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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食品的自查报告(通用五篇)

更新时间:2023-08-05 07:58:27 来源:高考在线

  食品的自查报告1

  从最初组织生产开始,厂里一直严格遵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步步为营,坚实走好发展的每一步。在厂子的组建和发展过程中,得到了济南长清质检分局大量的无私帮助,厂子一直有着明确的方向和正确的道路。本厂的产品质量一直很有保障,没有出现过什么质量事故。厂里所用的主要原料有味精、食盐、淀粉、白糖、糊精等,这些原料必须都是经过正规的渠道,从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厂家购进,并附有出厂检验报告,质量要求很严格,必须符合国家对该食品的卫生要求,比如味精要符合gb/896的要求,白糖要符合gb31的要求,等等。

  厂里所用的食品添加剂主要是呈味核苷酸二钠、鸡肉香精、柠檬黄等,这些添加剂的购进和使用都是严格按照gb6的要求做的。

  春节过后,按照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长清分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我厂成立了质量安全管理小组,由法人葛金河任组长,组员由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检验人员、生产加工人员担任,按照各自分工,对照《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从企业资质变化情况,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食品出厂检验情况、不合格产品管理情况、食品标注标识情况、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等1个方面,逐条进行自查。根据企业自查情况,企业自身感觉各方面做得尚可,基本符合质检部门的要求。对于稍有差次的,及时做了整改。现阶段,企业基本能做到系统管理,按标准要求组织进货、生产和销售。现将企业目前能达到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资质变化情况:企业名称为济南市长清区众惠食品厂,厂址是济南市长清区归德镇开发区,检验方式为自行检验,固态调味料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为qs3139,新证正在办理中。本厂证照齐全,经营范围是味精、鸡精调味料和固态调味料。

  二、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本厂主要采购的原料为鸡肉精膏、麦芽糊精、柠檬黄、呈味核苷酸二钠、食盐、谷氨酸钠、淀粉、白砂糖、包装袋、纸箱等。所有物品均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够仅仅,购进时索取了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我厂生产的味精没有食品添加剂。鸡精调味料和固态调味料的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严格遵照了gb6的要求,并做了详细的相应记录。食品添加剂还备有单独的进货台账。

  三、生产过程控制情况:我厂每天安排专人对厂区卫生进行打扫,保持厂区内环境整洁干净。定期对生产场所、设备、库房、进行打扫、消毒。保持在加工过程中与产品接触的一切设施、设备、环境的卫生,杜绝一切污染的可能。定期养护设备设施,每批产品生产前和生产结束后,均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生产人员的个人卫生,工作服帽的整洁情况,班班检查。工作人员洗刷、更换专用工作服后,经人员专用通道进入生产车间。验收合格的原料从原料专用通道进入生产设备。从原料到成品及成品库均保持独立空间,没有交叉污染。

  四、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我厂配备了架盘天平、分析天平、电热干燥箱、水浴锅、旋光仪、分光光度计、ph计、超净工作台、台式培养箱、显微镜、蒸汽压力灭菌器等检验设备,具有检验辅助设备和化学试剂,实验室测量比对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检验人员经过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具有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放的检验资格证书。按照国家标准,对生产出的每个单元的每批产品进行检验,将检验的原始记录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留存备查,对出厂的每批产品留样,并进行登记。

  五、不合格品的管理情况和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情况:我厂生产需要的各种原料均从合法、正规渠道购进,并索取相关的证件。严格按照产品生产工艺及《食品卫生法》的要求组织生产,未遇到购买不合格原料和出现生产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食品的自查报告2

  我校长期以来把安全卫生工作放在第一位,抓平时,重细节。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我校食堂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展开了全面、认真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校领导重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每学年初,学校专门召开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明确职责和具体分工,成立以XXX校长为首的学校食堂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各项具体安全工作制定计划明确责任。同时召开学校教职工、后勤人员会议,学习上级颁发的文件,要求学校后勤人员提高食堂卫生工作意识,增强食堂卫生常识,切实认识到食品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性。

  二、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及经过食品卫生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落实晨检制度,身体不适的职工不能进入食堂工作。XXX为我校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三、健全卫生、食品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人。

  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到人。

  四、关注以下细节,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1)把好采购、加工关:采购做好验收工作,加工做到烧熟煮透,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2)把好“消毒”关。所有的餐具、用具都用消毒柜或开水进行消毒。

  (3)使用盐业公司加碘盐。

  (4)严格规范添加剂的使用,除了豆瓣酱本身含有的添加剂,我校基本不使用任何添加剂。

  (5)坚决不加工凉菜、豆角,不食用发芽的土豆。

  (6)我校根据食药局的反馈意见,今年暑假对学校食堂内部进行吊顶、贴瓷砖、规范加工间等整改。

  我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由于领导重视,工作人员责任明确、各司其职,并能根据监管单位的意见积极进行整改,所以食堂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进步,连年得到食药局监管领导的肯定和赞扬。我们一定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励,把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做得更好。

  食品的自查报告3

  接县教育局通知,我校根据《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迅速开展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浙食药监办[2012]17号)精神,全面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意识

  学校食堂卫生工作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成立食堂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加强对食堂卫生的监督管理,强化学校食堂工作领导组织,措施落实,明确校长为组长的食堂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亲自抓食堂,抓伙食安全,定期不定期检查食堂工作,并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案。总务处具体抓食堂安全,饮食卫生。由工会牵头的膳管组负责监督管理,检查菜谱更新、食品留样、价额监控、信息反馈。

  努力做到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化、常规化。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通知与精神。在全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以板报、校园广播、橱窗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努力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校园氛围。严格落实学校制定的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努力做到常规化。

  二、自查情况

  在学校食堂用餐的学生有人左右,学校本着勤俭节约,让利学生的原则,做好食堂销售管理工作,把食品安全做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并完善了食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1、组织制度建设

  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环节、各岗位从业人员的责任,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工作并有记录,学校食堂为自主经营模式。

  2、许可情况

  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实际经营项目与餐饮服务许可范围相符,不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

  3、食堂环境

  环境定期清洁,并保持良好,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具有足够的通风、排烟设施。

  4、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建立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都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且都在有效期内,当从事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都能及时调整其工作岗位。

  5、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并具有采购记录台账;库存食品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符合相关要求,不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符合规定,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6、清洗消毒

  食堂配备有效洗涤消毒设施,且数量满足实际需要,有餐饮具专用保洁设施,消毒池不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掌握基本消毒知识,餐饮具消毒效果符合相关要求。

  7、食品加工制作管理

  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设施保持清洁;不存在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情况;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与设备设施保持清洁;不使用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影响食品安全的食品;原料清洗彻底,加工制作过程生熟分开,不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浆等食品烧熟煮透;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正常运转,按规定留样;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品食用前经充分加热。

  8、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

  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达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要求。

  以上是我校在落实上级文件做到的工作。我们将继续以对广大学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提高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学生饮食卫生安全。

  食品的自查报告4

  根据榆教发【2017】64号文件精神,我校组织了以校长带队,分管后勤的总务主任参加的学校排查整治领导小组,于2017年3月10日对我校食品安全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现结合排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及制度建设

  1.我校营养餐领导小组健全,制定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和各项工作管理制度,有食品原材料采购验收、保鲜、加工、发放、食用、安全、留样、废物回收等的操作规程。

  2.学校与营养餐管理人员、班主任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

  二、食品安全管理

  1、我校营养餐管理人员持有《健康证》,也学习了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相关知识。

  2.学校食品原材料采购均有如实记录和相关销售票据。

  3.学校对食品加工、储存、陈列的设施设备、餐具等定期进行清洗,做到卫生整洁。

  4.学校不存在违规加工等行为,每天对食用的食品按标准留样。

  5.学校设置有专用的储藏室,储存设备基本能保证食品储藏安全卫生。有专人管理,相关制度、食品入库、出库有专人登记。

  三、学校管理

  1.学校经常对学生进行食用营养餐过程中的安全自我保护教育。学生使用营养餐不存在浪费情况。我校指定各班班主任作为本班营养餐观察员,负责组织本班学生就餐。

  2.学校制定了营养餐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规定了事故发生报

  告制度。学校每次采购的食品原材料有出入库记录。

  四、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1.通过此次排查统计,我校校园周边没有销售摊点,也没有“小饭桌”。

  2.经过实地排查我校营养餐食品不存在安全隐患。

  五、今后食品卫生工作的重点

  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保证广大学生的身体和生命安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打算:

  1.进一步加大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责任意识和广大学生的食品卫生知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2.增加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日常检查、监督的频次,及时排查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服务师生,保障安康,努力营造学校安全、良好的食品卫生环境,不断构建人民满意的和谐校园。

  3.继续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巩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果,共同营造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校园做出更大贡献。

  食品的自查报告5

  我局对照本部门职责与《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要求,对我县20xx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二、任务明确,重点突出

  20xx年,我局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严厉防范含瘦肉精等药用物质生猪进入屠宰环节,严厉打击生猪屠宰环节中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将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加强屠宰环节瘦肉精的抽验,落实宰前尿样抽检制度,明确了定点屠宰厂负责人和生猪供应商为第一责任人。二是进一步加强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生猪屠宰宰前宰后的检疫检验工作。三是加强了鲜肉批发环节监管,严把肉品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肉品批发上市销售,杜绝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产品流入市场。四是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和检验不合格的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五是进一步加大了鲜肉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七是商务局与县生猪定点屠宰厂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

  三、超前谋划,制定方案

  肉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县商务局高度重视,为有效遏制“含瘦肉精”残留猪肉、病害肉、注水肉等流入消费领域,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商贸流通系统实际,召开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省、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职责。

  四、精心组织,落实有力

  自我局成立以来,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树立科学发展观,针对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危害严重的猪肉食品问题,深入开展全县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等措施,“含瘦肉精”残留猪肉、非法屠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我县猪肉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对重点对市场上的肉摊实行每周统查与每日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认真检查上市销售的猪肉是否有未经检验的“白皮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整治期间,我县猪肉及肉食品没有检测到“瘦肉精”及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没有接到举报投诉。

  五、多举并措,力争实效

  一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要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工艺流程和技术规范屠宰生猪,认真做好产地检疫、宰前宰后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上市销售。严禁屠宰病死猪,凡未经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检疫屠宰企业不得擅自屠宰生猪,实行谁屠宰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县屠宰办的市场监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岗,对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市场监管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是建立健全猪肉食品安全报告制度。要求市场监管人员一旦发现有出售未经检验的猪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做到及时报告,商务局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查处。对报告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四是加大鲜猪肉市场查处力度。县屠宰办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猪肉批发、零售市场开展明察暗访,凡发现变质变味猪肉一律予以没收销毁。

  今年以来,通过积极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和检验检疫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含瘦肉精残留猪肉、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私屠滥宰现象得到扼制,净化了肉类市场,市场猪肉品品质得到提高,确保了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检疫率实现100%。同时,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厂也在下一步规划之中。

  六、扩大宣传,普及认识

  为了做好肉品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使广大消费者充分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县商务局以今年“食品安全年”为契机,组织县屠宰办执法大队成员,在县城内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拉跨街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设立咨询服务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肉品安全知识得到了一定的普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七、存在的问题

  一是屠宰场检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验设备落后,对“瘦肉精”等一些最新检测设备相对缺失。目前,乡镇未建设屠宰厂,私屠滥宰的局面还不能得到有效控制,造成对乡镇肉品监管的难度增大、监测难。乡镇屠宰户以人工屠宰为主,屠宰工具、方式都不能适应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希望各乡镇将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建设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与执法力量缺少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大,导致监管工作还不够到位。

  八、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进一步强化对薄弱环节的整治,通过规范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对生猪定点屠宰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县城的执法力度。

  2、加强部门协调和部门联动,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把解决当前存在突出问题的各项措施与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做到标本兼治。把专项整治与强化全过程监管结合起来,建立从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全过程监管链条,完善猪肉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猪肉质量安全监管网络。