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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子女上海中考报名要求整理

更新时间:2023-08-15 00:54:20 来源:高考在线

2021年外地子女上海中考报名要求

2021年上海中考新政新变化:

总分由630分增加到750分,计分科目由6科增至8科,新增两科历史和政治,各60分,两门考试形式都是30分日常+30分开卷考试。

英语“听说测试”模块计入中考总分,记为10分,从150分卷面分变成了140分笔试听力+10分听说。

原来实验操作考只有及格和不及格之分,新中考实验操作考计入中考分数,物理实验计为10分,化学实验计为5分,另外新增跨学科案例分析题,记为15分,笔试模块总计135分,综合测试总分150分不变。

体育分值不变,但在选考科目中新增加了:4分钟跳绳、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和武术。

2021年外地孩子在上海中考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可在本市参加中招报名:

1、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同时考生本人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考生父母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上登记地址所在区报名。

2、考生父母一方及本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且考生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若考生父母都没有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仅办理上海居住证,孩子中考时,只能报考中专和职教,不能报考正常高中。

只有考生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居住证积分,孩子才能像上海户籍的孩子一样,根据自己的成绩,报考对应的高中。

2021年上海中考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200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原初中毕业学校,下同)或户口所在区报名。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非本市常住户口学生可在本市参加中招报名:

1.学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同时本人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学生所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上登记地址所在区报名。

2.学生父母一方及本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或学生属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的“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学生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3. 学生父母一方现属本市常住户口(其中现属本市常住户口为学生继父母或养父母的,须依法与学生建立抚养关系或收养关系连续满3年)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须取得2020年本市中招报名资格),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符合此类的学生须具有连续3年本市初中学籍;学生本人有效期内连续满3年《上海市居住证》,或者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地址与现属本市常住户口父(或母)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4.学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学生为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设站单位所在区报名。

5.学生父母一方为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审核登记的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政府驻沪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学生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6.学生属在沪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7.学生属经市政府侨办认定华侨身份,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8.学生为在沪定居并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三)学生属过渡期内锁定名单的大屯、梅山、鲁矿后方基地(以下简称“后方基地”)职工子女,且为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相应的后方基地报名。

(四)持有效签证的外国护照并合法在本市居留的18周岁以下学生,如继续在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升学就读,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持外国护照的学生参照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报名所在区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五)本市部分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的招生条件另行通知。

(六)符合第(一)(二)款的本市特殊教育学校(含普通学校特教班)应届初三残疾学生和本市初中学校随班就读的应届初三残疾学生,可参加本市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含普通中等职业学校附设特教班,下同)招生,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本市初中学校随班就读的应届初三残疾学生,如确需参加本市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招生的,须于2021年3月7日之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通过上海市特殊学生教育评估中心(以下简称“市特殊教育评估中心”)组织的评估。

2021年外地子女上海中考报名要求!!

2021年上海中考新政新变化:

总分由630分增加到750分,计分科目由6科增至8科,新增两科历史和政治,各60分,两门考试形式都是30分日常+30分开卷考试。

英语“听说测试”模块计入中考总分,记为10分,从150分卷面分变成了140分笔试听力+10分听说。

原来实验操作考只有及格和不及格之分,新中考实验操作考计入中考分数,物理实验计为10分,化学实验计为5分,另外新增跨学科案例分析题,记为15分,笔试模块总计135分,综合测试总分150分不变。

体育分值不变,但在选考科目中新增加了:4分钟跳绳、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和武术。

2021年外地孩子在上海中考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可在本市参加中招报名:

1、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同时考生本人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考生父母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上登记地址所在区报名。

2、考生父母一方及本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且考生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若考生父母都没有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仅办理上海居住证,孩子中考时,只能报考中专和职教,不能报考正常高中。

只有考生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居住证积分,孩子才能像上海户籍的孩子一样,根据自己的成绩,报考对应的高中。

2021年上海中考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200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原初中毕业学校,下同)或户口所在区报名。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非本市常住户口学生可在本市参加中招报名:

1.学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同时本人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学生所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上登记地址所在区报名。

2.学生父母一方及本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或学生属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的“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学生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3. 学生父母一方现属本市常住户口(其中现属本市常住户口为学生继父母或养父母的,须依法与学生建立抚养关系或收养关系连续满3年)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须取得2020年本市中招报名资格),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符合此类的学生须具有连续3年本市初中学籍;学生本人有效期内连续满3年《上海市居住证》,或者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地址与现属本市常住户口父(或母)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4.学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学生为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设站单位所在区报名。

5.学生父母一方为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审核登记的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政府驻沪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学生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6.学生属在沪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7.学生属经市政府侨办认定华侨身份,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8.学生为在沪定居并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三)学生属过渡期内锁定名单的大屯、梅山、鲁矿后方基地(以下简称“后方基地”)职工子女,且为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相应的后方基地报名。

(四)持有效签证的外国护照并合法在本市居留的18周岁以下学生,如继续在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升学就读,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持外国护照的学生参照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报名所在区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五)本市部分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的招生条件另行通知。

(六)符合第(一)(二)款的本市特殊教育学校(含普通学校特教班)应届初三残疾学生和本市初中学校随班就读的应届初三残疾学生,可参加本市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含普通中等职业学校附设特教班,下同)招生,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本市初中学校随班就读的应届初三残疾学生,如确需参加本市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招生的,须于2021年3月7日之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通过上海市特殊学生教育评估中心(以下简称“市特殊教育评估中心”)组织的评估。

2021年上海中考招生有关说明:

(一)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报名对象,所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见附件1,其中涉及的《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须至2021年5月7日仍有效。

(二)参加2021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的学生须按本通知要求进行报名。参加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浦东外国语学校、上海市实验学校、上海市友谊中学、上海市体育中学5所学校招生的学生须按本通知要求进行报名。

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下同)不得录取或预录取未经报名审核通过的学生。

(三)参加报名的学生只限在1个区参加报名;学生报名身份一旦确定不可更改。

(四)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能参加中招报名。

(五)符合本通知报名对象的应届初三学生或往届初中毕业、结业信息需在全国学籍系统内进行查验核实。

(六)属本通知第一部分第(二)(三)(四)款规定的报名对象,今后如需参加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报名以及高等学校接受国际学生报名的,按当年教育部和市教委相关政策执行。

(七)市教委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托市大数据中心对上述各类报名对象的报名资格及证明材料进行核查验证,对于使用虚假或失效的材料获得报名资格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如学生已被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则取消其录取资格以及相应高中阶段学校学籍。

(八)获得2021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资格并完成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获得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应科目考试的报名资格。

2021年上海中考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1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具体负责。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基本信息由本市“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系统”直接对接报名库。

(一)核查报名材料

1.核查要求

符合本通知报名条件的学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初中学校和各区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区招考机构”)进行核查、留档。本市各级招考机构必要时可要求学生(或其家长)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当场出示相关证件的电子证照进行身份扫码核验。

学生关键信息采集来源要求:中国大陆居民以户口本信息为准;港澳台居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信息为准;外籍学生以有效签证护照信息为准。

2.核查时间

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报名材料核对时间为2020年11月18日—12月11日。核对信息后,学生信息如需修改的,关键信息须在“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改后对接到中招报名库,其余信息可在中招报名库中进行修改。

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材料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进行核对,其中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需提供初中毕业、结业证书等材料,外省市应届初三学生需提供初中就读情况等材料。学生初中学籍信息以全国学籍信息系统查验结果为准。

3.残疾学生评估要求

2021年3月7日前,各区向市特殊教育评估中心提交申请本市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招生的应届初三残疾学生名单和材料,评估结果于2021年4月8日前反馈各区招考机构。

(二)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

1.集体报名

符合本通知报名条件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由其学籍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23日。其中在学籍所在区参加报名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的信息确认与网上报名同时进行,回户口所在地(居住证登记地等)参加报名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的信息确认时间为2020年12月27日-28日。

通过评估的随班就读应届初三残疾学生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的时间与补报名时间同步。

2.个别报名

符合本通知报名条件的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或外省市初中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23日,材料核对、信息确认时间为2020年12月27日-28日。

(三)补报名

符合本通知第一部分第(一)(二)(四)款规定的报名对象,如在统一报名时未能取得有效的证明材料,可最迟应于2021年5月7日前持有效证明材料向区招考机构提出申请,经区招考机构核对并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后予以补报名。补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9日和5月7日。参加补报名的学生从完成报名确认起,享受后续时间段内的本市中招相关政策。

2016 外地户口孩子在上海上学考试条件

外地户口在沪上初中

相关政策指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随迁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来沪就读六年级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学生,如需在本市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居住)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民办初中入学

今年上海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有意愿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请家长及时关注民办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

4月28日-4月30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含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限填报3所民办初中。

今年民办初中面谈时间为2016年5月7日—5月8日。学生凭面谈通知,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证件参加民办学校面谈。参加初中面谈的学生还须携带《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

中考 外地户口在沪中考

相关政策指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可在本市参加中招报名:

1.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同时考生本人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考生父母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上登记地址所在区县报名。

2.考生父母一方及本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且考生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

3. 考生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且考生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满2年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须取得2015年本市中招报名资格),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2017年起按本条款报名的考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须满3年。

4.考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考生为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设站单位所在区县报名。

5.考生父母一方为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审核登记的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政府驻沪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考生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

6.考生属在沪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

7.考生属经市政府侨办认定华侨身份,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

8.考生持本市公安机关填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符合下列过渡期内锁定名单的非本市户籍考生可在本市参加中招报名:

1.考生属大屯、梅山、鲁矿后方基地(以下简称“后方基地”)职工子女,且为后方基地应届初三学生或后方基地初中毕业的18周岁以下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相应的后方基地报考。

2.考生属经市教委锁定名单的部分冶金单位职工子女,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的,可在指定区县报考。

3.考生属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与市教委锁定的各地来沪投资企业有关工作人员子女,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考。本条政策2017年起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