灼伤。

  火场救人方法,应根据火势对人的威胁程度和被救者的状态来确定。对神志清醒的人员,可指定通道,引导他们自行脱离险区。对在烟雾中迷失方向的人员,可指派专人护送出险区。当抢救的正常通道被隔断时,应利用安全绳、梯等将人救出。

  火场疏散物资是减少火灾损失,控制火势,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时疏散受火灾威胁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压缩气体钢瓶等,对不能移动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枪均匀地冷却其外壁,降低其温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资料和贵重设备及物品等,并把疏散出来的物资集中存放到安全地点,指定专人看管,防止丢失,被窃或坏人乘机破坏。人员、物质疏散后应在指定地点集中清点,并查明有关情况,及时报告。

  (二)发生治安事件预案

  1.遇来人来访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加以阻止,不得放行。

  2.若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即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3.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行窃、斗殴,先予以制止、制服,同时拨打“110”报警。

  4.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其之前,要关闭校门。

  5.如有人身伤害发生,应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三)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预案

  1.预防措施

  (1)加强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环境清扫和公共物品的消毒。

  (2)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疾病监控。

  (3)明确功能分区,严禁混用、混存。

  (4)严格采购食品索证、入库验收、领用验收、制作把关的管理制度,严禁销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及食品调料。

  2.突发事件处理

  (1)在最短时间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2)迅速将食物中毒患者送到就近医院救治,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患者及传染病患者应严格按照疾病控制机构的要求,做好病人的隔离、救治、消毒处理等工作。

  (3)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做好中毒现场及事发现场的卫生监督检查及相关人员的询问调查,中毒患者的个案调查。

  (4)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封存或销毁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对中毒现场、食品加工场地、食品用工具、用具、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完善卫生消毒设施,使其达到食品卫生要求。

  (四)发生地震或建筑物倒塌或特大火灾等安全事故预案

  1、事故现场的教师一边指挥学生进行紧急集结疏散,一边以最快速度将发生事故信息传递到安全工作领导组、相关职能部门消防、医务。对受伤人员临时抢救,进行止血,包扎伤口,送就近医院抢救。

  2.安全工作领导组人员马上按工作职责到现场指挥全校师生进行紧急疏散,具体如下:

  (1)全校以哨音、广播发出紧急集合信号。

  (2)用高音喇叭进行现场指挥疏散。

  (3)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任课教师立即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

  (4)疏散地点一般以学校操场为集结点,如遇紧急情况,直接疏散出校门。

  (五)学校楼道安全管理措施及疏散预案

  1.每天值日领导要严格按照值日制度,当课、当班教职员工要树立安全意识,监控学生上下楼情况。

  2.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规范停放,上锁。禁止在校园内踢球、爬墙、爬楼门、坐栏杆。违者通报批评或行政纪律处分。

  3.凡是有学生在学校就有教师管理,保护学生;学生在校有多晚,教师就要有多晚。

  4.为防止学生在课间、集会、文体活动中出现拥挤等其他现象,保证学生有规律、守秩序的上下楼,当课、当班教职工负责进行监督、疏导。

  5.各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遵守秩序、礼貌礼让、爱护同学的教育,加强学生的自救自护的教育和训练。

  6.学校总务处要不定期对学校楼道、楼梯设施、楼梯照明尤其是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整改。

  (六)发现财产被盗预案

  1、发现作案人员在偷盗或破坏财产时,在场人员一方面迅速通知值领导、值班保安,并电话报110,同时发出大声制止作案人员。

  2.、在制止作案人员时,注意不要靠近,不要直接单独正面与作案人员冲撞,可在牢记作案人员容貌、身材特征的基础上以喝止为上。

  3、清点失窃或损坏的财产,配合当地公安机关抓捕作案人员。

  4、加固有关设施,弥补有关安全防患工作的缺漏。

  5、防止作案人员靠近学生,以避免作案人员拿学生当人质。

  (七)交通安全事故预案

  1、通知处置领导迅速到场

  2、将受伤人员送就近医院抢救

  3、报告交警、配合交警调查现场

  4、上报教育局,通知家长

  (八)学生间冲突或与外校社会人员发生冲突安全预案

  1、由各班的安全委员、寝室长及其他在场人员上报保卫科、班主任、值日教师或其他在场教师,同时上报安全领导小组。

  2、在场人员迅速阻止事态扩大,有关老师陪同受伤学生就医。同时由领导小组根据情况报派出所或通知家长,调查事实经过,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的处分。

  3、通知家长到校并做安抚工作。

  4、调查原因

  (九)学生夜间疾病救治预案

  1、寝室辅导老师夜间值班:向全体学生公布值班地点、值班电话。要求各值日领导要求医务人员、教师值班期间全天候开机。

  2、由寝室长或其他寝室成员马上通知寝室教师,寝室教师在询问病情、了解病史的基础上决定联系班主任、家长或值日领导组,提供常规用药或直接就近送医院救治。

  3、如果必须直送医院,可由一位寝管教师与部分寝室成员一起护送,随身准备一定现金,另一位寝管教师须继续留在值班室以免其他情况发生。

  4、送达当地医院后寝室教师须全程陪同生病学生就医,直到把学生安全送到学校。

  5、通知生病学生家长。

  (十)停电期间的安全预案

  1、电管部门事先通知的停电:

  (1)事先准备好矿灯、电筒、蜡烛等照明用具。

  (2)要求各班主任及值日领导组成员提前到岗到位,各班自备蜡烛等照明用具。

  (3)如遇较长时间停电,班主任到教室安排班会活动,但务必严格遵守四不准纪律:不准走出教室。不准随意串门。不准高声怪叫。不准拿着照明用具四处走动。

  (4)来电以后,由各班主任安排学生把所有照明用具特别是蜡烛如数熄灭以消除隐患。如果在就寝时尚未来电,可允许学生将矿灯、电筒带到寝室,但严禁学生将蜡烛等易引发火灾等安全隐患的物品带到寝室。教室、寝室楼道打开应急灯。

  2、事先未接通知的临时停电:

  (1)在场人员马上把情况报告给安全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分头布置有关工作。

  (2)领导小组成员马上电话通知各重要职能部门,如通知总务处安排好膳食、备用电源和照明用具。通知德育处安排好教师到每楼层维持秩序,各班主任到岗到位,加强管理。通知教务处安排好教学信号。同时查明停电原因,责成有关人员立即维修或与电力部门联系协调,取得他们支持,取动发电设备,保证学校的教学和生活用电。

  (3)如是晚自修期间停电,根据情况或组织班会活动或继续安排自修。

  (4)不可将因临时停电而未烧熟的饭菜提供给学生,总务处、食堂应立刻组织力量采购卫生熟食,保证师生正常的膳食供应。

  (十一)校舍校产损坏导致的安全事故预案

  1、教学时间内,如遇个别物件如桌、椅、床、灯、玻璃等导致的个别学生的轻微事故,由各班的治保委员、寝室长或其他在场人员立即护送到校医室,同时通知班主任。由校医室根据情况留观或送当地医院。就医途中务必有班主任或值周教师陪同。

  2、班主任根据情况通知校紧急事故领导小组或家长,同时做好有关帮扶、补课等善后工作。

  3、如遇较大面积的校舍校产损坏导致的严重安全事故,在场人员应立刻报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时说明安全事故的原因、范围、程度、涉及人员、伤亡大致情况。

  4、领导小组成员立刻赶赴现场,同时根据情况向当地公安部门、医疗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汇报。由有关部门或直接对现场人员作出救援指示。

  5、在场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立刻疏散人员,同时组织力量进行抢救。

  6、抢救时务必注意邻近地区的校舍校产牢固情况,如遇人员掩埋,不得用锹等工具重力挖掘。

  7、学校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做好救援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稳妥地处理有关善后工作。

  (十二)发生人员触电预案

  1、应立即切断触电者身体与电流的接触,如用干的木棒、竹竿、橡胶圈等拨开电线,或者用你的衣服套住他的某个部位,将他从电流上拖开。记住:不管你用什么东西都应该是干的和不导电的,而且要站在干的地方,然后采取其他的措施。

  2、若伤者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应让伤者就地平卧,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防止继发休克或心衰。

  3、伤者丧失意识时要立即叫救护车,并尝试唤醒伤者。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卧解松衣扣,通畅气道,立即口对口人工呼吸,有条件的可气管插管,加压氧气人工呼吸。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应立即作胸外心脏按压。

  4、现场抢救中,不要随意移动伤员,若确需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秒。移动伤员或将其送医院,除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并在背部垫以平硬阔木板外,应继续抢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继续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在医院医务人员未接替前救治不能中止。

  (十三)发生实验室事故预案

  1、生物实验中如发生割伤,一般使用止血药包扎后都能解决。严重割伤时,如在手臂,要立即取下手表、手链等佩带物,然后抬起手臂,使其高于心脏,然后直接压迫伤口。如在腿上,除压迫伤口外,还要压迫大腿上部的动脉。通知医生或就近送往医院,千万慎用止血带,因为止血带会切断受伤部位所有血液供应,从而可能导致永久性损伤。

  2、化学实验中如发生烫伤,应立即把烫伤部位浸入洁净的冷水中。烫伤后愈早用冷水浸泡,效果愈佳。水温越低效果越好,但不能低于-6℃。用冷水浸泡时间一般应持续半个小时以上。这样经及时散热可减轻疼痛或烫伤程度。烫伤不严重(指烫伤表皮发红并未起泡的1度烫伤),一般可先做处理。用冷开水(或淡盐水)冲洗清洁创面。对发生在四肢和躯干上的创面,可涂上紫草油或烫伤药膏,外用纱布包敷即可。烫伤病人最好是去医院处理为佳。

  3、化学实验中如发生轻度烧伤,可在伤区先倒上一些冰水,后敷上湿润的纱布。深度烧伤处是非常危险的,应先在烧伤处盖上干净的敷料,然后迅速送往医院。注意:一定要防止用水冲,用布抹,这样会使烧伤区严重感染,后果严重。

  4、物理实验中如发生触电和火灾事故,启动触电和火灾安全预案。

  五、应急预案车辆和联络电话

  1、车辆:xxxx

  2、值班联系电话:xxx(办公室) xxxx(德育处) xxx(保卫科)

  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3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

  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安排。

  副组长

  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组员

  负责现场救治,与卫生、防疫、医疗等部门联系。

  组员

  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三、应急处理程序

  1、对中毒者采取紧急处理

  ⑴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⑵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⑶组织好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⑷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

  ⑸对中毒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2、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

  ⑴保护现场,封存剩余的食物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⑵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扩散,责令商家和生产经营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⑶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或监督销毁。

  3、对相关用品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⑴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⑵对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洗、消毒接触过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储过程中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对餐具,用具、抹布最简单的办法是采取煮沸办法,煮沸时间不应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⑶对化学性食物中毒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4、食物中毒紧急报告制度

  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收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应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说明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以及食物中毒等有关内容。

  5、善后及责任追究

  ⑴善后工作由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处置方案。

  ⑵责任追究属上级部门和司法机关管辖的,学校负责落实执行;属学校管辖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集体研究决定。

  ⑶事件处理结束后,立即着手清查隐患,堵塞漏洞,组织食品管理和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并对学生进行情况通报和相关教育。

  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4

  一、总则

  为了及时处置我市文物保护工作中的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文物的危害和影响,根据文物法律、法规和《国家文物局突发性应急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全市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博物馆、纪念馆和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遭盗窃、盗掘、损毁、火灾、丢失的事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文博单位发生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要始终把预防突发事件发生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细致排查各类文物突发事件的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机率。

  (二)依法管理:文物突发事件预防、控制的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属地负责:处置文物突发事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各地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发生涉及文物的突发事件负总责;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处置文物突发事件;市文物局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四)快速反应:各文博单位应相应建立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各级预案,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应急组织及职责

  市文物局设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文物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事发单位的主管局领导担任,其他班子领导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副总指挥兼任,副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和文物安全处处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市文物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组成。

  (一)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指挥、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研究解决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处理应急指挥部的日常事务,负责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应急方案的具体执行等工作。

  2、及时向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和市政府上报有关情况和信息,加强同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

  3、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指导方针,拟确定或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信息发布的内容、时间、方式等,并实施发布。

  4、负责做好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的法律咨询。

  (三)市文物局各处室的工作职责

  1、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协调和指挥工作,及时向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和市政府上报有关情况和信息,协调信息发布等工作。

  2、文物考古科研处负责不可移动文物因自然因素及人为非故意因素引起的突发事件调查与处理工作;负责不可移动文物突发事件的善后业务与技术处置指导工作。

  3、文化遗产处负责对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出咨询建议和进行技术指导等。

  4、博物馆处负责文物收藏单位因自然因素及人为非故意因素引起的突发事件调查与处理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突发事件善后的业务与技术处置指导工作。

  5、文物安全处负责对由人为因素引起的文物违法行为、安全事故的突发事件调查与处置工作;负责做好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的法律咨询。

  6、计划财务处负责应急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

  7、组织人事处和纪委协调文博单位责任人员的追究处理。

  (四)市直文博单位和文物系统地方应急指挥部

  各市直文博单位和县(市、区)文物系统及各文博单位,比照市文物局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成立本地、本单位应急指挥部。

  五、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要求,各文博单位应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文物安全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

  (二)预防预警行动

  1、各文博单位应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本单位文物安全工作加强事前的监督检查。定期演练各种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能力。

  2、各文博单位应制定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日常安全工作措施。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

  3、对外开放的文博单位,尤其是旅游旺季,要提前制定相应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报上级文物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4、各地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文博单位的治安管理工作。文博单位应主动接受公安机关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三)预警支持系统

  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文博单位应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岗位职责;安装必要的消防、安全防范技术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及人员疏散的场地和通道;对外开放的文博单位应严格核定人员容量,加强对现场人员流动的监控,在售票处、出口和主要通道要设置识别标志,指定专人负责疏导工作。

  六、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一)重大突发事件(I级)

  1、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被盗、损毁、文物建筑坍塌的。

  2、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重大火灾、严重被盗、大面积损毁、重要文物建筑坍塌的。

  3、馆藏一级文物丢失、损毁的,或馆藏二级文物丢失、损毁5件(含5件)以上的。或馆藏三级文物丢失、损毁10件(含10件)以上的,或馆藏文物丢失,损毁20件(含20件)以上的。

  (二)较大突发事件(Ⅱ级):

  1、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被盗、损毁、文物建筑坍塌的。

  2、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重大火灾、严重被盗、大面积损毁、重要文物建筑坍塌的。

  3、馆藏二级文物丢失、损毁5件(不含5件)以下的,或馆藏三级文物丢失、损毁5件(含5件)以上的,或馆藏文物丢失、损毁10件(含10件)以上的。

  (三)一般突发事件(III级)

  1、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被盗、损毁、文物建筑坍塌的。

  2、馆藏文物丢失、损毁的。

  七、应急响应

  (一)应急预案启动

  1、I级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文物局启动本预案,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在参与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情况核实后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和国家文物局。

  2、II级突发事件发生后,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县(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成立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应急处置工作。县(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参与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情况及时上报市文物局,市文物局在迅速核实情况后,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在及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省文物局和国家文物局的同时,积极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3、III级突发事件发生后,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县(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成立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应急处置工作。县(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参与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情况及时上报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迅速核实情况后,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在及时将情况上报市文物局的同时,积极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二)信息报送

  1、基本原则

  (1)迅速。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文博单位应同时多级多头上报,其中向市文物局报告的时间不得晚于知道突发事件发生后40分钟。市文物局接报信息并核准后,应立即向市政府和国家文物局报告,时间最迟不得晚于知道事件发生后40分钟。

  (2)真实。报送信息应尽可能客观实际,真实准确。

  (3)全面。力求多侧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断章取义,更不能对上报信息层层截留、级级过滤。

  2、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2)事件的简要经过、文物受损及人员伤亡情况。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方案。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3、报送形式

  突发事件信息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报送书面报告,必要时和有条件的应附音像资料。

  (三)指挥和处置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市文物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的建议。

  2、市文物局各处室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分类,根据各自职能分工,投入到应急工作中。

  (四)信息发布

  按有关规定执行,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客观、准确、全面、及时地发布信息。

  八、后期处理

  (一)文物行政部门组织文博单位开展突发事件受损文物的价值评估,提出修复和保护的意见或建议,组织开展对突发事件的事后补救和受损文物的保护工作。

  (二)事件处理结束后,市文物局及时将情况书面报告市政府、省文物局和国家文物局。

  (三)根据事件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四)奖惩有关人员。

  九、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文博单位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各文博单位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物资放在交通便利、储运安全的区域。

  (三)人员保障

  各文博单位应组建突发事件的处置应急队伍,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在各级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宣传、培训保障

  加强各文博单位突发事件预案的普及工作,公布应急指挥部和接警电话,宣传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等常识,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和减轻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积极组织突发事件应急队伍进行培训,定期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模拟综合演练,提高应急体系协同配合和快速反应能力。

  十、附则

  本预案由市文物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5

  为确保校园网安全有序平稳运行,保证校园网络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更好的服务于学校的教育教学,为及时处置校园网信息网络安全事件,保障校园网作用的正常发挥,特制定本预案。

  一、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定义

  1、校园网内网站主页被恶意纂改、交互式栏目里发表反政府、分裂国家和色情内容的信息及损害国家、学校声誉的谣言。

  2、校园网内网络被非法入侵,应用计算机上的数据被非法拷贝、修改、删除。

  3、在网站上发布的内容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侵犯知识版权,已经造成严重后果。

  二、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构及职责

  1、设立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信息网络安全事件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工作。

  2、学校网格安全领导小组职责任务

  (1)、监督检查各教研组处室网络信息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2)、加强网上信息监控巡查,重点监控可能出现有害信息的网站、网页。

  (3)、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校园网上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并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上报有关部门。

  (4)、与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部门保持热线联系,协调市公安局网监处安装网络信息监控软件,并保存相关资料日志在三个月以上。确保反应迅速,做好有关案件的调查、取证等工作。

  三、网络安全事件报告与处置

  事件发生并得到确认后,网络中心或相关科室人员应立即将情况报告有关领导,由领导(组长)决定是否启动该预案,一旦启动该预案,有关人员应及时到位。

  网络中心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事件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单位、事件内容,涉及计算机的IP地址、管理人、操作系统、应用服务,损失,事件性质及发生原因,事件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事故报告人、报告时间等。

  学校网格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承担校内外的工作联系,防止事态通过网络在国内蔓延。

  网络中心人员进入应急处置工作状态,阻断网络连接,进行现场保护,协助调查取证和系统恢复等工作。对相关事件进行跟踪,密切关注事件动向,协助调查取证。

  有关违法事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一般性安全隐患处理

  学校网络信息中心配备了正版-防火墙软件和瑞星防病毒软件,及时升级,及时清除杀灭网络病毒,检测入侵事件,将向管理员发出警报,管理员将在第一时间处理入侵事件,并报有关部门。对来往电子邮件及网络下载文件用防病毒软件软件过滤,确保不被木马类病毒侵入并在无意中协助传播病毒。

  管理员对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做好设备维护记录,保证设备高效稳定的运行。学校重要计算机出现硬件设备故障,管理员将在第一时间启用数据备份,保证数据不丢失,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

  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科学有效应对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可能出现的安全突发事件,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切实消除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隐患,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1.3编制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编制工作原则

  1.4.1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安全事件发生后,在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实行区(市)管理制,建立灵活快速、功能全面的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

  1.4.2以人为本,依法规范。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应急预案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要与相关政策相衔接,要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1.4.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落实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安全事件发生的思想、预案、机制和工作等方面的准备。建立安全应急处置专业小组,加强管理人员安全方面工作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企业员工、小区居民进行安全应急演练。

  2.组织机构与职

  2.1指挥机构

  按照安全应急工作的需要,成立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物业办主任担任组长,组员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

  2.2工作机构

  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物业办,主任张宣文,常务副主任王西涛。办公室职责:统一协调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督查工作,对重点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组织召开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及时部署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相关文件的传达;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相关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情况;其它内部工作事项的通知、协调等工作。

  2.3成员单位及职责

  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立专门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明确职责分工,认真组织督促、落实安全工作,及时处理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安全检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2.4督察长效机制

  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抽调精通业务、责任心强的1-2名工作人员,组成2个督导组,定期对各区(市)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督察,并提出指导意见。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成立相应检查小组,对辖区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督察,并将检查情况整理汇总及时上报。

  2.5信息报送和处理

  2.5.1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事件信息快速报送制度。制定应急值守制度、应急报告制度和应急举报制度,及时准确的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

  2.5.2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或完成情况。

  2.5.3在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中,相关单位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通报情况,及时、准确反馈信息。

  2.5.4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各类安全信息,经过分析研究后,及时通报相关单位。

  2.6指挥和协调

  2.6.1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政令畅通。属于跨区域的协调工作,由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

  2.6.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协调本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安全工作。

  3.重点区域和部位的安全工作

  3.1物业管理区域的高层建筑、商场、写字楼的各种设备设施,如配电室、泵房、中央空调机房、发电机房、电梯机房等存在的设施缺损和因不能使用所造成的安全隐患。

  3.2物业管理区域内违章建筑、违章搭盖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安全隐患,物业管理区域内出租房屋、沿街店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在建筑周围空中和地面设置影响应急车辆通行的安全隐患。

  3.3物业管理区域内应急设施的整治,设施无法正常使用或因被偷盗等原因缺损造成的安全隐患。

  3.4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因车辆集中停放造成的安全隐患,以及停车场内因缺损或不能使用的应急设施造成的安全隐患。

  3.5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和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诊所)、小生产加工企业这些“九小场所”,以及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的仓库、劳动密集生产车间、员工集体宿舍集生产、销售、居住为一体的建筑物的安全隐患。

  3.6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

  4.安全工作完善事项

  4.1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识,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的部位或场所要设置统一规范、文明礼貌且醒目的警示标识,告示注意事项,明确禁止行为。

  4.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业主的自我检查防范予以告示,提醒业主对雨蓬、花架、晒衣架、空调室外机架和阳台扶手等部位摆放花盆、吊挂杂物等行为,强化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4.3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加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及公共设施设备定期巡查并做好巡查纪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隐患。涉及到房屋安全、筑漏修缮的,必须进行回访,增强安全系数。

  4.4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公共区域安全防范预案,要对安全防范应急预案进行全面检查、调整完善,明确安全防范应急处理程序。

  4.5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对已制定的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加强执行力度,强化值班制度,凡遇恶劣天气,要立即行动,按照责任分工和要求全面做好安全工作。

  4.6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出入口实行定时值班和巡查,推行24小时安全防范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小区要严格按照标准落实客人、车辆出入登记制度,并确保小区内车辆停放有序。

  4.7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大对小区安全防范的投入,提高技术防范水平。对已实施楼宇对讲、电控防盗、家庭防盗报警、小区重点部位监控等技防工程的应加强维护。

  5.紧急处置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安全工作,把做好安全工作提高到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来认识。加强检查、监督、落实小区的安全工作。

  物业企业负责人作为管理小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工作提到当前企业的头等大事来抓。如有安全问题发生,应在第一时间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赶到现场解决处理。

  6.后果评估

  6.1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完毕后,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要查明导致引发安全事件的原因。属责任事故的,要查明责任人及各自责任的大小,并拟写调查报告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6.2通过总结,找出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逐步完善应急机构,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管理水平,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7.监督管理

  7.1预案演练

  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应组织一至两次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演练前要明确演练的内容和目标,制定周密的演练计划。对参与演练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并落实安全措施。演练范围内要设置明显的标识并事先通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演练后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并作好总结。

  7.2宣传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和社区刊物等宣传途径在小区内积极开展安全知识专题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7.3奖励和责任

  7.3.1对在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给予表彰。

  7.3.2对不服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调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延误时机造成损失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监督检查

  7.4.1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每月指派专人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责令整改。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将定期组织全市范围的安全隐患巡查工作。

  对于整改不利,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物业服务企业将予以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7.4.2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对本预案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8.预案更新

  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对本预案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9.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