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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作文之脚踏一方土五篇

更新时间:2023-08-02 20:21:07 来源:高考在线

命题作文之脚踏一方土1

水是生命之源,而土地是生命之根。

我常胡思乱想:一个新的生命降生的时候,人们会用“呱呱坠地”这个词来形容,而不是“呱呱坠水”,想必生命之初源于土地。如果没有土地,不知水又常以何种形式存现?

当一个人远离故乡,都会思念故土。正如艾青在《我爱这土地》中写道“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虽然我还未曾远离生我养我的地方,但我知道为了梦想,终有一天我将去远行,也不知要去多久,何时才能归来。我会想这土地如同想着我的母亲。

我常想,岁月经不住流逝,而土地却能唤起记忆。每次周末回家,我经过那有很多“金刚泥”的地方就会想起童年和童年的玩具。童年的玩具大多是“金刚泥”捏成的,捏娃娃,捏车子,还可以捏锅碗瓢盆“过家家”……记忆中的温馨来自泥土。这不是我的生命之初么?

我和父母亲住在太平乡的一个山村里,屋边多山多树,每天都能享受来自林间那无比悦耳的虫鸣鸟叫,这应该是一种恬淡的幸福。大城市五彩斑斓的霓虹灯很美丽,令很多人向往。于我,家里的一豆灯光就足以照亮我的心房。我想走出山村,是远方有一种力量在召唤,但我知道根就在这里。

记得一个夏日的夜晚,母亲在灯下做着针线活,我望着母亲,突然问:“妈妈,你为什么会嫁给爸爸?”。母亲微笑着说:“这地方好,旱涝保收,天旱干不了,天涝淹不了”。我以为会跟我看的电视剧一样,会有一连串浪漫的事情呢!谁知道答案如此简单。

睡在床上,回想着母亲的话,有点睡不着觉,心里似乎悟出了一点什么,却又说不出来。我望着窗外婆娑的月影,听着青蛙的鸣叫……书上不是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么”?母亲爱这土地,也应该包括这土地上的人和事,至少应该包括这宁静的乡村夜晚。我小时候在泥土里打过滚,父亲还在泥土里流汗,爷爷在泥土里开始睡觉。这土地延续着生命,交织着白天和黑夜。

在这土地上生活那么多年的乡亲们以及父亲母亲,他们又该有多少故事呢?

头顶一片天,脚踏一方土,生命的精彩和丰富都来自深邃的土地。

生命的根源!

命题作文之脚踏一方土2

我爱家乡这方土,虽然它不及城市的繁华,但是他/它的韵味只有细细品味我们才能发觉。

别看这里的山被黑乎乎的石头遮掩着大部分山皮,可在石头间隙里却满藏着肥沃的黑土。春风一出,在这黑土中间,就会悄悄地长出各色的花。白色的丹参花,紫色的黄芩花、黄色的金针花……你看到的是五颜六色的花,在那黑土里还埋藏着各种名贵的中药材呢。

在稍稍宽阔一点的地方,更是长起了郁郁森森的槐树、柏树和松树等各种极其耐旱的山之树种,其间还夹杂着许多叫不出名字的树,错落有致,毫不浪费一点空隙。春天一到,槐树便竞相争妍,高高架起一树一树的白。远远望去,山之花色分作两层,上层为白,白得浓郁;下层宛若一块秀丽的壮锦,绛绿的底子,红的、白的、紫的、黄的……各色的小花撒满幅面,疏密有致。轻风一拂,飘来阵阵药草的花香,沁人心脾。大小的蝴蝶在花儿中间翩翩起舞,追逐嬉戏。农家人自然不会错过这大自然的恩赐,引来了群群蜜蜂,整个花季,围绕着鲜艳喷香的花儿翁翁地闹个不停,等到山上的花儿渐渐凋谢的时候,山下的蜂房里却多出了一桶桶味醇色正的优质蜂蜜,馋嘴的娃还时常去央求点蜂王浆吃,那可是极宝贵的蜂产品。在“春种一粒粟”的播种时节,山里人就已经开始收获了。

夏天的大山是最热闹的。山上草儿长势喜人,是养羊、喂牛的好季节。山里人是熟谙放羊之道的,而且临朐的全羊又是名扬全国,青山羊更是全羊中的上佳之品。这绵延起伏的大山正是羊儿的天府之国。有人曾戏言:冶源西部山区的羊肉好吃,因为那里的羊“吃的是中草药,喝的是纯净水”。此时想来,却也不无道理。一群群膘肥体壮的青山羊赶出山,给山里人换回的自然是大把大把的百元钞。

夏天的大山也是属于孩子们的,它会给山里娃带来零花钱。城里的孩子自小就是小保管,父母不会让孩子的衣兜里断不了零花钱。山里的娃不比城里的孩子,父母在零花钱上总是显得特别吝啬的,甚至在山里娃的脑海里,从来就没有向父母要零花钱的概念。而山里的娃也自然有山里娃的办法。白天,到山上翻开石头捉山蝎,或者带只口袋捉蚂蚱;晚上,便两个一伙、五个一群的提了手电筒到树林里去抓知了。有的娃一个夏天竟能用自己的劳动积蓄买一辆自行车呢。我也曾经用这大山的馈赠买过一辆“永久”,进城后,便很少用它了,闲置在家里又觉得可惜,后来,狠狠心把“永久”送给了邻家上中学的妹子。现在,每逢过节回家,还能看到像拴狗一样用大铁链牢牢锁在门口的“永久”,每当看到“永久”,儿时夜晚上山的情景就又浮现在眼前。

记得有一回,刚下过雨,我们又约了小伙伴上山去抓“知了”,忘了当初是谁的提议了,说是用手电筒扮鬼吓一吓将要上山的虎妞姊妹,提议一出,自然是一呼百应。虎妞姊妹一听有“鬼”叫,着实生了怕了,撒腿就往回跑,一不小心,双双跌倒,一个磕破了头,一个扭伤了脚,坐在地上嚎啕不止,小伙伴们一看大事不妙,一溜烟都跑了个精光。幸好,两姊妹摔倒的地方离村子不太远,被在村头纳凉的人们闻声赶来,抱回了家。这一儿戏可闯下了不大不小的祸端,我们这些爱上山的孩子可遭了殃了,不管是谁惹的祸,每人各打五十大板,有则改之,无则嘉勉。我自然也被父亲关起门来吃了一顿笤帚疙瘩。过了三天我的小屁股还殷红殷红的,肿胀的像个小膜膜似的,疼的不敢坐板凳。至今,回想起来,还感觉屁股痒痒的,每当把大山和夏天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我还总是心有余悸。

秋天的大山格外的热闹。小巧玲珑的山软枣也越发的黝黑了,一树一树的柿子都挂起了红灯笼。这些小灯笼在树上是挂不了多时的,不久就会被人们摘下来,运进农家院,全剥了皮,一串串,一排排,挂满院子,秋风一吹,你碰碰我,我碰碰你,仿佛在欢唱着一首幸福颂歌。再过十天半个月,它们就被请下来,藏进窖子里,等着长“白毛”,等“白毛”一长出来,就应该叫它“柿饼”了,咬一口,细细地一嚼,甜甜的,口感可好了。

几阵秋风吹过,树叶儿恋恋不舍地从枝桠上飘落下来,这时候,人们也争相抡起镢头,刨开黑土,挖出和着黑土的气息的各色中草药。有像萝卜的,有像葫芦的,有像葱根的,还有像项链模样的呢。我也曾多次想在何首乌中找些“人”样的,但至今还是一个未知数。药材被采回来了,婶子、大娘便开始忙碌起来,白天分晒药材,晚上过秤装箱,但从来没有听到她们喊一声累、叫一声苦,而是不时地从窗菱中挤出一阵阵爽朗的笑声。

山腰里的黄栌也在重阳节前后次第泛红,当国庆节到来的时候,他们已是红作一团,浓的欲滴,艳的欲燃,山里人家,每每看着这翩翩起舞的红叶,心里就燃起美好的憧憬:来年定是个丰收年。

冬天的大山是最静谧的。要是下点雪是最好玩不过的了。大人们就会带上自己的得力助手——猎狗,提条口袋,到山上捡野兔。有人可能会问,乖巧的野兔怎么会让人去捡呢?这你就少见多怪了。冬天下了雪,山上的雪化得特别慢,而且有时还会在风的作用下形成“瓮雪”,足足有一尺多深。出来觅食的野兔一不小心险了进去,那就只有乖乖的等着人们去捡了。即使野兔的运气好,不会遇到“瓮雪”,但他们还是会撒下一路的梅花标记的,我们只要不怕冷,最后总能满载而归。口袋里的猎物在脊背上不住的挣扎,有时还弄得我也摇摇晃晃的,虽然天气是冷了点,但心理是热乎的,瞒有成就感的。偶遇一年雪儿来的频,又下的大,我们捡来的野兔自家吃不消了,就拿到山外,卖进大饭店。每当父亲卖野兔回来都会给我们兄妹带回一笼“狗不理”包子。看着我们狼吞虎咽的模样,父母总是在一旁不住地叮嘱我们慢点吃,别咽着……就是从时起,我特别向往过冬天,我也特别喜欢冬天的大山。

新世纪的春雷也唤醒了山里人,打起了从大山开始致富的注意。他们把大片裸露的山皮开采出大块的石料,拉到建筑工地,小块的石灰岩,就通过青临铁路源源不断地运往寿光的大家洼碱厂。昔日的阻心石、绊脚石竟然摇身一变成了一块块烫手的金转了。后来,山里人又意外地发现了红丝石、鱼子石等名贵石材。大的,小的,普通的,名贵的……各种石材被人们从山上采下来,运出去,已有几个山头再也寻不着了。站在家门口,面对逐渐矮去的大山,我常想,古时候愚公移山还一厝朔东、一厝雍南,而门前的这几座山若干年以后也许会永远地从地球上消失了,每每如此,一种无名的失落感从心底油然而生。

还是我们的村支部书记冯大伯心思细密,深深抱定靠山吃山的致富经,任谁来说,他就是不开山。他自有他的办法,他充分利用山间树荫林密,空气清新的自然条件,又加上山羊、山蝎、山野菜以及各色水果等丰富山之珍品,大搞起了饮食休闲服务。他的生意,用他自己的话说:还算过得去。当有人说他不如开山钱财来的快时,他总是笑哈哈地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我爱家乡这方土,是它养育我成长,教会我生活。

命题作文之脚踏一方土3

幼年时,脚踏一方土,我们迈开了人生的第一步,大地,给了我们一种踏实的感觉。那时的我们还很年幼,不懂得成长的烦恼与人生的困惑。牵着父母的手,踩着故乡松软的泥土,我们发出银铃般悦耳的笑。学会走路,学会坚强,是脚下的一方土地,是故乡散发着泥土清新味道的土地,哺育我们,行走在大地上,头顶蔚蓝的天,呀呀学语。

少年时,脚踏一方土,我们徘徊在人生的十字路口,面临艰难的选择,少年不知愁滋味,可是淡淡的伤感总是爬上我们的心头,曾经的几度东风,几度飞花,曾经是几度樱桃又红,芭蕉又绿,都弥漫在湿显的空气中,随风飘逝。依旧行走在土地上,心中多了一份坦然,陪伴我们走过一年又一年的土地,早已教会我们坚强,面对人生的困难与挫折,毫无畏惧,因为我们知道,蓝天在头顶上,大地在脚下,生命就是这样平淡而华美,还有什么困难无法克服,还有什么艰难让我们望而止步。

中年时,脚踏一方土,我们已步入了一个新的家庭,多了一份责任,少了一份无忧。穿行在都市的钢筋丛林中,我们或许身心疲惫,面对肩膀上沉沉的担子,我们或者摇头叹息,或许悲观哭泣。有人选择了用自杀了结生命,但有人却选择了昂首阔步,勇敢前行。我们要勇于担起那一份责任,因为大地还是在我们的脚下,行走在人生的旅途中,总有这么一块大地陪着我们。

感激脚下这方土,是你教会我们坚强,是你教会我们成熟,是你陪伴我们走过春秋和冬夏。

脚踏一方土,头顶蓝天,我们穿行在生命的旅程中,不断成长。

命题作文之脚踏一方土4

我知道,您热爱脚下踏的这方土。虽然这里贫穷。

你每次都不敢靠近,只远远的看着,然后撒腿就跑,跑到山上去,你是多喜欢这些山,这条道呀!一眼望不尽的绿,润润的绿,仿佛轻轻一捏就能挤出水来。小道是泥了点,你小小的脚板一踩,就陷了进去,“啪唧”一声,软和和的。实在脏的连自己都看不下去的时,便在路旁茂盛的野草上踏两脚。草丛中一簇一簇的小花开的可爱极了,浅浅地红,浅浅地黄,浅浅地白,他们的大小和颜色都是那么的乖,那么的安静。顺着小道向上走,渐渐你会发现路越来越宽,已经到山上了啊。林子里多得是常青树,一年四季绿的醉人,只是春天翠点,夏天深点,秋天淡点,冬天暗点。那叶间不时滴落的水珠,晶莹着,闪射着,你能在里面看到自己啥样,林里的花有了树的庇护,毫无顾忌的开着,生机勃勃地绽放最大最美的笑脸。紫色的牵牛花沿着树干攀援而上,树顶朝下的花朵多像村头木桩上的那只大喇叭!

你看着看着就来了兴致,光着脚巴去追赶空中斑斓的蝴蝶和草中机灵的小兔子。可能永远都追不上吧,他们总是走走停停的逗你。你不管,你依旧奔跑着。泥土是香香的,散发着草的青涩,土地很硬却从不硌人。你喜欢脚下的土地,喜欢这样奔跑。

晨间,阳光从树缝间投射过来,在土地上形成无数光斑,你用脚踩它们。中午的阳光多烈啊,可叶子似乎团结了,不让它渗进来,你就坐在一片阴影里,揪狗尾巴草。到晚上,山上骤然冷了许多,你便在夕阳的余晕里蹦蹦跳跳地回家。

你爱着这片土地,爱着这土地上的一切。

你这样玩着,笑着,一直到那条水泥路修过来为止。“有路就好了,有路果子就能出去卖钱了……”父亲脸上的皱纹舒展成了一朵菊花。你穿着球鞋站在硬邦邦的水泥路上,觉得硌得慌。山上的树和花在黑烟缭绕中,显得迷糊不清。面前一辆辆大车急驶而过,便留下了这呛人的烟雾。

父亲笑得那样舒心。于是你也浅浅地笑了。

“哎……”你浅浅地笑着,叹了口气。

这脚下的土地啊……你脚踏着方土,你感觉很自傲,很幸福。

命题作文之脚踏一方土5

家是我们的避风港湾,脚踏这方土,感觉无比踏实。

房子后边有块空地,尽是些肥沃的土壤,却偏偏遇着我们这一家,不喜欢什么花花草草,种上些小葱大蒜的,倒也实在。

黑的土壤里有块小地方,特别显眼,那儿的土不是黑的,中间一小块是黄色,右边是青色,左边是白色,下边是红色。

父亲告诉我,这叫五色土,传说女娲补天的时候,用的就是它,女娲也用它创造了人,所以我们有黑色的头发,黄色的皮肤,蓝色的眉毛,红色的血液和白色的……

“白色的什么呀?”我问。

“自己想。”

“那你的眉毛不是蓝色的啊?”

“这只是个神话。”

后来我知道,五色土象征着一个泱泱大中华,东边是海,西边是白色的沙,南边是块红土地,北边是黑土的故乡,而中间,就是黄土高原。

我常常对着家里的五色土发愣,“海是蓝色的,为什么水又变成黑色了?”我问。

“自己想。”

终于有一天,有个人送给父亲一个瓷器,

“景德镇的,好东西呢。”

“什么土烧的?”

“五色土。”

“五色土?”我被这三个字深深吸引。瓷器上除去花纹,不过是一个普通的、中国人的颜色罢了,没有青、红、黄、黑、白。

是的,中国人是由这五色土造出来的,没有更多余的色彩,只有最质朴的和谐,当五种颜色混合在一起的时候,才显出这种色彩的魅力,那是一种朴素的、纯净的美。

我开始了解为什么眉毛不是蓝色的,为什么海是青色的,只有摇篮有了五色土混合颜色的人,才是中国人,只有东西南北中所有的地域结合起来,才是我们的祖国。

五色土,融合着一片大地,融合了一个民族,从我真正了解的那一刻,家中的那块五色土就成为一个圣地。

父亲长笑着摸摸我的头,“孩子,想清楚了吗?”“嗯。”我点点头,不再说话。

脚踏一方土,这一片美丽就在我们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